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东营市公安局山东黄河三角洲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分局支部委员会关于市委第二巡察组反馈意见集中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按照市委统一部署,2024年9月29日至12月15日,市委第二巡察组对市公安局山东黄河三角洲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分局党支部开展了巡察,并于2025年2月17日反馈了巡察情况。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整改工作基本情况

  市委第二巡察组反馈巡察情况后,分局党支部高度重视,始终站在讲政治、讲大局、讲党性的高度,深刻认识整改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将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市委的部署要求上来,以高度的思想自觉正视问题,以强烈的责任担当改正问题,切实做好整改工作。

  (一)强化组织领导,压实整改政治责任。巡察反馈会议召开后,分局立即召开专题会议,通报巡察反馈意见,全面深入地剖析了存在的问题,研究部署整改工作。成立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了责任分工。分局党支部书记、局长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带头对照巡察反馈意见,主动牵头问题的整改工作,督促分管局领导与局属各大队逐一对照反馈意见认领问题。班子成员认真履行“一岗双责”职责,针对各自职责范围内存在的问题,指导责任单位制定整改措施。局属各大队认真抓好本部门整改落实工作,层层传导压力,确保整改工作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

  (二)狠抓工作落实,确保整改取得实效。坚持把解决问题作为巡察整改的落脚点,对巡察组反馈的问题逐项逐条梳理,认真查找问题根源,经反复酝酿、专题研究,制定了整改方案和整改任务清单,逐一明确了责任领导、责任单位和整改时限。同时,加强监督管理,多次召开有关会议督促推进巡察整改工作,对巡察期间即知即改的问题进行了专项督查,并全部整改落实到位。

  (三)坚持标本兼治,推动整改常态长效。在整改过程中,对整改任务坚持清单式管理,一方面针对问题,立行立改、边巡边改;另一方面针对症结,寻根溯源,建章立制,形成长效机制。各责任单位对相关规章制度进行了梳理和优化,特别是在日常工作运转、财务管理、廉政建设和党建工作等方面,制定了更加严格的管理规定和操作流程,确保整改成效的持续性和长效性。

  二、市委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落实进展情况

  (一)关于“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不到位”方面

  1.生态联盟重建轻用。

  (1)强化长效学习。采取“三会一课”、主题党日、集中学习、个人自学等多种形式,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公安工作的重要论述、关于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重要讲话精神和指示批示精神,牢牢把握重在保护、要在治理的战略要求,进一步加强对生态安全保护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切实把分局工作融入到黄河流域生态大保护大协同格局中。目前,已组织集中学习9场次,突出学以致用,确保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重要会议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落地见效。

  (2)分级分类管理。按照联盟成员单位职能特点分级分类,根据辖区治安形势和不同季节规律特点,在规定的范围内,适时召开联席会议、会商会议,协商建立长效联席、会商、宣传制度。2025年清明节、劳动节前,组织市旅游开发有限公司、集好运业、黄蓝船舶公司等单位召开“警旅荟”联席会议,部署节假日期间生态保护工作。3月18日,组织黄河口海岸派出所、自然保护区行政执法部门、管理站等单位召开联席会议,部署开展生态领域联合巡护、联合执法行动。

  (3)扎实有序推进。结合重要季节、重要时段、重大活动以及日常工作需要,将生态保护宣传工作与常态化巡控工作相结合,推动宣传进景区、进企业、进农户、进工地。3月13日,分局联合垦利区人民检察院、保护区管委会、东营海警局垦利工作站等单位在黄河口生态旅游区及周边乡镇集市开展“文明观鸟·构建人鸟和谐共生美丽家园”主题宣传活动。3月19日至4月8日,分局联合黄河口海岸派出所、自然保护区行政执法部门、管理站开展了沿海区域联合巡护、联合执法、联合宣传行动。

  2.履行职责职能有缺位。

  (1)在现行工作模式基础上,对局属各大队职能定位、工作现状等情况进行全方位调研,立足分局工作实际,细化局属各大队工作任务,进一步压紧压实分管领导、部门负责人责任,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

  (2)加强对景区交通安全检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督促区内各单位加强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车辆维护保养和应急值守,全面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监管责任。清明节、劳动节前,分别组织市旅游开发有限公司、集好运业等单位召开安全生产会议,督促责任单位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监管责任,同时,加大督导检查运输旅客车辆安全运营情况力度,确保节假日期间景区道路安全,今年以来,辖区内未发生道路交通事故。

  (3)加强与交警部门沟通联系。通过线上线下加强景区道路巡查,对景区进出区通道进行优化;加强服务引导和安全防范,规范景区道路交通秩序,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发生,确保景区及游客出行交通安全。今年劳动节前,分局主要负责同志及垦利交管大队负责人带队实地督导景区车辆通行及临时停车场规划事宜,确保节假日期间景区道路交通秩序稳定。

