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东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党组关于市委第二巡察组反馈意见集中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2年6月22日至9月30日,市委第二巡察组对市发展改革委党组开展了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专项巡察,同时开展了常规巡察,并于12月7日反馈了巡察情况。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查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整改工作基本情况

  市委巡察组对市发展改革委党组反馈的意见中指出存在14个问题,并提出3项意见建议。同时市委巡察组对市住房城建管理局党组反馈意见中涉及人防方面问题3个,随职能划转移交我委。我们完全接受市委巡察组的巡察意见,并坚持高标准、严要求,坚决抓好整改落实。

  一是思想高度重视。委党组高度重视整改工作,第一时间召开党组会议,传达市委巡察组反馈意见,安排部署整改工作。党组书记、主任曹永湖强调,要坚持把巡察反馈意见整改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大政治任务,切实增强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以整改实际行动体现“四个意识”,并主动认领了落实上级决策部署不到位、组织力欠缺等方面的问题,其他县级领导干部根据工作分工,分别认领了推进黄河国家战略用力不足、现代服务业提质增效进展不力等方面具体问题,并严格按照市委巡察要求,抓好整改落实。

  二是加强组织领导。为保证各项整改事项落到实处,成立了由委党组书记任组长,副县级以上领导干部为副组长,机关各科室及所属事业单位有关负责人为成员的整改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整改工作的总体协调推进。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巡察整改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李友堂同志兼任,委办公室具体承担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

  三是压实整改责任。委党组研究制定了整改工作方案,将巡察反馈意见(含人防移交问题)细化为38项整改任务,制定了95条具体整改措施,将任务逐一分解落实到每位班子成员和各科室单位,压实整改责任,做到个性问题对号入座,落实到人;共性问题梳理归类,明确分工,跟踪督办。党组书记围绕发挥问题整改“第一责任人”作用,研究提出了16条整改措施。班子成员积极发挥“关键少数”作用,主动认领责任,带头落实整改。

  四是强化督促检查。细化完善整改台账,实行销号制度,委办公室对照时限按月调度通报进展情况,完成一个销号一个,确保件件有落实。具体承办科室单位所承担的整改工作每周向分管领导汇报一次,分管领导不定期调度整改任务推进情况,督促各责任科室单位按进度完成整改任务。

  五是强化制度引领。坚持将建章立制贯穿整改过程,组织对《东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固定资产管理制度》进行修订,进一步明确了资产管理岗位及人员职责,从固定资产的配置和使用、清查盘点、处置、监督管理等共五个方面进行规范,确保资产管理内控工作有章可循。坚持把落实整改与党风廉政建设相结合,严格落实“三会一课”、民主生活会、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民主评议党员等制度。坚持谈心谈话制度,加强重要节日、干部任职及重大事项实施前廉政教育。

  二、市委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落实进展情况

  (一)关于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方面

  1.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全面问题。

  一是理论学习中心组未按照年初制定的学习计划开展学习,存在应学未学、交流研讨走形式等情况。2021年3月学习计划为观看宣传教育片“永葆初心:习近平讲述百年征程”,实际没有观看,也没有围绕习近平总书记在党史学习教育动员大会上的重要讲话开展专题研讨。

  整改进展情况:(1)认真组织学习。2023年已开展3次理论中心组学习,组织全委党员干部收看宣传教育片《永葆初心:习近平讲述百年征程》,重温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党史学习教育动员大会上的重要讲话,引导党员干部着力在学懂、弄通、做实上下功夫,力求学深悟透,融会贯通。(2)推进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常态化制度化。结合《关于转发<全省县级以上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2023年理论学习安排意见>的通知》(东宣办发〔2023〕3号)要求,正在研究制定2023年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结合下一步即将开展的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认真组织好交流研讨,不断提升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

  二是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双碳”工作的重要论述有差距,挖掘和利用本地绿色资源禀赋能力不足。2019-2021年,全市可再生能源装机容量位列全省10名左右,年均增速低于全省平均水平5.4个百分点。新能源发电总量位列全省第9名左右,年均增速低于全省平均水平20.8个百分点。

  整改进展情况:(1)强化规划引领。2022年印发实施《东营市可再生能源发展“十四五”规划》,围绕创建国家现代能源经济示范区,谋划提出“十四五”发展安排和2035年远景目标。截至2022年底,我市新能源总装机459.85万千瓦,比2021年增加159.61万千瓦,同比增长53.16%,新能源发电量52.09亿千瓦时,同比增长12.55%。(2)推进可再生能源项目建设。有序推进总装机140万千瓦的3个海上风电项目建设,海上风电A、B1场址已全容量并网,海上风电B2场址计划5月底前全容量并网。积极争取东营辉阳清洁能源有限公司渔光互补四期、五期太阳能光伏发电站项目和华润财金东营市垦东光储一体化示范项目等合计装机225万千瓦的3个项目纳入国家第三批大基地。(3)抓好供电服务保障工作。推进500千伏渤海站建设,目前项目已纳入国家电力规划和国网电网规划,完成选址、变电可研报告编制、线路踏勘收资。

