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东营市生态环境局党组关于市委第六巡察组反馈意见集中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2年6月22日至9月30日,市委第六巡察组对中共东营市生态环境局党组开展了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专项巡察,同时开展了常规巡察,并于12月8日反馈了巡察情况。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整改工作基本情况
巡察意见反馈后,局党组领导班子认真研究整改措施,深刻剖析问题症结,全面落实整改责任,并把推动巡察整改作为当前首要政治任务,作为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体检,以坚决的态度、严明的纪律、有效的措施,认真履行巡察整改主体责任,扎实做好巡察整改工作。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了市生态环境局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由局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其他党组成员为副组长,各分局、各科室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一把手”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责任,落实“一岗双责”,扛起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认真
抓好整改落实工作;其他党组成员按照职责分工,切实加强对分管业务整改工作的督促把关,领导小组坚持问题导向,将任务分解细化,明确责任人、整改时限等内容,确保整改落实到位。
二是细化任务分解。制定了整改工作方案,明确了时间表、路线图,确保每项整改任务有人抓、有人管。局领导班子成员和各科室单位负责人主动认领问题、落实责任,全局上下联动,认真分析查找问题根源,逐个环节抓整改,逐项问题抓落实。
三是加强督导落实。各责任科室单位严格落实整改工作方案,建立整改台账,分类研究整改措施,紧扣时间节点,实行对账销号制度。党组书记带头加强对整改落实情况的调度和督查,确保整改任务一件一件落实、整改措施一条一条兑现。
二、市委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落实进展情况
(一)关于聚焦党中央各项决策部署在基层落实情况方面
1.政治站位不高,学习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不系统、不深入。
一是关于政治理论学习与生态环境保护本职工作结合不紧密,用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指导实践,推进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方面,思考不深、办法不多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
(1)进一步加强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战略学习和研究,结合省纪委《2023年度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专项监督工作方案》《山东省黄河生态保护治理攻坚战行动计划》等文件要求,制定了《东营市生态环境局2023年黄河三角洲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工作要点》。
(2)组织召开了年度述职述廉述党建会议,听取各科室、分局年度生态环保工作情况汇报,安排部署下步工作。组织各科室、单位、分局围绕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推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重大战略,认真谋划2023年重点工作,并经局党组会研究,出台了2023年全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要点,明确全年工作思路、目标任务。向市委常委会、市政府常务会汇报了2022年度生态环保工作情况,分析当前面临困难,明确下步工作思路,并围绕健全环境管理体制、解决突出环境问题提出建议。
二是关于落实上级要求不主动,跟进贯彻落实不到位,局党组未及时传达落实上级讲话精神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
强化内部督查,健全督查问效机制,制定并印发了《东营市生态环境局督查考核办法》,将市委、市政府主要负责同志批示落实情况作为督查考核重点,确保及时、准确、高质量地完成上级批示指示要求。
三是关于执行学习计划不严格,理论学习打折扣,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连续两年未完成学习计划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
