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东营市公安局东营港经济开发区分局委员会关于市委第三巡察组反馈意见集中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按照市委统一部署,2024年9月29日至12月15日,市委第三巡察组对中共东营市公安局东营港经济开发区分局委员会开展了巡察。并于2025年2月13日反馈了巡察情况。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整改工作基本情况
市委巡察组反馈的意见中指出存在4个问题,并提出3项意见建议。我们完全接受市委巡察组的巡察意见,并坚持高标准、严要求,坚决抓好整改落实。按照市委巡察组提出的意见要求,东营港公安分局党委坚持将整改作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的具体行为。强化政治担当,聚焦问题导向,深入贯彻总书记关于公安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与决策部署,以钉钉子精神推进各项整改任务落实落细,全方位提升公安工作质量与队伍整体素质,以实际行动践行对党和人民的忠诚 ,全力以赴推动整改工作取得扎实成效。
(一)筑牢思想根基。市委第三巡察组反馈会议结束后,分局党委迅速响应,第一时间组织召开党委会议。会上,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巡察工作的重要论述,以及针对公安工作作出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同时,传达学习市委书记杨国强听取巡察情况汇报时的讲话精神,传达市委第三巡察组关于巡察分局党委的反馈意见,组织全体参会人员展开深度研讨,共同谋划切实可行的贯彻落实策略,进一步细化工作要求,全力推动全体成员将思想认识统一到市委巡察组提出的整改意见与任务部署上来。分局党委着重强调,要把巡察整改视作一项极为严肃的政治任务,深刻领悟其重要性与紧迫性,不断增强抓好巡察整改工作的思想自觉与行动自觉。以坚定不移的决心和强有力的举措,稳步推进整改任务的落实,力求整改工作取得实效,为公安事业的健康发展筑牢坚实基础 。
(二)压实整改责任。分局党委专门成立了由徐成立同志任组长,其他局领导任副组长,各警种单位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推动整改落实。分局党委高度重视,从思想认识、工作流程、制度执行等多个层面深挖问题根源,将反馈问题细化分解。在此基础上,迅速制定全面且针对性强的整改方案,明确每位党委成员在整改中的牵头责任,各部门的具体落实职责,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责任体系。同时,制定整改任务台账,明确各阶段整改目标与完成时限,实行整改销号管理,完成一项、销号一项、巩固提升一项,保证整改工作无遗漏、无死角。各单位严格对照整改台账,主动认领任务,紧密结合自身职能,制定详细整改计划。对短期内能解决的问题,集中力量、迅速行动,第一时间整改到位;对成因复杂、涉及面广的“老大难”问题,深入调研、找准关键,制定阶段性整改措施,持续发力、久久为功,确保巡察整改工作稳步推进,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
(三)强化作风建设。按照10项整改任务34条具体措施开展工作,分局党委以高度的责任感,把巡察整改深度融入日常工作。立足公安工作特性,全面统筹,将整改任务与分局重点工作紧密关联,确保整改成效能切实推动业务提升。落实整改过程中,压实分局党委主体责任,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形成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在作风建设上,时刻保持警惕,对“四风”问题露头就打,坚决防止反弹。强化监督执纪,紧盯老问题、关注新动向,以“零容忍”态度打好作风建设持久战,推动作风建设持续走深走实,确保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地见效。在党风廉政建设方面,通过整改强化党员领导干部纪律意识,让大家对党规党纪心存敬畏,明晰底线、坚守规矩。致力于构建“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长效机制,从源头上预防腐败问题。针对市委巡察反馈的突出问题,开展专项治理,全面审视现有制度,及时填补管党治党漏洞,以整改为契机,推动党委工作不断优化,提升整体工作水平 。
(四)锚定方向整改问题。坚定不移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对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做到第一时间组织学习、贯彻与落实。在执法规范化建设上,持续加力,全力加快执法办案管理中心建设进程。对涉案财物管理、执法办案场所设置以及执法档案管理等工作进一步严格规范。在财务管理领域,着力堵塞漏洞,严格落实大额支出由党委会集体研究决定,保障分局财务管理工作有序、透明,确保每一笔财务支出合理合规 。依照《港区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考核办法》《东营市公安局东营港经济开发区分局数字证书及公安网络违规使用核查工作办法》,严格要求民警做到一案一档。通过强化日常督导检查,不定期进行情况通报,常态化开展警示教育活动,充分利用身边典型案例和人员,让全体人员深刻汲取教训,实现自我警醒、自我约束。
