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东营市公安局河口分局委员会关于市委第三巡察组反馈意见集中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按照市委统一部署,2024年9月29日至12月15日,市委第三巡察组对市公安局河口分局党委开展了巡察,并于2月17日反馈了巡察情况。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整改工作基本情况
此次市委巡察组反馈的意见实事求是、全面客观。分局党委完全接受市委巡察组的巡察意见,并坚持高标准、严要求,强化思想认识,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不折不扣抓好抓实巡察反馈整改工作。
(一)坚持提高站位抓整改。分局党委高度重视问题整改工作,将其置于突出位置,传达学习杨国强同志在市委常委会会议听取七届市委第六轮巡察情况汇报时的讲话精神,成立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和工作专班,全面加强组织领导,安排专人负责,确保工作有人抓、问题有人管、责任有人担。定期召开党委会议、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研究整改工作进展,“一把手”亲自研究部署、调度指挥、审核把关,带头研究推动问题整改工作,班子成员落实“一岗双责”,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筹调度,牵头警种积极配合协调,牢固树立全局“一盘棋”思想,自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市委巡察工作的部署要求上来。针对疑难复杂、涉及面广的问题,有关局领导组织召开联席会议,建立内部协作机制,定期会商推进,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二)坚持靶向实施抓整改。根据反馈问题的不同特点,深入研究分析,分门别类建立台账,采取项目化管理方式,明确“时间表”和“施工图”,集中开展专项行动、跟进督导、实地调研等工作,完成一项销号一项,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注重根源分析、归纳盘点,强化跟踪督查、适时推进,确保组织到位、措施到位、督导到位,为整改措施落地落实提供坚实保障。对于能够及时解决的问题,立即着手、抓紧解决;对短期难以解决的,制定详细计划步骤,分期分批抓好整改,全力以赴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
(三)坚持常态长效抓整改。注重举一反三、抓常抓长,不断强化权力的刚性制约,形成用制度管权、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的长效机制。针对问题易发多发领域环节,全方位查找体制机制、监督管理漏洞,进一步强化制度供给、扎紧制度笼子,做到解决一个问题、堵塞一批漏洞、完善一批机制。同时,狠抓制度的贯彻执行,常态化开展督察检查,严肃查处违规违纪行为,真正让铁规发力、禁令生威。
(四)坚持整体提升抓整改。牢固树立系统观念、全局意识,把问题整改作为推动工作整体提升的重要抓手,不断拓展深化整改工作成效。紧密结合省公安厅、市公安局当前重点工作,统筹部署、一体推进,着力把巡察整改的工作成果转化为主动履行公安机关职责使命的强大动力,以更加务实的举措统筹抓好法治公安建设、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区域社会治理、打击违法犯罪、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等各项工作,全面做好保安全、护稳定、促发展措施落实,忠实践行新时代职责使命。
二、市委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落实进展情况
(一)关于政治站位不高,学习贯彻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不力方面
1.政治建警有差距问题
(1)持续强化政治建警。及时收集整理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提前规划列入党委会议“第一议题”和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习内容。今年以来,分局党委先后组织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民营企业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在全国两会期间的重要讲话精神、在中央政治局集体学习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健全全面从严治党体系》重要理论文章等相关内容20余篇,确保第一时间传达学习到位,研讨领悟到位,贯彻落实到位。