  3.执法办案水平能力有欠缺。

  (1)强化执法培训。建立完善法律学习与实战应用相结合的执法培训机制,制定了分局实战化教育培训计划,采用“集中+自学”“线上+线下”等多种形式,深入开展法制大练兵活动,通过案例点评、岗位比武等形式,不断改进执法教育培训方式方法,促进民警依法履职能力和规范执法水平提升。今年以来,已举办培训会2场次,民警参训率100%。

  (2)强化队伍建设。分局14名民警中,已有12名民警通过初级及以上执法资格考试,占民警总数的85.7%,符合执法办案需求。从中选配5名政治素养高、法律知识和办案经验丰富的民警组建案件办理队,快速、有力查处各类违法犯罪行为,努力实现“速破小案,力控发案”的目标。同时,严把办案质量关,对案件办理工作进行全流程、全要素、全环节监督管理,有效解决了“既当运动员又当裁判员”问题,确保了执法流程规范化、标准化。

  (3)强化科技应用。持续建强用好专业力量,开展全警“DeepSeek AI人工智能”学习活动,不断提升全体民辅警学科技、用科技的能力和水平。加强路面执勤执法与视频巡查“线上+线下”协同联动,立足实战需要,优化调整重点目标单位、重点区域视频监控47路,不断提升服务群众和打击违法犯罪行为的精准率。集中整改期内,利用大数据手段帮助游客找回手机20余部、及时发现制止非法捕捞行为12起。

  4.防范化解重点领域风险隐患用力不足。

  (1)根据分局实际,克服办公用房紧张、经费短缺等困难,调配2间房间为入区登记、物品存储、候问室等工作区域,增置物品存储柜1个,并对办案区8路视频监控及同步录音录像设备进行维修,现已基本满足办案需求。

  (2)根据上级相关工作进展情况,重新调整局属各单位办公场所,并按照公安部要求,以“科学、实用、精益、安全”为标准,同步优化调整办案单位办案区建设工作。

  (3)消除安全隐患。对分局4辆警车车况进行了全面排查,对需要保养的警车,按照市局相关规定到定点汽修厂进行了保养;积极争取市局支持,对底盘出现破洞的警车进行了修补、加固。

  (4)加强车辆管理。建立警车使用管理“一车一档”台账,由公车管理员负责做好车辆的隐患排查、日常管理等工作。指定5名专职驾驶员,定期对警车进行安全检测、保养维修、车辆年检,确保车辆警用标识规范清晰、外观及内部整洁卫生、车况始终处于良好状态。

  (5)树牢安全意识。开展公务用车使用管理安全培训,组织民警及驾驶员对警车使用纪律、管理制度、维修及加油等内容进行培训学习,提升安全文明用车意识;将安全驾驶纳入安全工作重点加以管理,逢会必讲文明行驶、安全出行,切实提升了驾驶员安全驾驶意识。

  (二)关于“作风建设抓得不紧,不严不实问题依然存在”方面

  内控管理有漏洞,存在较大廉政风险。

  (1)完善管理制度。制定分局《公车使用管理办法》,细化公车加油、维保、保险、年检等工作,规范车辆使用和调度,坚决杜绝公车私用、私车公养等违纪违规现象,确保公车管理的严肃性和规范性。

  (2)建立公车“一车一册”加油台账,详细记录加油时间、数量、单价、金额以及里程数并留存相应的影像资料。公车管理员负责核对行驶里程和燃油消耗量是否匹配,对加油人员签字情况进行检查,确保项项清晰、账账分明。

  (3)强化监督管理。明确加油卡由公车管理员负责保管,加油卡实行“一车一卡、对号定点”管理,由公车驾驶员按需申领加油卡,并由2名及以上人员同行到定点加油站加油并如实登记。不定期复查勘核车辆加油、维修、保险情况,确保公车使用有记录、管理可追溯、运行全监管。

  (4)强化制度建设。制定分局《食堂物资采购管理办法》,对食堂物资采购流程、询价方法、采购标准、票据核验等内容进行了规范。

  (5)强化留痕管理。黄河南、北食堂各指定2名物资采购人员,所采购的物资由托管公司指派人员进行验收,双方共同对购买物品数量、金额等情况进行把关,并签字确认,有关票据上交托管公司保管妥当。

  (6)强化廉政意识。组织全体民辅警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相关条例规定,强化廉洁自律意识和规范意识,筑牢思想道德防线。采取听汇报、查阅账本、与4名采购人员谈话等形式,加强日常监督管理,及时堵塞廉政建设漏洞。

