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东营市司法局党组关于市委第三巡察组反馈意见集中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4年9月29日至12月15日,市委第三巡察组对市司法局党组开展了巡察,并于2025年2月18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整改工作基本情况
(一)统一思想认识,提高政治站位。对市委巡察组反馈意见中提出的具体问题和意见建议,市司法局党组完全接受、照单全收,并以高度负责的态度,带领全体党员干部进一步深化认识、提高站位,坚决扛起巡察整改政治责任,把不折不扣抓好巡察整改工作作为首要政治任务,不断增强政治责任感和政治敏锐性;坚定整改落实决心,把巡察反馈意见作为加强党性锻炼、改进工作作风、检验工作成效的有利契机。
(二)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巡察反馈会议结束后,市司法局迅速召开党组会议,研究部署巡察整改工作,成立了以党组书记、局长为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为副组长,相关责任科室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巡察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巡察整改的日常指导、统筹协调和督促检查。制定《中共东营市司法局党组关于对市委第三巡察组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方案》,对市委巡察组反馈意见中指出的28条具体问题进行细化分解,明确责任领导、责任单位和整改时限。党组书记、局长作为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对整改工作亲自筹划、亲自部署、亲自督办,2次召开专题会议进行调度;班子成员以上率下、以身作则,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切实加强对分管科室单位的指导监督,确保了巡察整改工作落细落实落到位。
(三)做好结合文章,促进全面整改。针对市委巡察组反馈的问题和提出的意见建议,局党组结合工作实际、改革实际,坚持实事求是,分类整改。对有条件立即整改的,即知即改,务求改出结果,改出成效;对情况比较复杂的,明确整改时限,认真分析研究,有序推进整改。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明确分管领导和相关责任部门,实行菜单式、项目化精细管理,确保了市委巡察反馈的每个问题都有具体整改措施,每项整改措施都能得到有效落实。
(四)认真督导检查,强化结果运用。各责任领导、责任科室单位根据安排,严格对照整改方案和整改台账,深入分析研究,加快推进问题整改。局巡察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定期听取整改进展情况汇报,研究整改落实工作,加大对整改落实工作的督促检查力度,确保了整改工作有效推进。同时,要求各科室单位和责任人正确对待巡察反馈意见,以最坚决的态度、最果断的措施抓好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坚决防止整改工作打折扣、做选择、搞变通。坚持以落实整改、转变作风、促进工作为切入点和落脚点,自觉把巡察整改结果与党风廉政建设和业务工作融为一体,努力在全系统营造积极向上、干事创业、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
二、市委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落实进展情况
(一)关于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深入,落实上级决策部署要求打折扣方面
1.政治站位不高,理论学习主动性不够问题
(1)修订完善《东营市司法局党组会议议事规则》,将“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纳入议事范围首条内容,2025年以来召开党组会议16次,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重要文章25篇,切实推动“第一议题”学习常态化长效化。
(2)把“第一议题”作为高质量发展的基点,党组会议后及时制定党组会议纪要,对贯彻落实“第一议题”作出明确要求,将学习成果更好地转化为推动司法行政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实际行动,如:按照中央重大决策和省委市委部署要求,根据省司法厅试点任务分工,研究制定《东营市司法局牵头挂帅改革任务清单》,明确项目名称、具体内容、推进措施、完成时限、责任科室和分管领导。
(3)组织党员领导干部深入学习《中国共产党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规则》,熟悉掌握理论学习中心组有关规定要求,结合工作实际认真撰写研讨交流材料。