(1)制定了2023年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结合实际设置了十二个专题,确定了重点学习科目,科学设置中心组成员自学篇目和集中学习内容。
(2)把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党建工作责任制,每月集中学习1次,严格落实“一学一报”制度,继续开展理论学习中心组“结对联学”“现场调研”等,共同提升理论联学、业务共建水平。
2.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不到位,履行部门职责有短板。
一是关于对水环境治理的艰巨性、长期性认识不够,在打好碧水保卫战上用心用力不足,党组在系统治理上思路不宽、招数不硬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
(1)2022年以来,先后排查河道47条,累计出动无人机191架(次),航拍视频6000余分钟,排查里程1490公里。市县两级开展徒步巡河,针对排查发现的问题制定《国控河流水环境治理重点工作任务》,分解落实各项职责,与市委、市政府督查室等部门单位组织开展了3轮次的提级专项督办。对我市重点河流44个断面开展定期监测,印发《全市重点河流地表水环境质量通报》64期,对县区超标断面进行提醒。
(2)2022年完成我市水环境质量状况退出全国后30的考核任务,从优良水体数量来看,全市9个国控断面中有4个达到或优于地表水三类标准,超额完成省定2个优良水体的年度考核目标,水环境质量不断改善。2022年开展全市水环境形势分析12期,市委、市政府先后组织召开治水专题会议40余次,市领导基层督导20余次,不断强化压力传导。
(3)结合我市实际情况,重点在水产养殖、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等方面,进一步提出工作目标,完成一厂一档一策污水处理厂10个,对9个污水处理厂进行技术帮扶,出动2083人次,巡查河道403段(条),2023年1季度,共检查涉水重点企业23家。
二是关于环评工作存在短板,规模以下畜禽养殖领域监管长期缺位,东营区两个养殖场均达到环境影响登记备案管理标准,但长期未进行备案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
加强对规模以下畜禽养殖企业的监管,与东营区畜牧业发展服务中心积极对接,及时掌握新增养殖场,发现未及时备案的企业督促其尽快完善环保手续。
三是关于对综合执法工作监管缺位,执法不规范问题突出,违反办案程序,存在超期办理案件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
(1)详细梳理了2020年以来全市行政处罚案件,对10件超期办理案件、55起超期送达案件原因进行排查,总结经验教训,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
(2)制定《生态环境执法案件监督管理办法》,深刻剖析综合执法工作监管缺位具体问题,对全体执法人员、法规工作人员进行执法业务、法制业务培训,加强对执法案件办理全流程监管,切实提高执法案件监督管理水平,坚决杜绝类似问题的发生。
(二)关于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以及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方面
1.关于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树得不牢,民生实事用心用力不足,对空气异味治理重视不够,治理工作成效离群众满意还有差距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
(1)强化重点行业指导帮扶,2023年以来对利津炼化、海科瑞林等20家企业开展企业调研和现场帮扶,针对发现的问题现场提出整改建议并反馈企业,指导企业做好管理工作;开展全市涉火炬企业排查整治,减少非正常工况废气排放对环境空气质量的影响。
(2)落实《2022年度东营市生态环境举报奖励制度贯彻落实实施方案》,在全市开展生态环境举报奖励制度贯彻落实工作,充分发挥环境违法行为有奖举报作用,有效激发群众参与环境管理的积极性,挖掘涉环境风险隐患问题线索,打击环境违法行为。2022年以来办理环境违法行为有奖举报案件58件,落实奖励资金35.63万元。
(3)2022年以来,配合生态环境部完成了11轮次大气监督帮扶工作,共计检查企业244家次,帮助企业发现环境管理问题832个,并指导企业整改落实到位,部分走航运营费已暂扣,第三方已承诺顺延走航。
2.关于作风建设不严不实,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依然存在,在打赢渤海综合治理攻坚战上不够积极主动,入海排污口综合整治监管出现“空档”,生态环保专项资金项目调度不及时,推进缓慢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
2022年11月29日,与第三方服务公司签订补充协议,对服务的具体条款进行了完善,规定项目的终止时间为2024年5月31日,支付方式调整为服务期满经验收完成后支付剩余尾款。生态环境一体化监管指挥体系项目(一期)建设2022年12月底前完成项目招标,目前正按计划建设中。对2021年以来政府购买服务工作存在问题进行自查,11月底前已完成自查104项,针对发现的问题,已责令相关单位进行补充完善,同时严格执行政府采购相关规定,确保规范严谨。
