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东营市海洋发展和渔业局党组关于市委第一巡察组反馈意见集中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2年6月21日至9月30日,市委第一巡察组对市海洋发展和渔业局党组开展了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专项巡察,同时开展了常规巡察,并于12月7日反馈了巡察情况。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整改工作基本情况

  市委巡察是对局党组工作的“全面检阅”,对全体党员干部的“政治体检”,反馈的问题和意见建议中肯客观,体现了对全市海洋发展和渔业工作的关心和帮助。对市委巡察组反馈的意见,局党组诚恳接受、照单全收,将巡察整改作为当前的一项重要政治任务,全力抓好整改落实。

  (一)统一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2022年12月11日,局党组召开专题会议,传达学习中央、省委关于加强巡视整改和成果运用有关文件精神,贯彻学习市委书记杨国强在市委常委会会议听取本轮巡察情况汇报时的讲话精神,研究部署整改落实工作,并将市委巡察组反馈意见及时通报到各党支部和全体党员,切实把思想和认识统一到市委巡察整改部署要求上来。成立了局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建立局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一岗双责”、各科室单位负责同志具体负责的整改工作机制,下设办公室,统筹推进和具体牵头落实整改工作。

  (二)压实整改责任,细化分解任务。2023年1月6日,召开了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领导班子和县级党员领导干部主动认领反馈问题,深刻剖析问题根源,接受批评意见、明确整改思路、制定整改措施,形成了同心合力抓整改、担当作为抓落实的良好干事氛围。2023年1月19日,局党组印发了《中共东营市海洋发展和渔业局党组关于对市委第一巡察组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方案》,制定了27项整改任务和74条具体整改措施,均明确了整改责任领导、责任单位和完成时限,确保整改反馈意见逐项落实、有序推进。

  (三)强化督导调度,严格整改成效。局党组先后召开3次会议,专题研究巡察整改进展情况。局巡察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先后召开8次专题会议进行工作调度,协调解决具体问题,加快推进整改工作。局党组主要负责同志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抓牢抓实领导班子和个人整改事项,做到亲自部署、亲自过问、亲自督办。班子成员认真抓好自身和分管领域认领问题的整改工作,从整改措施制定、整改任务推进等方面进行及时督促,定期调度,抓好落实。建立巡察整改落实工作台账,坚持每半个月对进展情况进行调度汇总、分析研判,并及时向第四监督检查室报告,听取意见建议,全力推动整改落实到位。

  (四)注重建章立制,构建长效机制。聚焦当前整改工作的重点难点问题,全面查找制度、机制上存在的薄弱环节,把解决共性问题、突出问题和完善制度结合起来,把落实“立行立改”和“长期坚持”有机结合起来,先后制定和修订完善制度机制14项,切实做到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有力推动各项工作规范有序运行,为海洋渔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保证。

  二、市委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落实进展情况

  (一)关于聚焦党中央各项决策部署在基层的落实情况方面

  1.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不主动、不及时问题

  一是对执行“第一议题”制度不严格问题,着重从两个方面进行整改。

  (1)抓紧组织学习贯彻。2022年12月21日,召开了局党组(扩大)会议,将2020年1月15日、2021年1月15日传达学习的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内容作为“第一议题”,认真传达学习领会,并研究贯彻落实意见。

  (2)严格执行“第一议题”制度。制定了《中共东营市海洋发展和渔业局党组关于落实“第一议题”学习制度的规定》,坚持把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列为局党组会“第一议题”,及时组织传达学习,研究贯彻落实意见。2023年以来,局党组会“第一议题”学习8次。

  二是对中心组学习不严不实问题,着重从两个方面进行整改。

  (1)加大督促提醒力度。2023年1月29日,局党组主要负责同志与学习研讨发言提纲存在照抄照搬问题的2名同志开展了谈话提醒。2022年12月30日、2023年2月12日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研讨时,局党组主要负责同志专门对中心组学习进行强调,要求各领导干部提高站位,认真学习思考、撰写、审核个人发言材料。

  (2)压实审核把关责任。2022年10月以来,已组织开展中心组学习研讨6次,所有领导发言材料均由学习秘书进行了审核把关,确保不再发生照抄照搬问题。

  2.履职尽责不到位,落实上级部署要求有差距

  一是对抓海洋经济发展的主责主业意识不强问题,着重从三个方面进行整改。

  (1)加强海洋经济研究。2023年1月15日,局党组主要负责同志带队赴有关院所对接新一轮海洋强市建设行动计划编制工作;2月14日,带队赴南方沿海先进地市考察学习海洋产业发展、产业空间布局及成果转移转化等方面内容。2023年3月31日,完成了新一轮海洋强市建设行动方案初稿,正进一步修改完善。

  (2)提高向海图强、经略海洋意识。修订完善《市委海洋发展委员会2023年工作要点(审议稿)》,拟于上半年召开市委海洋发展委员会第五次会议。谋划6·8“世界海洋日暨全国海洋宣传日”活动,提高社会整体海洋意识。 2023年1月以来,组织40余人参观我局海洋意识教育基地,提升宣教基地宣教作用。2023年1月12日,召开了2022年海洋强市建设工作情况新闻发布会,进一步提升公众海洋意识。2023年2月27日—28日,黄河三角洲海洋经济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高端论坛在我市召开,3位院士和5位专家作了专题报告。

  (3)优化全市海洋产业结构。现代海洋渔业方面,2022年实现水产品总产量53.2万吨,同比增长4.2%,增速位居全省前列。海洋化工方面,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打造循环化全产业链条的高端化工生产基地,东营港经济开发区成功创建烯烃芳烃省“十强”产业“雁阵形”集群。海洋工程装备制造业方面,全市规模以上海工装备企业达到116家。海水淡化方面,推进建设东营港10万吨/日海水淡化及综合利用一期项目。海上新能源业方面,渤中A、B场址90万千瓦海上风电场实现全容量并网发电,总投资480亿元的东营海上风电装备制造产业园开工建设。