(4)指定专人负责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方案制定、交流研讨材料审核等相关工作,保障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质效。2025年以来,开展6次中心组学习,集体学习前,结合司法行政职能确定学习主题,对中心组成员的交流研讨材料进行审核,确保研讨材料质量,提高领导干部的理论水平和工作能力。
2.服务保障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不主动,推动完善法治营商环境不力问题
(1)制定《重点任务督查督办制度》,严格落实督查督办职责,明确督查督办范围,采取整体工作定期全面督查、重点工作适时专项督查、领导交办事项跟进跟踪督查相结合的方式,确保各项工作及时全面落实到位。
(2)用好“一键通”数智督查系统,每月定期调度汇总相关科室单位《2025年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深入推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和视察东营重要指示要求工作台账》《2025年市政府工作报告进展情况》等,推动工作任务及时全面落实,今年以来已按时调度上报情况7次。
(3)根据立法形势需要,积极主动提出立法项目,2025年主动提出并制定立法项目《东营市政府规章评估办法》,列入2025年市政府立法计划一类(年内完成)项目,《办法(草案)》已起草完成,目前正处于公开征求意见阶段。
(4)围绕服务保障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积极主动向大数据局提出立法建议,推动将公共数据开发利用等新兴领域纳入市政府立法计划(调研起草项目),目前已将《东营市公共数据开发利用管理办法》列入2025年市政府立法计划二类(调研起草)项目。
(5)进一步加强调查研究和科学论证,加强市政府年度立法计划和五年立法规划的科学性,提高主动立法意识。
(6)组织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召开全市法律服务市场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座谈会。
(7)组织市司法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律师协会于2月26—28日赴河南省郑州市、临沂市沂水县考察学习整顿和规范法律咨询服务市场秩序相关工作经验。制定了《关于开展法律服务市场突出问题专项治理行动的实施方案》《关于提醒社会公众正确识别和选聘律师的严正声明》《关于开展整顿和规范法律咨询服务市场秩序专项行动的通告》,开展法律服务市场突出问题专项治理行动。
(二)关于履职尽责有差距,推动法治东营建设担当作为不够方面
1.作风不严不细不实问题
(1)2024年,联合市融媒体中心对平台进行了重新开发改造,建立“考前学习”“年度考法”版块,开设法律条文、法治讲座、以案释法等栏目,多种形式满足学法需求。2024年底,依托平台开展了全市国家工作人员年度学法考法,培训、考法人数达6万余人次,平台运行一切正常,不存在培训视频无法播放、网络外线拥堵、服务器超载等问题。
(2)加强对平台定期维护,及时更新以案释法短视频、领导干部应知应会法律法规、法治讲座等内容,满足群众指尖学法需求,将于2025年10月,依托平台开展全市国家工作人员年度学法考法。
(3)按照省司法厅“三化”建设要求,制定出台了《东营市司法局办公室工作规范和流程》,明确发文、综合文稿起草、政务信息、政务公开、档案归档工作规范和流程。
(4)细化明确“发文工作规范、综合文稿起草工作规范、政务信息工作规范、政务公开工作规范、档案归档工作规范”五项内容,绘制相应工作流程图。发文方面把好三个关口:①严把政治关,确保公文在政治方向、政治立场、政治原则等方面不出任何问题,始终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②严把内容关,重点看主题是否鲜明,结构是否严谨,观点是否正确,内容是否简洁,能不能立得住,文题是否相符等,确保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完整准确体现发文意图;③严把文字关,对格式、篇幅等进行严格把关,确保文种正确、格式规范、内容无误,数字、计量单位、标点符号等使用正确规范。
2.司法行政工作有短板问题
(1)对近年来败诉案件、复议纠正案件的数据进行汇总研判,明确重点监督部门,对错案较多的公安、住建、市场监督等领域案卷进行重点评查,通报共性问题,加强监督纠错,梳理行政复议案件347件,全市开展案卷评查33次,评查案卷678卷。
(2)与省厅行政执法监督处进行多次请示对接,了解掌握司法部涉企专项整治方案和工作重点方向,组织召开全市规范涉企行政执法专项行动部署会,印发《关于落实 〈山东省规范涉企行政执法专项行动工作方案〉 任务分工的通知》,加强行政执法监督与纪检监察监督工作衔接,一体推进涉企行政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整治,与公安、市场监管等部门加大联动针对乱检查、乱罚款、乱查封、趋利性执法等涉企执法突出问题,加强监督纠正。
3.法治服务保障水平不高问题
