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东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党组关于市委第五巡察组反馈意见集中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3年6月5日至9月8日,市委第五巡察组对市发展改革委党组开展七届市委第三轮巡察,并于11月10日反馈了巡察情况。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查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整改工作基本情况
一是旗帜鲜明讲政治,增强整改政治自觉。接收反馈意见后市发展改革委第一时间组织召开党组会议传达并安排部署整改工作,要求把巡察反馈意见整改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大政治任务,班子成员履行好“一岗双责”,带头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做到整改责任全承担,问题整改全到位。
二是压实整改责任,加强组织领导。对照反馈意见,组织各科室逐条梳理,细化为14个具体问题、制定34条整改措施,逐项明确责任领导和责任科室,形成整改落实方案,高标准严要求抓好整改。成立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委主要领导为第一责任人,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将巡察整改列入委重点督查事项,定期调度整改进展。
三是强化跟踪问效,深化拓展成果。办公室牵头组织相关科室对照时限调度通报进展情况,完成一个销号一个,确保件件有落实。具体承办科室所承担的整改工作每周向分管领导汇报一次,分管领导不定期调度整改任务推进情况,督促各责任科室单位按进度完成整改任务。截止目前,已有13个问题、33项措施完成整改(含长期任务取得阶段性成效),正在按计划推进措施1项。
二、市委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落实进展情况
(一)关于学习贯彻党中央关于优化营商环境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工作不深入方面
1.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论述有差距问题。
一是加强理论学习,提升政治素养。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最新论述要求列入党组会、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实行领导带头学,全面系统学,进一步提升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2023年委党组集中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中共中央政治局集体学习等会议上关于营商环境重要论述7次,贯彻落实总书记关于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要求。二是优化营商环境,对标先进打造亮点。东营市“打造招标投标智慧见证服务体系”列入省揭榜挂帅试点项目,并验收成功,实现见证无感模式,全面打通视频监控、可视数字电话、在线直播等软硬件设施互联通道的措施,实现开评标区域内部及与智慧见证室之间数据实时交互,真正做到让所有见证数据“跑”在“一张网”上,实现“云上”无感监督。聚焦发改在营商环境领域的职能特点,围绕能源保障、生态安全开展典型亮点谋划培育。2023年总结形成《东营市全方位推进“四水四定”原则贯彻节约集约利用水资源》和《打造国家能源经济示范区为服务保障国家能源安全贡献东营力量》等典型经验材料。
2.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不坚决问题。
一是强化方案引领,推动新基建发展。研究起草我市《新型基础设施网建设行动方案》,征求相关部门意见建议修改完善后,于2023年12月20日以东发改产业〔2023〕360号文件印发实施并抓好落实。二是大力招商引资,推动项目建设。积极推进海上光伏项目实施,东营HG14浅海海域漂浮式项目正在推进前期手续,海上发电系统关键技术研发及5MW工程实施任务合同、监理合同、科研合同已签订完成,初步设计报告完成第二次评审。高标准规划建设海上风电装备产业园,布局海上风电主机及大部件、核心部件和关键材料、海上风电装备检测认证、风电母港4个功能板块,不断完善海上风电全产业链条,夯实产业基础,实现强链补链。签约落地上海电气、中船海装、金雷股份、三一重能等头部企业投资项目28个、总投资248亿元,金雷重装海上风电核心部件数字化制造等15个项目已投产运营。
3.激发市场主体活力不足问题。
