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规范业务流程 形成层层监督责任链条
农安县纪委驻县安监局纪检组长丛森因受贿,受到留党察看、行政撤职处分;双阳区纪委常委刘宏生为孩子大操大办“升学宴”,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长春市纪委认真贯彻全面从严治党的部署要求,坚决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坚持严字当头,以严守、严管、严处“三严”标准,强化内部监督,扎实推进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工作。去年以来,长春市纪委共查处纪检监察干部违纪案件10起,党纪政纪处分6人。
严防固守,增强纪检监察干部“底线”意识。深入分析全市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现状,摸清情况、找准问题,教育为先,把好干部队伍思想意识第一关口。在全系统干部中开展“一事当前,想一想是否违反道德,看一看离受到谴责还有多远;想一想是否违反纪律,看一看离受到处分还有多远;想一想是否违反法律,看一看离监狱大门还有多远”的“三想三看”教育,不断增强党员干部的“底线”意识。去年以来,以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为契机,充分运用领导干部讲党课、理论中心组学习等形式,深刻反思队伍内部和干部自身存在的问题和不足,着力解决盛气凌人、口大气粗,跑风漏气、以案谋私等突出问题。深入开展以案说纪和警示教育,深刻剖析系统内反面典型案例,树立依纪依规开展纪律审查工作的理念。
严管厚爱,提升内部监督水平和干部履职能力。规范业务流程,从信访举报问题线索的受理到纪律审查的初核、立案、调查、审理、了结等关键环节都进行细化分解,明确了责任范围、工作程序和时限要求,形成了环环相扣、层层监督的责任链条。完善监督制度,严格落实系统内主体责任,明确管理监督干部责任,倒逼“一岗双责”落实。制定出台《反映纪检监察干部问题线索受理和处置暂行办法》,规定14条具体标准。把干部队伍履职尽责精神状态和工作业绩作为衡量监督工作水平的重要标准,让干部不但不出事,而且能干事、会干事、干成事。采取一案一总结等形式,加强对纪检干部培养锻炼。
严查严处,坚决防止“灯下黑”。对系统内的“害群之马”,坚决拔“烂树”、清门户,对纪检监察干部违纪问题发现一起,严肃查处一起。依托群众信访举报、市纪委监察局网站“书记信箱”、党风政风监督举报中心等平台,建立问题线索快速反应“绿色通道”。整合组织部、信访室、机关党委以及干部所在部门的力量,抓住登记、整理、比对三个环节,结合各自职能开展监督协作,严格程序办理,及时反映相关问题。建立问题动态反馈机制,对发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提醒打招呼、扯袖子,抓早抓小、动辄则咎。2015年以来,市本级对有群众反映问题的6名纪检监察干部,诫勉谈话3人,提醒谈话3人。注重在干部监督工作中落实“两个责任”问责要求,以此督促各级纪委把干部监督责任落到实处,如市质监局纪委履行监督责任不力,导致质监系统连续发生多起违纪违法案件,市纪委对市质监局纪委进行通报批评并责令作出书面检查,对局纪委书记进行了诫勉谈话。(长春市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