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东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党组关于市委第二巡察组反馈意见集中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2年6月20日至9月30日,市委第二巡察组对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党组开展了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专项巡察,同时开展了常规巡察,并于12月7日反馈了巡察情况。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整改工作基本情况

  市委第二巡察组向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党组反馈巡察意见后,局党组高度重视,迅速研究部署整改工作。一是统一思想认识。收到反馈意见后,局党组迅速召开专题会议,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重要论述、杨国强同志在听取七届市委第一轮巡察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专项巡察情况汇报时的讲话精神以及市委巡察办《关于做好七届市委第一轮巡察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专项巡察反馈工作的通知》《市委第二巡察组关于巡察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党组的反馈意见》《关于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专项巡察发现主要问题情况的通报》等文件,要求广大党员干部提高政治站位,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切实把思想统一到市委巡察工作要求上来,坚持直面问题、立行立改,切实把整改落实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抓紧抓好,确保不折不扣整改到位、取得实效。二是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了党组书记任组长,班子成员任副组长,有关分管领导以及相关科室、单位、专班负责人为成员的巡察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统筹协调、调度推进整改工作。三是明确目标责任。印发了《中共东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党组关于对市委第二巡察组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方案》,将反馈问题逐项细化,制定整改措施,明确责任领导、责任单位和完成时限,建立整改台账,实行销号管理,压实整改责任。四是认真督促检查。领导小组办公室采取下发督办通知、专题调度等方式,加强整改工作推进落实,及时通报进展情况,确保做到件件有回音、事事有着落。五是强化成果运用。将巡察整改工作纳入年度综合考核,对思想不重视、工作落实不力的进行批评教育、限期整改,对敷衍应付、形式主义严重的严肃问责。深化巡察整改与日常工作结合,运用好、巩固好、拓展好巡察成效,全面提升工作水平。

  二、市委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落实进展情况

  (一)关于聚焦党中央各项决策部署在基层的落实情况方面

  1.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不深入的问题。

  一是对黄河国家战略重要意义认识不足、重视不够。未组织学习习近平总书记2019年9月18日在河南郑州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座谈会上的讲话精神。2022年3月制定的落实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专项行动方案,内容上照抄照搬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行动方案,且未对照市委要求补充完善12项新任务。

  整改进展情况:

  (1)坚持即知即改,2022年7月25日,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2019年9月18日在河南郑州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座谈会上的讲话精神。

  (2)对涉及工业和信息化领域的重点工作进行梳理,结合工作实际,于2022年7月制定印发《东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推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2022年工作要点》(东工信发〔2022〕5号),并将3月份制定的专项行动方案中缺少的12项任务全部纳入了工作要点,每月调度工作任务进展情况,研究解决工作推进过程中的有关困难和问题,指导推进完成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专项工作任务。

  二是对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工信系统的重要论述落实有短板。全省452家省级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中,我市只有13家,2021年我市数字经济核心产业增加值增速和增加值占GDP比重提高幅度分别为0.08%、-0.09%,均居全省末位。

  整改进展情况:

  (1)制作“国家级、省级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产品)申报条件”一览表,选取目标企业对照“申报条件”逐项完善信息,建立单项冠军培育库,目前入库企业39家。

  (2)制定印发《东营市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培育提升方案》(东工信字〔2022〕100号),加快培育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产品),2022年新增省级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产品)20家,是2021年新增数量的5倍。

  (3)建立了数字经济核心产业重点建设项目库,按照数字产业化和产业数字化两类对重点项目进行了归类,总共有98个项目纳入重点建设项目库。下步将对入库项目划分县区、细分领域,积极调度推进项目,加快项目建设进度。

  (4)建立了数字经济核心产业重点企业名录库,2022年总共确定数字经济核心产业重点企业93家,联合各县区工信部门,对重点企业进行了调度指导。2022年我市数字经济核心产业增加值为51.79亿元,同比增长154.5%,列省对市考核全省第5位。

  (5)推荐光谷未来城、利津智联农创工厂成功入选省级数字经济园区,黄河三角洲大数据港被认定为入库型数字经济园区。截至2022年底,全市已有5家园区被认定为省级数字经济园区。