(2)规范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已由政工室牵头制定《分局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2025 年理论学习安排计划》并经分局党委会研究审定实施。学习计划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主线,紧紧围绕习近平法治思想、从严治警、作风建设、意识形态等方面设定12个学习专题,切实用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努力在学懂弄通做实上下功夫。
(3)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坚持把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批示指示精神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作为加强党的政治建设的重要抓手,固定列为分局党委会议“第一议题”。今年以来,共召开分局党委(扩大)会议14次,除3次专题研究重大支出事项外,其余11次党委会议全部落实了“第一议题”制度,共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等内容23篇。
(4)提升工作规范。针对“第一议题”学习内容,紧紧围绕党的政治建设要求,紧密结合公安工作实际,认真研究提出细化具体、切实可行的贯彻落实意见,并结合公安重点工作和队伍建设要求持之以恒抓好贯彻落实,确保学习成果真正转化为推动公安工作的强大动力。同时,严肃文风会风,严格落实拟稿审核、文字把关责任制,严禁发生照抄照搬问题。
(5)开展常态化学习。以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为契机,组织班子成员和各党支部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党的作风建设的重要论述、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已组织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习研讨3次,党支部开展主题党日4次,组织全警认真学习上级关于学风文风不正不实、弄虚作假的典型问题通报和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典型案例,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做到举一反三、引以为戒。
(6)深化自查自纠。组织党委班子成员围绕学风文风不实方面开展自查,深入查找问题不足、列出清单。
(7)持续强化作风建设。以深化作风建设为主题开展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组织各党支部对分局开展的各类教育活动相关工作台账进行重新梳理检查。同时,组织各党支部围绕日常党建工作和从严管党治警工作从17个方面开展自查自纠,全部明确下步整改措施。
2.以高水平安全保障高质量发展有短板问题
(1)突出创建重点,靶向精心培育。分局已选取基础工作较扎实的六合派出所作为“一级派出所”申报对象进行重点培养,对标“一级派出所”标准制定具体创建方案,积极推进各项业务工作。
(2)优化勤务机制,提升保障水平。立足“主防”工作理念,指导六合派出所科学配置警力、明确职责任务,加强统筹协调、抓好值班备勤,全力提升“一管三防”工作效能。同时,积极争取六合街道支持保障,进一步提升派出所基础设施建设水平。
(3)综合统筹施策,多维多元创建。强化三联机制建设,对警务室进行功能提升,深化高级智慧安防小区建设及警保联控点规范运行。持续加强“警网融合”机制建设,全覆盖完成群防群治力量培训,精心培育一批具有河口特色的平安类社会组织,全力提升末端社会治理质效。
(4)强化行刑衔接。分局与生态环境部门建立常态化定期会商研判机制,加强沟通对接、互通情报信息。3月28日,治安管理大队与区生态环境局召开联席会议,重点围绕数据共享、风险研判、行刑衔接等方面深化协作,强化案件线索移交质效。
(5)加强党委统筹调度。3月13日,分局召开党委会议,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扫黑除恶工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和中央督导组督导扫黑除恶反馈问题整改工作通知精神,研究贯彻落实意见。4月15日,分局召开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调度会议,分析研究当前工作形势,对严打突出黑恶工作进行研究推进。
(6)提升线索摸排核查质效。2月20日,分局下发《关于集中开展涉黑恶违法犯罪线索集中摸排行动的通知》,对涉黑涉恶线索集中摸排进行了部署。2月26日,分局召开刑侦重点工作推进会,对集中摸排行动进行调度,同时对2023年以来110警情、信访案件进行全面梳理,对市级以上转办线索进行核查,已全部梳理核查完毕,未发现问题线索。建立涉黑涉恶线索摸排核查相关机制,进一步提升工作质效。
