市委巡察受理范围
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和市委有关要求,七届市委第九轮巡察,自2026年3月开始,至2026年6月上旬结束(其中,高标准农田建设专项巡察于2026年5月上旬结束)。巡察期间,市委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被巡察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所属单位党组织主要负责同志,其他市委管理的领导干部的来信来访来电等。对其他与巡察工作无直接关系的个人诉求、涉法涉诉等信访问题,将按照分级负责、属地管理原则,转交有关部门单位办理。
巡察组不接受任何个人查询,不负责向反映人反馈有关情况。巡察结束后电子信箱举报反映方式将自行关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