  三是对“第一议题”制度执行不坚决。2021年以来,6次“第一议题”内容均列为党组会议最后一个议题。

  整改进展情况:积极落实“第一议题”制度,自2022年7月以来,在党组会议、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等集体学习时坚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有关重要论述、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作为第一项议程安排学习,截至2023年2月底,共学习9次18项。

  2.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有差距的问题。

  一是推动我市企业绿色低碳发展工作成效不明显。2021年,工信部出台《“十四五”工业绿色发展规划》后,未及时跟进研究制定我市工业领域“双碳”工作规划,缺少相关优惠政策扶持,引导企业以绿色低碳引领转型升级的办法不多。截至2022年6月,我市上榜的国家级绿色工厂、绿色设计产品分别仅有5个、4个,只占全省总数的2.2%、1.3%。

  整改进展情况:

  (1)2022年9月29日,举办了工业绿色低碳发展专题培训,采用线上、线下同步开展的方式,组织130余人参加培训,对企业家进行了工业节能、节水、绿色制造培育、双碳等方面的宣讲,提高了企业积极性。组织加快推进绿色制造体系建设,组织推荐上报国家级绿色工厂5家、国家级绿色供应链企业1家,其中3家企业于今年1月份获国家工信部绿色工厂公示。

  (2)参与起草制订了《东营市碳达峰工作方案》,研究拟定了工业重点产业发展方向,制定了推进工业领域碳达峰的措施,作为我市碳达峰工作方案的重要内容。市碳达峰碳中和工作专班已将方案报省碳达峰碳中和工作领导小组审核。

  二是落实我市5G基站建设工作有差距。未积极协调基站建设中电信运营商与转供电业主之间的电价矛盾,未制定基站用电优惠政策,“转供电改直供电”难题一直未得到有效解决。2020年到2022年7月底,我市仅建成基站5143个,与2022年底累计建设8766个的目标有较大差距。

  整改进展情况:

  (1)2023年2月2日,组织召开5G网络建设工作专班线上视频会议,谋划全年5G基站建设任务,分析有关5G基站建设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讨论解决措施和方案。

  (2)制定了2023年上半年全市5G建设计划,梳理了全市直供电改造问题清单,将任务分解到各县区(开发区),传导压力,强化责任,集中开展攻坚。

  (3)加强督导调度,截至2月底,全市基站直供电比例达到65%;今年已新建设5G基站254个,投资5422万元,累计建成5G基站6274个。

  三是推进我市“链长制”工作有短板。2021年5月至今,未按市委要求落实每两月向市领导汇报进展的工作制度(只向市领导汇报过2次)。链主企业的培育仍停留在制定支持政策阶段,且链主企业的关联企业少,2022年省审计组发现东营港临港化工产业园内科鲁尔等4家化工链主企业关联企业只有15家,仅占园区内化工企业总数的38.46%。

  整改进展情况:

  (1)对2022年“链长制”工作完成情况进行全面梳理总结,在1月初市政府常务会上进行了汇报。目前,组织各产业链牵头单位正在研究制定年度工作要点。下一步,尽快出台年度工作要点,并梳理建立重点任务工作台账,实行双月调度通报。

  (2)研究制订了“链主”企业认定标准,并征求了各产业链牵头部门的意见,目前正在进一步修改完善。下一步,尽快组织开展“链主”企业认定,给予重点支持。

  (3)组织开展油地双方服务石油装备企业产品对接交流会,推动威玛大通道、分流撬2种产品在胜利油田市场试用。下一步,组织开展高端化工、新材料、新能源等5场重点产业融链固链专题对接活动,推进产业融通企业协同。