(7)加大打击治理力度。3月26日至4月2日,平安河口建设及扫黑除恶斗争领导小组第一次全体会议先后召开,就深入推进平安河口建设和常态化扫黑除恶进行安排部署。4月3日,依托公安部五局小课堂,组织民警认真学习打击诈骗工作经验。
(8)强化路面管控,严查重点违法。紧盯严重违法多发、乱象突出、事故高发重点路段,精准部署农村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大排查大整治等专项行动,严查“两客一危一货一面”、6座以上小客车等重点车辆及“三超一疲劳”、农村“两违”、酒驾醉驾等重点违法行为,常态化开展“周末节假”“错时交叉”整治行动,有力遏制了道路交通事故多发势头。
(9)落实源头安全,强化监管措施。对照台账明细对逾期未报废重点车辆、未检验重点车辆,及时与企业单位联系;对重点驾驶人逾期未审验的,通过电话催办督促其及时办理相关业务,有效降低企业风险。
(10)深化隐患排查,落实源头管控。深入推动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走深走实,全区域、全覆盖、拉网式开展安全隐患动态排查整治工作,及时消除风险隐患,提升安全防范能力。
3.“放管服”工作不扎实问题
(1)全面梳理排查。分局对全区户籍、出入境、车驾管等自助设备进行全面梳理。经统计,共有行政服务大厅自助设备10台,孤岛派出所自助设备3台,车管所自助设备4台,全部建立档案并明确责任民警。
(2)强化督导检查。分局加大对执法办案单位、服务窗口明察暗访和视频巡查的力度、频次,期间发现问题均进行及时整改。对人口评价系统、12389平台、12345民生热线中反映窗口单位民辅警语言生硬、解释不到位、服务态度不佳的问题及时予以纠正,并由单位进行批评教育。组织专人对全区户籍、出入境自助设备使用及窗口服务情况进行督导检查,窗口民辅警均着装规范、礼仪标准,各自助设备使用正常。
(3)强化业务和作风提升。3月6日,分局组织召开全区户政管理重点工作调度培训会。出入境中队每周定期组织窗口辅警开展业务知识考试,交通管理大队车管所开展业务大练兵培训13次,进一步提升窗口工作人员整体业务能力和水平。车管所还在业务大厅和查验大厅放置手机集中存放箱,工作期间值班人员手机全部集中存放,同时于两处大厅增设固定电话,用于内部业务沟通。
(4)深化“放管服”改革。围绕户籍、出入境、车驾管等高频事项,以及治安、禁毒、网安、海岸等政务服务事项,分局持续深化公安“放管服”改革,推出证件照片“一拍共享”、服务事项“一次办好”。网上办、预约办、上门办、容缺办、加急办等服务举措,今年以来共受理网上办、预约办、上门办、容缺办、加急办等各类服务事项800余件,开展延时服务30余人次,为企业开启绿色通道2次。优化业务流程,简化办事环节,区人民医院进驻车管服务大厅,群众现场完成体检,实现群众换证“只进一道门”,避免来回奔波。
(二)关于作风不严不实,履行党和人民赋予的新时代公安职责有差距方面
1.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仍然存在问题
(1)持续强化学习。3月25日,分局召开党委(扩大)会议,传达学习中央和省市区各级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专项工作机制系列会议精神,结合开展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加强党的作风建设重要论述,组织学习《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若干规定》,将有关内容纳入分局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各党支部集体学习内容,结合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持续加强政治监督,推动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
(2)改进文风会风。着力精简文件,严格发文审核;控制会议数量和参会规模,保持科学压减态势。今年以来,分局共制发文件14件,比去年同期下降9.1%;共发布各类通知通报330份,同比减少128份、下降29.8%;共召开本级会议14次,同比减少6次、下降29.2%。
(3)加大减负力度。充分用好办公系统,凡是能够通过自身掌握或利用现有系统共享生成的,一律不再要求重复报送相关数据材料,防止多头报送、频繁报送。今年以来,分局共下发报送材料类通知18份,同比减少18份、下降50%,进一步减轻了基层负担。
(4)压实工作责任。制定民生热线诉求接办流程,对于接办的民生诉求,严格按照首接民警主办、中队负责人全程跟踪督办、大队领导审核把关流程,对群众反映问题能当场解决的当场办结,暂时不能解决的做好当事人解释工作报大队分管领导研究解决,确保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应。
(5)提升民生诉求办理质效。压紧压实各警种、派出所民生热线主办责任,严格落实市局办理民生诉求“四项制度”,对因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或者态度不好、作风不佳、执法不规范等反复引发民生投诉的进行复盘倒查,督促和倒逼各单位提升民生诉求办理质效。
2.公平正义执法生命线守得不牢问题
