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利津县公安局党委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1年3月6日至4月15日,市委第二巡察组对利津县公安局党委开展了巡察。7月27日,市委巡察组向利津县公安局党委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全面落实整改主体责任,统筹推动整改工作

  市委巡察组反馈的意见中指出存在3个方面10项问题,并提出4项意见建议。我们完全接受市委巡察组的巡察意见,并坚持高标准、严要求,坚决抓好整改落实。

  (一)强化思想认识,主动认领问题。7月27日巡察反馈会后,县公安局立即召开党委会议,对整改工作进行了研究部署,吃透精神,统一思想,提高认识。9月3日,召开了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班子成员对照反馈意见指出的问题,结合自身实际,主动认领、照单全收,逐条逐项对照细查,严肃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明确了努力方向,制定了整改措施,限期整改。

  (二)强化组织领导,压实整改责任。成立了由副县长、县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周强同志任组长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抽调8人组成工作专班,加快推进巡察整改落实。8月10日,研究制定了《中共利津县公安局党委关于落实市委第二巡察组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建立巡察整改台账。结合公安工作实际,细化31项整改任务,提出82条具体整改措施,每一项任务都明确了责任领导、牵头室所队、责任室所队和完成时限。在县局党委的统筹安排下,局领导班子成员和各所队室主要负责人坚持把自身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逐条逐项抓好整改落实,在全县公安机关形成了上下联动、合力攻坚的工作局面。

  (三)强化督查推进,注重整改实效。县局党委先后召开党委会、中层干部会、专题调度会等专项会议6次,部署推进巡察整改工作,听取工作汇报,研究解决问题,督促指导抓好整改落实。同时,县局纪委全面加强巡察整改工作的监督检查,合力推动巡察整改任务落细、落深、落实。在从严从实抓好巡察整改的基础上,县局党委结合政法队伍教育整顿,研究制定了《利津县公安局轮岗交流办法》《利津县公安局警情分流和案件分派指派制度》《利津县公安局执法办案单位集体议案规定》《利津县公安局执法卷宗评查制度》等10项整改机制,既盯紧具体问题精准发力、确保实效,又坚持标本兼治、举一反三,不断建立健全以制度管人、管财、管权、管事的长效机制,切实防止类似性、重复性问题的发生。

  二、整改落实进展情况

  (一)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不彻底方面

  1.关于“开展2020年全市公安机关教育整顿活动不扎实”的问题

  (1)关于“理论学习重形式,轻效果,学习研讨走过场”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对2名学习研讨发言材料抄袭人员全局通报批评,责令两人书面作出了深刻检查。二是组织12个局机关支部和8个派出所支部开展党建工作全面自查,对照市委巡察反馈问题,举一反三,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并写出自查报告。三是抽调专人对2017年以来的学习研讨、述职报告、廉政谈话等材料进行全面检查,对发现学风文风不正不实、弄虚作假的15个单位全局通报批评。四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深入推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和在东营实地考察调研时的重要指示要求,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组织开展“牢记殷切嘱托、担当时代使命”主题活动,积极参加政治轮训,局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研讨2次,组织各党支部集中学习42场次,撰写心得体会110余篇。

  (2)关于“教育整顿廉政谈话走形式,谈话记录涉嫌造假”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对廉政谈话走形式的2个派出所全局通报批评,并责令向局党委作出深刻书面检查。二是取消2个派出所2021年度评先树优资格。

  2.关于“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有差距”的问题

  (3)关于“‘扫黑除恶’专项行动线索核查行动迟缓”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严密工作流程,制定了《利津县公安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核查办法(试行)》,实行分级分类线索核查和审核把关制度,刚性落实“三长签字负责制”和“一案双查制”,今年以来,共核查线索13条,查实1条,落实涉黑恶犯罪线索1条。二是加快在侦涉黑恶案件的办结,目前“6.06专案”共抓获犯罪嫌疑人41人,其中逮捕16人,取保候审25人,冻结银行存款1088.8万元,查封房产27套、车辆35辆,该案已经移送审查起诉。

  (4)关于“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加强禁毒工作的决策部署打折扣”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加强车辆配备。局党委召开了专题会议,研究落实购置一部越野车作为毒品查缉车辆,已向县财政局提出拨款申请,年底前购置完成。二是加强人员配备。禁毒在编专业力量不少于10人,已招聘辅警5人,结合近期交流轮岗,年底前补充禁毒专业力量达到10人。

  (5)关于“推进公安部20项交通管理‘放管服’改革行动缓慢”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交管12123车损事故网上处理权限已全部下发各交警中队。目前各交警中队均能通过交管12123平台处理车损事故,同时交警事故处理中队进一步强化审核把关,确保网上处理工作规范有效。二是充分借助交安委平台,建立了农村轻微交通事故快处协理员队伍,目前人数达到58人。三是目前已开通网上预约车检服务业务,协调县内8家企业入驻,做到线下随到随检。