  (4)进一步推进产业链项目建设,提高产业链关联企业数量。芳烃链条方面,威联化学200万吨/年对二甲苯、250万吨/年精对苯二甲酸项目已产出合格产品。105亿元的20万吨/年尼龙66项目正在做前期论证,延伸招引PCT、PET后续深加工项目。丙烯链条方面,启恒新材料年产33万吨高分子新材料即将试生产,储备的国蓝新材料(山东)有限公司年产25万吨新一代功能性新材料一体化生产项目已经开工建设。碳四链条方面,博尔纳生物科技30000t/a顺酐联产30000t/a羟基丁二酸生产线建设项目基本完成前期手续办理,利用富余正丁烷重点引进了杭州宝晶生物酒石酸项目。乙烯链条方面,辉航新材料年产36万吨聚苯乙烯生产项目已完成安评、环评、能评、土地等手续,振华石化丙烷脱氢及环氧丙烷项目施工进展已完成50%。

  (二)关于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方面

  1.工作作风不扎实,履职担当不到位的问题。

  一是落实整改要求浮于表面,流于形式。2019年第一轮中央环保督察反馈418家企业土地手续不全问题整改完成后,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于2021年5月又开展了拉网式排查,未新发现手续不全问题。截至巡察时,我市仍有57家化工企业存在土地手续不全、违规生产等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

  (1)2022年8月,收到反馈57家化工企业存在土地手续不全、违规生产等问题后,立即组织开展现场调查,摸清基本情况,逐企业建立整改台账,制定了整改措施。组织有关县区,立即对57家企业采取了停产措施,2022年12月底前已全部停产,整改完成前不得恢复生产。

  (2)下一步,将对符合办理土地、规划、环评手续相关政策的企业,积极推动补办手续;确认无法补办手续的,于2024年底前有序组织企业关闭退出。

  二是主动服务意识不强,为企业担当尽责不够。技改项目督促验收不及时,扶持资金拨付周期长,企业无法及时享受政策红利。截于2022年7月底,2020年实施新一轮技术改造以来批复的174个企业技改项目中,仅验收完成42个,2020年、2021年获直接奖补的177个项目中,仅验收完成86个。对已通过验收的项目扶持资金,只关注市级层面申领评定和发放环节,对县区资金到位情况、是否实现预期效益缺乏跟踪问效。截至2022年8月,某区2020年1327万元技改奖补资金仍未发放至企业。

  整改进展情况:

  (1)2022年8月、11月,分别组织开展第四批、第五批市级工业企业技术改造扶持项目完工结算工作,完成71个扶持项目完工结算。截止目前,2020年、2021年177个直接奖补项目中,已完成结算157个,达到时间进度。结算资金指标已于2023年1月下达拨付县区和企业。

  (2)通过电话沟通、实地调研询问等方式了解扶持资金落实情况。积极协调财政部门拨付扶持资金,督导某区已将2020年1327万元技改奖补资金拨付给企业。

  2.工程项目监管不力,风险防控有漏洞的问题。

  技改扶持资金使用存在风险。风险防范意识淡化,对技改扶持项目缺乏事中事后监管,技改扶持资金存在流失风险。2020年某企业获批延迟焦化VOCs改造治理项目扶持资金71万元,2021年4月已确定该项目不再实施,至今拨付的资金仍未收回。

  整改进展情况:

  (1)加强项目调度,及时掌握项目情况,对确定不实施的项目按程序及时收回扶持资金。已将某企业延迟焦化VOCs改造治理项目扶持资金71万元收回财政。

  (2)加强对扶持项目的监管。2022年10月24日,下发了《关于加强技术改造项目管理工作的通知》,实行项目月调度制度,要求县区工信部门每月报送技术改造项目进展情况,及时报告项目监管过程中发现的重大情况,每年12月底前报送本行政区域技术改造项目事中事后监管工作情况。聘请第三方机构审核完工结算项目并确定需收回资金数,2022年,根据第四批、第五批71个项目完工结算情况,对其中25个项目收回扶持资金2097万元。

  3.财务制度执行不严,财务管理不规范的问题。

  一是往来款项清理不及时。5人共60万元的单位自建房购房款,自2002年起挂账一直未清理。

  整改进展情况:2023年2月,对原无线电管理处职工住宅楼楼顶防水及供水管线维修进行资金预算,预计5月底前两个项目维修完成,完工验收支付维修费后,将余款交财政国库。

