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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7起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的通报

为进一步正风肃纪、严明纪律,发挥警示震慑作用,现将近期查处的7起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通报如下。

一、东营区社会福利院院长朱宝城虚报冒领、应发未发供养资金问题。2012年12月至2015年3月,朱宝城在任职期间,东营区社会福利院采取未按规定核销已死亡五保供养人员信息的方式,虚报冒领供养资金;应发未发五保老人供养资金。2015年9月,东营区纪委研究并报东营区委批准,给予朱宝城党内警告处分。

二、东营区史口镇幸福院院长袁小滨虚报冒领供养资金、违反财经纪律问题。2013年8月至2014年12月,袁小滨在任职期间,东营区史口镇幸福院采取未按规定核销已死亡五保供养人员信息的方式,虚报冒领供养资金;套取已死亡五保供养人员生活费形成“小金库”。2015年9月,东营区纪委给予袁小滨党内警告处分。

三、东营区龙居镇幸福院院长商炳建虚报冒领供养资金、违反财经纪律问题。2011年7月至2014年12月,商炳建在任职期间,东营区龙居镇幸福院采取未按规定核销已死亡五保供养人员信息的方式,虚报冒领供养资金;套取已死亡五保供养人员生活费形成“小金库”。2015年9月,东营区纪委给予商炳建党内警告处分。

四、广饶县大王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原办公室主任黄丽华贪污问题。2013年2月和5月,黄丽华在任职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贪污公款48900元。2015年9月,广饶县纪委、监察局给予黄丽华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司法机关已依法作出判决。

五、广饶县广饶街道八村党支部书记曹忠庭,村党支部委员、村委委员兼文书连晨斗侵占村集体资金、违反财经纪律问题。2003年8月至2010年2月,曹忠庭、连晨斗在村“两委”任职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以发误工补助和补发被扣罚的计生工资名义,侵占村集体拆迁补偿款;违反财务管理规定,坐收坐支上级拨付的拆迁补偿款和宅基地出让款。2015年9月,广饶县纪委分别给予曹忠庭、连晨斗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六、广铙县乐安街道崔王村原党支部书记、村委会原主任马祖昌违反财经纪律问题。2008年9月至2014年11月,马祖昌在村“两委”任职期间,违反财务管理规定,坐收坐支所收取的村东商户电费、变压器集资款和油田补偿款。2015年9月,广饶县纪委给予马祖昌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七、垦利县胜坨镇民政办公室副主任巴奉英违反财经纪律问题。2013年3月至2015年8月,巴奉英在任职期间,未及时发放群众救助金,并违规存放。2015年9月,垦利县胜坨镇党委给予巴奉英党内警告处分;垦利县胜坨镇民政办公室主任、武装部副部长苟长亮,对巴奉英违反财经纪律问题监督管理不力、工作失职,垦利县胜坨镇党委给予其党内警告处分。

各级党委要更加主动履行好主体责任,将查处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政治任务,进一步强化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压实工作责任,层层传导压力,促进问题在基层及时就地解决。各级纪委要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和越往后执纪越严的要求,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对发现的问题动辄则究,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快查快结、快进快出,以“零容忍”态度严肃查处损害群众利益的各种行为。

中共东营市纪委

2015年1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