  3.关于“依法履职不到位,执法工作不规范”的问题

  (6)关于“执法程序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建立了《利津县公安局执法办案单位集体议案规定》《利津县公安局执法卷宗评查制度》等监督机制,强化执法监督。开展基层办案场所检查14次,检查办案区涉案财物案件卷宗管理问题48个,查处执法不规范问题21个,依纪依规处理民警30人。

  (7)关于“执法办案能力欠缺”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加强执法主体的教育培训。统一购置执法民警执法办案业务工具书462套并组织民警学习,组织学习培训9次,培训民警200余人次。二是建立法制季度例会制度,与检察院、法院及办案单位开展重点案件交流座谈会5次,对疑难、复杂案件进行探讨,不断提升执法能力和水平。

  (8)关于“执法工作慢作为”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结合执法办案月考评机制,加大执法检查督促力度。网上巡查案件315起,督察整改问题64个,开展量质考评9次,考评案件120起,发布考评通报9期,积案清仓164起。二是建立了《利津县公安局警情分流和案件分派指派制度》,强化执法源头管控,及时督导整改。今年以来,结合日清零点调工作,发布日清零通报180余期,督促整改执法问题2800余条。

  (二)担当尽责有差距,为民服务意识淡薄方面

  1.关于“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树得不牢的问题

  (9)关于“维护群众利益不积极主动”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加强业务培训。组织收看声纹技术应用培训、新型案件现场勘查工作小课堂等4期。二是成立专门的视频侦查队伍。组织7名精干力量加大对侵财类案件串并研判力度,拓宽破案渠道,提高破案率。三是加大宣传力度。今年以来,通过社区民警及时发布预警信息36条,有针对性的进行预警防范,增强群众的防范意识。四是重新梳理2017年至2020年期间未破侵财类案件650起,组织民警对未破案件中提取的现场物证、视频资料进行再次核实比对,将积案清仓率纳入民警破案量化考核。截止目前,已破获侵财类案件210起。五是深入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国家反诈中心APP注册11.9万余人,追赃止损260余万元。积极开展共驻共建,推出警民乐餐厅项目,为凤凰小区70岁以上的独居老年人提供就餐服务,解决生活难题;积极筹措资金,为凤凰小区更换陈旧路灯杆,为小区居民点亮夜路。11月24日,在利津街道三里集贸市场召开退赃大会,将现金、车辆等涉案价值200余万元的被盗、被骗物品返还受害当事人。11月下旬远赴江苏无锡,抓获犯罪嫌疑人严某某,为25名农民工追回拖欠工资49万余元。

  (10)关于“养犬管理工作不重视,整治犬吠扰民、遛犬不拴绳等群众反映突出的问题不力,影响了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幸福感”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根据工作实际完善违法养犬整治方案,制定了2021年下半年《利津县养犬管理集中整治方案》。二是强化宣传,结合“百万警进千万家”活动,走进企业、社区,发放文明养犬宣传彩页2万余份。三是持续强化查缉违法养犬行为。在全市公安系统养犬管理工作上半年考评中,名列全市第1名。

  2.关于“形式主义问题仍然存在”的问题

  (11)关于“县局党委纠正“四风”问题不彻底,调查研究不深入,学风文风会风不实。制定方案、计划照抄照搬”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结合全县禁毒工作实际情况,重新修改调整《利津县开展新一轮禁毒人民战争(2020-2022年)的实施方案》,按照市级要求保留“新六进”表述,删除 “机场”“海关部门”等不符合实际的表述。二是对出现问题的2个单位进行了严肃批评,并责令作出深刻书面检查。

  (12)关于“主题党日学习走形式”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对出现问题的2个党支部在全局范围内进行通报批评,并责令向局党委作出了深刻书面检查。

  (13)关于“涉密文件管理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明确涉密岗位职责。严格落实涉密文件专人专管措施,设立文件专柜,明确专人保管;对属涉密性质的各类文件,及时纳入涉密管理;建立涉密文件登记台账,及时做好收发、登记、借阅工作,文件流转完成后及时入柜保存。二是规范涉密文件制发流程。对照《国家秘密及其密级具体范围的规定》和保密期限规定,严格对呈报的文件拟定并标明相应密级、保密期限,送主管领导审核把关,审核后报县局主要领导签发。三是加强涉密人员管理。8月26日,对全体涉密岗位民警开展了保密培训。每月将对涉密岗位及人员开展一次保密文件管理检查,强化日常提醒。

