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召开
传达学习党中央《关于加强巡视整改和成果运用的意见》审议七届市委巡察工作五年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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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月1日,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召开会议,传达学习中央办公厅《关于加强巡视整改和成果运用的意见》,研究我市贯彻落实措施,审议七届市委巡察工作五年规划。市委常委、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连峻峰主持会议并讲话,市委常委、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刘忠远出席会议。

  会议强调,中央《关于加强巡视整改和成果运用的意见》是党中央深入总结新时代巡视工作实践经验、深化规律性认识、明确高质量发展要求的重要制度成果,是做好巡视巡察整改工作的基础性、综合性、统领性文件,对被巡察党组织整改主体责任、纪检监察机关和组织部门整改监督责任、有关职能部门落实成果运用责任,以及巡察机构统筹督促责任,提出原则性要求,进一步明确了巡察整改“谁负责”、整改监督“谁牵头”“怎么做”、巡察成果“如何用”等一系列实践问题,是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的重要遵循。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加强巡视整改和成果运用的意见》,在制度建设和流程再造上下功夫,制定出台我市加强市委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的具体办法,督促相关责任主体主动认领任务,健全完善配套制度。要抓好制度执行,凡是上级有明确要求的、文件中有明确规定的,都要坚决贯彻执行,做到事事照着制度做,事事沿着程序走,坚决杜绝制度“走空”“落空”现象。要抓好评估问效,建立完善评估机制,科学设计评估指标,检查评估工作由市纪委监委机关结合巡察整改日常监督情况牵头开展,市委组织部和巡察机构以及有关部门参与,每年至少开展一次,评估结果向市委汇报。

  会议指出,七届市委巡察工作规划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重要论述和党中央决策部署,结合市第七次党代会精神和我市巡察工作实际,明确了七届市委巡察工作的原则方向、目标任务、思路举措,有很强的政治性、实践性、指导性和针对性。要强化规划引领,把规划作为履职尽责的行动指南,真正学规划、懂规划,用规划、守规划,切实增强规划对市委巡察工作的引领力,确保巡察监督更加科学、更加规范、更加有效。要强化规划落实,认真梳理重点推进工作,制定重点任务清单,明确责任单位,细化工作措施,定期调度情况,不折不扣落到实处,切实维护规划的权威性和严肃性。要强化组织保障,市委巡察领导小组带头负起组织实施责任,既要主动思考谋划,全力推动落实,也要发挥统筹作用,凝聚监督合力,更要着力解决困难问题,为巡察工作撑腰站台;市委巡察办要严格落实“统筹协调、服务保障、指导督导”职责,发挥好参谋助手作用;要以“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建设年”活动为载体,深入实施“政治巡察优化提升工程”,健全完善巡察干部选配选派、激励约束和教育培训机制,持续强化自身建设,为巡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保障。

  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市纪委监委机关、市委组织部、市委巡察办、市委巡察组有关负责同志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