  二是对现代渔业提质增效不明显问题,着重从三个方面进行整改。

  (1)促进水产养殖方式转型升级、提质增效。打造河口区、垦利区、市现代农业示范区工厂化设施渔业基地,谋划筛选了一批工厂化养殖重点项目,2022年全市新增工厂化养殖面积60万平方米。

  (2)培育壮大水产加工业。2023年2月16日,参加了全省2023年渔业发展储备项目会商会议。2023年2月17日,向省虾蟹团队专家汇报我市对虾产业发展情况。目前,1个水产品初加工项目已开工建设,1个水产品初加工冷藏保鲜项目已进入批复实施阶段。

  (3)加强渔业品牌培育。2023年3月28日,组织企业到武汉参加“好品山东”渔业品牌全国推广活动第一站。拟实施2023年黄河口名优水产品品牌培育项目,进入意向招标阶段。

  三是对招商引资项目中二三产业项目过少问题,着重从三个方面进行整改。

  (1)积极调整招商引资工作思路。2022年12月9日,组织召开了全市现代渔业领域重点招商引资企业座谈会,邀请现代渔业领域重点招商引资企业负责人参会。1个水产品加工项目已进入选址阶段。

  (2)深入开展招商引资。2023年3月28日,派出工作组赴海南进行对接招商,并签定水产养殖业跨区域合作共建的战略合作协议。

  (3)广邀外地企业来东营考察。积极对接3家集团公司,成功邀请1家集团负责人于2023年2月23日到我市就游钓型综合海洋牧场项目进行座谈交流。

  四是对海洋科研支撑能力低问题,着重从两个方面进行整改。

  (1)优化引进人才管理。经局党组会议研究,对5名引进人才的工作岗位进行了调整。

  (2)做好人才服务工作。选派1名同志参加省“四进”工作队,选派1名同志参加山东省现代海洋专业干部培训班,对在服务期限内的4名博士、6名硕士分别每月发放住房补贴1000元、600元。安排2名同志分别主持国家级科研项目和省海洋局软课题。安排3名同志到重要岗位进行锻炼。

  五是对海洋发展研究院作用发挥不力问题,着重从三个方面进行整改。

  (1)强化人才队伍建设。2023年1月30日,市海洋发展研究院成立了人才工作办公室,全力做好人才服务工作。组建刺参、虾蟹、贝类3个科研团队,在刺参新品种试养和推广应用、中华绒螯蟹大规格生态化养殖模式、对虾生物病害防控示范、太平洋牡蛎浅海育肥新技术研究等方面加强科技攻关,提升渔业科研水平。

  (2)加大科研项目争取力度。成功申报了2022年度省级生态环境污染防治资金项目储备库入库项目,拟在黄河口近岸海域开展刀鲚资源现状调查及栖息地环境监测;与国家海洋监测中心联合开展基于牡蛎礁的河口区域氮源控制技术研究。

  (3)加强渔业产业技术攻关。配合完成了“华春1号”、“鲁海2号”选育工作。开展“东科1号”等刺参良种对比试验,评估生长性能和安全度夏能力。开展海水池塘大型藻类生态调控水质试验,评价海马齿对海水中重金属和营养盐等的吸收效果。开展中华绒螯蟹大规格生态养殖实验研究,引导1家公司成功进行了太平洋牡蛎浅海育肥。

  六是对互花米草治理自我加压不足问题,着重从两个方面进行整改。

  (1)紧抓互花米草治理督导。2022年11月,成立市互花米草治理督战队,加强对各有关县区、功能区的督导,自然保护区按期完成治理区1遍刈割、4遍翻耕的治理任务。

  (2)开展互花米草治理成效评估。2022年11月起,市督战队根据互花米草萌发、生长习性择时对各县区、功能区互花米草治理工作开展现场督导。2022年底,全市互花米草地表植株基本清零,治理任务按期完成,指导各县区、功能区均按要求完成了治理成效评估。

  (二)关于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以及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方面

  1.为民服务意识不强,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树得不牢

  一是对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上不尽心、不用力问题,着重从三个方面进行整改。

  (1)协调帮助渔船过户。

  (2)督促做好渔船监管工作。督促县区按照《东营市海洋渔船包保责任制实施办法》要求,将过户渔船一并纳入管理,实行三级包保责任制,建立渔船“一船一册”、船员“一人一档”台账,规范渔船管理,保障渔船依法依规安全生产。

  (3)建立渔船管理长效机制。建立渔船过户、安全监管长效机制,切实解决渔船管理难题。

  二是对渔民培训针对性不强问题,着重从三个方面进行整改。

  (1)抓实培训需求调查。2022年11月,印发了《关于征集冬季水产养殖病害防治技术培训需求的通知》,对养殖户及养殖企业的培训需求进行了书面调查。2023年2月21日,组织召开全市渔业技术推广体系工作座谈会,通过面对面形式征集了县区、功能区及养殖企业培训需求。

  (2)着力突出实训教学。2022年12月,新遴选3家国家级水产绿色健康养殖技术推广“五大行动”骨干基地,从种业提升、生态健康养殖、养殖尾水治理等方面积极发挥示范带动作用,促进全市水产绿色健康养殖,拟于上半年在2—3家骨干基地组织开展实训教学和观摩学习活动。2023年3月16日,开展了一期海参健康养殖实训教学,组织全市海参养殖户到3处基地现场观摩海参度夏技术措施。

  (3)做好培训跟踪评价。2022年11月24日,组织各县区、功能区参加省总站举办的2022冬季水产养殖病害防治技术线上培训。培训结束后,通过填写《冬季水产养殖病害防治技术培训班服务满意度调查表》,了解了培训实际效果。