(五)深化党风廉政建设。分局紧紧把握市委巡察工作这一关键契机,全面开启自我审视与提升的进程。一方面,着重针对党的建设、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各项决策部署的实际情况展开深度梳理,将制度层面潜藏的问题作为重点排查对象,致力于从根源上解决问题,提升整体工作水平。开展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组织全体干部深入学习规定内容,深刻领会精神实质,通过专题讲座、交流研讨等多种形式,让八项规定精神入脑入心,成为全体干部日常工作与生活的行为准则。同时,采用不定期明察暗访的方式,精准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四风”问题线索,绝不姑息迁就。对待党员干部的违纪违法行为,始终保持高压态势,严格做到有案必查、有腐必惩。常态化开展党风党性党纪教育和廉政警示教育,不断强化党员干部的纪律意识。定期开展廉政提醒活动,让党员干部时刻做到警钟长鸣,在思想深处筑牢拒腐防变的堤坝。
二、市委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落实进展情况
(一)关于“学习党的理论政策不深入,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工作要求不主动”问题
1.关于理论学习不严肃不认真的问题。
(1)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对习近平总书记最新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等内容,第一时间组织传达学习,列为党委会的“第一议题”,把学习融入日常、抓在日常。2024年10月至2025年5月19日期间,分局共召开党委会会议12次,均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
(2)组织班子成员召开关于学风建设会议,深入学习党的方针政策,结合党的历史上关于学风建设的正反案例,使成员充分认识到学风不扎实的危害。建立严格的材料审核机制。制定党委会、理论学习中心组材料审核流程,安排专人负责发言材料的审核,确保发言材料的原创性。
2.关于新发展理念树得不牢的问题。
(1)实行专人审批为主、AB角互补,严格落实审批事项每天提醒机制,至今我区未出现证件超期审批的情况。2025年3月3日,港区召开全区制毒物品管控工作会议,在全面提升从业人员的法律意识的基础上,确保企业问题得到及时解答以及类似事情不再发生。
(2)2024年12月2日,分局召开党委会,专题研究常态化扫黑除恶工作,明确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组织架构;2025年3月10日,分局召开党委会,专题研究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中央督导反馈问题整改工作;2月10日至3月10日,港区分局集中开展涉黑恶违法犯罪线索集中摸排行动;4月30日组织开展“村霸”“乡霸”“沙霸”“矿霸”“街霸”“市霸”等突出黑恶犯罪线索集中摸排行动。5月份,分局组织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有组织犯罪法》集中普法宣传活动,积极营造全民参与学法用法的良好社会氛围,确保辖区社会环境的和谐稳定。
(3)持续开展网络安全教育,加强网络管理,切实将网络安全制度落到实处、严格执行。4月24日,针对公安网络安全使用与数字证书使用召开全局网络安全培训。分局根据现有网络安全实际情况,确定工作标准,按照内容要求、检查方式和处罚及追责机制执行。实体化运行分局检查组,按照前期分局信通、督查部门建立了互通检查机制,自整改以来,分局未出现任何内部的网络安全事件。
(二)关于“履行职责使命有差距,推动新时代公安工作高质量发展存在短板”问题
1.关于作风建设不严不实的问题。
(1)将盗窃案件破案情况列为分局督办事项,在分局局长办公会上进行专题调度,进一步加强盗窃案件办理督办。
(2)3月5日,组织负责养犬管理工作民辅警学习《东营市养犬管理条例》,提高执法人员业务水平和业务知识。今年以来,分局针对辖区不文明养犬问题开展专项整治行动18次,累计收容无主犬只17只,依法处罚违规养犬案件1起。3月份,民警组织辖区物业在业主群内发送规范养犬宣传信息,建立常态化巡逻抓捕机制,一旦发现违法养犬行为及时报警和处置。
(3)港区分局将执法办案管理中心设备采购列入开发区执法规范化重点项目名单,招投标信息于2025年2月26日进行公示,执法办案管理中心于2025年6月30日全面完成建设并正式投入使用。
2.关于执法规范化建设标准不高的问题。
