垦利区:全流程“释纪说法” 零距离“上门下访” 切实提升群众满意度
“大娘,根据《纪检监察机关处理检举控告工作规则》 第十三条的规定,您反映的合同效力问题不属于纪检监察机关受理范围,应当通过诉讼途径解决,您反映的其他问题我们已经按程序受理,请耐心等待调查结果。”6月23日,垦利区董集镇纪委工作人员与正在干农活的反映人见面沟通交流,现场“释纪说法”。
今年以来,垦利区纪委监委探索实行信访举报受理分办、处置反馈、源头治理的全流程“释纪说法”,依规依纪依法回应和解决群众反映突出的问题,充分听取群众意见建议,赢得群众信任信赖。今年1—6月,垦利区纪委监委受理群众信访举报同比下降46.83%,重复信访举报同比下降66.67%。
“大姐,您先喝口水,慢慢说......”一大早,区监委委员苟福雷就开门接访了。垦利区纪委监委实行领导班子成员定期公开接访,发挥领导干部“领头雁”作用,非接待日实行预约接访,第一时间回应群众诉求。在开门接访中“释纪说法”,安排群众工作经验丰富的同志专职负责群众来访接待,依规依纪依法做到“四个到位”,即:对不了解纪法政策的,释纪说法引导到位;对情绪激动的,情绪安抚到位;对诉求合理的,受理解决问题到位;对诉求无理的,思想教育到位。
严格落实“三见面三反馈”制度,在答复反馈中“释纪说法”。各承办部门收到问题线索后,采取见面的形式,第一时间与举报人联系,告知受理的业务范围内举报事项及联系方式。办结反馈时,除告知调查及处理结果外,还要告知调查及处理的依据,充分说理。对于实名举报人提出的意见和异议,详细记录,需要核查的,继续进行核查,意见或异议不合理的,做好解释说明工作。对于匿名举报,承办部门以召开会议等形式公开反馈调查处理情况及处理依据,避免举报人因不知情而越级、重复举报。
针对涉农信访举报占比大的问题,垦利区纪委监委督促全区各镇(街道)党(工)委认真履行主体责任,加强对农村党员干部的纪法教育,抓早抓小抓苗头,从源头妥善化解农村信访矛盾,在源头治理中“释纪说法”。“我们把村干部的教育培训纳入全镇党员干部年度教育培训总体计划,组织学习政治理论、法律法规、党规党纪等知识,提高运用党纪党规、法律法规知识解决工作中遇到困难和问题的能力。”郝家镇纪委书记尚东岳说。此外,垦利区纪委监委还采取致警示信、剖析典型案例、播放警示教育片等形式进行廉洁教育,做到“警钟长鸣”。
“在我受处分后,组织上不离不弃,还主动找我谈心,关心我、鼓励我,我没有资格自暴自弃!在今后的日子里,我要重燃工作热情,担当尽责,重新获得组织认可。”董集镇刘王村干部刘某某真诚地表态。垦利区纪委监委秉承“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一贯方针,认真开展受处分人员回访教育,在关爱回访中“释纪说法”,促干部“有错”变“有为”。
“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工作是送上门来的群众工作,信访举报工作和群众贴得最近、连得最紧,是党和群众之间的桥梁和纽带。”垦利区纪委副书记、监委副主任张建成表示,“我们通过开展信访举报全流程‘释纪说法’,用群众听得懂的语言面对面把纪法规定讲清楚,强化与群众沟通,认真听取意见建议,提升信访举报办理质效,从而不断增强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