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东营市科学技术局党组关于市委第五巡察组反馈意见集中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3年6月5日至9月8日,市委第五巡察组对市科技局党组开展了巡察,并于11月10日反馈了巡察情况。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整改工作基本情况
(一)提高政治站位,严格落实主体责任。11月10日,市委第五巡察组反馈意见后,市科技局党组立即召开党组(扩大)会议,传达学习贯彻党中央、省、市委关于巡视巡察工作精神和市委巡察反馈意见,研究部署整改落实工作。党组书记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班子成员认真履行“一岗双责”,成立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了责任领导、责任单位、责任人和整改时间,把这次巡察监督作为接受党性教育、加强党性锻炼、经受组织考验的难得机会,做到真查真改、立行立改。
(二)层层传导压力,确保整改取得实效。局党组召开专题党组(扩大)会议,研究制定巡察整改落实方案及工作台账,推进巡察整改工作。局主要领导对整改工作亲自部署、亲自督办;其他班子成员按照分工切实担负起整改责任,积极主动抓落实;各相关科室对号入座,深入开展具体整改,做到责任落实到人。强化调度督导,做好跟踪督办,逐项对标对表、节点推进,确保所有问题整改落实到位。
(三)聚焦问题导向,建立健全长效机制。举一反三,深刻剖析问题产生的思想根源、责任缺失、工作偏差,严格按照制度管人管事。巡察以来,先后制定完善《东营市科技创新重大专项项目管理办法》《东营市科技项目管理工作规范》等制度共7项,进一步完善制度机制,把解决当前问题和长远问题有机结合起来,确保问题得到根本解决。
二、市委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落实进展情况
(一)关于学习贯彻党中央优化营商环境决策部署及省委、市委工作要求不深入方面
1.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不深入问题
(1)2023年2月25日,市科技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第2次学习上,集体学习了《东营市纪委监委护航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办法》《东营市纪委监委护航优化营商环境专项行动实施方案》;2023年12月16日,市科技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第12次学习上,集体学习了《山东省深化营商环境创新提升行动实施方案》《山东省深化营商环境创新提升行动配套措施》,中心组成员围绕主题进行了交流研讨。
(2)起草《2024年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对学习篇目认真调整,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精神作为重要学习内容,每年至少安排学习2次优化营商环境相关内容。
(3)改进理论学习方式,加强调研式学习、观摩式学习、线上线下结合学等方式,规范提升理论学习质量。2023年共开展12次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2024年已开展4次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
2.集中攻坚突破紧迫感不足,与锚定“全省前列、全国一流”的营商环境目标存在差距问题
(1)建立创新能力提升重点企业库,纳入重点企业61家,组织开展“一对一”业务指导,各企业建立了较为完善的研发体系。对企业研发平台、研发项目进行跟踪服务,及时掌握管理运行情况,帮助解决困难和问题。初步建立了包括拟申报省重点实验室、省新型研发机构等31个培育对象在内的重大科技创新平台库、78项重大基础研究项目在内的优质项目培育库,为下步平台认定和项目申报奠定坚实基础。
(2)用好前置性引导资金,2023年实施市重大专项、成果转化专项、自然科学基金、盐碱地综合利用专项等前置性引导资金项目71项、下达资金1345万元,有效撬动企业研发积极性。完善企业研发费用财政补助办法,推动各类科技惠企政策能享则享、应享尽享,2023年为399家企业争取省企业研究开发财政补助资金2591万元,为295家企业落实市企业研究开发财政补助资金147.68万元,最大范围、最大限度地调动社会各层面的科技创新积极性。根据统计部门反馈,2022年有研发活动的规上工业企业536家,同比增长63.4%;有研发活动的规上工业企业占比56.6%,提高19.95个百分点,占比和提高幅度分别居全省第6、第1。
(3)高新技术产业发展攻坚行动取得显著成效。建立完善了重点高企库、高产目录重点企业库、拟投产项目纳统库、小升规企业库、高新重点建设项目库五个重点清单库。通过分门别类进行针对性服务,帮助企业解决创新难题,做大企业规模,我市2023年规模以上高新技术产业产值同比增长5.56%,高新技术产业产值占规模以上工业产值比重较上年提高9.55个百分点,达到47.62%,排名提升2个位次,达到历史最高水平。2023年,我市高产占比增幅和产值增量均居全省首位。
