铲除国企近亲腐败,需压实责任
中央专项巡视整改情况公布继续进行。中国建筑工程总公司公开的专项巡视整改情况通报指出,中建装饰董事长开“夫妻店”,中建方程原党工委书记、副总经理为儿子开办的公司承揽工程。此外,还有24名领导干部存在配偶移居国(境)外的情况(据9月13日《京华时报》)。
从这次整改通报情况来看,有的国企腐败还是很严重的。在这些腐败中,最引人注目的就是近亲腐败。有的国企负责人把国企当作家业,自身看成私企老板,采取委托代理、合作经营等方式,将国企盈利业务安排给配偶、子女等亲属开办的企业经营,巨额国有资产收益被蚕食。有的国企领导干脆直接安排亲属开办企业,用于转移甚至“洗白”其贪腐所得。此外,还有的直接将工程分包给亲属。
国企是由国有资产全资或控股的企业,而国有资产是属于全民所有的资产,因此舆论对在国企中出现的这种“夫妻店”“父子兵”倾向提出质疑,是有其逻辑合理性的,现在进行摸底调查,并对关联交易进行治理,也是对民意的一种积极回应。
但是我们更应该思考,国企为什么会出现这样的现象?早在2009年,中办国办就印发了《中央企业领导人员管理暂行规定》,对企业领导人员实行任职回避作出制度安排。可为何有的企业还是频现“近亲繁殖”和“父子兵”“夫妻店”等?面对国企不落实制度,国企党组织、纪检监察机构有没有发现,发现了有没有制止?
目前,国企都有党组织,但是有的国企重业务轻党建、重发展轻反腐,有的甚至把党建和抓经济看成对立起来。有的认为自己是企业,遵循的是市场经济规律,不需要党组织管理。也有的国企负责人把自己看成特殊的干部和党员,可以不受党纪政纪约束,从而导致有的规定难以在国企落实。
国企党员,无论是企业员工,还是国企负责人,都不是特殊的党员,他们和其他普通党员一样,要受到党纪的约束。作为国企党组织,不是摆设,不是干部养老的地方。在国企深化改革过程中,需要旗帜鲜明地加强党的领导,而不是削弱党的领导,更不能放弃党的领导。无论是深化改革,还是加强监管,都需要在党的领导下进行,该管的要管起来,该严的时候严起来。
当前,为了预防国企腐败,制定了不少制度。作为国企的党组织,要把制度的落实当作义不容辞的责任。比如进人必须公开招聘,对外业务交往必须严格实行竞标,任职回避制度等,国企党组织要抓好落实,对不落实的要采取措施。作为国企的纪检监察机构,要抓好监督,对不落实制度、违反纪律制度的要坚决斗争,该处理的要处理,该追究的要追究。
国企党组织领导有力、纪检监察机构监督有力,那么很多国企腐败是可以避免的。现在最关键的是要压实责任,让党组织、纪检监察机构承担起责任。只有发挥好党组织、纪检监察机构作用,国企的改革和发展才会有正确的方向,才会更加健康。(肖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