  二是存在年底突击花钱情况。2021年财政应返还额度支出268.7万元,其中,仅12月就支出181.11万元,占全年支出67.4%。

  整改进展情况:加强预算资金支付进度监督,2023年1月底预算指标下达后,督促各科室(单位)按工作进度和资金使用计划支付资金,1-2月份产业高质量发展、技术改造及机关信息化服务等项目资金已支付4983万元,对3月份达到资金支付条件的资金已向市财政局提报资金使用计划申请,资金指标到位后及时支付。

  (三)关于聚焦基层党组织建设方面

  1.党组织领导作用弱化的问题。议事规则不规范,工作中存在以部分领导干部讨论决定代替党组决策问题。2021年3月5日研究“2020年度局综合考核加分情况”,列席会议的非党组成员均发表意见。重点工作抓的不实,黄河国家战略推进、人事财务等重要领域工作均由非党组成员分管。

  整改进展情况:

  (1)自2022年下半年以来,严格、规范执行党组议事规则,决定重大事项时,由党组成员表决,非党组成员不参与表决。

  (2)已将黄河国家战略推进、人事财务等重要领域工作职责调整为局党组成员分管。

  2.党建主体责任履行不到位的问题。

  一是党建工作标准不高。2021年以来,仅听取1次班子成员抓党建情况汇报,未落实好党建与业务同部署、同谋划、同实施、同考核。阵地建设工作推进慢,党员活动室建设不达标,党建品牌文化内容未上墙。

  整改进展情况:

  (1)2022年8月3日,在局党组会议上听取了班子成员落实党建“一岗双责”工作情况汇报。下一步将认真落实每半年听取一次班子成员抓党建工作汇报。

  (2)对党建阵地方案进行了修改,完善党建文化内容,已完成部分工作量,将加快建设进度,于6月底前建成投入使用。

  二是支部规范化建设有短板。执行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制度不严格,党组书记2022年参加党支部、党小组活动仅2次,示范带动作用发挥不好。部分党支部支委会召开不合规,机关第五党支部、机关第二党支部均存在支委会参会人数不足半数问题。机关党支部活动党员参与度低,机关第二党支部2021年6月30日主题党日,应到28人,实到13人;2021年12月29日主题党日,应到18人,实到8人。

  整改进展情况:

  (1)局机关党委向各党支部下发了工作提醒,要求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每月向支部推送党建任务,增强了支部主题党日计划性,为党员参加支部活动提供了时间保障。2022年,党组书记参加支部主题党日活动5次,支委会参会人数均超过半数。

  (2)严格支部活动请假管理 ,教育党员树牢自觉参加组织生活的意识,支部组织生活党员参与率有了显著提升。

  三是党员管理失之于宽。2019年7月,1名职工因参与赌博被公安机关行政处罚后,支部对该党员仍放任管理,2019年12月至2020年10月期间仅参加支部活动1次,未引起支部重视,也未对其做出处理。

  整改进展情况:加强对党员的教育管理,教育党员树牢自觉参加组织生活的意识。近年来,该同志多次被单位外派工作,目前仍在基层挂职,针对其在2019年12月至2020年10月期间参加支部活动少的问题,对其进行了教育提醒。

  3.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履行不到位的问题。

  一是主体责任扛的不牢。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用心用力不足,风险防控意识不强,开展廉政风险排查、制定防控措施不全面。改革后仍沿用2019年制定的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没有根据班子成员变化和党风廉政建设的新任务、新要求及时研究修订。21个科室单位中仅3个梳理了廉政风险点,没有做到廉政风险排查、防控全覆盖。

  整改进展情况:

  (1)2023年3月13日,根据局班子成员调整和工作分工,经局党组会议研究,修订完成了《中共东营市工业和信化局党组及其成员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清单》。

  (2)2022年8月,组织县级领导干部和各科室、单位、专班负责人对岗位廉政风险进行了排查,梳理出廉政风险点并制定了防控措施。下一步将组织各科室结合职责和工作实际进一步梳理廉政风险点,细化完善防控措施,建立廉政风险防控台账。