  2.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不彻底问题。

  一是推进落实黄河国家战略用力不足。承担市黄河国家战略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对工作任务的重要性和艰巨性认识不到位,市重点项目服务中心黄河战略推进服务科核准5个编制,仅安排2人负责具体工作,人员力量严重不足。

  整改进展情况:(1)切实提高重视程度。1月17日召开党组(扩大)会议,重温习近平总书记在深入推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和视察东营重要指示要求,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增强责任意识和大局意识,充分认识落实黄河国家战略的重要性和艰巨性。(2)增加人员配置。按照市委编委批复的《市发展改革委所属处级事业单位机构职能编制规定》(东编发〔2021〕37号),在市重点项目服务中心黄河战略推进服务科原有2名工作人员配备的基础上,调入事业单位新招聘人员高文馨,达到满编配置要求。

  二是推动新发展理念转变不到位。发展“四新”经济的思路不够宽、办法不够多。“四新”经济增长点少,规模小,产业聚集度低,占 GDP 比重较低状况仍未扭转。2021年全市“四新”经济增加值占 GDP 比重为19.6%,是全省唯一低于20%的地市,远低于全省31.7%的平均水平。

  整改进展情况:(1)强抓“四新”经济重点项目建设。2023年拟实施“四新”经济市重点项目199个,年内计划投资648亿元,其中新开工项目104个。我委将加大项目调度力度,定期调度通报项目进展情况,全力协调解决项目推进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力争项目早日投产达效。今年1-2月份,我市“四新”经济投资同比增长36.2%,“四新”经济投资占比43.8%。”(2)建立重点调度企业目录库。会同统计部门研究梳理“四新”经济占比较大重点产业企业名单,其中高端化工产业229家、高端装备产业79家、新能源新材料产业91家、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34家,组织各县区、开发区重点加强调度。(3)加大政策支持力度。牵头制定并以市委、市政府名义出台关于加快推动“四新”经济和数字经济攻坚突破的实施意见,召开攻坚突破大会对“四新”经济发展进行全面部署安排。2022年,我市“四新”经济增加值占GDP比重突破20%,实现增速11.1%,位列省对市考核三组第2名。

  三是现代服务业提质增效进展不力。推动落实《东营市服务业发展攻坚方案》不坚决,没有聚焦短板弱项,促进服务业领域困难行业恢复发展举措不实,服务业恢复速度明显偏慢。2021年服务业增加值占 GDP 比重、现代服务业增加值占服务业比重两个结构性指标提升幅度未实现进入全省前 10 位的目标,其中,我市服务业占 GDP比重提高幅度不升反降,列全省末位。

  整改进展情况:(1)推动服务业高质量发展。推动东营市服务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加快推动制造服务业高质量发展意见、东营市服务业数字化转型三年行动方案(2021-2023年)等政策落实。推动现代服务业同先进制造业、现代农业深度融合,推进以生产托管为主要形式的农业社会化服务,超额完成了省级下达的13万亩农业生产托管服务任务,推动农文旅融合,打造10余条休闲农业精品线路。突破工业互联网建设,“云帆”平台推荐入选国家级特色专业型平台。推动服务业数字化转型,推动金融、文旅、物流等领域数字化应用。(2)加强服务业经济运行调度。对服务业指标加强分析研究,逐一分析GDP核心基础指标中的20项现代服务业相关项,提出21项具体措施建议,以市保运行稳大盘工作专组名义印发实施。研究重点推进事项分工方案,推动分解现代服务业核心基础指标到各行业主管部门,落实分工加强指导服务。强化运行监测,做好规上服务业营收等指标推演,督促县区(开发区)加强重点行业、43家过亿元现代服务业企业业务辅导。2022年,现代服务业增加值增速4.6%,高于全省平均增速0.6个百分点。(3)培育搭建载体平台。推动服务业集聚发展,东营信息技术产业集聚区入选省现代服务业集聚示范区。推动先进制造业与现代服务业融合发展,东营高新经济开发区入选省第三批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融合发展试点单位。培育省级服务业创新中心,山东道合药业有限公司化学药物定制化生产综合服务创新中心入选省级服务业创新中心。积极推进东营区“十四五”省级综合改革试点,将楼宇经济作为深化服务业综合改革的重要内容,探索新思路、新办法,推动经济“提质增效”,3篇典型案例入选2022年度首批省服务业载体培育典型案例,获全省推广。(4)突出项目带动。将项目建设作为推动服务业加快恢复和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抓手,印发《关于公布2023年东营市服务业重点建设项目的通知》,筛选确定2023年服务业重点建设项目30个,项目总投资289.4亿元,2023年计划投资68.53亿元。对重点项目实行月调度机制,动态管理。截止2023年2月,开工项目12个,项目开工率40%,完成投资5.13亿元。(5)支持服务业企业发展。牵头落实省关于服务业领域助企纾困的决策部署,对省促进服务业领域困难行业恢复发展的实施方案进行政策分解,明确市级责任部门、责任科室,形成政策落实清单,台账式推进调度,为企业降本纾困。