3.关于重点领域管理不规范,存在廉政风险,内控制度流于形式,未对各分局资金、资产管理实施跟踪问效、审计监督,分局财务管理问题频发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
(1)起草修改内控制度草案,完善10余条内控措施,征求意见后提交党组研究。2023年以来按照规范要求严格财务报销单据审核80余笔,严格审核公务接待6笔,严格公务用车48次。
(2)制定了审计工作计划,按计划4月份开始由市局对分局开展审计检查。
(三)关于聚焦基层党组织自身建设情况方面
1.党组领导作用发挥不充分,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职责发挥不力。
一是关于领导干部分工调整频繁,未按规定程序报备,2019年以来,6次调整分工未按规定向市委组织部、省生态环境厅报备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
按照《关于市委管理的领导班子成员分工调整报备的有关问题的通知》和省生态环境厅有关规定要求,已重新研究制定领导班子成员分工,并按程序报市委组织部、省厅党组沟通汇报。
二是关于核心职能谋划不足,整体工作方向不明,领导班子研究核心业务少,对制约我市生态环境发展的难点堵点问题缺少研究谋划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
(1)2023年以来已召开2次会议听取研究业务工作,1月13日,局党组会专题听取关于2022年度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有关工作开展情况的汇报,研究深化落实黄河国家战略。2月6日召开局长办公会,专题研究水、气、土、废污染问题治本之策,听取2023年度污染治理重点项目谋划情况,为从根源解决污染问题提供抓手。
(2)2023年以来,围绕持续推进环境质量改善,组织各部门认真谋划2023年重点工作,局党组会专题研究并出台工作要点,听取了关于2022年度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有关工作开展情况的汇报,学习研究《2023年度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专项监督工作方案》《省委第十三巡视组关于对省生态环境厅党组开展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专项巡视的反馈意见》等文件。
2.关于民主集中制落实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
严格落实民主集中制,涉及重大事项严格按程序由党组会议集体决策、讨论决定,对党组成员提出的意见建议,充分讨论、分析研究,并形成会议决议和纪要。
3.管党治党政治责任虚化弱化,监督管理不到位。
一是关于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不力,党组未专题研究全面从严治党工作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
2022年全年召开2次党组会议研究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进行了年度分管领导向党组全面从严治党述职,制定了2023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要点,并经党组会研究同意后印发实施。
二是关于廉政谈话走过场,谈话内容生搬硬套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
认真落实谈心谈话制度,逐级开展廉政谈话,切实把廉政教育抓在日常,制定了廉政谈话计划,结合各自工作任务,主要领导与分管领导和科室单位负责人谈,分管领导同一般工作人员谈,确保了廉政谈话全覆盖。
三是关于监督意识不强,对干部日常监督管理失之于宽、失之于软,部分干部纪律意识淡薄,存在侥幸心理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
在全系统开展了纪律作风专项整顿活动,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强化权力运行监督,全面梳理廉政防控风险清单,共排查廉政风险点50余个。2022年共采取第一种形态处理干部职工4人,做到了早提醒早预防。组织干部职工集中观看《伸手必被捉》等多部警示教育片,定期推送《今周纪声》,教育干部职工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
4.党建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力,存在薄弱环节。
一是关于党建主体责任没有扛牢压实,未按照要求组织机关党委书记向全体党员进行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党组未对机关党建工作要点进行专题研究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
2023年2月,召开了述职述廉述党建工作会议,机关党委书记向全体党员述职,并组织民主评议,制定了2023年机关党建工作要点,并经党组会议审议通过后印发实施。