(1)深化巩固“日清零”工作成果。强化对110新接警平台的指导和监督,督促警情在接警平台规范分流后进入办案系统,彻底解决了警情分流不及时问题。坚持每日检索受立案进度,通过每日两次提醒的方式督促到具体办案民警,实现最大限度避免受立案超期问题。2025年以来,分局无受立案超期问题。
(2)开展专项执法巡查和案件评查。2025年以来,组织开展办案区突击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均限期整改完毕。开展执法案件评查,严格执行“不上传案件材料”重点扣分的标准,贯彻落实材料不全的案件不予审核的要求,针对重点警种、重点案件和关键环节精准定位巡查。
(3)落实执法责任追究机制。按照“谁执法谁负责、谁办案谁负责”的要求,将执法突出问题整改责任压实到具体办案民警和责任领导。严格落实办案终身负责制,分局依据责任追究规定对所有案件进行梳理排查。今年以来,未发生执法过错受到追究的情形。
(4)进一步规范监所管理。进一步加强监控网络建设,加强对监控系统的维护和保养工作,解决安全防范警戒设备不完善的问题。修订完善在押人员家属会见制度,提审、监控岗民辅警加强会见监督,保障在押人员合法权益,确保安全。
(5)切实发挥好执法监督管理委员会作用。进一步完善执法监督管理委员会召开提请流程,针对疑难复杂案件实行办案单位提请和法制部门巡查发现提请两种方式,提高委员会执法监督的及时性和有效性。2025年以来,组织召开执法监督管理委员会全体会议1次,集中学习《执法监督管理委员会工作规则》,听取执法分析报告,进一步明确了执法监督管理委员会的监督职责。
(6)发挥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作用。贯彻落实《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工作规则》,实现对案件全要素全环节监督。
(7)强化跨部门大数据协同平台应用。继续加强对政法跨部门大数据协同平台的应用,严格要求各单位将移送起诉和提请逮捕的案件组卷完成,并发送检察院。2025年以来,无超期发送卷宗到检察院的情况。
(8)压实工作责任。制定违法违纪线索报送机制,已于3月份正式实施。今年以来,向区纪委监委报送酒驾、醉驾、无证驾驶、逃逸等违法违纪线索,未出现漏报情况。
(9)加强政策制度学习。分局收集整理了上级的相关规定及工作要求,于3月13日在分局党委会议上组织分局各执法办案警种、各派出所主要负责同志进行传达学习,进一步压紧压实工作责任,明确职责任务,提高各警种部门思想认识。
(10)集中开展自查自纠。3月13日分局下发通知,组织各执法办案警种单位对2022年以来办理的行政案件和刑事案件开展一次全面自查自纠。
3.打击犯罪、保护人民职责履行不到位问题
(1)深化破案打击。3月27日、4月17日,分别组织收看公安部五局刑侦小课堂,进一步提高民警业务技能。4月16日至17日,到烟台、淄博、潍坊考察学习小案侦防(打击侵财)、侦查中心运行模式及工作机制。持续深化小案侦防专项行动,今年以来,侵财类刑事案件破案率提升38.1%。
(2)全力抓好防范。结合辖区治安特点,在城区采取“点、线、面”+“24小时”不间断巡逻方式开展巡防。坚持“专群结合、群防群治”理念,召开群防群治工作会议9次,开展群防群治队伍培训6场,整合志愿者、社区网格员、物业保安等社会力量,共同开展基础防控工作。
(3)严厉打击新型犯罪。强化业务培训,先后组织民警参加省公安厅两期新型案件现场勘查小课堂学习和全市涉电信网络诈骗警情处置集中培训。
(4)全面深化综合治理。3月19日,分局主要领导主持召开会议,学习市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诈骗工作协调机制全体会议精神,研究贯彻落实意见,就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工作进行强调部署。
(5)扎实开展预警劝阻。各派出所立足实际,深入辖区企业、居民小区、商铺、村居等地持续开展反诈宣传,共开展宣传活动70余次。今年以来,辖区电诈发案与去年同期相比下降16.27%,未发生预警劝阻后被骗案件。
4.财务管理不规范问题。
(1)开展公车定点维修情况排查。警务保障室强化公车管理,组织民警对分局公务用车的燃油和维修保养情况进行排查,于3月底前已完成排查工作并建立工作台账。
(2)压紧压实责任。重新修订《分局维修保养管理办法》和《分局公务用车加油管理办法》,将公务用车维修和保养纳入分局内控制度,不断规范维修审批流程,根据维修金额设置不同审批权限,确保每次维修都经过必要的审核。截至目前,未发现不在定点加油站加油和定点维保单位维修的情况。
(3)强化制度执行。制定《分局自行采购项目管理办法》,明确采购流程。设立分局采购领导小组,各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履行审批权限,进一步规范采购行为,加强内部监督,提高工作效率。
(4)加强审计监督。督察大队负责对采购项目及建设过程的各个环节、程序及质量进行检查监督。今年以来,督察大队已对采购项目进行了检查监督,自行采购项目均能做到过程规范、流程合规,为有效规范采购行为,维护财政资金安全提供了有力保障。
(5)发挥法制员职能作用。为发挥好法制员在案件审核把关和取保候审保证金管理方面的作用,组织各单位法制员参加基层法律巡讲1次、法治大讲堂1次,开展基层派出所法律巡讲1次,结合基层执法办案单位提出的培训需求,提高各单位法制员、办案民警的法律素养和规范水平。
