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东营市交通运输局党组关于市委第六巡察组反馈意见集中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3年6月8日至9月5日,市委第六巡察组对市交通运输局党组开展了巡察,并于2023年11月10日反馈了巡察情况。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整改工作基本情况
收到巡察反馈意见后,市交通运输局党组高度重视,及时召开党组会议,研究部署整改落实工作。对反馈意见逐条梳理细化为具体问题,研究制定了整改落实方案。成立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主要领导任组长,认真落实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对整改工作亲自调度,对涉及的营商环境方案修订、港口发展模式偏传统、疏港铁路专用线建设滞后等重大问题,亲自研究、推动解决;班子成员任副组长,按照职责分工,督促抓好分管领域问题整改;各责任单位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具体负责整改任务落实,形成整改合力;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建立台账,统筹调度,确保问题整改到位。同时,坚持当下改与长久立相结合、治标与治本相结合,新建制度7项,修订完善制度1项。截至目前,针对整改问题制定整改措施30项,已完成30项(包括长期任务已取得阶段性成效9项)。
二、市委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落实进展情况
(一)关于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有差距,落实上级部署安排有短板方面
1.对上级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要求和政策法规学习不够重视问题。
(1)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以及上级优化营商政策纳入2023年度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
(2)严格贯彻执行《中共东营市交通运输局党组“三重一大”事项议事决策规则》,局党组会对《中共东营市交通运输局党组关于对市委第六巡察组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方案》、《优化交通运输营商环境2023年工作方案(修订稿)》进行了研究,对《何宪卓市长在全市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专题会议上的讲话》进行了传达。巡察反馈后,对涉及我市交通运输营商环境的行业管理问题、项目建设问题多次进行研究部署。
(3)结合工作实际,重新修订印发了《东营市交通运输局优化营商环境2023年工作方案》,减少3项、增加1项,删除了“减免保证金”等不符合东营实际的内容。“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写入《2024年全市交通运输工作要点》。
(二)关于“惠企便民”理念不牢固,部分“放管服”改革措施打折扣方面。
2.工作上办法不多,沟通协调不够,业务衔接不顺畅。
(1)主动争取市业务牵头部门业务指导和帮助;定期登陆审管互动系统,强化与市行政审批局协同,推进市电子证照管理系统应用,《国内水路运输经营许可证》、《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船舶营业运输证》实现电子化应用。
(2)推进《国内水路运输经营许可证》、《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等9类电子证照“发证”工作,重新梳理了交通运输政务服务事项用证清单,取消“港口工程竣工验收证书”证照。在“省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梳理和管理系统”中,完成“用证”事项办理所需材料与电子证照证明关联。
(3)梳理交通运输实行告知承诺制事项清单,与市司法局和市行政审批局联系沟通,新增“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装卸管理人员从业资格”学历证明材料列入实行告知承诺制事项。“申请换发《国内船舶管理业务经营许可证》”减免材料提报。
3.行政许可事项编制工作推进不力问题。
(1)已在政务服务标准化系统完成我局38项行政许可及48项政务服务事项的认领维护,完成实施规范及办事指南的要编制工作。
(2)组织业务人员集中参加全省政务服务领域业务培训会议并组织相关人员到市行政审批局为“一窗受理”业务人员开展行政审批事项业务培训,提高相关业务科室对政务服务标准化工作重视程度,提升人员系统操作熟练度,强化数据审核,提升数据质量。
(3)2024年2月安排专员开展政务服务事项网办能力测试和办事指南核查工作,对本部门已发布的政务服务事项办事指南进行全面质检。重点排查是否网办、网办深度、是否有自建系统、是否单点登录、自建系统地址、是否进一窗、行政复议部门等要素。
4.“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质量不高问题。
(1)逐一核查落实7件超期未办理事项,已全部办结。坚持举一反三,严格按照《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管理规定》《互联网道路运输便民政务服务系统业务办理工作指南》等规定,落实首问负责、一次性告知和及时办结等制度。进一步规范政务服务事项审核办理流程,业务人员定期查询政务申请,确保及时办结。
(2)积极推进政务服务大厅、政务服务平台线上线下并行服务,满足群众多样化办事需求,高效办理道路运输从业资格高频服务事项。
(3)对业务工作人员集中开展了3次政治理论素养和业务技能培训,及时掌握新的行业政策、法律法规及业务办事流程,不断提高服务质量,更好地推动政务服务事项线下当场办理、线上按时办结。
(三)关于依法行政的理念和执行能力存在短板方面(共2个具体问题、7条整改措施)
5.信用分类监管执行滞后问题。
(1)严格按照信用等级分类,开展了“双随机、一公开”部门联合监管推进情况自查工作,进一步提升监管规范化程度。