  (三)关于“党的建设弱化,管党治警责任落实不到位”方面

  1.议事决策机制执行不严格。

  (1)参照市局有关制度规则,制定了分局《支部委员会会议规则》《局长办公会会议规则》,进一步明确了会议召开、议事范围、议事程序、会议纪律和议事记录等内容,进一步完善、规范会议制度。

  (2)在研究事项时,严格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及有关规定,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要求,以多数人的意见形成会议决议,并指定专人负责记录,形成会议纪要,确保议事规范化、民主化、制度化。今年以来,已组织召开支部委员会6次,局长办公会4次,会议均按照制定的会议规则进行,形成了会议记录、纪要。

  (3)召开支部委员会会议、局长办公会会议时均严格按照会前协调、准备材料、提前通知、充分讨论、逐项研究、会议议定、形成纪要的会议程序议事,确保决议的民主性、正确性。主要负责同志严格执行末位表态制度,在综合各方面意见后提出建议方案,提请会议表决。

  (4)组织班子成员对分局《支部委员会会议规则》《局长办公会会议规则》进行了学习。经集体研究,重新制定印发了《关于调整市公安局自然保护区分局人员工作分工的通知》,并向市公安局党委报备。

  2.党支部规范化建设存在薄弱环节。

  (1)加强党支部规范化建设。按照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要求,对党员活动室悬挂展板内容进行了全面自查,更换了党务宣传栏中部分十九大之前内容,增加了“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党的二十大精神”等内容。

  (2)牢固树立党建责任意识。通过支委会会议、青年理论学习小组学习会,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中央和国家机关党的建设的重要论述、《中国共产党党章》等,牢固树立“抓好党建是本职、不抓党建是失职、抓不好党建是不称职”的观念。集中整改期间,组织召开各类集中学习、主题党日、学习研讨、青年理论学习活动12场次。

  (3)加强党支部活动阵地管理。明确专人负责党支部阵地建设,及时对党支部宣传栏、展板进行更新,确保宣传内容正确规范,进一步推进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

  (四)关于“巡察整改责任扛得不牢”方面

  巡察整改主体责任扛得不牢,有的问题未整改。

  (1)提高政治站位。2月18日,分局召开了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巡察整改工作,传达学习市委书记杨国强听取巡察情况汇报时的讲话精神和巡察意见建议,进一步统一思想,确保巡察反馈问题全面彻底整改。制定了分局《支部委员会会议规则》《局长办公会会议规则》,今年以来,组织召开支部委员会6次,局长办公会4次,并全部按照规则要求形成会议记录、纪要。

  (2)压实主体责任。树牢党支部履行整改主体责任的意识,先后3次召开巡察整改专题会议,对巡察整改工作进行研究,形成支部书记直接抓、班子成员分工负责的工作机制,把“整改不落实,就是对党不忠诚”的理念传导到每一名民警。3月17日分局党支部召开了巡察整改专题组织生活会,对照巡察反馈问题,支部书记代表支部班子作班子对照检查,并带头作个人对照检查,其他班子成员逐一进行个人对照检查,严肃认真地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3)强化督查调度。建立整改台账,实行销号管理,跟进调度督导、定期通报整改进展情况,及时掌握整改进度,督促牵头领导、责任人和责任大队如期完成整改任务。加强对局属各大队的长效监督检查,确保问题整改不搞变通不打折扣。

  三、今后整改工作打算

  经过3个月的集中整改,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与巡察整改工作要求还有一定差距。今后的工作中,分局党支部将全面落实主体责任,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切实抓好工作落实,尽最大努力巩固好巡察整改的成果。

  (一)强化标本兼治,持续抓好问题整改到位。发扬“钉钉子”精神,持续深入抓好后续整改,做到问题整改不到位不放过。深入领会巡察整改工作新部署、新要求,坚决扛起巡察整改主体责任。始终把坚持和加强党对公安工作的绝对领导置于首位,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坚决打好铁腕执纪、正风肃纪持久战。

  (二)坚持问题导向,持续抓好问题整改落实。对已经整改完成的问题,定期开展回头看,巩固已有成效,防止问题反弹;对需要持续落实措施的问题,继续紧盯不放,立足通过长效机制,促进工作不断优化,问题漏洞持续填补,切实把“后半篇文章”做好做实做到位。

  (三)构建长效机制,巩固巡察整改成果运用。以巡察整改为契机,加强政治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建立健全一批堵塞漏洞、解决问题的有效制度,形成用制度管人管权管事的长效机制。同时,把推动整改工作与分局的各项工作相互结合、相互促进,锚定“公安工作现代化”主题主线,进一步打造和提升公安机关新质战斗力,努力推动巡察成果转化为提升分局整体工作的强大动力。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546-7175389;电子邮箱lyqzab@163.com。

  

  中共东营市公安局山东黄河三角洲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分局支部委员会

   2025年7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