(1)对办案区、执法办案管理中心的使用规范开展执法培训,明确单位主官、法制员监督职责。自巡察整改以来,各执法办案单位严格落实工作制度,违法嫌疑人进办案区办理、犯罪嫌疑人全部进执法办案管理中心办理。2月26日,下发《关于加强行政案件快速办理机制的通知》后,未发现应适用行政案件快速办理未使用的案件。
(2)2025年2月以来,每周组织对本周办理的案件进行全面考评,在分局局长办公会上通报24小时未上传材料情况、案件评查和整改情况。组织开展第一季度案件评查工作,各执法单位案件质量较往年有大幅度提升,对案件中发现的问题,法制信访室针对性地开展了培训工作,向分局执法民警系统讲解了案件评查的趋势特点、案件评查中的问题、问题发生的原因分析、执法办案改进建议、近期执法注意事项等五方面内容。
(3)2025年以来无检察院监督立案、纠正侦查违法等情况。相关部门法制员认真审查案件卷宗材料,对存在疑问的地方及时与办案人员沟通核实,要求补充证据或作出合理说明,做好对行政案件的把关工作。
3.关于对突出违法犯罪尚未形成高压震慑态势的问题。
(1)2025年3月17日,分局组织召开打击电信网络诈骗犯罪重点工作推进会;2025年以来抓获涉诈犯罪嫌疑人6人,开展资金预警9条,触网预警800余条,无预警后转账情况发生,电诈发案率同比下降33.3%;通过“东营港公安分局”微信公众号发布原创公众号3篇,依托“红海岸反诈联盟”微信群和社区网格群转发分享各类预警信息、短视频10余条。组织开展涉案银行卡较多银行约谈活动2次。
(2)强化情报收集,加强分析研判,通过群众举报、网络监控等多种渠道收集涉黄违法犯罪线索。对收集的线索进行分析研判,确定重点区域和对象,提升打击精准度。
(3)2025年4月份,港区连续召开两次网格员培训会,重点提升基层人员对涉毒隐患的主动发现能力,鼓励群众举报制毒线索,港区暂时未发现涉毒人员。
4.关于财务管理不规范的问题。
经排查,现分局无应退未退保证金。2025年2月20日,根据《财政金融局内部控制基本制度》完善《东营市公安局东营港经济开发区分局内部控制基本制度》。2024年12月5日根据《山东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山东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2025年版)的通知》更新细化原有采购流程。通过系统全面地排查,分局已将现有涉案物品移交至东营市涉案财物管理中心,累计移交物品21件。
(三)关于“履行管党治警政治责任不扎实,锻造新时代公安铁军不到位”方面
1.关于党委领导核心作用发挥不力的问题。
(1)健全完善会议议事规则,2024年12月23日,完善《东营市公安局东营港经济开发区分局局长办公会议事规则》和《东营市公安局东营港经济开发区分局党委会会议组织实施办法》,明确各自的议题范围、决策程序和责任分工。
(2)凡重大事项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资金(除每月固定支出项目、差旅费外)使用等“三重一大”事项,由分局党委会集体研究决定。2025年至今分局共有6次一次性超过2万元(含)的大额资金,均上党委会研究。
(3)2025年至今,共召开党委会9次,局长办公会14次,党委会、局长办公会会议内容现由专人负责记录,确保会议记录全面、准确,记录内容涵盖会议讨论全过程、各参与人员的观点以及最终决策结论等关键信息。
2.关于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有欠缺的问题。
(1)2025年1月24日,分局召开2024年度党支部书记履行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和抓基层党建述职评议会,专题研究全面从严治党工作。2025年4月18日,召开党委会专题研究制定2025年分局党建工作要点、分局党委2025年度落实全面从严管党治警主体责任任务安排、2025年分局纪检工作要点。2025年5月16日,召开分局第一季度全面从严管党治警联席会,对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进行研究部署。
(2)2025年2月5日,刑侦大队党支部组织开展全面从严管党治警专题学习活动,强化案件办理。
(3)分局制定《港区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考核办法》《东营市公安局东营港经济开发区分局数字证书及公安网络违规使用核查工作办法》。今年一季度签订数字证书使用承诺书及网络安全使用承诺书178份。自2025年一季度开始,每季度向市局相关部门获取异常及疑似异常查询记录,由分局督察、信通部门联合核查。
(四)关于“各类监督发现问题整改消极应付”问题
1.关于政治站位不高,巡察整改责任落实不到位的问题。
(1)2025年2月21日,分局组织召开党委会议专题研究市委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传达学习市委书记杨国强听取巡察情况汇报时的讲话精神,传达市委第三巡察组关于巡察分局党委的反馈意见,研究成立分局巡察整改领导小组。