(三)关于管党治警不坚决,践行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不到位方面
1.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成果巩固不扎实问题
(1)加强日常学习。分局组织开展“三个规定”业务培训2次,学习“三个规定”相关文件并对贯彻实施中的具体问题进行答疑。将分局全体民警工作手机均设为“三个规定”内容提醒铃声,发送“三个规定”内容提醒短信1000余条,不间断对民警进行日常提醒。
(2)强化日常管理监督。分局组织对各室所队日常“三个规定”学习开展督导,加强对民生热线、12389平台、信访投诉等问题线索核查,经核实,民警按规定时间、规定程序进行报备,无违反“三个规定”情形。
(3)开展隐患排查整治。下发通知组织分局各党支部结合警种单位职责,突出岗位特点开展廉政风险隐患排查,均建立风险隐患清单台账。党支部结合2024年度组织生活会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剖析民警违纪违法原因,查找风险隐患,制定防范措施,真正做到举一反三、引以为戒。
(4)持续深化纪律教育。持续巩固深化党纪学习教育,把党章党规党纪和警规警纪纳入“三会一课”“主题党日”学习内容,常态化开展警示教育,用好各类教育资源。今年以来共下发各党支部《今周纪声》20期,组织观看警示教育片3场,进一步引导党员民警把纪律内化于心、外化于行。
(5)强化督导问责。持续开展重点监督检查,今年以来开展各类督察10余次,编发督察通报4期,开展执法巡查和案件考评,力争从中发现问题进行执纪问责。
2.管党治党政治责任落实不到位问题
(1)强化党委主体责任。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习《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坚决扛牢党委主体责任。分局已于2月26日召开2024年度领导干部述责述廉会议,与会局领导现场报告履行管党治党责任、遵守党的纪律规定情况,并接受党员民警代表的询问质询,达到“红脸出汗”、促进工作目的。
(2)提升纪检工作人员素质。今年以来分局机关纪委共组织集中学习5次,进一步提升机关纪委业务能力水平。4月23日至25日,组织机关纪委委员参加全市公安机关纪检民警专题培训班,进一步提升纪检民警履职能力。
(3)提升监督工作质效。机关纪委组织指挥中心、政工、督察(信访)、法制等部门,针对市委巡察反馈问题,日常执法巡查、案件评查发现问题,机关纪委线索核查发现问题,12345民生热线群众反映问题,督察(信访)日常受理投诉、12389平台接报投诉等问题进行全面梳理,按照日常执法、窗口服务、队伍管理等进行分类,将梳理出的突出问题和风险隐患明确下一步预防和监督检查重点,并力争从中发现线索。
(4)严格落实党委决策程序。针对基础性建设、重大经费开支的项目和支出,警务保障室严控把关,对除人员工资、水电气暖物业、车辆燃修、通讯保障、办案业务费等日常运行开支外,其他大额支出一律实行事前审批,提交分局党委会研究后实施。
(5)严把报销支出关。筑牢资金安全防线,财务人员仔细查验凭证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完整性,对报销过程中发现的问题严格把关,一律不予报销。
3.干部队伍建设存在短板问题
(1)全力整改提升。组织全体民辅警对相关规定进行学习,进一步查找工作和管理上的漏洞,列出问题清单,制定预防和整改措施,加强监督检查,全体民辅警严格落实管理制度,强力推动整改。组织全体辅警认真学习辅警管理相关制度规定,组织全体民辅警观看警示教育片,通过通报民辅警违法违规典型案例等方式,警示全体辅警守住底线,不触碰高压线,真正做到警钟长鸣。
(2)持续加强辅警日常管理。严格落实“谁使用、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进一步压实各用辅单位从严管辅治辅责任,辅警全部明确负责日常管理的责任民警,均建立工作台账。开展辅警队伍管理查纠整改工作,组织辅警对各类规章制度开展常态化学习,让大家明责于心、明纪于心。
(3)推动从优待辅措施落实。坚持“严管厚爱”并重,进一步争取区委区政府和市局党委支持,在薪酬保障、典型选树、关爱优抚等方面积极推动。今年以来,共表彰“1星辅警”10人,推荐上报“二星辅警”3人、“三星辅警”1人,走访慰问困难辅警家庭2个,进一步激发辅警队伍的凝聚力和战斗力,营造拴心留人良好环境。
4.基层党建问题较多问题
(1)严格落实“双重”组织生活制度。进一步规范组织生活,坚持党员领导干部过双重组织生活制度,由党支部书记负责,落实统筹规划、严格考勤、会后补课以及日常提醒督促制度。今年以来,局领导共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党支部组织生活22次。
(2)严格审核材料。组织班子成员对近3年来民主生活会材料开展自查,对发现问题进行整改。
(3)推进整改落实。对问题立即进行整改,并在2024年度组织生活会上由党支部和全体党员开展剖析,分析问题产生的原因,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