(4)2023年,市科技局共牵头5项省对市综合绩效考核指标,均取得较好成绩。其中,每万名就业人员中研发人员数及提高幅度指标、规上工业企业中有研发活动的企业占比及提高幅度指标等多项指标均列组内前列。
(二)关于落实上级优化营商环境决策部署有差距,推动科技领域营商环境高质量发展不够深入方面
1.政务服务效能和便民度不高,“一网通办”、“全流程网上办理”推进不力问题
科技云平台主页和各功能模块进行了优化升级并上线试运行(http://60.214.234.254:8620/),开发了通知公告、政策解读、科技活动、科技计划、科技平台、科技服务、科技大赛、科技大市场和科技指挥舱等模块,为企业和科技人员提供一站式服务,一网通办。目前,除技术大市场外,其他模块都已完成并上线运行。
2.创新要素对企业发展的支撑作用有限问题
一是科技创业平台对全社会创新创业支撑不足。
(1)科技孵化载体动态绩效评价机制逐步完善。制定科技孵化载体动态评价细则,建立孵化载体动态绩效评价机制。2023年9月,对全市孵化载体开展绩效评价,并向各县区下达绩效评价结果,对不符合条件的孵化载体予以整改或摘牌。持续加强孵化载体动态管理,根据绩效评价结果,对评价优秀的5家孵化载体进行奖励,对不合格的6家孵化载体予以摘牌。
(2)创建高能级孵化载体。每个县区、市属开发区结合自身特点布局建设一批能够发挥作用的创新创业孵化载体。推荐全市各县区、市属功能区机制灵活、功能齐全、配套完善的机构申报省级以上众创空间、科技企业孵化器及加速器,2023年度共有12家孵化载体通过省级认定。
二是全市科技创新平台发展动力不足,国家和省级科技平台数量少。
(1)大力争取省级科技平台,2023年度成功创建省级新型研发机构2家、技术创新中心2家,推荐2家实验室参与省重点实验室重组,已通过形式审查。初步建立包括拟申报省重点实验室、省新型研发机构等31个重点培育对象在内的重大科技创新平台库,强化省级及以上平台后备力量。
(2)常态化开展市级重点实验室、新型研发机构等平台认定(备案)工作,2023年度在新能源、生命科学、数字经济、新材料等领域认定市级重点实验室48家、新型研发机构14家,并从中择优推荐申报省级平台,其中2家成功备案省级新型研发机构。
(3)印发《东营市技术创新中心管理办法》,明确市技术创新中心建设标准,引导企业积极参与2024年市技术创新中心培育工作。加大省级技术创新中心培育力度,推荐山东海科新源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东营兴盛特种设备科技有限公司申报省级技术创新中心,现已获批建设,后续将持续强化建设指导与政策支持。
(4)对市级平台进行绩效评价和动态调整,2023年分别对市级重点实验室、创新创业共同体开展绩效评价,对体制机制健全、运行情况良好、有固定产出且能够引领产业发展的3个共同体认定优秀等次并给予财政支持合计50万元,对存在效用发挥不到位、创新绩效不突出等问题的30个重点实验室和2个创新创业共同体予以摘牌。
三是高新技术领域企业培育不足。
高新技术产业发展攻坚行动取得显著成效。建立完善了重点高企库、高产目录重点企业库、拟投产项目纳统库、小升规企业库、高新重点建设项目库五个重点清单库。通过分门别类进行针对性服务,帮助企业解决创新难题,做大企业规模,2023年我市规模以上高新技术产业产值同比增长5.56%,高新技术产业产值占规模以上工业产值比重较上年提高9.55个百分点,达到47.62%,排名提升2个位次,达到历史最高水平。2023年,我市高产占比增幅和产值增量均居全省首位,共有155家规上企业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涉及71个行业统计目录,扩充了纳统目录行业数量。
四是科技型中小企业的政策支持力度小、支持面窄。
(1)对上争取工作取得显著成效。2023年度推荐175家首次通过认定高企、5家孵化载体申报省“小升高”财政补助,获资金支持1860万元;399家企业获得省企业研究开发补助支持2591万元,获补助企业数量同比增长32.12%。指导15家中小微企业使用创新券124单,同比增长100%以上,争取省级创新券补助56.9万元。
(2)支持企业开展关键技术攻关。2023年,实施市重大科技创新专项、盐碱地综合利用专项、科技成果转化专项20余项,其中12家承担单位为科技型中小企业。根据省科技厅工作安排,2024年山东省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能力提升工程暂未开始申报,市科技局将持续关注,各业务科室做好沟通交流,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开展关键技术攻关。
五是科技政策体系建设迟滞,政策性文件修订不及时。
(1)全面梳理以我局名义印发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共计37件,编制了《市科技局现行有效规范性文件目录》,对文件有效性进行标注,并实时更新。对临近失效的规范性文件,由局办公室及时提醒业务科室,限期修订或清理。