二是关于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搞形式,民主生活会谈心谈话不扎实,批评与自我批评走过场,达不到“红红脸”“出出汗”要求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
2022年度民主生活会会前班子成员通过谈心谈话等多种方式,广泛征求意见建议。班子成员之间、与自己所在党支部党员代表开展谈心谈话,沟通思想、交流意见,逐项对照通知要求重点查摆的6个方面等工作情况,认真撰写对照检查材料。会上,局主要负责同志代表领导班子作对照检查,班子成员紧扣会议主题,把自己摆进去、把思想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逐一进行对照检查。与会人员坦诚相见点问题、开诚布公提意见,自我批评不遮不掩,相互批评见筋见骨,接受批评虚心诚恳,达到了红脸出汗、交流思想、凝聚共识、增强党性、促进团结的预期目的。
三是关于党的组织生活制度执行不严格,部分党支部未按规定召开支委会,机关退休干部党支部“三会一课”参会率不足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
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开展组织生活,落实组织生活频次,将完成情况及时上传“灯塔—党建在线”系统。举办了党的二十大网络培训班,参训人员均达到合格。每月定期开展退休干部“学习活动日”,动员退休同志积极参加集体学习,因身体原因不能参加的,将学习材料发送至平台,完成自学,组织退休干部到社区报到30余人次。
(四)关于巡视巡察、审计等监督发现问题和“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党史学习教育等检视问题整改落实情况方面
1.关于整改责任落实不到位,有的问题未整改,部分干部职工考勤、请销假不规范,管理松散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
2023年2月底更新了考勤系统,对照干部职工花名册将在职干部职工和临时用工人员登记录入,确保考勤管理全覆盖,并严格执行考勤规定,定期通报考勤情况,同时严格执行请销假管理制度,做好登记备案。
2.关于问题整改不彻底,部分问题边改边犯,上轮巡察反馈的“推动落实市环委会办公室职能不充分”的问题,目前仍未组建生态环境委员会,上轮巡察反馈考核优秀等次的人员发放个人奖励资金问题仍未整改完成。
整改进展情况:
(1)2022年8月23日,结合实际情况,市委、市政府出台《关于调整市生态环境委员会组成人员的通知》(东发电〔2022〕1号),及时调整、规范运行,切实履行好对全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组织领导职责。
(2)已梳理完成考核优秀人员名单和应发奖金数,正在按程序申请奖金发放,拟于2023年6月底前发放。
2.关于整改措施未落实,整改效果不佳,前期巡察反馈的公车管理混乱问题,整改表面化,“一车一档”制度执行不严格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
重新修订完善了公务用车管理制度,经局党组会研究通过并印发实施。重新梳理,逐车建立管理档案,做到“一车一档”,并安排专人负责,防止档案丢失,按规定及时将车辆维修相关情况上传公务用车平台,每月10日前完成公务车辆使用相关情况统计并公示。
三、今后整改工作打算
经过集中整改,各项巡察整改任务已取得阶段性成效,但还有部分整改任务未完成,有的阶段性完成了整改还不稳固,还需要深层次标本兼治、持续整改。
一是认真贯彻落实巡察整改要求,牢固树立“整改不力是失职,不抓整改是渎职”的观念,将抓好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作为推动生态环境保护的重要抓手。坚持立行立改与长期坚持有机衔接,做到真正改、彻底改、长期改,对尚未完成整改的问题紧盯不放、一抓到底,确保各项整改任务落实落地落细,推动环境质量不断改善。
二是严格落实跟踪督办检查,对已完成的整改事项,认真开展“回头看”,巩固已有成效,防止问题反弹;对还未整改到位的问题,紧盯不放、一鼓作气,加大力度、加快进度,以钉钉子精神抓紧整改到位;对长期整改任务,强化措施、夯实责任,确保问题整改不留死角、全部到位。
三是持续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进一步压紧压实党组织管党治党“两个责任”,严格履行党组书记主体责任,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以巡察整改为契机,坚决打赢打好三大污染防治攻坚战,做好巡察整改“后半篇”文章,确保问题整改见底见效,推进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8318960;邮政信箱:山东省东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府前大街100号904室;电子邮箱:ssthjjjgdw@dy.shandong.cn。
附件:关于落实黄河国家战略重点任务方面存在问题整改进展情况
中共东营市生态环境局党组
2023年5月10日
附件
关于落实黄河国家战略重点任务方面
存在问题整改进展情况