  三是对安全保障能力不足问题,着重从三个方面进行整改。

  (1)加大督导调度力度。2022年7月28日,组织有关县区、功能区渔业主管部门召开了全市渔业安全生产调度会,对全市近海渔船船上设备更新改造项目进展情况进行调度。2022年8月起,建立了周工作通报机制,督促有关县区、功能区按时间节点推进各项工作。

  (2)督促厂家加快安装进度。优先为4艘涉外渔船安装“插卡式AIS”,有关县区、功能区均为符合条件的渔船安装完成“插卡式AIS”,共安装设备974台。2022年12月,完成对北斗终端安装和更换,共安装更换设备124台。

  (3)保障项目按期完成。2022年12月9日,组织专家组对有关县区、功能区的海洋渔船“插卡式AIS”项目和北斗终端项目进行了验收,项目按期完成。

  2.责任落实打折扣,形式主义依然存在

  一是对落实黄河国家战略中承担的职责任务不严不细问题,着重从两个方面进行整改。

  (1)印发实施任务清单。2022年9月28日,局党组印发了《进一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深入推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和视察东营重要指示要求任务清单》,梳理列出9项我局承担的整改任务,逐项明确了责任领导、责任单位及具体措施,切实推动各项任务落地落实。

  (2)加大工作推进力度。对《任务清单》进行月调度,自2022年10月以来,已调度了6次,跟踪掌握各项任务进展,加强督导推进,各项任务均按计划有序推进。

  二是对制定文件照抄照搬问题,着重从三个方面进行整改。

  (1)及时修改文件错误。已按期对相关错误描述进行了修正。

  (2)认真起草审核文件。严格按照局文件起草和审核程序开展相关工作,提高工作标准,层层压实责任,提高文件质量。

  (3)结合实际落实上级要求。2023年1月30日,局党组主要负责同志与有关科室长开展了谈话提醒。下步工作中,强化调研,根据我市实际情况研究制定工作方案,杜绝照搬照抄。

  三是对市海洋公益宣教基地重建设轻使用问题,着重从三个方面进行整改。

  (1)加强宣教基地日常运行管理。2023年2月25日,修订完成《海洋意识教育示范基地讲解员管理细则》《海洋意识教育示范基地影院安全管理细则》《海洋意识教育示范基地标本管理细则》《海洋意识教育示范基地设备管理细则》《海洋意识教育示范基地工作职责》等相关管理制度,成立了海洋意识教育示范基地志愿讲解团。

  (2)加大社会面宣传力度。2023年1月10日,通过局网站发布《关于东营市海洋宣传教育基地对外开放的公告》,明确开放时间及要求,满足社会公众参观需求。

  (3)提升基地宣教实效。2023年以来,已组织40余人参观我局海洋意识教育基地,普及海洋知识,有效提升宣教基地宣教作用。

  四是对检查指导、工作调研重形式轻实效问题,着重从三个方面进行整改。

  (1)开展谈话提醒。2023年1月30日,局党组主要负责同志与提交的调研报告存在雷同问题的1名同志开展了谈话提醒。

  (2)做实做细调研工作。修订完善了《东营市海洋发展和渔业局调查研究制度》,印发《关于提报2023年调研课题的通知》,明确调研重点、调研程序及有关要求,确保调研取得实效。

  (3)提高调研成果转化运用率。汇总梳理2022年提报的调研报告,完成集中审理工作。组织开展了优秀调研成果评选活动,评选出高质量的调研成果,并转化落实到推动海洋发展和渔业工作实践中。

  3.执行财务制度不严格

  一是对差旅费报销不规范问题,着重从四个方面进行整改。

  (1)坚持即知即改。对两笔差旅费出现审核签字不全的情况进行了调查反思,请相关人员进行了补签,同时组织人员对后期财务报销情况进行了自查,加大财务报销审核力度,杜绝此类问题发生。2023年2月24日,分管领导对相关负责人进行了约谈。

  (2)严格财务把关。严格执行《东营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实施刚性预算改革,硬化预算执行约束。严格预算支出管理,预算一经批准非经法定程序不得调整,严禁超预算、无预算安排支出。日常工作中对每笔业务支出进行审核,确保资金流向符合预算科目要求,预算执行符合进度。

  (3)规范财务审核。结合财政、审计等部门最新要求,对现有财务制度进行全面梳理,重点对市财政对部门考核事项绩效管理进行了完善。建立完善单位内部控制体系,加强对预算收支、政府采购、项目管理、资产管理等业务层面的内部控制建设,力争4月底前取得阶段性进展。

  (4)加强固定资产管理。每月对资产的增减变动进行实时录入,每月末进行一次集中梳理,确保账实相符。每月5号前通过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进行资产月报管理。严格执行资产管理内部控制制度,建立资产变动交接台账,每年对资产至少进行一次集中清查。

  (三)关于聚焦基层党组织建设情况方面

  1.党组工作运行不规范

  一是对领导班子分工调整不及时问题,着重从以下方面进行整改。

  及时调整局领导班子分工。2023年1月31日,调整完成领导班子成员分工;2023年3月31日,根据领导班子成员变动情况,及时调整了班子成员分工。目前,各班子成员按照分工已全面开展工作。

  二是对党组会召开不规范等问题,着重从三方面进行整改。

  (1)规范召开党组会议。2022年8月15日,印发了《中共东营市海洋发展和渔业局党组关于印发党组议事和决策工作规则的通知》,进一步规范局党组议事规则和要求。2023年2月27日,印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提交局党组会议讨论事项的通知》,进一步明确党组会召开要求,避免出现1天多会现象。

  (2)规范党组会议记录。对党组会记录员进行了专项培训指导。2023年以来,已召开局党组会15次,详细记录了开会时间、地点、主持人、出席列席等情况,全面反映局党组会内容及过程。

