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解读(三十四)
规定“不得不按照规定公开职务消费情况”的意义是什么?
《关于规范中央企业负责人职务消费的指导意见》规定,企业负责人职务消费情况应作为厂务公开的内容,定期在适当范围公布,接受职工的民主监督。公布的内容原则上包括:公务用车配备及使用、通讯、业务招待(含礼品)、差旅、国(境)外考察培训等职务消费的年度预算及执行情况等。增强国有企业领导人员职务消费的透明度,公开职务消费情况,是保障职工群众合法权益、促进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的重要举措。
首先,将职务消费情况作为厂务公开的内容向职工公开,可以保证职工群众的知情权。国有企业是国家投资经营的,国有企业的经营发展关系到国家的利益、企业的利益以及职工群众的切身利益。国有企业的经营发展状况与职工群众的切身利益息息相关,国家为了充分保障职工群众的切身利益,采用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形式规定了很多国有企业职工应享有的权利。知情权是国有企业职工一项非常重要的权利。作为国有企业的职工,有参与企业民主管理的权利,有维护涉及切身利益的权利,对关系到国有企业重大事项的决定以及涉及切身利益的事项有权知晓。对于国有企业发展状况,国有企业发展方向以及国有企业内部的重要情况都享有知情权。如果职务消费情况不予公布,就是对本企业职工群众隐瞒了重要事项,侵犯了职工群众的知情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