一、关于在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及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工作要求,加强对落实黄河国家战略组织领导方面
1.关于政治站位不高,对黄河国家战略的重大意义学习领会不深、认识不足,党组用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指导实践,推进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不足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
(1)坚持落实“第一议题”制度要求,2023年以来,围绕持续推进环境质量改善,组织各部门认真谋划2023年重点工作,局党组会专题研究并出台工作要点,听取了关于2022年度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有关工作开展情况的汇报,学习研究《2023年度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专项监督工作方案》《省委第十三巡视组关于对省生态环境厅党组开展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专项巡视的反馈意见》。
(2)结合《2023年度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专项监督工作方案》等文件要求,制定了《东营市生态环境局2023年黄河三角洲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工作要点》。科学编制2023年度“持续深入打好碧水保卫战”工作要点,从保障全市水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强化饮用水水源地保护监管、推进入河入海排污口监管和整治、实行入海总氮控制、全面推行湾长制、积极争创美丽海湾等方面提出年度具体工作要求。
2.关于组织领导不力,未上升到黄河国家战略的高度研究谋划工作,存在重形式轻实效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
东营市生态环境局黄河战略领导小组办公室全面分析了2022年工作重点进展情况、存在问题和2023年工作打算,2023年1月,局党组召开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专题会议。目前,局黄河战略领导小组办公室制定了《2023年黄河三角洲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工作要点》和督导落实措施,强化调度督导,将实行每月一调度、每季度分析研判,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3.关于结合实际贯彻落实不到位,责任不明、分工不清,党组印发的《东营市生态环境局2022年度黄河三角洲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重点工作推进方案》,领导责任不落地,压力传导不够,部分重点工作任务未纳入生态环境局黄河国家战略工作清单统筹安排等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
(1)2023年1月,局党组召开了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专题会议,分析了存在问题并提出了下一步工作部署,进一步明确了工作领导小组、各县区分局的工作责任,下一步将结合2023年工作要点,对相关科室和各分局加强督导调度。
(2)细化“深入打好渤海综合治理攻坚战”行动方案及台账,定期调度工作开展情况,将全面推行湾长制、积极争创美丽海湾、实行入海总氮控制等内容写入年度工作要点,统筹抓好贯彻落实。
二、关于在履行职能责任、行业监管责任,落实黄河国家战略重点任务方面
1.关于对水环境治理的艰巨性、长期性认识不足,水环境质量改善瓶颈仍未突破,针对国控地表水考核断面水环境质量靠后问题,党组一直未研究出水环境治理的有效措施。
整改进展情况:
(1)2022年以来,先后排查河道47条,累计出动无人机191架(次),航拍视频6000余分钟,排查里程1490公里。市县两级开展徒步巡河,针对排查发现的问题制定《国控河流水环境治理重点工作任务》,分解落实各项职责,与市委、市政府督查室等部门单位组织开展了3轮次的提级专项督办。强化执法检查,2023年1季度,共检查涉水重点企业 23家。
(2)2022年完成水环境质量状况排名退出全国后30的考核任务,水质指数从2021年5.77下降至5.49,广利河东八路桥断面水质退出V类,水环境质量不断改善。局党组将水环境改善工作纳入2023年全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要点,推动列入2023年度市政府领导领衔攻坚突破事项,党组主要领导对入河污染源监测超标情况进行批示并进行督办。
2.关于大气环境不稳定,综合指数排名与去年和一季度相比出现下滑,党组对形势预判不够,自我加压不足,没有持续从大气污染治理监管上补齐短板、查找漏洞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