  二是机关纪委工作流于形式。对机关纪检监察工作的新形势新要求认识不深,2019年成立机关纪委后,至今未建立机关纪委运行机制,未开展实质性工作,机关纪委仅设置一名专职工作人员,且长期抽调在外工作。

  整改进展情况:

  (1)根据《市直机关部门机关纪委工作规则》,结合本单位实际,起草制订了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机关纪委工作制度。下一步,将提交局党组会议研究通过后印发实施。

  (2)2022年12月初,经过机关各党支部换届选举,产生了5名支部纪检委员,强化了机关纪检干部队伍。下一步将根据班子成员分工纪检干部变化情况,尽快调整机关纪委组成人员,配齐配强机关纪委工作力量。2022年以来,机关纪委认真履职,组织干部职工集中观看廉政教育片4次,签订了《亲情助廉承诺书》;开展了逐级廉政谈话、三类“四风”突出问题纠治,在重要节日前夕下发廉洁过节提醒;安排纪委委员参与工作评审、竞争性磋商等工作,全过程监督;配合市纪委做好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专项监督工作;办理了原来我局机关党委管理的市工业供销公司党支部1名党员醉酒驾驶机动车问题结索,局党组给予该同志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在各个方面充分发挥了局机关纪委监督执纪作用。

  三是婚丧嫁娶报备制度执行不严。2019年至今,有13名职工直系亲属去世后没有向单位报备。

  整改进展情况:2023年1月17日,局机关纪委向全局干部职工下发了《关于做好婚丧嫁娶报备工作的通知》,要求干部职工严格落实重大事项报备有关规定,及时报备个人或直系亲属有关婚丧嫁娶事项。

  四是违规经商办企业专项清理整治工作不彻底。1名科级干部长期在东营市全美餐饮管理有限公司担任监事,局党组对此不掌握、不了解。

  整改进展情况:组织全局干部职工认真学习了《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制止党政机关和党政干部经商、办企业的规定》《公务员法》《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等相关规定。组织干部职工开展了违规经商办企业自查,并签订了承诺书。对1名干部曾在东营市全美餐饮管理有限公司担任监事的问题,经核实,该公司主要由其妻子经营管理,其本人发现自己担任公司监事后及时进行了变更。根据东纪办函〔2022〕66号精神,2022年10月20日,由分管领导对其进行了谈话提醒。

  (四)关于各项监督检查反馈问题未整改到位情况方面

  1.机关党委对下属支部管理指导不到位,部分基层党组织软弱涣散问题仍未整改到位的问题。隶属管理的市工业供销公司、市田丰公司、市工艺美术公司等三个企业党支部无固定活动场所、组织生活长期不开展等问题依旧存在。

  整改进展情况:2022年8月19日,我局机关党委与管理的市工业供销公司党支部、市田丰公司党支部、市工艺美术公司党支部和东营区委组织部签订了三方协议,将三个企业党支部移交给了东营区属地管理。

  2.违反“一餐(会)一结账”情况仍然存在的问题。2021年公务接待32次,费用分别于年中、年末集中结账,2022年公务接待12次,截至巡察时仍未结账。

  整改进展情况:加强接待、会议费用支出管理,在继续严格执行“一餐(会)一结”规定的前提下,对已发生的接待、会议费用进行及时结算。2022年总共6次会议、35次公务接待费用(其中招商接待11次)已于12底前全部完成结算。

  3.审计查出的“预算执行不严格,预算资金综合执行率低”等问题仍未杜绝的问题。2021年“双招双引”工作经费资金预算30万元,实际支出1.4221万元,执行率仅为4.7%,执行率过低。

  整改进展情况:实施“走出去、请进来”招商引资战略,制定年度招商引资计划方案并抓好落实。2023年1-2月份,共开展外出招商2批次 8人次,接待客商2批次6人次,在谈项目7个,5个达成投资合作意向。招商经费严格按预算执行,招商工作费用严格按照财务规定和标准报销。