  3.牵头抓总作用发挥不充分问题。

  一是牵头谋划“四水四定”工作仅停留在面上。没有建立与水务、工信、住建等部门的联动协调机制,部门之间各自为战,没有形成工作合力,截至巡察时,我市“四水四定”工作还没有真正破题。

  整改落实情况:(1)建立完善工作机制,部门联动形成工作合力。在市落实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重大国家战略领导小组领导下,设立推动落实“四水四定”原则协调办公室,印发了《关于公布市推动落实“四水四定”原则协调办公室组成人员的通知》(东黄河办〔2022〕14号),制定了办公室工作细则。对市直和省垂管部门涉及水资源综合管理利用、推进节水控水等方面的职责进行了全方位梳理,印发《关于明确市政府部门单位落实“四水四定”原则职责分工的通知》(东编发〔2022〕27号),重新界定9个部门涉及落实“四水四定”原则的29条职责,为落实“四水四定”原则提供了基本遵循。对《东营市黄河三角洲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实施规划》进行调整充实,以东委〔2022〕106号文件公开发布。加强工作督导,市政府督查室、市发展改革委、市水务局联合对推动落实“四水四定”原则协调办公室成员单位开展了专题调研督导。(2)开展全市“四水四定”战略研究,提出全市水资源配置方案。市发展改革委、市水务局成立联合调研组,赴宁夏银川等地学习考察“四水四定”工作先进经验,开展全市“四水四定”战略研究。结合东营市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和水资源情况,对“十四五”期间全市农业、工业、生活、生态等领域用水平衡情况进行预测分析,形成全市“四水四定”战略研究报告,提出符合“四水四定”原则的水资源配置方案,全面提升水资源保护利用水平。

  二是履行市信用体系建设联席会议办公室职责不到位。2015年建立联席会议制度以来,从未组织召开联席会议研究部署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在全国纳入城市信用指数监测的261个地级市中,我市2021年12月份排名120名,2022年3月份134名,6月份138位,位次持续下滑。

  整改落实情况:(1)稳步推进我市信用体系建设。编制《东营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水平提升方案》,按照提升方案,扎实开展各项工作,截止2022年底,我市国家城市信用指标监测排名76位,进入全国城市前一百名。(2)积极筹备全市2023年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联席会议。已形成《东营市信用体系建设2023年重点任务清单》(初稿),进一步修改完善后,将在会议上对全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进行安排部署。(3)持续落实“十四五”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制定出台《关于印发东营市“十四五”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的通知》(东政办字〔2022〕1号),按照规划部署,持续做好信用信息归集、信用监管、联合奖惩、信易贷推广等工作,加快推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发挥信用对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和社会文明和谐进步作用。

  (二)关于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方面

  1.工作作风不细不实问题。

  一是重点工作存在形式主义。调度全市黄河国家战略推进落实情况,仅局限于要求各部门单位填写工作台账,且未对报送内容进行核实对比。2022年4、5月份《东营市推动黄河三角洲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2022年工作要点任务台账》39项任务中有31项进展情况没有任何变化。

  整改落实情况:(1)完善工作推进机制。根据市推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年度工作要点调度情况,自2022年6月以来,先后开展5次实地调研督导,深入了解工作实际情况,掌握工作动态,对存在的问题及时协调解决。(2)完善工作通报机制。配合市府办、市委办起草《关于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要求落实黄河重大国家战略情况的报告》,在全市范围内就全市推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进展情况进行交流。

  二是新基建提质升级工作存在等靠思想。2020年11月省里出台《新基建三年行动方案(2020-2022年)》,市政府主要领导对此项工作专门作出批示,要求“谋划制定符合我市实际的工作方案”。市发展改革委以等待省级出台新型基础设施网行动方案为由,一直未制定我市具体方案。2022年5月省方案已印发,但截至巡察时,我市推动新基建发展的行动方案仍未出台。

  整改落实情况:(1)制定我市《新型基础设施网建设行动方案》,现已完成初稿,待征求相关部门意见进一步完善后印发实施。(2)更新全市新基建项目库。会同各县区开发区和市直有关部门,研究确定43个新型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纳入我市项目库,总投资236亿元。其中,信息基础设施类项目9个,融合基础设施类项目27个,创新基础设施类项目7个。(3)做好新基建领域地方政府专项债券项目筛选储备,积极争取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资金支持。2022年已储备新基建领域地方政府专项债券项目27个,总投资202亿元。2023年争取东营市算力中心建设等3个项目通过国家发展改革委审核,债券需求3.36亿元。