(2)推进政策性文件修订工作,2023年6月至今,新制定政策性文件7件,并配以文件解读同步公开;清理失效文件1件,目前正在重新修订中;公开发布《东营市科学技术局2023年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目录》。
3.优化营商环境的宣传推动不够广泛深入问题
一是普法责任制落实不力。
(1)完成《东营市科学技术局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报市司法局备案,并在局门户网站依法公开。制定了《东营市科学技术局2024年普法工作要点》和《东营市科学技术局2024年普法责任清单》,明确将《科技进步条例》《山东省科学技术进步条例(修订)》《山东省科技行政处罚裁量权实施办法》和《山东省科技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等纳入年度普法计划和普法责任清单。
(2)以深化“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为抓手,将普法工作融入科技工作的各个环节。按照市普法办有关要求,组织我局全体干部职工参加法律知识学习并完成普法考试,合格率100%;组织2名业务骨干进行执法专业知识培训,参加执法资格考试;选聘两名具有司法证的职工作为单位公职律师,负责单位日常法律事务。围绕惠企政策、成果转化、科普惠民、人才服务和科技管理等方面,将普法与企业服务、重大活动、科技宣传等相结合,开展各类普法活动。2023年11月以来,开展党员志愿服务社区普法活动1次,发放宣传单页近百份;开展科技卫生“三下乡”普法活动1次;进企业送政策开展普法活动1次。
二是优化营商环境政策宣传不到位。
(1)对于反馈我局6项文件应公开未公开及优化营商环境专栏上8项政策性文件应公开未公开的问题,我局立即进行了整改,现已全部公开。同时全面梳理我局规范性文件37件及2023年新制定的政策性文件19件,对公开情况进一步自查,确保属性为主动公开的政策性文件公开全覆盖,并与文件解读同步公开,提升宣传效果。
(2)推进政务公开工作与局重点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落实。调整了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成员,严格落实主要领导为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切实履行抓督促、抓协调、抓落实的职责;党组听取政务公开工作汇报1次,召开领导小组会议1次,举办政务公开专题培训1次。
(三)关于作风建设不细不实,推动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用力不足方面
为民服务意识淡薄,“送政到企”“店小二”意识不强,主动服务意识有待提升问题
(1)深入开展“干部下基层”活动,搜集农村、社区、企业反映问题35项,全部得到圆满解决。邀请多名高校专家到联系企业进行指导,帮助两家联系企业争取科技成果转化贷款500万元、600万元。
(2)制定完善了市科技局12345热线办理流程及工作制度,由专人负责热线工单办理工作,并积极参加热线办理业务培训,热线办理工作质量显著提升。根据《东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全市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事项1-11月份办理情况的通报》,我局2023年1-11月热线承办量8件,群众满意率和问题解决率均为100%,列经济管理部门前列。
三、今后整改工作打算
(一)进一步加强跟踪问效。压实政治责任,要求各责任科室、责任人提高政治站位,严格责任落实,采取有力措施,明确整改时限。对已基本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组织“回头看”,巩固好整改成效;对长期整改任务,持续跟踪推进,继续强化措施,确保整改力度不减,问题整改不留死角。
(二)进一步推动建章立制。在抓好问题整改的同时,注重运用好巡察成果找差距、补短板,做到举一反三,防微杜渐,对现有制度进行梳理完善。强化日常监督管理,切实增强制度的严肃性和约束力,做好科技计划项目全流程监管,规范干部职工思想行动,切实改进工作作风,防止问题再次发生。
(三)进一步做好结果运用。把巡察整改与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相结合,与干部队伍建设相结合,与全面从严治党相结合,激发全体干部职工“进企业、送政策、解难题”的干事创业热情,以严的作风、铁的纪律确保整改高质高效、反馈问题“清仓见底”,深入推进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走深走实,当好服务科技型企业和科技人员的“店小二”,推动我市科技工作走在全省前列。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546-8386899;邮政信箱:东营市南一路359号东营市科学技术局;电子邮箱cyzdk@dy.shandong.cn。
中共东营市科学技术局党组
2024年4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