(1)对不合格卷宗进行全面梳理,要求相关单位限期完成整改任务,经实地调取卷宗查看,目前所有问题卷宗均已按照要求完成整改,整改完成率达到100%。相关单位和承办人员对卷宗中存在的问题进行了认真梳理和分析,逐一对照整改要求进行了修改和完善。
(2)分别制定印发《东营市刑事法律援助案件案卷评查规则》《东营市民事行政法律援助案件案卷评查规则》《东营市司法鉴定案件质量评查标准》,为法律援助案件办理和司法鉴定活动提供明确、细致、可操作性强的指引,进一步强化案件质量监管。
(3)加强司法鉴定行业监管,完成全市8家司法鉴定机构、96名司法鉴定人年度考核及全市司法鉴定机构诚信等级评估工作,现场抽查业务档案,查看各机构的业务操作流程和档案管理规范性,结合业务质量情况对鉴定机构的年度考核及诚信等级进行考核评议,确保司法鉴定工作的质量和公信力。
(4)开展法律援助案件质量专项培训,5月9日,成功举办全市法律援助业务培训班,邀请专家讲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及办案技巧、法律援助卷宗整理规范化工作,有效提升法律援助服务质量和水平,全市法律援助中心全体工作人员以及部分法律援助案件承办律师共40余人参加培训。
(5)常态化开展司法鉴定、法律援助案件质量评查,组织开展了全市法律援助案件质量集中评查,对全市6个法律援助机构30本刑事、民事法律援助案件进行全面评查,坚持“以评促质、以查促改”,进一步提升法律援助案件的办理质量,全面提升法律援助服务水平。
(6)按照省司法厅统一部署要求,根据《关于对2024年度全市律师事务所执业情况开展检查考核的通知》要求,下发《关于做好2024年度律所和律师实地检查工作的通知》,成立年度检查小组,于4月初对市直所、县区所进行实地检查,检查期间将督促教育律师依法严格、审慎、规范执业。
(7)通过下发通知,召开理事会的方式,要求各律师事务所依法依规诚信执业,杜绝违法违规行为的发生。下一步将组织律师开展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的专题培训。
(8)进一步修改完善《律师事务所标准化建设指引》,加强律师事务所标准化建设,对于律师存在的违法违规行为严肃处理,给予相关的行政处罚和行业处分。
(9)建立挂牌督战制度,已经按照省级法治文化阵地建设要求,对现有法治广场进行了改造提升。
(10)印发《关于对“全省法治文化建设示范基地”和“全省法治宣传教育示范基地”开展自查整改的通知》,组织各县区、开发区(功能区)、相关部门单位开展自查,目前,自查工作已完成,整改工作正在有序进行中,将于下半年开展整改验收工作。
(11)将落实法治文化阵地动态管理、开展监督检查纳入全市普法工作要点,待省司法厅相关文件出台后,认真做好相关工作。
4.财务管理不严格问题
(1)3月27日市律师协会召开七届四次常务理事会,审议通过了《东营市律师协会财务管理办法》《东营市律师协会车辆使用管理办法》,对采购制度、大额资金使用制度、“一车一卡”制度进行完善,严格执行费用报销制度,培训(会议)费用报销附培训(会议)通知及签到表。
(2)严格按照财政部《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的规定,对市律师协会2024年的资产、财务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
(三)关于履行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不到位,基层党组织建设有短板方面
1.党组领导作用发挥不充分问题
(1)修订出台《东营市司法局党组会议议事规则》,以附件形式明确细化局党组会“三重一大”事项范围,明确大额资金上会数额为1万元,提升党组会议规范化水平,推动“三重一大”具体化、清单化、责任化。
(2)修订《东营市司法局财务管理制度汇编》,对大额资金使用的程序及流程进行细化,统一制作各类财务报销表格,在表格中明确了经办人、审核人及审批人,同时对签字顺序进行了明确,使所有票据都能做到层层把关、层层审核,确保在开支过程中不出现纰漏。
(3)修订出台《东营市司法局党组会议议事规则》,进一步明确规范“议事原则、议事范围、议事程序、议事纪律、决定事项落实”五项内容;细化党组会议议题材料审核程序,明确业务科室负责人、分管领导、主要领导逐级审核流程,办公室负责程序、文字审查,确保党组会议议题准确规范。
2.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落实不力问题
(1)严格执行新时代政法干警“十个严禁”,组织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全体干警每月对照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查摆自身问题,进行三个规定个人事项网上填报,目前填报率100%。
(2)制定出台《关于进一步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推进党风廉政建设的实施方案》,形成认识到位、责任明晰、履职尽责的主体责任落实体系,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
(3)严格按照《东营市司法局公务员平时考核实施方案(试行)》要求,严格界定评为“好”等次的情况范围,从严管理监督出现违纪行为的干部,在平时考核中慎重考虑其考核等次的确定。2025年以来,组织开展了第一季度考核,考核结果上党组会研究,报组织部备案。