  2.履职担当有差距问题。

  一是应急物资保障建设能力不高,应急救灾物资移交不到位。2019年机构改革后,市民政局多次与市发展改革委沟通,要求移交55顶救灾帐篷,截至巡察时仍未接收。

  整改落实情况:主动对接市民政局办理资产划拨手续,已于3 月16日完成了救灾物资清点交接并入库。

  二是对县区发改局工作指导不到位,《关于垦利区农业用水终端指导价格的通知》已于2021年12月31日到期,截至2022年7月底,垦利区发改局未及时与水利部门协商研究出台新的指导政策,导致垦利区农业用水终端价格定价无政策文件依据,存在农业高价用水风险。

  整改落实情况:指导垦利区发改局联合垦利区水利局出台了《关于制定农业用水终端指导价格的通知》(垦发改发〔2022〕19号),对垦利区农业用水终端价格进行明确,自发布之日起执行。下发《关于对农业水价价格政策文件进行自查的通知》,组织县区发改部门对辖区内农业水价价格政策文件是否及时更新情况进行认真梳理,并形成自查报告。经督促,各县区发改部门均已对辖区内农业水价价格政策进行及时更新。

  3.财务制度执行不严格问题。

  一是往来款项清理不及时。2000年应收款项油城宾馆13万元目前已成坏账,造成国有资产流失;1993年省粮食局投资基金20万元未及时追缴,存在坏账风险。

  整改落实情况:(1)油城宾馆应收款项问题。已于2022年12月委托东营厚信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专项审计并出具审计报告,按照有关程序向市财政局提报相关资料,下一步继续协调市财政部门,依法依规进行处置。(2)省粮食局投资基金未及时追缴问题。已与省粮食与储备局财务处联系,了解省粮油集团的变革以及目前企业的管理机制等有关情况,进一步梳理后提出处置方案,按照有关程序进行处理。

  二是固定资产不入账。5处住宅用房和4间车库长期未入固定资产,存在遗失风险。

  整改落实情况:(1)对相关资产评估入账。委托东营九洲和信资产评估事务所对账外资产进行评估,拟入账价值为2085777.2元,现已完成相应账务处理。下一步将按照资产管理相关规定,积极与市机关事务局协调,办理资产划转移交手续。(2)进一步排查梳理全委固定资产。委托东营和正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对2022年度固定资产进行清查盘点,由资产管理员专人负责,认真排查梳理,完善更正相关资产台账信息,切实摸清资产底数。(3)修订完善管理制度。已对《东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固定资产管理制度》进行修订并提交党组会研究通过,后续待其他相关制度修订完成后统一行文。

  三是国有资产收益流失。存在1名职工及其家人长期居住使用海河北区9号楼(原72号)3单元402室,委党组未对此事进行研究,也未收取其租金。

  整改落实情况:(1)及时追缴房屋租金。组织学习《东营市市区出租公有住房暂行办法》、《关于提高市直直管公有住宅租金标准的批复》(东价发〔2009〕9号)、《市直机关周转房管理办法》(东事管发〔2016〕12号)等文件精神,合理测算公房房屋应追缴租金。经测算,我委管理的公房海河北区9号楼(原72号)3单元402室原租住人员应缴租金为8057.41元,经提交党组会研究通过,已完成追缴,并给予党内警告纪律处分。(2)加强台账管理,做好固定资产基础工作。根据《东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固定资产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对固定资产实物及账务管理明确专人进行负责。同时,按照我委资产管理工作计划,于2022年11月委托第三方机构“东营和正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对我委固定资产进行年度清查盘点,摸清资产底数,建立健全固定资产台账,确保账实相符、账账相符,严防国有资产收益流失。

  (三)关于聚焦党组织软弱涣散、组织力欠缺方面

  1.议事决策程序不规范问题。

  一是未经党组会研究支出大额资金。2021年7月全省重大项目集中开工活动和2021年9月山东省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现场推进会活动直播,先与东营广电广告有限公司签订了15.16万元和22.915万元的服务合同,10月份才上会研究此事项。

  整改落实情况:(1)提升委内干部职工程序规范意识。组织全委干部职工学习市财政局印发的集中采购目录及限额标准、东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采购管理办法,增强干部职工严格按照规定标准进行招标采购的意识,确保程序合法合规。针对该问题进一步调查,督促相关科室形成专题汇报说明情况,下一步提交党组会研究。(2)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制度。2023年共召开党组(扩大)会议3次,研究人事工作4项,研究资金使用事项11个,严格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进一步规范工作程序。