对石化、有机化工等50家重点行业开展入企调研和现场帮扶,邀请行业专家围绕储罐、油气回收等重点领域开展9期专题培训,编制完成《东营市石油化工行业大气污染防治“一行一策”综合管控方案(2022年版)》《东营市石油化工行业大气污染防治“一行一策”综合管控方案》(编制说明)和《东营市有机化工行业大气污染防治综合整治方案(2022年版)》。
3.关于落实“四减四增”工作任务不力,东营区化工产业园区项目推进缓慢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
东营区化工产业园区污水处理厂项目已于2022年6月底建设完成,现正常运行。8月份以来,对水气土(废)项目实行月调度月通报4次,对项目管理和年度计划完成情况纳入了市对县区、功能区年度差异化考核。
三、关于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防范和纠治落实黄河国家战略中的腐败和作风问题方面
1.关于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扛得不牢,在研究落实黄河国家战略任务分工时,未将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同安排、同部署,未同步建立健全廉洁风险防控机制,存在重业务推进轻党风廉政建设、廉洁风险防控意识不足等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
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召开党组会议专题研究全面从严治党工作,把生态环境工作完成情况纳入全面从严治党述职内容,开展了分管领导向党组述职。健全风险防控,建立廉政风险点台账。重大事项报派驻组,邀请派驻组列席参加党组会议3次以上。
2.关于作风建设不严不实,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依然存在,对第三方巡湾工作疏于督导检查,监管出现“空档”,高排放机动车、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气污染治理项目推进迟缓等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
2022年11月29日,与第三方服务公司签订补充协议,对服务的具体条款进行了完善。规定项目的终止时间为2024年5月31日,支付方式调整为服务期满经验收完成后支付剩余尾款。高排放机动车、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气污染治理项目于2022年8月底前完成。对2021年以来政府购买服务工作存在问题进行自查,11月底前已完成自查104项,针对发现的问题,已责令相关单位进行补充完善,同时严格执行政府采购相关规定,确保规范严谨。已制定审计工作计划,按计划4月份开始由市局对分局开展审计检查。
四、关于在整改落实各类监督检查中发现的涉及黄河国家战略的有关问题方面
关于对整改任务分析研判不足,统筹整改、持续跟踪督办不到位,空气异味问题整改治理工作不彻底,空气异味问题依然易发多发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
(1)制定2023年度工作计划,在2022年工作基础上,整理、分析全市橡胶轮胎行业企业污染物排放情况,为开展现场帮扶打好数据基础。2022年以来,配合生态环境部完成了11轮次大气监督帮扶工作,共计检查企业244家次,帮助企业发现环境管理问题832个,并指导企业整改落实到位。
(2)落实《2022年度东营市生态环境举报奖励制度贯彻落实实施方案》,在全市开展生态环境举报奖励制度贯彻落实工作,充分发挥环境违法行为有奖举报作用,有效激发群众参与环境管理的积极性,挖掘涉环境风险隐患问题线索,打击环境违法行为。所有环境信访案件均得到及时有效处置,做到了件件有落实,件件有回复。2022年办理环境违法行为有奖举报案件58件,落实奖励资金35.63万元。
(3)严格落实清单化调度制度,每月定期调度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进展。针对第二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的异味问题,一是加强日常督导排查,引导养殖场户合理配建粪污处理设施,科学做好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和粪污资源化利用。二是积极推动异味治理项目建设。2022年实施的18个异味治理项目已全部完成;持续开展VOCs走航监测,针对发现的49个异味点位及时反馈县区进行调查整改。三是加大餐饮企业巡查力度,对未安装油烟净化设施的餐饮企业责令限期整改;对已安装油烟净化设备餐饮企业,督促定期检测、清洗并提供油烟检测报告和净化设施清洗记录。四是要求垃圾收集点严格按照相关规范进行作业。站内生活垃圾日产日清,每日对设施进行定时冲洗;及时关闭卷帘门并喷洒除臭剂,最大程度抑制异味散发。五是强化污水管网及排水设施管理。加强对观测井、下水道等巡查,发现水流不畅、观测井异味污染及时处理;强化泵站运营管理,对易产生异味部位采取密闭措施,防止异味扰民;加强污水处理厂污泥储运、处置管理,减少异味污染;强化城市黑臭水体排查,督促属地加强对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异味管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