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丨山东利津:优化基层案件审理工作机制

“这份镇街报送的案件,证据链还有瑕疵,要及时补正完善……”近日,在山东省利津县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工作中,镇街纪检监察干部以“跟审员”身份全程参与,县纪委监委业务骨干现场答疑解惑、逐项精准指导,点对点帮助纠正偏差、补齐短板。

为有效破解镇街纪委办案力量薄弱、初审把关不严、审理标准把握不准等问题,该县纪委监委立足工作实际,依托“乡案县审”工作体系,全面推行基层案件“跟审”工作机制。

成立“跟审员”队伍,每个镇街纪委指定一名干部任“跟审员”,对本镇街报送上级审理的所有案件,全程参与案件受理、事实核查、证据甄别、程序审定等审理工作。县纪委监委审理室业务骨干现场指导,逐一反馈存在问题,提出整改意见。“跟审员”根据反馈意见,协助办案人员做好情况说明、证据补正、程序完善等整改工作。通过实战教学,把审理现场变成业务课堂,既解决案件存在的问题瑕疵,也同步提升基层干部办案本领。

利津县纪委监委坚持以跟审促整改、以跟审强能力。系统梳理办案流程不规范、证据链条不完整、条规适用不精准、文书制作不严谨等共性问题,形成问题清单,常态化汇总、印发案件办理工作提示,为基层办案人员提供规范指引。定期开展整改“回头看”,对整改不到位、敷衍整改的镇街及时督促,防止问题反弹,推动单一案件问题整改向同类问题源头治理延伸,切实把“跟审”成果转化为规范办案的长效举措。

“下一步,我们将把案件质量提升贯穿基层办案全过程,持续强化程序意识、证据意识、法治意识,以更严标准、更细举措,推动基层案件办理质效双升。”利津县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山东省纪委监委 || 责任编辑 周振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