  二是主任办公会议讨论重大事项。2019年以来,有9次主任办公会议,存在研究部署党建、党史学习教育、党风廉政建设等情况。

  整改落实情况:组织全委干部职工认真学习《中共东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党组工作规则》《东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会议制度》。2023年已召开党组会议3次,主任办公会1次,进一步明晰党组会议、主任办公会议议事范围,提升议事决策规范性水平。

  2.党建主体责任落实不力问题。重业务轻党建,指导机关党委谋划党建工作意识不强。2020年至2022年上半年,没有专题听取机关党委工作汇报,未落实每年至少2次专题听取机关党委工作汇报的要求。2021年以来8次机关党委会议研究内容均围绕吸收新党员和推荐党代表等事项,没有研究谋划机关党建工作。对党支部品牌建设重视程度不够,打造发改特色“党建品牌”用力不足,只有一个支部创建了党建品牌,主要领导所在第一党支部仍未完成品牌创建。

  整改落实情况:(1)提高党建工作重视程度。2月9日召开党组(扩大)会议,组织党员领导干部学习了《习近平在中央和国家机关党的建设工作会议上的讲话》《习近平在中央政治局第二十一次集体学习时的讲话》等重要讲话精神,牢固树立抓机关党建是本职、不抓机关党建是失职、抓不好机关党建是渎职的理念,加强党组对机关党建工作的领导,指导机关党委聚焦主责主业,真正发挥职能作用。(2)专题研究党建工作。召开党组(扩大)会议,听取了机关党委关于《市发展改革委2023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要点(讨论稿)》的汇报,集体谋划党建重点任务,《2023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要点》已于3月20日印发实施。3月份召开机关党委会议,听取各支部工作情况汇报,对执行“三会一课”、主题党日、谈心谈话等情况进行安排部署;组织支部党务工作者到市交通局党建示范点观摩学习并召开座谈会,找出短板弱项,推进支部整改提升。

  3.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有短板问题。

  一是“一岗双责”要求落实不到位。未落实每季度至少听取1次分管领域的党风廉政建设情况汇报的要求。未认真开展廉政谈话,将业务交流与廉政谈话混为一谈。

  整改落实情况:(1)扛牢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主体责任,2月27日委党组集中研究了《市发展改革委2023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要点》,要求严格抓好工作落实。(2)认真组织廉政谈话。2月14日-16日,集中组织开展了廉政谈话活动,由委班子成员、县级干部分别组织对分管科室干部职工开展集体廉政谈话,加强对干部职工的教育、监督和管理。下一步将组织党员干部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二十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十二届省纪委二次全会、七届市纪委二次全会精神,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工作安排上来,以更加严实的工作作风、更加强烈的担当精神、更加有力的工作举措,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二是机关纪委职能作用发挥不充分。2020年以来党组没有按照要求听取机关纪委工作汇报;未督促机关纪委严格落实每半年召开一次全体委员会议要求;2022年2月原机关纪委书记工作调动后,一直未能及时补选。

  整改落实情况:(1)推动机关纪委规范化建设。1月16日组织召开机关纪委全体会议,认真分析市委巡视指出的问题,学习《关于加强市直机关部门机关纪委建设的实施意见》《市直机关部门机关纪委工作规则》,打牢履职尽责思想基础。1月17日党组(扩大)会议专题听取了机关纪委关于2022年工作开展情况的汇报,加强对机关纪委履职情况的指导。(2)按程序完成机关纪委书记选举工作。计划6月底前完成纪委书记换届选举,换届选举前,仍由委党组成员、市新旧动能办专职副主任李友堂同志分管委机关纪委,委机关纪委副书记、人事科科长高安利同志主持委机关纪委日常工作。

  (四)各项监督检查反馈问题未整改到位情况

  一是2021年9月第二轮中央生态环保督察指出我市新建3个违规“两高”项目。至今,东营杰达新型建材有限公司产品结构调整技改违规“两高”项目仍未整改完成。

  整改落实情况:对2021年9月第二轮中央生态环保督察指出我市新建3个违规“两高”项目进行核实。经核实,广饶科力达石化科技有限公司全厂产品结构转型与提升及配套工程项目,经专家评审,不属于“两高”项目,向省发改委申请调出“两高”项目清单并获得批复,环境影响报告书已于2022年3月15日批复;广饶科力达石化科技有限公司60万吨/年特种沥青生产项目的房屋建筑及配套设施存在无施工许可手续问题,该项目已完成竣工验收备案,施工手续问题整改完成;东营杰达新型建材有限公司产品结构调整技改项目存在未作产能替代和无施工许可手续问题,已于2022年7月整改完成。

  二是在省发展改革委备案需整改的违规“两高”项目中有7个未按期整改完成。

  整改落实情况:进一步督导违规“两高”项目按照整改时限完成整改任务。2022年12月23日,我委以市“两高”专组的名义印发通知,督促“两高”项目整改牵头责任单位对负责的整改任务进行再梳理、再调度,对不能按时限要求完成整改的项目要查明原因并书面说明情况。经调度,全市违规“两高”项目共173个,截至2022年底,已整改完成115个,58个正在推进。