  (3)严格落实党组会议定事项。严格局党组会议纪要制发工作,党组会结束后及时整理会议纪要,按程序逐级审签。2023年以来,已制发会议纪要15次,对会议确定事项及时督办,全面掌握工作进展情况。

  三是对党组政治站位不高、对巡察工作不重视问题,着重从三个方面进行整改。

  (1)提高政治站位。2022年12月11日,局党组召开第49次(扩大)专题会议,专题研究部署市委巡察整改落实工作,集中学习中央《关于加强巡视整改和成果运用的意见》(中办发〔2021〕62号)和省委《贯彻落实<关于加强巡视整改和成果运用的意见〉的具体措施》(鲁办发〔2022〕8号),传达学习市委书记杨国强在听取本轮巡察情况汇报时的讲话精神,要求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做好巡察整改工作。

  (2)提升工作规范化水平。制定了《局党组工作档案管理制度》,进一步做好档案资料管理。自2022年10月中心组学习研讨起,每次学习后由学习秘书收集整理归档学习通知安排、发言材料等档案材料,做到“一学一档”。截至目前,已新建学习档案6套。

  (3)即知即改、立行立改。问题反馈后,立即在局网站面向社会公开发布了巡察公告。

  2.抓党建主责意识不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存在薄弱环节

  一是对专职党务干部配备不能满足工作需要问题,着重从以下方面进行整改。

  及时充实专职党务干部力量。结合干部选拔任用和调整工作,增配了1名专职党务干部,2023年1月到岗到位,使专职党务干部数量达到规定要求。

  二是对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问题,着重从两个方面进行整改。

  (1)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各党支部先后将《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纳入支部1月或2月集体学习内容,组织领导干部、党务干部和党员认真学习领会,在年度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前统一思想认识,认真对待谈心谈话、问题剖析和材料撰写等工作,为开好年度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打好基础。2023年2月10日,局机关党委副书记对存在问题的2个党支部书记进行了约谈,要求深刻吸取教训,进一步细化责任分工,确保不再出现落实组织生活会不严肃或“三会一课”制度不到位问题。

  (2)加大督导检查力度。2022年12月起,每月底前局机关党委提醒各党支部及时自查当月党建任务完成情况,查缺补漏。2022年12月中旬起,局机关党委结合2022年度支部评星定级工作,对各党支部组织设置、组织生活、作用发挥、队伍建设、制度保障、加减分项等情况进行了检查考核,准确掌握各党支部工作开展情况,确保各项党建制度按规定落实,并根据考核情况对2022年度“五星级”党支部进行了命名。截至目前,局机关党委已发布5次工作提醒和3次工作推送,及时督促各党支部认真落实各级党委安排的工作。

  3.管党治党责任落实不到位,廉政风险防控意识不强

  一是对领导班子成员“一岗双责”落实不力问题,着重从三个方面进行整改。

  (1)压紧压实主体责任。2022年11月,班子成员对分管科室、单位开展了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专题调研,在调研中通过听取汇报、谈心谈话、查阅资料等形式对科室、单位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进行了检查,督促分管科室、单位落实管理责任。制定了《中共东营市海洋发展和渔业局党组2023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意见》,明确了班子成员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目标责任分工。2023年2月24日,召开了2023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暨警示教育大会,对2023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进行了安排部署,并开展了警示教育。

  (2)严格落实廉政谈话制度。2022年12月,开展了2022年度第四季度廉政谈话,及时了解党员干部工作和廉政情况,对倾向性、苗头性问题进行谈话提醒,实现了年度内各层级廉政谈话全覆盖。2023年1月18日,召开了新提拔任用干部集体廉政谈话会议,对新提拔任用的24名科级干部提出廉政、勤政要求。2023年3月24日,组织开展了一季度廉政谈话工作。

  (3)加强教育管理监督。将《今周纪声》和市纪委通报全部纳入局党组会集体学习,并常态化推送到各支部学习,不断强化警示教育。2022年9月份在巡察组进驻期间,开展了“以案为鉴”警示教育大会,用身边案例教育身边人,引导党员干部深刻汲取教训。2022年组织常态化监督检查10次,开展互花米草治理、增殖放流等重点监督9次,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提醒整改。2023年2月17日,组织县级干部和各科室、单位负责人召开专题会议传达学习全市领导干部警示教育大会精神,并观看警示教育片开展警示教育。2023年2月24日,召开了2023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暨警示教育大会,组织全局干部职工观看了警示教育片并开展警示教育。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2022年中秋国庆期间正风肃纪工作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加强2023年元旦春节期间正风肃纪工作的通知》,对节日期间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明纪律规矩提出要求。2023年3月14日,组织召开了机关纪委全体委员会议,制定了《局机关纪委2023年工作要点》《局机关纪委2023年度纪律作风建设监督检查工作方案》,开展常态化监督检查工作。

  二是对项目监管不严不实问题,着重从四个方面进行整改。

  (1)健全工作运行机制。2023年3月28日,印发了《东营市海洋发展和渔业局项目采购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规则》《东营市海洋发展和渔业局项目采购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细则》。

  (2)制定项目采购配套措施。海洋类项目,印发了《东营市海洋类项目管理办法(试行)》《东营市海洋类项目管理办法实施细则》。渔业类项目,印发了《东营市渔业项目管理办法》《东营市渔业项目管理实施细则》。科技类项目,印发了《东营市海洋发展研究院科研项目管理办法(试行》《东营市海洋发展研究院科研项目管理实施细则(试行》》。

  (3)推行廉政档案制度。对全局正在开展和计划实施的2023年开展的项目进行了梳理,建立了项目情况台账,共梳理出我局承担的涉上级专项资金项目5项。下一步将在此基础上继续完善项目廉政档案,加强项目监管。

