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届市委第三轮巡察进行集中反馈

11月8日,七届市委第三轮巡察集中反馈会议召开,传达学习市委书记杨国强同志在听取七届市委第三轮巡察情况汇报时的讲话精神,通报巡察发现的主要问题,对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作出安排部署。
会议指出,巡察是政治巡察,巡察整改是严肃的政治任务和必须履行的政治责任。要深刻领会、坚决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要求以及党中央关于加强巡视整改和成果运用的决策部署,充分认识坚定抓好巡察整改是政治任务,动真碰硬完成整改是政治责任,高质高效发挥整改效能是政治担当,以实际行动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
会议强调,被巡察党组织要坚决扛牢整改主体责任,加强对整改工作的组织领导,厘清职责任务;党组织主要负责同志要履行好“第一责任人”责任,直接抓、抓具体、抓到底,对整改直接部署协调,定期研究推进;其他班子成员要抓好职责范围内的问题整改。要将巡察新发现的问题与以往巡察整改不到位的问题一并整改,与选人用人、意识形态专项检查反馈的问题一并整改,与纪检监察专项监督以及财政、审计、统计等其他监督发现的问题一并整改,所有问题都不能放过,做到系统整改、全面清仓。
会议强调,纪检监察机关、组织部门要加强对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的日常监督,树立“全周期”监督理念,强化“闭环式”监督,督促被巡察党组织特别是主要负责同志切实担起责任,从严从实抓好整改;督促被巡察党组织提高政治站位,认真履行党中央赋予的职责使命。要强化巡察整改现场督促检查和成效评估,组织好整改评估工作,对敷衍整改、虚假整改的,要抓住典型严肃问责。市委巡察办要建立重点问题督办清单,认真履行好统筹协调、跟踪督促、汇总分析职责。有关部门要认真研究分析本轮巡察发现的一些系统性、领域性、体制机制性问题,从体制机制层面拿出切实可行的措施,做实以巡促改、以巡促建、以巡促治。
根据工作安排,集中反馈会后,市委巡察组将向列入市委巡察全覆盖范围的18个市直部门单位和提级巡察的6个县区医院进行“一对一”反馈;对7个延伸巡察单位采取书面反馈与“一对一”反馈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反馈。对巡察发现的有关领导干部问题线索和情况反映,按照规定移交纪检监察机关、组织部门处理。
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有关成员,市委各巡察组组长、副组长、联络员,市委巡察办有关负责同志,被巡察党组织主要负责同志,各县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同志参加会议;市纪委监委机关有关单位负责同志,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有关科室负责同志列席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