  三是2019年市审计局《关于对东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有资产管理使用情况有关问题的处理意见》中查出固定资产账实不符、未办理房屋产权登记问题至今仍未完成整改。

  整改落实情况:(1)对相关资产评估入账。根据会计制度相关规定,组织对住宅用房和车库开展资产评估工作,委托东营九洲和信资产评估事务所进行评估,拟入账价值为2085777.2元,现已完成相应账务处理。下一步按照资产管理相关规定,积极与市机关事务局协调,办理资产划转移交手续。(2)进一步排查梳理全委固定资产。委托东营和正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对2022年度固定资产进行清查盘点,由资产管理员专人负责,认真排查梳理,完善更正相关资产台账信息,切实摸清资产底数。(3)及时调整账卡信息。根据新修订的《东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固定资产管理制度》,由资产管理员根据资产使用情况,及时填列《固定资产变动单》,财务人员根据变动单及时调整账卡信息,做到账实相符、账账相符,全面掌握全委固定资产相关情况,严防国有资产收益流失。

  另,市住房城建管理局移交涉及人防方面问题。总投资9662.6万元的蓝色港湾人员掩蔽及物资库工程,2020年10月已达到使用条件,直至2022年8月,党组才对外发布出租公告,闲置时间近两年。巡察组下沉了解发现,物业公司在该人防工程防空动力柜私接近千米明线电缆,用于地上经营性活动达半年之久,工程内还存在消防设施安装不规范、防空密闭门严重生锈无法闭合等安全隐患。

  整改落实情况:已组织人员到工程现场对消防设施安装不规范的按照规范要求进行了调整安装,对防护门闭合未达标的闭锁机构及铰页机构进行了调整并加注润滑油等维修维保工作。2022年10月份,市住房城建管理局领导研究,建议将该项目资产划转市城投公司。目前,已由市国资委向市政府提交《关于将蓝色港湾人防工程资产无偿划转至城投集团运营管理的请示》,市政府拟同意进行划转。

  三、今后整改工作打算

  按照市委巡察组要求,各项整改任务按计划有序推进,取得了阶段性进展。下一步将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是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认真反思总结,把反馈问题整改落实作为促进发展改革工作健康发展的一次难得机遇,让整改过程成为提高领导班子凝聚力、战斗力、创新力的过程,成为促进全委作风转变的过程,推动工作上台阶上水平。严格落实委党组主体责任,坚持党组带头,坚定不移贯彻落实党中央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坚决扛起全面从严治党的责任担当,切实做到领导认识到位、监督权力到位、执行纪律到位、检查问责到位。

  二是进一步强化措施。委党组将坚持劲头不松、力度不减,继续抓好整改、抓好落实,切实做到责任不落实坚决不放过,问题不解决坚决不放过,整改不到位坚决不放过。区分不同情况确定持续推进措施,对需要一定时间整改到位的,建立台账,逐个督办,逐个销号;对需要长期整改的,明确责任单位、责任人和完成时限,加强跟踪问效,有序组织强力推进。适时组织“回头看”,查进展、找问题、定措施,切实把巡察成果用好、用足、用到位。

  三是进一步健全长效机制。进一步落实委党组主体责任,强化班子成员“一岗双责”,推动党组管党建、书记抓党建层层落实,进一步把党建工作抓深抓实抓具体。举一反三,深刻剖析原因,深挖问题根源,倒查制度缺陷,把整改和制度完善结合起来,扎紧制度笼子。对整改工作中已经建立的各项制度,坚决抓好落实,确保真正发挥作用。已经基本整改到位,且能够以制度形式固化的,尽快以制度或文件的形式明确下来,确保各类问题整改持续到位。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东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室,电话:0546-8382481;邮政信箱:府前大街77 号1012房间;电子邮箱dysfgwbgs@dy.shandong.cn。

  

  附件:关于落实黄河国家战略重点任务方面存在问题整改进展情况

  

   中共东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党组

   2023年5月10日

  

  附件

  

关于落实黄河国家战略重点任务方面

存在问题整改进展情况

  

  一、关于组织领导不到位,学习领会黄河国家战略有差距方面

  1.责任意识不强,研究安排黄河国家战略落地不细致。

  一是对黄河国家战略要求理解不到位、不深刻,工作安排不全面、不精准,未按照《东营市黄河三角洲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实施规划》要求制定本系统本单位具体工作方案。

