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观注意事项

  一、展厅开放时间:每周二至周五9:00-17:00。法定节假日不开放。

  二、只接受团体预约,不对个人开放。参观学习采取预约登记方式,请参观的部门单位提前一周与市廉政教育展厅联系,以便统筹安排。如有特殊情况,需调整参观计划的,请提前3天告知。预约电话:0546-5171618。

  三、为营造文明有序的参观学习环境,请自觉遵守以下规定:

  (一)服从工作人员管理和指挥。保持展厅内安静,文明有序参观,禁止随意走动、大声喧哗。参观学习期间,将手机关闭或调制静音状态。

  (二)增强保密意识。除单位指定拍摄人员外,其他参观学习者禁止拍照、摄像。单位指定拍摄人员,应在展厅工作人员指定的区域内进行拍摄,严禁在其他区域随意拍摄。拍摄的照片应妥善保管,严禁乱传乱发。

  (三)爱护公物。不随意触摸展品、展台和展厅内其它物品,不在展厅内乱涂乱抹乱画。

  (四)保持展厅清洁、卫生。禁止在展厅内吸烟。禁止随地吐痰、乱扔果皮纸屑等。

  (五)严禁携带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等危险品进入展厅。

  (六)如遇展厅重大或临时性活动,须遵从展厅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