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津县:协同办案破难题 攥指成拳聚合力

  日前,利津县某乡镇纪委收到一条问题线索,被反映人恰好与该乡镇纪委书记的直系亲属同村,监督执纪过程中面临着“熟人社会”难题。根据利津县纪委监委推行的“乡镇(街道)纪检监察工作协作区”办案模式,该乡镇纪委严格按照规定的工作程序,及时将该问题线索移交给同协作区的另一个乡镇纪委处理,有效解决了监督执纪过程中面临的熟人问题。

  今年3月,利津县纪委监委出台《关于设立乡镇(街道)纪检监察工作协作区的实施方案》,将全县8个乡镇街道划分为3个协作区,推动乡镇(街道)纪检监察工作由“单打独斗”向“团体协作”转变。该模式按照“就近整合、优势互补”原则,对基层纪检监察资源进行优化整合,建立起“县纪委监委班子成员+纪检监察室主任+乡镇(街道)纪(工)委”的执纪监督模式,即有关县纪委常委(监委委员)任协作区主管领导,负责调度协作区全面工作;有关纪检监察室主任任指导员,负责协作区业务指导工作;各协作区统筹协调工作力量,指导、监督所辖乡镇(街道)纪(工)委开展工作。《方案》从协作区设置、工作内容、运行机制等方面,对协作区建设作出统一规范,有效解决了基层监督力量薄弱、“熟人社会”监督难、案源不均衡等问题。

  同时,为进一步提升基层监督执纪质效,利津县纪委监委建立了协作区周调度、月研判、月通报制度,对乡镇(街道)自查自办有障碍或需要回避的疑难问题线索,由协作区统筹安排交叉或联合处置,对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领域违纪违法案件等重点案件采取联合办公,快查快结。

  “协作区运行机制的建立,强化了县纪委监委对乡镇(街道)纪(工)委的业务指导,明确了查什么、怎么查、怎么审,大大提高了线索办理质效。与此同时,协作区也成为强化监督的‘前沿阵地’、审查调查的‘协作基地’、锻造铁军的‘一线要地’,对促进全县纪检监察工作攥指成拳、贯通协作、同向发力具有重要意义。”利津县纪委监委主要负责同志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