(2)对“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业务人员进行培训,提升工作人员素质水平,熟悉工作实施原则和要求,修订印发了《东营市交通运输局“双随机、一公开”工作指引》。对涉及我市包括公路建设市场督查、水运建设市场督查等15项行政检查作出明确指引,明确在实施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检查的前期准备工作中,要根据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结果,参考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管理模式,构建本领域的分级分类监管机制,合理确定、动态调整抽查比例和频次,实施差异化监管。
(3)制定印发了《东营市交通运输领域信用分级分类监管和服务工作方案》,加强信用考核结果与行业管理的结合应用。全力推进全市交通运输安全生产信用体系建设。截至目前,全市235家I类企业(两客一危、交通工程建设、港口装卸仓储等领域)、836家Ⅱ类企业(道路普货、水路普货、维修驾培等领域)全部纳入安全生产信用管理体系并完成信用定级,基本实现了全市交通运输在营企业安全生产信用管理全覆盖。I类企业中,AA、A级24家 、B级183家、C级27家、D级1家。在“春运”及全国“两会”期间安全生产包县区督导检查中,明确“抽查至少2家安全生产信用等级低”企业。
6.执行企业减负措施打折扣问题。
(1)开展《东营市行政检查办法》和《“政企行”阳光执法监督平台管理使用办法》的学习,特别是对基层一线执法人员的培训,保证每位使用人员熟练使用“政企行”阳光执法监督平台,牢固树立“入企先申请”的意识。2023年12月5日,作为全省涉企执法阳光监督工作推进会现场观摩点,对我局阳光执法工作进行了汇报。
(2)调整充实市交通运输局阳光执法监督平台管理员队伍,局属各事业单位和局机关各科室均明确一名管理员,负责系统录入和维护工作。
(3)规范调研活动,提高调研针对性、目的性,减少调研次数、减轻企业负担。
(4)制定了《市交通运输局阳光执法监督平台使用管理办法》。由执法监督科室对“政企行”阳光执法监督系统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抽查核实核查,实行月度通报制度,监督督促系统使用。制定印发了《东营市交通运输局2024年法治工作要点》,将政企行阳光执法平台推广使用工作纳入年度要点。
(四)关于打造保障有力要素环境方面有弱项方面(共5个具体问题、15条整改措施)
7.港口发展模式偏于传统问题。
(1)加快项目建设,东营港区25万吨级原油码头单点系泊工程于7月完成岸电用海论证。目前,单点系泊设施和辅助工作船舶已完成工程量的75%;东营港区一突堤集装箱码头工程码头水工主体和陆域堆场硬化已完成,正在开展码头面层浇筑和辅建区用房建设,累计完成工程总量的65%;东营港区一突堤10万吨级通用泊位工程统筹一突堤综合开发,率先完成30万平方米堆场陆域吹填,2023年7月份工程正式开工建设,现已完成码头水工主体和陆域软基处理,正在开展码头面层浇筑和堆场地基施工,累计完成工程量的51%。
(2)注重规划引领,深入开展重大水运项目研究论证,积极推动《东营港区总体规划局部调整》和《东营内河港总体规划修订》编修。4月10日,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通过这两份报告,正按程序报备。
8.疏港铁路一突堤铁路专用线建设滞后问题。
(1)加快疏港铁路一突堤铁路专用线建设,在取得省发改委核准批复和省交通运输厅初步设计及概算批复后,2023年9月完成施工图设计审查;2023年10月招标确定了项目施工、监理单位;2023年12月接轨站先期工程开工建设。目前,项目建设单位正在全力推进用地手续办理,计划2024 年上半年全面开工建设。
(2)求真务实做好调研工作,撰写的《关于东营港疏港铁路开展多式联运业务的调研报告》获得2023 年度全市政府系统优秀调研成果一等奖。
(3)积极协调,已将一突堤铁路专用线、一突堤集装箱码头、一突堤通用码头和10万吨内航道等项目列入2024年度重点交通项目,督促项目建设单位加快实施,尽早实现社会效益。
9.公路驿站运营监督检查不到位问题。
(1)研究制定公路驿站监督检查管理制度;每月建立公路驿站问题整改台账,督导各县区驿站运营单位认真整改问题。
(2)自整改落实以来,已开展公路驿站运营情况监督检查2次,认真记录检查情况,通报检查结果,并督促各驿站运营管理单位认真整改问题,中心主要领导亲自到G220东深线史口停车区督导,督促东营区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加大问题整改力度,该停车区已于2023年12月13日全部整改完毕,恢复正常运营。
(3)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每月加强对驿站管理检查,定期发布检查通报,督促各县区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加强驿站运营管理,进一步完善驿站服务设施,提高管理服务水平。
10.主动服务企业发展意识不强问题。
(1)积极协调财政部门,项目部省级补助资金已全部拨付到位。
(2)加强与市县财政沟通协调,争取项目建设资金。截至目前,2022年普通国省道养护工程未支付总金额为7983万元,其中市级2503万元,县区5480万元。通过积极沟通协调,争取市财政资金1277.0856万元,资金拨付至施工单位。
(3)加强与公路建设企业沟通,及时了解生产困难提升服务质量。
三、今后整改工作打算
(一)加强督促调度。坚持定期调度,督促各责任单位严格按照整改工作方案确定的整改措施和完成时限抓好问题整改。局党组定期听取巡察整改工作情况汇报,分析整改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研究解决措施。
(二)加大整改力度。对已完成整改的,继续毫不放松,持续巩固整改成果。对属于长期任务取得阶段性成效的,继续加大力度,争取取得更好成绩。同时,举一反三,立足长远,预防问题反弹。
(三)建立长效机制。坚持问题导向,针对巡察反馈问题,找准工作中的薄弱环节,坚持治标与治本相结合,进一步完善制度机制,确保整改到位、长期见效。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8321918;邮政邮箱:东营市南一路359号东营市交通运输局;电子邮箱:sjtysjfgk@dy.shandong.cn
中共东营市交通运输局党组
2024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