航天科工:为聚焦监督执纪问责主业夯实基础扎牢机制

近期,中国航天科工集团党组针对总部及所属单位纪检监察机构存在的“三转”不到位、监察力量薄弱等影响和制约纪检监察机构职能作用发挥的突出问题,制定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纪检监察组织建设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对全面加强各级纪检监察组织建设做出部署并组织实施。

探索党组纪检组实体化运行。为进一步充实党组纪检组力量,航天科工党组建立健全党组纪检组领导班子,明确党组纪检组由5至7人组成。同时,建立党组纪检组会议制度,完善纪检组集体议事和决策程序,并在航天科工发文种类中增设《党组纪检组会议纪要》,推动党组纪检组实体化运行。

优化纪检监察机构和人员。总部带头先行:单独设立党组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与总部纪检监察部合署办公;优化总部纪检监察部内设机构,先后增设巡视工作处等2个业务处,内设处室增至4个;加强总部纪检监察人员力量,纪检监察部专职纪检监察人员编制增至15人。层层督促落实:党组要求各单位严格落实《意见》要求,着力优化纪检监察机构设置,配齐配强纪检监察人员;二级单位原则上均应独立设置纪检监察部门,规模较大的单位应根据纪检监察业务类别分设业务处室,配齐配强专职工作人员,尤其要充实纪检监察信访与纪律审查工作力量;各二级单位也要对所属三级单位纪检监察组织建设等提出具体意见并督促落实。

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专职化建设。明确要求各二级单位设置专职纪委书记,不得兼任其他职务和分管其他工作;加大各级纪检监察人员退出议事机构力度,明确各级纪检监察人员不再参加一般性的过程监督活动和各业务部门日常性业务检查工作,确保聚焦监督执纪问责主业。

航天科工党组、党组纪检组将进一步全面加强纪律建设,完善党内监督体系,把握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新的成绩,为推动国防武器现代化建设、早日实现“航天梦”“中国梦”提供坚强的纪律保证。(中国航天科工集团纪检监察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