一是狠抓民间投资项目谋划储备。邀请省工程咨询院专家开展重点项目谋划专题培训,加强投资项目内部决策管理,引导民间投资科学决策,2023年谋划储备民间投资项目167个,总投资1799亿元;并组织召开金融支持东营高质量发展座谈会,向金融机构积极推介民间投资项目和融资需求。二是强化投资运行调度。定期召开投资运行调度会,研究解决项目推进的困难问题。2023年,全市固定资产投资保持高位运行,同比增长8%,列全省第一位。投资结构进一步优化,民间投资同比增长13.4%,占比49.9%,占比提高2.4个百分点,占比提高幅度列全省第4位。三是常态化做好项目推介。依托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组织市直有关部门和县区梳理上报我市拟向民间资本推介项目41个,并组织将省审核通过的22个项目录入省在线审批监管平台进行推介,每周定期更新推介进展情况。
(二)优化营商环境措施推进不到位,服务效能不高
1.政府公开信息不规范,应公开未公开问题。
一是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修订《市发展改革委政府信息公开办法》的等制度文件,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着力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五公开”,持续提升政务公开质量和实效。二是提升政务公开质效。2023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发布信息2800余条,对涉及我委的11项政府工作报告事项、1项重大行政决策事项、4项重点任务公开承诺事项及时在专题栏目更新。全年发布规范性文件5条、政策性文件9条,对涉及面广、专业性强、难于理解的政策,通过多种途径进行解读。对2019年以来市级出台获得电力相关政策文件均在市发展改革委门户网站公布。
2.以人民为中心的理念树的不牢,惠民政策落实有偏差问题。
一是加强对县区停车管理政府定价工作的指导。向县区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停车场管理的通知》,落实上级最新指导精神。2023年12月28日,召开全市停车管理领域政府定价管理工作专题培训会。会上,共同学习了省住建厅等四部门《关于推动城市停车设施发展的实施意见》(鲁建发〔2021〕4号),重申了《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定价停车场定价行为的意见》(东发改价格〔2021〕296号)文件中定价权限、定价范围、定价流程和原则等各项规定,强调政府定价停车场的公益性和便民原则,介绍了市级定价程序,要求各县区、开发区根据自身实际确定并严格履行定价程序、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合理确定和延长免费停车时段。要求各县区、市属开发区落实《山东省推动新能源汽车下乡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关于进一步改善群众看病就医体验若干措施的通知》等文件中对停车管理的最新要求。二是摸底各县区、市属开发区政府定价停车场相关情况。目前执行政府指导价的停车场共7家,均按要求设置了30分钟及以上的免费停车时长,运行情况良好。11月份以来,中心医院停车场收到投诉1条,其他停车场均未收到投诉和异议。三是及时做好政策解读。积极回应县区关于危化品停车场定价范围、景区医院等停车场定价范围、定价流程和原则等电话请示事项,为定价提供政策咨询指导服务。
3.招标投标领域存在“轻监管”现象。
一是建立协同联动机制,凝聚部门监管合力。协调建立市公共资源交易联动监督管理机制,市发展改革委等18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对招标投标领域实施联合监管,并建立会商和案件(线索)移送机制。二是扎实开展专项治理,推动监管提质增效。2023年制定《东营市工程建设招标投标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方案》,召开全市招投标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部署会,开展专项治理行动,联合市住房城建管理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务局、市行政审批局等部门采取双随机一公开、专项整治抽查等方式累计检查抽查项目近60余个,检查频次、项目比例同比增加100%以上。提升了招标投标监管工作水平,为打造全市良好的营商环境打下坚实基础。
4.“双公示”监管不到位,数据迟报、漏报、未按规定公示等问题突出。
一是开展“双公示”工作培训。2023年6月,我委组织召开全市“双公示”信息报送工作培训会议,传达国家、省对“双公示”工作的最新要求,分析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并对“双公示”信息报送的时限及质量提出了具体要求。“双公示”技术人员对信息报送系统操作流程进行详细的讲解并演示,并对相关部门提出的问题做了现场答疑与交流,进一步提升业务水平。二是将“双公示”工作纳入考核。进一步健全完善“双公示”工作机制,将双公示工作纳入部门和县区综合考核,加强日常监控及调度。积极做好“双公示”信息报送指导,及时进行“双公示”信息问题数据确认,结合城市信用监测,按月度通报“双公示”情况。截至目前,我市双公示信息合规率100%。