  整改落实情况:(1)提高思想重视程度,加强学习黄河国家战略相关要求。1月17日组织召开党组(扩大)会议,重温习近平总书记在深入推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和视察东营重要指示要求,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增强责任意识和大局意识,充分认清工作任务的重要性和艰巨性。(2)组织制定委内《东营市黄河三角洲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实施规划》落实方案。认真学习研究《东营市黄河三角洲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实施规划》,梳理出我委承担的重点工作任务,逐项明确责任领导、责任科室和完成时限,目前已完成落实方案初稿。下一步正式印发后每季调度工作进展,着力推动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二是制定的《东营市推动黄河三角洲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2022年工作要点》,对市直各部门单位的任务分解细化量化不够,39项任务中有19项没有明确的工作目标或任务推进时间节点。

  整改落实情况:启动编制《东营市落实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重大国家战略2023年工作要点》,充分衔接山东省推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2023年工作要点,并严格落实到位。工作要点编制过程中征求市直各部门单位意见,细化量化工作任务并明确推进时间节点,注重提升编制的科学性、协调性、可操作性。

  2.开拓意识不足,部署推进工作缺少破冰勇气。

  2021年11月涉粮专项巡察指出市发展改革委执法支队人员配备不到位问题,截至巡察时,执法支队在岗5人中仅有1人通过执法资格考试,履行粮食安全、节能监察等执法职能不合规。

  整改落实情况:(1)加强执法支队人员力量。2022年9月,从招录人员中调配1名充实到综合执法支队。截至2022年底,执法支队分管领导和工作人员全部通过行政执法资格认证考试,并取得执法资格证,为合法合规履行粮食安全、节能监察等执法职能奠定人员基础。(2)加大全委行政执法培训力度。组织委具有行政执法职能的科室人员参加行政执法资格考试,截至2022年底,全委具有行政执法有效资格的行政执法人员共计35人。

  二、履职尽责站位不高,落实黄河国家战略重点任务有短板

  1.攻坚克难力度不够,把握新发展阶段的思路不开阔。

  一是没有拿出足够精力研究谋划产业转型升级,新动能对经济发展的引领支撑作用较弱,我市传统动能主体地位仍未改变,全省“四减四增”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 年)终期评估我市列全省末位。

  整改落实情况:(1)严格执行《东营市煤炭消费压减工作总体方案(2021-2022年)》(东发改环资〔2021〕176号),按照各县区、单位煤炭消费压减任务分解表,压实各县区、开发区和胜利油田责任,制定《东营市重点企业耗煤情况表》,每月调度重点耗煤企业,加强煤炭消费情况监测。根据统计部门和省发展改革委初步反馈情况,我市超额完成省下达2021-2022年两年煤炭消费压减4%目标任务。(2)严格新上耗煤项目煤炭消费减量替代方案审查,强化源头控制。认真执行《山东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能源和煤炭消费减量替代管理办法》(鲁发改环资〔2021〕491号),2021年至今,全市新上耗煤项目1个,已落实煤炭消费减量替代。(3)积极争取省支持威联化学PX项目能耗单列、海欣热力煤炭消费替代源缺口等事项落实。威联化学有限公司200万吨/年对二甲苯项目成功列入“十四五”实施能耗单列的国家重大项目清单,能耗量102.7万吨标准煤获国家单列。省发展改革委印发《关于下达2022年依申请使用省级收储能耗指标的通知》,下达我市东营海欣热力供应有限公司热电联产集中供热项目省级收储煤炭指标23.3万吨,依申请使用省级收储指标费用3495万元,有效解决海欣热力煤炭消费替代源缺口问题。

  二是2021年上半年,“十强”产业中数字经济、文旅融合、健康养老等新兴产业增量全省排名靠后,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医养健康产业增量全省排名均为第12位;精品旅游产业增量全省排名倒数第一。

  整改落实情况:(1)着力做大做强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成立市软件行业协会,搭建企业、政府、市场沟通联系的桥梁纽带。做强行业龙头,胜软科技、天元信息、广域科技3家企业入选全省软件百强。新认定19个省首版次高端软件,累计认定41个。推进产业集聚发展,围绕数字产业化、产业数字化两个方向,加快数字经济园区建设。新增2家省级数字经济园区,1家省级入库培育园区,累计达到5个。开展“个十百”工业互联网平台培育工程,“云帆”工业互联网平台迈入国家级特色专业型平台行列,智慧能源工业互联网平台等4个平台入围省级工业互联网平台。(2)着力做大做强医养健康产业。推进医养健康重点项目建设,均完成年度建设任务。促进产业融合发展,遴选申报东营区、垦利区、广饶县3个县区参加首批省级文旅康养强县评选。打造了首批山东省康养旅游示范基地、省自驾游目的地—揽翠湖康旅文化小镇、省文旅康养融合发展试点单位—龙居湾生态旅游度假区。建设了中草药健康旅游项目、医疗旅游项目、温泉康养项目。加强对外交流合作,组织企业参加中日老龄产业交流、全省健康产业博览会等线上线下活动。2022年度全市医养健康产业总量109.2亿元,名义增速11%,居全省第1位;GDP占比3%,比去年同期提升0.1个百分点。(3)着力做大做强精品旅游产业。推动成立党政主要负责人任“双组长”的市文化旅游工作领导小组,建立市委副书记、市政府副市长任分管领导的重点项目推进工作专班,构建起多方联动、齐抓共管的文旅工作格局。编制完成《东营市全域旅游提升规划》,确定了发展定位,谋划打造“一园一城一廊一带”旅游空间布局,为文旅产业全域提升、全链条发展提供强有力支撑。提升旅游城市影响力,联合专业策划公司,设计推出“黄河入海,生态东营”城市口号、“东营”城市标识、“河东东”“海营营”城市IP形象。持续开展旅游推广活动和对外宣传,策划举办“沿着黄河来旅行”系列主题推广活动,话题浏览量突破1000万。深化文旅自媒体建设,创新打造东营文旅抖音慢直播平台。2022年精品旅游产业增加值80.7亿元,名义增速7.3%,增速全省排名第1位。

