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垦利县纪委关于1起典型违纪案件的通报
今年以来,县纪委强化执纪监督问责,坚决纠正发生在基层和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以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实效取信于民。为巩固执纪监督效果,充分发挥查处案件的震慑和警示教育作用,现将1起违规套取惠农资金、骗取财政补贴的典型违纪案件通报如下:
杨俊新、刘敏违规套取惠农资金、骗取财政补贴案件。2013年12月至2014年12月,垦利县农业局党组书记、局长杨俊新,党组成员、主任科员刘敏违反财经纪律,通过虚列支出等方式违规套取惠农资金78.9785万元私设“小金库”;通过编造农业项目骗取财政补贴60万元;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公款吃喝,挥霍浪费,用“小金库”款项报销招待费用21.9587万元,在社会上造成了不良影响。
杨俊新、刘敏作为党员领导干部,违反财经纪律,利用国家强农惠农政策,通过虚列支出、编造农业项目等方式套取惠农资金私设“小金库”、骗取财政补贴,严重损害了群众利益;落实主体责任不到位,抓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不够,不及时制止和纠正本单位存在的违纪问题;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未起到廉洁从政表率作用,未能管好自己及下属,带头公款吃喝,挥霍浪费,其行为已构成违纪。依据相关规定,给予杨俊新撤销党内职务、行政撤职处分,给予刘敏党内严重警告、行政记过处分。
全县各级各部门单位,广大党员领导干部要从以上典型案件中汲取深刻教训,引以为戒,举一反三,做到守纪律、讲规矩。各级党委(党组)要充分认识到群众身边腐败问题的严重性和危害性,强化责任担当,坚持惩防并举,把纪律挺在前面,把规矩立起来、严起来,切实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和“四风”现象。全县纪检监察组织要切实履行监督责任,加大对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的查处力度,典型案件要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形成有力震慑。在严肃追究直接人员责任的同时,对教育、管理不力,造成职责范围内发生严重违纪违规问题的,严肃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