  (4)坚持开展廉政谈话。2022年12月,开展了2022年度第四季度廉政谈话,班子成员围绕倾向性、苗头性问题对分管科室、单位负责人进行了谈话提醒。2023年3月24日,局机关纪委书记结合第一季度廉政谈话工作,与承担重点项目的科室负责人开展了一次廉政谈话。

  三是对项目成本控制不严格问题,着重从三个方面进行整改。

  (1)着手开展调查。对有关问题完成了调查,形成了调查报告,并向市纪委监委第四监督检查室进行了汇报。

  (2)切实加强项目监管。通过局项目采购管理领导小组监督指导,进一步加强项目实施全过程监管,对正在实施的中央财政支持的2023年度东营市海洋生态保护修复工程项目,目前重点跟进项目申报、政府采购等工作,后续将持续跟进项目实施,确保项目严格落实政府采购及财政管理等相关规定。

  (3)强化总结提升。扎实开展2023年度中央支持海洋生态保护修复项目申报和落地实施工作。按照省海洋局批复的项目实施方案,目前正在积极开展项目初步设计编制报批工作。通过初步设计进一步完善项目实施方案设定修复内容、工程措施、资金概算等内容,确保项目工程可行、成本可控,确保实现项目资金绩效和项目绩效双可控。

  4.选人用人相关制度执行不严

  一是对执行任前事项报告制度不严格问题,着重从三个方面进行整改。

  (1)严格执行选人用人各项制度。2023年1月30日,局党组集中学习了《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东营市市直机关事业单位科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规程》《山东省干部选拔任用纪实工作办法》《东营市干部选拔任用纪实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等文件规定,进一步增强程序意识,从严选拔任用干部,确保选人用人各项规定落实到位、执行到位。2023年1月29日,局党组副书记对相关负责人进行了约谈,要求吸取教训,严格按照程序做好相关工作。2022年12月,开展了科级干部选拔任用调整工作,共平职交流7人、提拔科级干部23人、进一步使用正科1人、重新任命科级干部4人、免职13人,均严格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市直机关事业单位科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规程等有关规定要求进行。

  (2)规范干部选拔任用档案整理。对2019年、2020年职务职级调整纪实材料进行整理,并进行了归档。组织相关人员对《山东省干部选拔任用纪实工作办法》《东营市干部选拔任用纪实工作实施细则(试行)》进行了学习,对照有关要求开展2022年度干部调整材料梳理工作,按环节、全过程做好文书档案整理,并及时归档,确保归档资料齐全。2023年2月6日,将此次干部调整备案材料报市委组织部审批,并整理规范相关档案。

  (3)严肃干部档案工作纪律。对档案检查发现的问题,认真调查研究,并将相关情况列入《关于对市委组织部选人用人工作专项检查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情况报告》,并于2023年2月7日向市委组织部进行了反馈。2023年2月14日,组织工作人员认真学习了《干部人事档案工作条例》,进一步提升档案管理工作能力。

  (四)关于聚焦各类监督检查中发现问题整改落实情况方面

  1.巡察整改要求把握不准、推进打折扣

  一是对2020年市委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不到位问题,着重从两个方面进行整改。

  (1)严格落实党建各项制度。在2022年12月、2023年1月—3月机关党建工作项目化推送清单中,均要求各党支部对“三会一课”等党建工作、年度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自查并通报,并要求各党支部对照市委巡察反馈意见对支部工作进行自查。各党支部认真落实有关要求,均安排专人对支部工作进行自查,并在下月支委会或党员大会上进行通报。

  (2)规范组织处理程序。局机关纪委、各级党组织和相关科室建立了《教育谈话专用记录本》。2022年9月、10月,按程序开展了2次批评教育,均由专人记录,并由被谈话人签字确认,确保了谈话教育效果。针对此次巡察反馈问题,制定了谈话提醒记录表、约谈记录表,已谈话提醒、约谈8人次,均规范记录和签字。

  三、今后整改工作打算

  总体看来,局党组巡察整改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果,但整改成效距离市委要求和群众期待还有一定差距和不足。下一步,将严格落实市委巡察工作要求,坚持目标不变、标准不降、力度不减,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担当,持之以恒抓好各项整改任务的落地落实,不断巩固和深化巡察整改工作成果,奋力开创海洋发展和渔业工作新局面。

  (一)严格落实主体责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持续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加强对各党支部理论学习督导,引导全局干部职工自觉运用党的最新理论成果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清单,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肃党的各项工作纪律,不折不扣落实中央和省委、市委各项决策部署。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坚决维护意识形态领域安全。全面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提升机关党建工作水平,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坚决纠治“四风”,营造良好政治生态。

  (二)举一反三查漏补缺,持续深入抓好整改。把抓好巡察整改与当前工作紧密结合起来,针对巡察反馈的重点问题,集中力量加快整改。对已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开展“回头看”,巩固已有成效,防止问题反弹;对正在推进的整改任务,倒排工期、责任到人、紧抓不放,完成一个,销号一个;对需要长期坚持的整改任务,进一步强化措施、夯实责任,确保整改工作不留死角、全部到位。创新开展“作风能力提升年”、“改革创新年”行动,

  激发全局干部职工干事创业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自觉把整改工作与业务工作融为一体,着力补短板、堵漏洞、强弱项,不折不扣地将各项巡察整改任务落地落实落到位。

  (三)着力构建长效机制,强化巡察成果运用。以巡察整改

  为契机,加强制度建设,深化源头治理,进一步推进制度完善和

  责任落实,确保巡察整改落实的系统性、实效性、长效性。建立责任机制,细化整改任务,压实领导责任,明确整改时限,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人人抓落实的工作局面。建立督查机制,把督查工作摆到更加突出的位置,增强标准化意识,营造马上办、盯住干、抓到位的工作氛围。同时,把巡察整改成果与高效落实中央、省委和市委决策部署结合起来,与推进海洋强市建设、促进现代渔业发展等重点工作结合起来,切实把巡察整改工作激发的正能量转化为推动海洋和渔业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的强大动力。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进展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546-8331648;