(2)2025年2月27日,分局组织召开党委会议专题研究关于落实市委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分局党委建立了定期调度机制,每季度召开一次整改工作专题调度会,听取各部门整改工作进展情况汇报,研究解决整改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4月18日,组织召开党委会,专题研究第一季度巡察整改工作情况。5月16日,分局召开2025年第一季度全面从严管党治警联席会,由各部门汇报巡察整改工作进展情况,并针对进展工作中遇到的问题提出建议。
2.关于整改浮于表面,反馈问题长期“挂账”的问题。
(1)2025年以来,分局共召开党委会议9次,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研讨4次,局长办公会14次(其中7次传达学习了上级指示精神),会上专题学习了党的方针政策和上级指示精神。
(2)党委会会议内容现由专人负责记录,确保会议记录全面、准确,记录内容涵盖会议讨论全过程、各参与人员的观点以及最终决策结论等关键信息。
三、整改工作打算
经过近3个月的努力,虽然巡察整改工作已取得一定性阶段性成效,但我们必须保持清醒的认知,目前整改工作仍存在诸多不足,无论是推进进度还是最终成效,都与预期目标存在差距。一是问题剖析不够深入。对巡察指出的问题,部分仅着眼于表面现象,未深挖背后管理漏洞、思想作风等深层次原因。二是整改效率不高。在整改过程中,遇到问题还不能快速有效解决,导致整改进度滞后,个别整改任务未能按照预定节点完成。三是整改协同性不足。各部门之间缺乏有效的沟通协作,信息共享不及时,在涉及多部门的整改事项上,相互配合不够默契,无法形成合力。
以上这些问题充分说明,我们在思想认识上还不够深刻,没有将整改工作上升到应有的高度,对整改的严肃性和重要性领悟不足。下一步,分局党委将持续深化管党治党的认识,坚决落实从严管党治警的各项要求,以“咬定青山不放松”的韧劲,紧抓整改任务。一方面对已整改问题开展“回头看”,防止问题反弹;另一方面,针对尚未彻底解决的问题,进一步优化整改方案,压实工作责任,倒排时间节点,确保整改工作扎实推进。同时,注重从整改工作中总结经验教训,把“当下改”和“长久立”结合起来,将整改成果转化为常态化的工作机制,融入到分局的日常管理和业务工作中。为港区公安的长远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政治保障和纪律支撑,以实际行动践行使命担当。
(一)筑牢党风廉政坚固防线。分局党委将党风廉政教育作为一项长期性、基础性工作,全面融入日常工作。定期开展廉政主题学习活动,开展廉政专题讲座,深度剖析典型腐败案例,详细解读《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党内法规,让全体干警深刻理解廉洁从政的具体要求与违规后果。组织观看精心筛选的警示教育片,以真实案例敲响廉洁警钟,强化干警廉洁自律意识。依托市委巡察成果,构建全方位、多维度的监督体系。在内部,依据相关纪律规定,完善监督机制,明确各部门、各岗位在监督中的职责,强化相互监督;在外部,积极拓宽监督渠道,借助群众监督、媒体监督和社会各界监督力量,搭建便捷高效的投诉举报平台,严格按照相关程序及时受理、处置群众反映的问题线索,确保权力运行的每一个环节都在监督之下,让腐败无处遁形。
(二)强化党建引领核心作用。分局党委将持续深化党建标准化建设,严格依据《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等党内法规,规范党组织生活,从“三会一课”的开展、党员发展流程到党费收缴管理等各个方面,都做到有章可循、依规办事,确保党建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积极探索党建与公安业务深度融合的新模式,围绕公安工作中的重点难点问题,开展“党建 + 业务攻坚”“党建 + 服务群众”等特色活动。在打击犯罪的关键行动中,成立党员先锋队,激励党员干警依据党员标准冲锋在前;在服务群众的窗口单位,设立党员示范岗,对照党员服务准则,以更高的服务标准、更热情的服务态度为群众办实事、解难题。
(三)完善长效机制建设根基。分局党委将立足长远,全面、系统地梳理现有的各项规章制度。对不符合当前工作实际、存在漏洞和缺陷的制度,依据最新政策法规与工作需求及时修订完善;对尚未建立但工作中又迫切需要的制度,按照科学合理的程序进行制定。在完善制度的过程中,广泛征求民辅警的意见和建议,确保制度符合工作实际与相关准则要求,具备科学性、合理性和可操作性。制度建立完善后,强化制度执行力度,依据制度执行监督办法,加强对制度执行情况的跟踪问效,定期对制度执行效果进行评估和分析。对执行制度得力的部门和个人,按照奖励规定进行表彰和奖励;对执行不力的进行督促整改,情节严重的依据问责条例严肃问责,真正做到用制度管人、管事、管权,为公安工作的持续健康发展提供坚实可靠的制度保障。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546-7957285;邮政信箱:山东省东营市东营港仙河镇滨港路9号公安分局(邮编:257237);电子邮箱:dyggafj@163.com。
中共东营市公安局东营港经济开发区分局委员会
2025年7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