(4)开展岗位调整工作,确保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机关纪委书记“专人专岗”。
(5)开展单位纪检干部培训,深入学习《机关纪委工作实务手册》。4月3日,邀请专家专题授课辅导,提高纪检干部政治理论素养和履职能力,推动监督执纪工作规范化、精准化。
(6)召开行业党委会议,集中学习《习近平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论述摘编》。并由党委书记与党委成员、党委成员与党支部书记签署《东营市律师行业党委2025年度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书》。
(7)召开市律师协会七届四次常务理事会,审议通过了《东营市律师协会财务管理办法》,规定需提交党委会议研究的“大额资金使用”的额度为2万元。严格按照新修订的《东营市律师协会财务管理制度》的规定,达到规定的“大额资金使用”全部提交党委会研究,杜绝以会长会议代替党委会会议。
3.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不认真问题
(1)按照中央部署和市纪委机关、市委组织部、市委巡察办要求,组织召开2024年度民主生活会暨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会前开展集中学习研讨,打牢开好民主生活会的思想基础。结合“干部下基层”“春节走访慰问”“驻村联企”“双报到”等工作广泛征求意见建议,严肃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相关材料报送市纪委监委机关、市委组织部材料审核组审核,市纪委监委、市委政法委领导到会指导,确保民主生活会质量。
(2)机关党委下发《关于召开2024年度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的通知》,各支部于3月底前完成了2024年度组织生活会及民主评议党员工作,各党支部组织生活会均有机关党委委员列席指导。
(3)选优配强支部领导班子成员,进一步加大对基层党组织负责人和党务干部的党建业务培训力度,聚焦“两规范一创建”,组织学习《市直部门单位机关党建工作“三级十岗”责任清单》,定期向党务干部推送相关学习内容,组织参加市直机关工委组织的“机关党建重点工作解读辅导会”,着力提升党务干部能力本领。
(4)按照《中共山东省委组织部中共山东省委老干部局印发〈山东省优化离退休干部党组织设置专项行动计划〉的通知》(鲁老干〔2024〕23号)要求,在机关工委、老干部局指导下,已于4月2日成立市司法局退休干部党支部,退休党员组织关系已转入退休支部。
(5)对各支部领导班子成员进行优化调整,严格实行“月推送,月计划,月落实,月督导,月反馈”制度,每月由机关党委制定《党支部组织生活任务推送表》,对“三会一课”作出要求,内容涵盖交流研讨、党课、廉政学习教育、志愿服务等,各支部形成《任务开展情况反馈评价表》,确保规定动作规范有序。
(6)严格落实请假制度,因故不能参加组织生活的,必须事先向党支部书记请假,各支部组织生活出勤率进一步提高。
(四)关于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力度有欠缺,整改责任压得不实方面
1.巡察整改落实不彻底问题
(1)制定印发《东营市村(居)法律顾问服务标准化工作规范》,进一步推动村(居)法律顾问服务的标准化、专业化发展。
(2)对全市村(居)法律顾问工作情况进行督导检查,通过实地走访、查阅资料、访问村民等方式,详细了解村(居)法律顾问的信息公示情况、服务履职情况、工作台账管理等工作情况,下发《全市村(居)法律顾问工作检查情况通报》,督促整改落实。
(3)在“法治东营”微信公众号开设村(居)法律顾问服务标准化专题,定期推送村(居)法律顾问相关信息,目前已推送8期,提高群众知晓率。
2.持续推动整改韧劲不足问题
(1)组织全市律师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政法队伍建设、防治司法腐败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不断加强律师队伍思想政治建设,引导律师听党话、跟党走,把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落实到执法司法和执业各环节全过程。
(2)结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制定并下发《关于在全市律师行业开展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实施方案》,教育引导广大律师锤炼党性、提高思想觉悟,时刻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努力做党和人民满意的好律师。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546-8336529;邮政信箱:山东省东营市胶州路105号邮政信箱;电子邮箱:dyzzb@dy.shandong.cn。
中共东营市司法局党组
2025年7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