  邮政信箱:东营市东营区黄河路206号东营市海洋发展和渔业局;电子信箱:shyyyyj@dy.shandong.cn

  

  附件:关于落实黄河国家战略重点任务方面存在问题整改进展情况

  

  

  中共东营市海洋发展和渔业局党组

  2023年5月10日

  
附件

  

关于落实黄河国家战略重点任务方面

存在问题整改进展情况

 

  一、关于政治站位不高,对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黄河国家战略的重要指示传达跟进不及时、研究不深入、贯彻不具体方面

  1.对未及时传达重要会议精神问题,着重从两个方面进行整改。

  (1)组织传达学习。2022年9月17日,召开了2022年第41次局党组(扩大)会议,认真传达学习了中央财经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关于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的重要论述,并研究贯彻落实意见。

  (2)推动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黄河国家战略的重要讲话精神和重要指示要求走深走实。局党组会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及时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最新重要讲话精神和重要指示要求。2022年开展“美丽海洋与现代渔业双周大讲堂”活动6次、“我来讲党课”活动6次,增强干部职工落实黄河重大国家战略能力素质。加强统筹谋划,印发了《东营市海洋发展和渔业局2023年工作要点》,将贯彻落实黄河重大国家战略作为重点工作,细化6项推进措施,确保取得实效。

  2.对黄河国家战略中承担的职责任务分工不细问题,着重从两个方面进行整改。

  (1)印发实施任务清单。2022年9月28日,局党组印发了《进一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深入推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和视察东营重要指示要求任务清单》,梳理列出9项我局承担的整改任务,逐项明确了责任领导、责任单位及具体措施,切实推动各项任务落地落实。

  (2)加大工作推进力度。对《任务清单》进行月调度,自2022年10月以来,已调度了6次,跟踪掌握各项任务进展,加强督导推进,各项任务均按计划有序推进。

  二、关于组织推进不力,海洋强市牵头作用发挥不好方面

  1.对未成立落实黄河国家战略领导小组问题,着重从两个方面进行整改。

  (1)健全领导机制。2022年9月,成立了由局主要领导任组长,相关县级领导干部任副组长,各科室、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落实黄河重大国家战略领导小组,推动落实黄河国家战略各项任务。

  (2)完善督导机制。全面梳理我局承担的黄河重大国家战略重点任务,建立了《东营市海洋发展和渔业局党组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深入推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和视察东营重要指示要求任务清单》,每月调度各项任务进展,《清单》印发后已调度6次,各项任务均按计划有序推进。

  2.对向海图强意识不强问题,着重从三个方面进行整改。

  (1)切实增强经略海洋意识。2022年以来,共举办了8期美丽海洋双周大讲堂,20余名同志围绕美丽海洋和现代渔业主题登台授课,向海图强和经略海洋意识进一步提升。2022年召开海洋强市建设新闻发布会1次,参加山东省广播电视台《走进深蓝》节目1次,阔海公司工厂化智慧化对虾养殖经验在央视农业农村频道《致富经》栏目专题报道,精准解读海洋经济发展政策、取得的成效,营造发展海洋经济、保护海洋生态的良好氛围。2023年3月22日,有关院所专家到我市就海岸带生态环境保护与修复、海岸带生物资源保护高效利用、海岸带信息集成与应用等方面开展产学研合作对接。

  (2)加强统筹协调。2022年海洋强市建设22项重点工作全部完成,76个重点项目扎实推进,全部完成年度建设任务,累计完成投资299亿元。

  (3)强化数据支撑。健全完善全市海洋及相关产业经济运行监测机制,着手制定市县两级海洋生产总值核算及配套制度,完善重点涉海企业联系制度,建立涵盖全市涉海企业名录库,编制完成海洋经济季度监测评估报告,基本完成2022年海洋生产总值核算工作,为科学决策提供精准数据支撑。

  三、关于互花米草治理进度缓慢方面

  1.对互花米草治理任务督导不力问题,着重从三个方面进行整改。

  (1)市级成立互花米草治理督战队。2022年11月,成立了市互花米草治理督战队,加强对各有关县区、功能区的督导,推动了全市互花米草治理任务的完成。

  (2)督导自然保护区迅速开展互花米草治理工作。自然保护区2022年9月完成治理区1遍刈割、11月中旬完成4遍翻耕,保护区治理任务按期完成。

  (3)督导县区、功能区持续开展巩固治理。自2022年11月起,市督战队根据互花米草萌发、生长习性择时对各县区、功能区互花米草治理工作开展现场督导。2022年底,全市互花米草地表植株基本清零,治理任务按期完成,指导各县区、功能区均按要求完成了治理成效评估。

  四、关于推动现代渔业高质量发展措施不精准方面

  对未及时研究制定黄河口大闸蟹产业发展规划问题,着重从三个方面进行整改。

  (1)研究编制全市现代渔业发展规划。2023年以来,规划编制单位专家组到我市开展了2次实地调研。

  (2)编制黄河口大闸蟹产业发展规划。2023年3月30日,编制完成黄河口大闸蟹产业发展规划。

  (3)完善市级奖励扶持资金申报程序。2023年3月20日,印发了《黄河口大闸蟹产业发展市级奖励扶持资金申报程序》。

  五、关于渔业节水控水方式简单,方法单一,多从“节流”抓落实,“开源”利用水资源力度不够方面

  1.对渔业节水控水方法简单粗放问题,着重从两个方面进行整改。

  (1)推进养殖池塘标准化改造。已争取中央、省级财政资金7400万元,实施1.2万亩养殖池塘标准化改造和尾水治理。

  (2)推广循环水养殖技术。计划通过基地实训、大塘指导等方式开展节水渔业技术培训,并选择1-2家企业推广工厂化循环水养殖模式,将养殖水体利用生物净化装置实现养殖水体循环利用,实现养殖尾水零排放;引导1家公司利用“三池两坝”技术进行对虾养殖的尾水处理,目前已建设完成。