(三)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不完善,信用监管不到位
1.信用修复工作落实不到位问题。
一是加强信用修复培训。2023以来,分别于利津县、河口区、广饶县组织信用知识大讲堂专题培训活动,向企业普及信用知识,介绍信用修复相关程序,着重讲清信用建设对企业长足发展的重要性,现场指导申请企业资料填写,进行信用修复政策解释和答疑,传播“一处失信,处处受限,致力修复,信用重生”的观念,充分调动了失信企业自主纠错、主动自新的积极性。二是做好信用修复政策宣传。联合印发《关于落实省发展改革委、省司法厅、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有关要求实施行政处罚决定和行政处罚信息信用修复告知“两书同达”的通知》,要求各级各有关部门应在送达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同时,送达行政处罚信息信用修复告知书,广泛宣传行政处罚信用修复政策,主动帮助已履行处罚的企业完善修复材料,进一步提高企业的知晓率和修复率,降低行政处罚的不良影响,极大保护了企业的信用权益。2023年度累计协助全市企业完成行政处罚信用修复790次。2023年5月,市法院出台《东营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企业信用修复的办法(试行)》(东中法〔2023〕24号),进一步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保护诚信实体企业,维护企业家的合法权益。
2.对失信主体的信用监管不到位,未充分督促、引导、帮助企业自主修复信用问题。
一是充分发挥考核“指挥棒”作用。将“重大失信事件”纳入部门和县区综合考核,会同市法院、市税务局和各县区、开发区积极抓好黑名单清理整治工作,及时将国家和省反馈的最新名单共享至各县区和行业主管部门,对符合条件的失信主体尽快移出名单,同时结合城市信用监测,加大通报力度,每月对双公示、严重失信惩戒对象名单占比等情况发市直部门和县区进行通报。截止2023年底,全市严重失信惩戒对象名单企业占比为0.67%。二是多方发力实施专项治理。开展“屡禁不止、屡罚不改”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专项治理工作,联合市交通运输局召开“屡禁不止、屡罚不改”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专项治理调度会,对涉及我市9家道路运输企业近三年失信记录过多情况开展集中约谈,并开展信用修复,目前9家企业已全部退出台账。
3.“信易贷”平台推广成效不明显问题。
一是加强“信易贷”平台推广。2023年8月,组织信用知识大讲堂专题培训,重点围绕“信易贷”推广使用课题,讲解“信易贷”平台操作流程,现场解答常见问题。组织金融机构结合实际工作,就如何更好搭建企业和银行供需平台,做了交流发言。上线“绿色金融专区”、“乡村振兴专区”,拓展用户范围。二是将“信易贷”平台实名认证的企业比例纳入综合考核。结合城市信用监测,加大通报力度,并协调市金融监管局纳入“银行机构支持东营发展综合考核”,各县区积极作为,做好“信易贷”注册推广。截至目前,“信易贷”平台注册的企业数占我市市场主体的21.94%,实名注册的企业数占我市市场主体的15.4%。
三、下步整改工作打算
我委整改任务推进有序,成效明显。下一步,一是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把反馈问题整改落实作为促进发展改革工作健康发展的一次难得机遇,让整改过程成为提高领导班子凝聚力、战斗力、创新力的过程,成为促进全委作风转变的过程,促进发改工作再上新台阶。二是强化跟踪问效。坚持劲头不松、力度不减,对当前未整改完成事项,列入委领导攻坚事项,主要领导亲自抓、负总责,确保完成整改。对长期推进任务,适时组织“回头看”,跟踪问题进展,细化完善措施,切实做到责任不落实坚决不放过,问题不解决坚决不放过,整改不到位坚决不放过。三是健全长效机制。进一步落实委党组主体责任,强化班子成员“一岗双责”,以党建持续引领发力,举一反三检视整改过程中的难点堵点,拧紧责任链条,扎紧制度笼子,防止问题反复。对整改工作中已经建立的各项制度,坚决抓好落实,确保真正发挥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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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东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党组
2024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