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信”反腐平台成效不“微”

5月17日,山东省纪委监察厅官方微信公众号正式上线,成为省纪委监察厅在移动互联网上的又一辆“直通车”。目前,全国很多省、市纪委都开通了微信公众号,受到网友关注。群众为何对纪检监察微信平台的关注度日益增高,新媒体到底有何魔力? 

纪检监察微信平台适应了网络信息时代的新形势、新要求。随着移动互联网的普及,资讯平台日新月异。对手机用户而言,打开手机即可接收信息,方便快捷。微信这一本来以内部交流为目的社交平台,也逐渐成为众多媒体展示自己的“必争之地”。近年来,各级纪委高压反腐,措施得力、成效显著,纪检监察工作受到社会各界广泛关注,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信息获取更为主动直接。而微信平台以更新、更快、更准的特点,顺应网络信息时代的要求。 

纪检监察微信平台加强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智能化建设。中央纪委微信公众号设置了“反‘四风’一键通”举报和“微信大厅”等功能,信访举报渠道从电脑端迈向了移动端,为群众监督搭建起更便捷的桥梁。而省纪委微信公众号设置“微发布”“微举报”“微资料库”等栏目,为广大干部群众提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方面的第一手资讯。在拓宽举报渠道的同时,微信平台背后的大数据平台更加有力地论证和分析着当前形势,这使微信平台成为纪检监察工作智能化建设的又一先进成果。 

纪检监察微信平台是“互联网+”融入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宣传工作的具体体现。微信平台的基本职能主要是进行信息推送,充分发挥新媒体的快速传播特性,及时、广泛地宣传。“互联网+”不是空话,微信平台是一个宣传抓手,通过它以点带面,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提供强有力的舆论支持,营造了崇廉尚纪的良好社会氛围。(丁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