  三、今后整改工作打算

  针对市委第二巡察组指出的问题,我们坚持即知即改、边巡边改、集中整改,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一些长期性整改任务还存在进展不够快、成效不够突出的问题。主要表现在: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还不够深入、推进黄河国家战略力度不够大、数字经济发展不够快、基层党建制度化规范水平有待提升、党风廉政建设有待强化、意识形态工作不扎实等。对于这些问题,党组将认真研究,进一步完善措施,以更严的标准、更实的作风、更硬的措施抓好整改,确保每项整改取得实效。

  一是着力加强政治建设,扎实落实上级决策部署。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论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自觉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做到学思用贯通、知信行统一,坚决将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工作要求落实到位。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认真落实“三重一大”决策议事制度,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发挥好党组领导核心作用。聚焦推进黄河国家战略、数字经济、工业企业技术改造、绿色低碳发展、重点产业链长制、化工产业转型升级、行业领军企业培育等重点任务,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制定针对性政策措施,加大攻坚力度,加力提速工业和信息化高质量发展。

  二是持续深化作风建设,提升精准服务企业能力。坚持把作风建设贯穿干部队伍建设全过程,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压紧压实廉政责任,健全完善机关纪委运行机制,增强监督执行能力。深化廉政风险排查防控,强化关键岗位、重点人员和重点工作环节监督,加强党员干部廉政教育,规范权力运行程序,坚决杜绝发生违规违纪问题。加强重点工作项目化管理,强化督查调度,大力纠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切实提高工作质效。树牢“企业为尊”理念,用好工业企业困难问题办理工作机制,及时帮助企业解决反映的困难问题。创新开展企业家培训,强化政策宣贯,开展企业疑难问题诊断,不断提升精准服务企业能力,切实增强企业获得感。

  三是全面加强党的建设,凝聚干部队伍强大力量。严格落实党建主体责任,健全完善党建制度,指导各支部严格落实“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组织生活会等制度,加强监督检查,进一步提升基层党组织制度化规范化水平。加强党员教育管理监督,督促党员严格履行义务,自觉主动参加组织生活,增强党组织凝聚力。认真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加强思想建设,用党的创新理论培根铸魂,抓牢意识形态工作主动权领导权。坚持正确的选人用人导向,进一步规范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程序,严格执行干部选拔任用各项制度规定,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氛围。加强干部职工素质能力培训,着力提升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努力建设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干部队伍。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8336289;电子邮箱:dyjxdgw@dy.shandong.cn

  

  附件:关于落实黄河国家战略重点任务方面存在问题整改进展情况

  

  

  中共东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党组

  2023年5月10日

  

  
附件

  

关于落实黄河国家战略重点任务方面

存在的问题整改进展情况

  

  一、关于组织领导不到位,学习领会黄河国家战略有差距方面

  1.政治敏锐性不高,对黄河国家战略重要意义认识不到位的问题。未将推进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作为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的头等政治任务来认识和把握,对该项工作的重要性、长期性、艰巨性认识不足、重视不够。以部分领导干部讨论决定代替党组决策研究布置黄河国家战略具体工作,未安排党组成员分管调度黄河国家战略各项任务。未组织学习习近平总书记2019年9月18日在河南郑州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

  整改进展情况:

  (1)坚持即知即改,2022年7月25日,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2019年9月18日在河南郑州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座谈会上的讲话精神。

  (2)及时跟踪上级工作部署,将涉及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重大工作、重大事项提交局党组会议研究决策,并抓好贯彻落实。2022年9月5日,局党组会议研究了落实黄河国家战略重点任务存在问题整改工作。9月12日,印发了《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党组落实黄河国家战略重点任务存在问题整改方案》(东工信党组字〔2022〕11号)。

  (3)2022年8月,经党组会议研究,将“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工作推进”职责调整为局党组成员分管。

  2.开拓意识不足,部署推进工作缺少破冰勇气的问题。牵头推进工业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工作,安排部署不及时、工作进展缓慢。截至7月底,尚未研究制定提升工业节水效能方面的工作方案,节水标杆企业培育工作成效不明显,省级节水型工业企业全市仅16家,只占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的1.8%。

  整改进展情况:

  (1)组织开展重点企业、行业水效领跑者遴选工作,2022年9月,垦利胜坨化工园区通过省级公示推荐申报工信部国家级重点工业园区水效领跑者。

  (2)加强节水载体创建力度,会同市住房城建管理局等部门组织开展省级节水型单位创建活动,2022年12月45家工业企业入选山东省节水型企业,入选企业数量居全省首位,创历史新高。

  二、关于履职尽责站位不高,落实黄河国家战略重点任务有短板方面

  勇于担当劲头不足,贯彻新发展理念的压力传导不到位的问题。仅重点围绕炼化行业部署落后产能退出工作,其他行业淘汰落后产能排查不彻底,未按要求对县区落后产能退出工作及时督导检查,2021年5月,广饶县5家企业工业炉窑综合治理工作推进不力,在第二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中被作为典型案例全省通报。

  整改进展情况:

  (1)按照《东营市新一轮“四减四增”三年行动方案(2021-2023年)》,组织县区围绕再生橡胶、废旧塑料再生、砖瓦、石灰、石膏等行业企业是否存在落后工艺和装备情况进行全面摸排,经摸排各县区在上述行业企业中不存在落后工艺和装备情况。

  (2)推进参与裕龙岛炼化一体化项目整合的广饶科力达石化科技有限公司和山东海科化工集团有限公司按期完成440万吨/年炼油产能转移,于2022年12月完成了市级验收和省级验收。

  (3)组织广饶山水水泥公司完成直径3.2米水泥磨机等相关生产装置拆除,退出水泥产能50万吨/年;组织38台在用炼胶设备完成节能环保技术改造,10台炼胶设备停用或拆除,实现在用炼胶设备全部密闭式自动投料。

  三、关于工作作风不扎实,推进黄河国家战略工作中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扛得不牢方面

  跟踪问效机制不健全,扶持资金使用监管不严的问题。对企业技改项目每年仅组织两次验收,督促验收频次不高,对技改专项资金使用缺乏监管。截至6月底,2020年实施新一轮技术改造以来批复的174个企业技改项目中,仅验收完成42个,验收率不足1/4。2020年某企业获批延迟焦化VOCs改造治理项目扶持资金71万元,2021年4月该项目已确定不再实施,拨付的71万元至今仍未收回。

  整改进展情况:

  (1)加强项目调度,及时掌握项目情况,收回确定不实施的正和集团、彩客化学等两企业项目扶持资金99万元。

  (2)2022年8月、11月份分别组织开展第四批、第五批市级工业企业技术改造扶持项目完工结算工作,完成71个扶持项目完工结算。截止目前2020、2021年177个直接奖补项目中,已完成结算157个,达到时间进度。结算资金指标已于2023年1月下达拨付县区和企业。

  (3)已将某企业延迟焦化VOCs改造治理项目扶持资金71万元收回财政。

  四、关于监管责任落实不到位,黄河国家战略有关问题整改推进缓慢方面

  1.解决复杂问题能力不强,中央环保督政反馈的问题整改进度缓慢的问题。2021年9月第二轮中央生态环保督察指出省黄三角农高区5家企业(7个厂区)违规用海生产溴素问题,截至6月底,3家溴素企业(4个厂区)违规化工生产设备未完成拆除。

  整改进展情况:2022年12月13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以市政府名义向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报送了《东营市关于申请对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第7项、21项问题整改工作进行综合验收的函》,12月21日,取得省工信厅综合验收的复核意见,5家溴素企业(7个厂区)已全部整改完成。

  2.工作标准低,问题整改不彻底的问题。2021年12月,《问政东营》指出我市海洋装备产业政策扶持力度不大问题后,党组向市委报送尽快出台我市海洋装备产业政策扶持措施,但至今仍未单独出台相关扶持政策。

  整改进展情况:在深入调查研究、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制定了《支持海洋装备产业发展的若干措施》,于2022年12月21日印发(东工信字〔2022〕117号)。围绕“支持开展高水平技改造、支持智能化提升、鼓励首台套装备(产品)研发、支持‘一企一技术’研发中心建设、支持工业设计中心建设、梯度培育优质企业”等六个方面,支持海洋装备制造企业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