  2.对尾水违规排放时有发生问题,着重从两个方面进行整改。

  (1)完成省环保督察问题整改。1家公司已于2021年7月底前落实整改措施,铺设尾水收集管道,集中收集至贝类养殖区进行大循环利用。

  (2)加强养殖尾水设施运行监管。2023年1月26日、29日、31日,先后到河口区、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等调研并督导海水养殖企业按要求运行养殖尾水处理设施,确保养殖尾水达标排放或资源化利用。2023年2月11日,到河口区、利津县的6家企业调研海水养殖企业尾水处理或资源化利用。

  六、关于经略海洋统筹谋划不足,现代海洋经济发展推进缓慢方面

  1.对海洋新兴产业发展相对滞后问题,着重从四个方面进行整改。

  (1)持续推动现代海洋渔业转型升级。成功招引4家国内渔业龙头企业进驻东营,全市工厂化对虾养殖车间面积发展到100万平方米,成为北方地区重要的工厂化对虾养殖基地。1家公司新上微波烤虾生产线一条,对虾加工产能达到800吨。推进3个水产预制菜加工项目实施。

  (2)加快推动海工装备产业提档升级。渤中A、B场址90万千瓦海上风电场实现全容量并网发电,成为我国“十四五”重点建设五大海上风电基地最大规模全容量并网发电项目,山能东营海上风电装机规模跃升至山东省首位。全省单体容量最大新能源项目和最大渔光互补项目已并网320兆瓦。总投资480亿元的东营海上风电装备制造产业园开工建设,已签约落地项目23个,金雷海上风电核心部件数字化制造一期项目即将投产,海洋装备制造能力显著提升。

  (3)实施海洋生物医药制品培育行动。本地医药企业与涉海医药科研机构开展科技攻关、成果转化,5个产品获国家专利。1家药业公司获批保健食品批号16个,包括保健食品、功能性食品、高纯度甲壳素系列、壳聚糖系列等医药食品中间体和化妆品;总投资1.6亿元的海马药材产业化项目,已建成7000平方米工业化循环水养殖车间及配套水处理设施,开始进行试生产,将打造全国最大海马干品药材原料供应基地。滨海生物医药产业园创新原料药共享平台试运行,为制药企业提供新药临床阶段化工艺研发等全产业链技术服务。2023年2月1日—2日,相关院所专家到我市调研,对接海洋药物和生物制品科技成果转化事宜。

  (4)培育发展海水淡化与综合利用业。东营港 10万吨/日海水淡化及综合利用一期项目进展顺利。现已完成输盐水管线敷设及35kv输电工程线缆采购工作,主厂区土建完成工程量的70%,设备采购完成工程量的80%,正在进行排水设计方案报批,准备相关配电设备的招投标工作。项目按计划有序推进,计划2023年10月投产运营。二期项目正在进行前期手续办理。

  2.对部分重点项目未动工问题,着重从两个方面进行整改。

  (1)调整完成海洋强市重点建设项目库。2022年7月18日,经局党组会议研究通过,将13个不具备继续推进实施的项目调出,同时新增渤中海上风电、东营市零碳BIPV渔业养殖循环产业园等13个项目。2022年7月25日,经市领导签批同意。

  (2)打好海洋强市建设重点项目攻坚战。2022年5月,印发了《关于建立县级干部联系服务海洋强市重点项目和渔业骨干企业制度的通知》;2022年8月,印发了《2022年海洋强市建设重点项目攻坚战实施方案》。严格落实县级干部联系服务重点项目制度,加大重点项目推进力度,2022年确定的76个海洋强市建设重点项目扎实推进,全部完成年度建设内容,累计完成投资299亿元。

  七、关于党组全面履行管党治党主体责任落实不力方面

  1.对落实以案为鉴、以案促改要求不力问题,着重从三个方面进行整改。

  (1)压紧压实主体责任。2022年11月份班子成员对分管科室、单位开展了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专题调研,在调研中通过听取汇报、谈心谈话、查阅资料等形式对科室、单位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进行了检查,督促分管科室、单位落实管理责任。2022年12月份开展了2022年度第四季度廉政谈话,及时了解党员干部工作和廉政情况,对倾向性、苗头性问题进行谈话提醒,实现了年度内各层级廉政谈话全覆盖。2023年1月18日下午,组织召开了新提拔任用干部集体廉政谈话会议,局党组主要负责同志对新提拔任用的24名科级干部提出廉政、勤政要求。制定了《中共东营市海洋发展和渔业局党组2023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意见》,明确了班子成员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目标责任分工。2023年2月24日召开了2023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暨警示教育大会,对2023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进行了安排部署,并开展了警示教育。2023年3月24日,局机关纪委书记与重点项目承担科室负责人开展了第一季度廉政谈话。

  (2)强化廉政警示教育。将《今周纪声》和市纪委通报全部纳入局党组会集体学习,并常态化推送到各支部学习,不断强化警示教育。2022年9月份在巡察组进驻期间,开展了“以案为鉴”警示教育大会,用身边案例教育身边人,引导党员干部深刻汲取教训。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2022年中秋国庆期间正风肃纪工作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加强2023年元旦春节期间正风肃纪工作的通知》,对节日期间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明纪律规矩提出要求。2023年2月17日,组织县级干部和各科室、单位负责人召开专题会议传达学习全市领导干部警示教育大会精神,并观看警示教育片开展警示教育。2023年2月24日,召开了2023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暨警示教育大会,组织全局干部职工观看了警示教育片并开展警示教育。