  3.关于“财经纪律执行不严。县局党委对财政资金管理重视不足,财务管理制度缺失,财政资金跑冒滴漏、损失浪费问题突出”的问题

  (14)关于“车辆管理制度不健全,维修审批不严格”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健全完善制度。县局修订了《公务用车及驾驶员管理规定》,交管大队修订了《公务用车管理规定(试行)》,分别对公务用车管理从制度层面进行了细化完善,严格执行落实。二是报备定点维修企业。按照《利津县关于加强和规范公务用车管理的意见》中的有关规定,县局和交管大队分别选定13家定点加油单位及维修、保养、投保企业,并向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进行报备。三是严格审批制度。制定了《公务用车维修(保养)审批单》,对车辆维修(保养)费用每月按单位、车号列出明细,进行公示。

  (15)关于“超范围列支财政资金”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交管大队已召开队长办公会议,决定对大队居民小区所有住户用水系统进行升级改造,全部更换水表,并按月抄表收取水费。目前该改造工程已完成并投入使用。

  (16)关于“警用物资配发管理不严”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收回2个基层单位给食堂工作人员违规发放的执勤服装。二是下发《关于严格落实警务辅助人员规范着装要求的通知》,按照“谁使用、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加强对辅警规范着装的管理。三是严格执行《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着装管理规定》(公安部令第92号),教育引导广大民警辅警做到仪表端庄、举止文明,进一步树立公安机关良好文明形象。

  (17)关于“政府采购服务承包人选定程序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针对合同签订中存在的问题,已严格按照政府采购程序,与东营一家商贸有限公司重新签订了《流浪犬代养服务合同》。分管局领导与责任民警进行了谈心谈话,深刻认识问题的严肃性,杜绝今后类似问题的出现。

  (18)关于“差旅费报销制度执行不严格”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 8月2日,警务保障室对单位报账员及各单位负责人进行业务培训,系统学习了《利津县公安局财务管理办法》《利津县县直机关差旅费管理暂行办法》等各项报销制度,明确了报销各类费用所需的手续。对违规报销的资金,按规定收回并上缴财政。

  (19)关于“合同签订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自查找到2020年有2份购买家具的合同未签订日期,目前已对合同进行完善,补签合同日期。今后将严格审核把关,杜绝类似问题的发生。

  (20)关于“固定资产管理不严”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目前已聘请国资公司对固定资产进行全面清查,自查2017年以来的财务凭证,对以前符合条件但未登记固定资产的进行补记。已完成固定资产的对账整理和盘点工作,登记固定资产9000余件、金额890万余元。

  (三)党建工作不重视,管党治党宽松软方面

  1.关于“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不力”的问题

  (21)关于“对违纪违法人员处分不及时”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制定了《关于构建全面从严管党治警大监督格局的意见》,严格落实县局党委主体责任和班子成员“一岗双责”,构建“1+6+N”监督体系,强化责任担当和执纪问责。二是开展警示教育。8月16日,县局召开警示教育会议,传达学习省教育整顿办和市纪委监委通报的反面典型,警示全警深刻汲取系列案件和问题通报的教训,警钟长鸣。9月15日,县局召开中层以上干部会议,通报身边发生的1起典型案例,教育引导广大民警辅警以此为警示,守住底线,不碰红线,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22)关于“辅警队伍管理缺位”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制定了《利津县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日常管理实施细则(试行)》,从岗位职责、工作纪律、警容风纪、考勤管理、保密纪律、责任追究等方面进行规范,加强日常管理,逐步推动辅警管理制度化、法制化。二是加强辅警警示教育工作。利用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查纠整改工作中总结的典型案例,强化宣讲,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引导广大辅警守住底线,增强辅警队伍的忠诚意识、自律意识、保密意识和基本职业素养。

  2.关于“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的问题

  (23)关于“组织生活存在搞形式走过场现象”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对组织生活发言材料雷同的3名同志进行严肃批评教育,并责令作出书面检查。二是结合利津县直机关工委开展的党建观摩和党建工作“五检视、五提升”活动,对各党支部进行组织生活“回头看”,查缺补漏,规范提升。

  (24)关于“支部换届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下发《利津机关党建质量管理实用标准》,加强对党务干部的业务培训,提升业务能力和水平。二是年底前组建机关党委,配齐配强专职党务工作人员。三是结合正在进行的干部轮岗交流工作,严格按照补选程序,完成县局12个党支部和8个派出所党支部的补选工作。

  (25)关于“发展党员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严格按照发展党员规范流程,对下半年新发展的7名党员逐项审核把关,杜绝发展党员不规范问题的发生。二是下发《利津机关党建质量管理实用标准》,加强党建业务学习培训,推进党建工作规范化。

  3.关于“人事管理工作不规范”的问题

  (26)关于“干部管理制度执行不严”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加强干部日常管理。下发《关于规范科级干部重要事项报告和日常有关事项报告的通知》和《关于进一步规范日常管理和考勤机使用工作的通知》,严格执行考勤制度,严格控制请假,严格落实干部管理责任。二是按照干部考核有关规定,病、事假累计超过考核年度半年的公务员,考核应为不确定等次。2021年6月28日已将违规发放的一次性奖金5869元收回并上缴县财政。