(4)开展纪律作风整治。全面查找分局班子及各基层党支部在“四风”、文风学风方面的突出问题,组织各基层党支部对“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谈心谈话等党内组织生活制度贯彻落实情况开展自查自纠,对问题进行立即整改。
(5)规范党支部组织生活。党支部在2024年度组织生活会上开展深刻剖析,查漏补缺,制定整改措施。党支部书记为全体党员讲党课1次,对党课材料亲自起草把关。
(6)深入开展专项检查整治。组织各党支部对民警日常学习研讨交流发言材料、党支部书记上党课材料、组织生活会检视剖析材料等开展自查,对查摆问题全部进行整改。
(四)关于巡察整改任务落实不彻底,“后半篇文章”不扎实方面
(1)严格落实巡察整改主体责任。抓实党委主体责任,定期对巡察整改工作进行调度和督察,召开党委会、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研究巡察整改工作4次,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牵头调度分管领域巡察整改工作,明确每项具体任务的完成时限,杜绝抓整改不全面、不彻底,确保整改工作见底清零。
(2)召开警示教育大会。4月1日,召开分局党风廉政建设会议暨警示教育大会,观看警示教育片,做到以案为鉴、以案促改,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筑牢遵规守纪、清正廉洁思想防线,推进全面从严管党治警向纵深发展。
(3)常态化开展警示教育。以分局从严管党治警联席会、支部党员大会、“主题党日”活动等为载体,充分运用辖区警示教育资源,通过通报违纪违法典型案例、观看警示教育片、开展廉政巡讲等形式,全方位、全覆盖、常态化开展警示教育,引导广大民辅警受警醒、明底线、知敬畏。
(4)制定各项辅警管理制度。借鉴省厅、市局制定的各项辅警管理制度,结合分局实际,编制《辅警管理制度汇编》下发各用辅单位开展学习,以制度管人、以制度规范行为。
三、今后整改工作打算
当前,市委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进展顺利,但在推进过程中,还存在个别问题。一是巡察整改进展不均衡。责任警种部门之间工作开展不同步、不均衡,部分事项整改进展较慢、整改难度较大,分管局领导和责任警种还缺乏一抓到底的韧劲和决心。二是协调联动机制不健全。部分巡察问题牵涉多警种多部门,牵头警种部门高度重视,但配合部门主观能动性较差,导致个别问题整改进展较慢。三是成效转化上还有欠缺。运用创新理论和学习教育成果指导实践的能力不足,推动巡察整改与业务工作融合促进方面有欠缺。
下步工作中,分局党委将紧紧聚焦市委第三巡察组反馈意见建议,始终坚持问题导向,在前期整改工作的基础上,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强化责任担当,有针对性地强化措施、巩固提升,以问题整改的新成效推动公安工作和队伍建设取得新发展新进步。一是进一步压实政治责任。深刻领悟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整改不落实就是对党不忠诚”的重要指示精神,充分认识反馈问题整改落实的重大意义,始终作为全区公安机关的重要政治任务和推动各项工作高质量发展的有力抓手,保持战略定力,锚定长远发展,按照一件不落、一招不让的要求,定期开展问题整改“回头看”,以一以贯之的态度、一抓到底的决心跟踪督导、持续推进,坚决做到顽疾不解决不放过、隐患不清零不罢休,真正以整改落实的实际行动、具体成效践行“两个维护”。二是进一步强化工作举措。突出标本兼治,在“当下改”和“长久立”上狠下功夫,着力打好问题整改“攻坚战”“持久战”。针对尚未完成整改的问题,进一步研究制定深化推进的举措,明确目标任务、责任主体和完成时限,强化跟踪督办,坚决完成好各项整改任务。针对需要长效整改的问题,认真剖析问题产生的深层次原因,找准体制机制上的“症结”,补齐短板漏洞,坚决防止问题变异反弹。三是进一步抓好统筹结合。把问题整改与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紧密结合起来,认真总结前期经验做法,准确把握新形势对公安工作提出的新要求,不断拓展深化问题整改成效,全力做好防风险、保安全、护稳定、促发展各项工作,为服务高质量发展、护航现代化强区建设提供有力保证。四是进一步强化内外监督。坚持开门搞整改,广泛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在一定范围内向社会公布整改工作进展情况,客观总结党委班子整改进展情况,吸收各方面的合理意见建议。以问题整改为牵引,严格落实全面从严管党治警主体责任,着力构建大监督格局,为锻造“三个绝对”“四个铁一般”过硬公安队伍提供纪律作风保证,切实把巡察整改“后半篇文章”写好写实,坚决避免反弹,切实巩固整改成效。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546-3066423;邮政信箱东营市公安局河口分局政工室;电子邮箱hkgazg@126.com。
中共东营市公安局河口分局委员会
2025年7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