  (3)加强日常监督管理。2022年组织常态化监督检查10次,开展互花米草治理、增殖放流等重点监督9次,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提醒整改。2023年3月14日,组织召开了机关纪委全体委员会议,制定了《局机关纪委2023年工作要点》《局机关纪委2023年度纪律作风建设监督检查工作方案》,开展常态化监督检查工作。

  八、关于工作作风不扎实,存在不严肃不认真问题

  1.对制定淡水养殖面积调减计划简单应付问题,着重从三个方面进行整改。

  (1)切实加强作风建设。2023年1月26日、29日,局领导带队分头到各县区、开发区开展实地调研,征求企业问题和意见。2023年2月11日,局领导带队到河口区、利津县调研2023年储备项目准备情况。2023年3月2日,召开全市渔业统计座谈会,研究讨论了全市渔业产业发展相关问题;2023年3月20日、25日,现场调研了部分渔业项目。

  (2)加强调研论证。成立了淡水养殖面积调减工作调研论证领导小组,下设两个工作小组,按照任务分工分头开展工作,2023年2月25日完成调查摸底工作。2023年3月13日,向市黄河工作专班汇报淡水面积压减工作,并提报相关证明材料。

  (3)组建咨询专家库。制定了《东营市海洋发展和渔业局关于公开选聘渔业领域专家的公告》《东营市渔业领域专家评价考核管理办法》,组织开展了渔业领域专家遴选工作。2023年3月21日,在局公众号发布专家选聘公告,共选聘专家26名。

  九、关于对海洋渔业安全综合治理力度不够方面

  1.对前三季度渔业安全生产执法检查立案处罚率低问题,着重从两个方面进行整改。

  (1)完成通报整改。2021年前三季度的渔业安全生产执法检查立案处罚情况仅作为评估反馈,不作为全年考核成绩。2021年第四季度,市局、县区(开发区)渔业主管部门加大了渔业安全检查力度,2021年我市渔业安全立案处罚率位于全省前列。

  (2)狠抓渔业安全生产。加大安全执法检查力度,对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进行立案处罚,同时督导县区落实安全生产属地责任,做好辖区渔业安全生产工作,共同维护全市渔业生产形势持续稳定。2022年共立案处罚160余起。2023年持续开展渔业安全生产督导检查,截至2023年2月28日,派出督导检查组13个。

  2.对涉外渔船通导设备更新不及时问题,着重从两个方面进行整改。

  (1)及时更新通导设备。我市36艘涉外渔船中,已有4艘过户至外地,现有的32艘涉外渔船已全部安装“插卡式AIS”。对全市32艘涉外渔船实时监控,执行渔船船位日报告制度,切实提高监控效能。

  (2)加强设备使用检查。在安全执法检查中,将安全通导设备配备、开启和使用情况作为重点检查内容,严厉打击擅自关闭、屏蔽、拆卸安全通信导航和船位监测终端设备,擅自更改船舶注册信息和航行作业信息等行为。充分发挥渔船“插卡式AIS”设备防碰预警作用,保障渔船海上安全。2022年,我市未发生商渔船碰撞事故。2023年2月27日起,开展全国“两会”期间和春季渔业安全生产督导检查,确保渔船安全生产。

  3.对水产品质量安全检测能力不足问题,着重从两个方面进行整改。

  (1)提升硬件水平。2022年9月,向市财政申请列支2023年财政预算405万元,用于购置三重四极杆液质联用仪、气质联用仪及配套设备,因市财政紧张,仅批复5万元用于开展日常检测。目前,已将“东营市水产品质量检测能力提升工程”项目报省农业农业厅,正积极争取省厅支持。

  (2)提升“软”实力。根据实验室工作需求,补充了6名专业技术人员,进一步充实了检测人员队伍。通过人员比对等措施确保检测数据的准确性,顺利通过省市场监管局“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管理体系运行水平进一步提升。实验室资质认定项目扩项需要仪器设备配备完善方可开展。

  十、关于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不到位方面

  1.对考勤管理不规范问题,着重从三个方面进行整改。

  (1)改进考勤方式。坚持立行立改,自2022年8月起实行了“刷脸机+钉钉打卡”考勤。局机关纪委于2022年8月30日对打卡考勤情况进行了抽查,并对有关情况进行了通报;局办公室定期根据考勤记录核销打卡情况,并做好备案。制定了《局机关党委2023年度纪律作风建设监督检查工作方案》,将根据方案安排继续开展常态化监督检查工作。

  (2)规范考勤管理。2022年8月31日,印发了《关于印发公文处理等37项制度的通知》,其中对考勤制度进一步修订完善。2022年局机关纪委联合办公室开展了7次考勤和工作作风情况检查,对在岗情况进行了逐一核查,督促工作作风转变。制定了《局机关纪委2023年度纪律作风建设监督检查工作方案》,将根据方案安排继续开展常态化监督检查工作。

  (3)注重创新实干。2022年,印发了《关于印发公文处理等37项制度的通知》《关于印发<行政执法公示办法><执法全过程记录办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办法>的通知》《关于印发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等11项制度的通知》《关于印发深入开展“五型四化一流机关”建设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进一步健全完善了各项规章制度。2022年局机关纪委组织开展互花米草治理、增殖放流等重点监督9次。2023年3月14日,组织召开了机关纪委全体委员会议,印发《局机关纪委2023年工作要点》和局机关纪委2023年度纪律作风建设监督检查工作方案》,明确了2023年监督重点,对违纪违法和“庸懒散”问题精准实施问责,营造干事创业的浓厚氛围。

  十一、关于环保督政整改落实不到位方面

  1.对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不到位问题,着重从以下方面进行整改。

  同市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互花米草反馈问题整改销号问题进行了沟通,环保督政整改已经按程序销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