  (27)关于“干部档案问题多发,对干部有关事项把关不严”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已加强与县委组织部档案管理部门的沟通对接,9月10日、13日,组织部已对县局进行了2批次的干部考察,均已按照组织部要求,调查有关情况,撰写调查报告,对提拔重用的16名人员的人事档案进行了审核完善。

  (28)关于“干部岗位长期空缺现象突出”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建立了《利津县公安局轮岗交流办法》。二是积极争取县委县政府的支持,9月10日、13日,县委组织部已对县局进行了2批次的干部考察,提拔重用交流轮岗41人,其中提拔重用科级干部16人,交流轮岗科级干部25人,干部岗位长期空缺现象得到缓解,其他干部交流轮岗工作正在有序推进之中。

  4.关于“对巡察发现问题整改不力”的问题

  (29)关于“对2020年9月利津县委巡察组反馈的尤其是党组织建设方面问题整改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按照党章及有关规定,结合工作实际,为便于组织活动开展,经县委县直机关工委审批同意,设立了交管大队党总支,下设9个支部,目前正在组建之中。二是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9月3日,县局党委召开了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班子成员对照反馈意见指出的主要问题,结合自身实际,主动认领、照单全收,逐条逐项细照细查,严肃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明确了整改措施和努力方向。

  (30)关于“党组织架构不健全问题依然存在”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已与县委组织部和县直工委沟通,结合县局干部轮岗交流工作,年底前完成机关党委和机关纪委的组建工作。目前已将推荐酝酿的候选人预备人选报县委县直机关工委,待审批同意后召开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机关党委班子。

  (31)关于“轮岗交流不及时”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建立了《利津县公安局轮岗交流办法》;二是积极争取县委县政府的支持,9月10日、13日,县委组织部已对县局进行了2批次的干部考察,提拔重用交流轮岗41人,其中提拔重用科级干部16人,交流轮岗科级干部25人。目前正在与县委组织部、县编办等部门沟通对接,积极推进其他干部的交流轮岗工作。

  (四)关于巡察移交立行立改问题、问题线索和信访件办理情况

  一是警用物资配发管理不严。2020年两个基层单位给3名食堂工作人员发放执勤服装。立即责令收回违规发放的执勤服装,并下发《关于严格落实警务辅助人员规范着装要求的通知》,加强对辅警规范着装的管理。二是两名民警使用公车到济南出差,重复报销交通补贴160元,已责令两名民警将违规报销的交通补贴退回。

  三、整改工作打算

  经过集中整改,虽然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但对照市委第二巡察组提出的要求,还存在许多不足:个别单位以业务忙为由,整改工作时紧时松;有的问题积压多年,虽已进行整改,还需持续用力,防止问题反弹,死灰复燃。针对存在的问题,下一步我们将着重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提升政治站位,始终保持对党忠诚本色。采取党委中心组集中学习、政治轮训、主题党日+等方式,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公安工作重要批示指示精神和重要训词精神,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二)坚持高标准严要求,深入推进全面从严管党治警。牢固树立“抓好党建是最大政绩”的理念,坚决扛起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强化对重点领域、关键环节尤其是一线执法民警、辅警的管理监督。严格执行财经纪律,从源头上防范廉政风险。充分利用“四种形态”,特别是“第一种形态”,加强对遵守党章党规党纪情况的监督检查,锲而不舍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防止“四风”问题变异反弹,在全警上下形成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良好生态。

  (三)坚持久久为功,把后续整改抓紧抓实。对尚未整改完成的问题,深刻剖析原因、深挖症结根源,在措施落实上动真格、求实效,确保反馈问题全面得到整改。对已完成的整改事项,适时开展“回头看”,确保件件有回音、事事有着落,巩固提升整改效果。对需要持续用力的整改事项,强化监督跟踪,确保取得扎扎实实的成效。对于问题易发多发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继续逐条逐项深挖根源,健全完善制度,实现用制度管人管权管事,从根本上防止问题反弹。

  (四)强化成果运用,把整改成效巩固放大。将巡察整改与公安工作紧密结合起来,以深入彻底的整改促进队伍政治意识、纪律作风、精神风貌的全面提升和转变,将整改措施具体落脚到为群众办实事、解难题、提升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上,把整改成效转化为推动公安工作发展的强大动力,为建设经济强百姓富生态美的现代化新利津保驾护航。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5183552;邮政地址:利津县城利一路136号利津县公安局,邮编:257400;电子邮箱:ljxgaj@126.com

  

  中共利津县公安局党委

  2021年1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