  2.勇于担当劲头不足,贯彻新发展理念的压力传导不到位。

  一是对落后产能淘汰工作压力传导不足,对县区工作监管缺位。对煤炭减量替代工作的重点把握不准,煤炭替代源统筹管理不到位,替代锅炉审查不细致、不严谨。海欣热力、利华益因煤炭减量方案中压减量核算方法、替代项目选择不符合上级要求,2021年7月,被中央《黄河流域生态环境警示片》曝光存在替代方案不实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1)指导督促华益利津炼化热力配套项目依规补齐替代源,共落实替代量79.9万吨,满足项目替代要求。企业编制煤炭消费减量替代补充方案后,我委委托森诺科技有限公司进行评审,于2021年11月30日出具了《关于〈利华益利津炼化有限公司100万吨/年烯烃芳烃联合项目、20万吨/年环氧丙烷联产45万吨/年苯乙烯项目配套蒸汽工程项目煤炭消费减量替代补充方案〉的审查意见》(东发改字〔2021〕25号)。(2)东营海欣热力供应有限公司热电联产集中供热项目,根据市政府专题会议研究确定的整改方案,对项目原“两开一备”中2开燃煤锅炉,按保留1台、另1台改为天然气锅炉进行整改。2022年协调争取省发展改革委下达该项目省级收储煤炭指标23.3万吨。通过核实、补充替代源和有偿使用省级统筹煤炭指标等措施,共落实替代量47.87万吨,满足项目替代要求,企业重新编制煤炭消费减量替代补充方案、3#锅炉天然气替代燃煤改造方案。我委于2022年12月13日出具《关于〈东营海欣热力供应有限公司热电联产集中供热项目煤炭消费减量替代补充方案〉的审查意见》(东发改字〔2022〕51号)。(3)认真开展煤炭消费减量替代方案审查,加强新上耗煤项目监管。对2016年以来耗煤项目开展大排查、大整治,梳理2016年以来煤炭替代问题项目共7个,截至2022年底均完成煤炭消费减量替代方案审查。严格按照《山东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能源和煤炭消费减量替代管理办法》(鲁发改环资〔2021〕491号)监管新上耗煤项目,2021年至今全市新上耗煤项目1个。

  二是对地炼行业政策研究不深不透,2021年第二轮中央生态环保督察指出我市地炼项目问题突出。19个列入清单管理的项目违规备案建设,4个未列入清单管理的项目存在违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对4个未列入清单管理的项目,涉及违规炼油装置完成拆除。2021年9月,完成山东红海化工有限公司100万吨/年常减压装置相关拆除工作;2022年6月,完成利津县广源沥青有限责任公司15万吨/年常减压装置相关拆除工作;2022年9月,完成山东广悦化工有限公司360万吨/年高硫燃料油减粘装置、东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石化分公司100万吨/年常减压装置相关拆除工作。二是常态化开展地炼行业问题排查。召开了全市地炼行业政策宣贯会议,组织对国家明令淘汰落后产能的200万吨及以下常减压装置普查,聘请高水平专家团队,全面诊断地炼企业炼油装置,发现一处整改一处。经调度,截至2022年底,全市32家地炼企业105套炼油装置未发现违规炼油装置问题。

  三、工作作风不扎实,推进黄河国家战略工作中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扛得不牢

  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扛得不牢重形式轻实效,对工作督导调度不细。承担建设120座充电站任务,未及时调度工作进展,在县区已全部建设完成的情况下,3-6月份上报市委的进展情况均为截至2021年底已建设98座。

  整改落实情况:积极推动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建立充电基础设施月调度机制,每月调度各县区充电桩新增数据,并将月调度数据及时上报省能源局。截至2022年底,全市累计建成公共充电站132座,超额完成年度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