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5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的通报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明纪律、正风肃纪,切实发挥警示教育作用,现将近期查处的5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通报如下。
一、市胜利第五中学原校长、党总支书记井文科违规操办婚宴、私设“小金库”和违规配备使用公务用车等问题。2015年5月至6月,井文科分批次多地操办其女儿结婚答谢宴,邀请并收受管理服务对象的礼金;违规设立“小金库”,资金主要用于购置车辆、招待费、车辆燃油费、教职工福利及补助等;利用“小金库”资金先后违规购置2辆轿车,登记在学校工作人员个人名下作为学校公务用车使用,并擅自进行处置。市胜利教育管理中心党委、胜利教育管理中心分别给予井文科党内严重警告、降低岗位等级处分,退还违规收受的礼金。
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筑设计研究院王爱清违规操办婚宴问题。2015年9月14日,王爱清违规为其女儿操办婚宴,双方共设宴48桌,邀请并收受服务对象的礼金。婚庆操办事宜,王爱清未按规定向组织报告备案,并邀请单位同事利用工作时间参与操办婚庆事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给予王爱清警告处分,退还违规收受的礼金,责令参与操办婚宴的3名当事人作出书面检查。
三、市自来水公司侯法孔公车私用问题。2015年9月25日中午,侯法孔违规驾驶公务用车鲁E98229外出办理私事。市自来水公司将侯法孔予以辞退,公车私用产生的费用由个人承担。
四、东营区文汇街道党工委委员、综治办主任朱国华违规发放福利问题。2014年1月22日,朱国华违规从公路改造工程项目拆迁费中列支资金,用于发放工作人员福利。东营区纪委给予朱国华党内警告处分。
五、利津县陈庄镇政府王月江公车私用问题。2015年9月14日下午,王月江违规驾驶公务用车鲁E49699外出办理私事。利津县陈庄镇党委给予王月江党内警告处分,公车私用产生的费用由个人承担。
各级党委要切实担负起主体责任,把党风廉政建设融入到党的建设各项工作中,坚持抓常、抓细、抓长,推动作风建设有关规定落地生根。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紧盯“四风”的新形式、新动向,以零容忍的高压态势,严肃查处公款吃喝、大办婚丧喜庆事宜、违规发放福利津贴、违规配备使用公车等突出问题,发现一起、查处一起,越往后执纪越严、处理越重。要加大问责力度,对“四风”问题突出的地区和部门,不仅追究直接责任,还要追究领导责任,不仅追究主体责任,也要追究监督责任。
中共东营市纪委
2015年1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