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法院、公安系统联动巡察市委第二巡察组向利津县公安局党委反馈提级巡察情况

根据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安排,2021年7月27日,全市法院、公安系统联动巡察市委第二巡察组向利津县公安局党委反馈了巡察情况。反馈前,向利津县委进行了通报,市委第一巡察组组长韩其国主持会议,市委第二巡察组组长杨世红传达了市委书记李宽端关于巡察工作的讲话精神,利津交叉分组组长李长峪通报了对利津县公安局党委的提级巡察情况,利津县委书记刘文林签收了市委巡察组通报材料,并作了表态发言,表示巡察组反馈的情况、提出的意见建议,深入病灶、切中要害,一定要深刻反思、严肃对待、坚决整改。要认真学习领会李宽端书记讲话精神,提高政治站位,深化问题整治,坚持系统观念,坚决抓好贯彻落实,为实现利津高质量跨越发展营造良好的政治生态和发展环境。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胡伟,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县监委主任谢元军,县委常委、组织部长赵峰参加会议。
通报会后,杨世红主持召开向利津县公安局党委书记周强的反馈会议,出席向利津县公安局党委领导班子反馈巡察情况会议,向周强传达了市委书记李宽端关于巡察工作的讲话精神,并对抓好巡察整改工作提出要求。李长峪代表市委巡察组分别向周强和利津县公安局党委领导班子反馈了巡察情况。周强主持向利津县公安局党委反馈巡察情况会议,并就做好巡察整改工作作表态发言,谢元军就贯彻落实市委要求、抓好巡察整改等工作提出要求。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1年3月6日至4月15日,市委第二巡察组利津交叉分组对利津县公安局党委进行了提级巡察。巡察组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践行“两个维护”根本政治任务,紧扣利津县公安局党委职能责任,按照“三个聚焦”要求,广泛开展个别谈话,认真受理群众来信来访,查阅有关文件资料,深入了解情况,顺利完成了巡察任务。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审议了巡察组的提级巡察情况汇报,并向市委常委会会议报告了有关情况。
李长峪指出,近年来,利津县公安局党委围绕“对党忠诚、服务人民、执法公正、纪律严明”总要求,履行预防和打击犯罪、案件侦破、道路交通安全监管、反恐维稳以及重大安保等各项职责,为促进全县经济社会发展、营造良好的治安环境做出了积极贡献。巡察中,巡察组发现和干部群众反映了一些问题,主要是: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不力,开展2020年全市公安机关教育整顿活动不扎实,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依法履职不到位,执法工作不规范,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不积极,为民服务意识淡薄,管党治党宽松软,财经纪律执行不严,人事管理工作不规范,对巡察发现问题整改不力等。同时,巡察组还收到反映有关领导干部的问题线索,已按规定转纪检监察机关处理。针对巡察发现的问题,巡察组提出了四点意见建议,一是提高政治站位,进一步深化政治建警工作,二是坚持全面从严治警,认真履行管党治党主体责任,三是不断强化作风建设,增强履职尽责能力,四是履行巡察整改主体责任,确保问题整改实效。
杨世红对巡察整改提出明确要求,一是县局党委要提高政治站位,以高度的政治觉悟深刻认识巡察整改工作的重要性。二是强化政治担当,以解决问题为导向切实增强巡察整改工作的实效性。聚焦践行“两个维护”推进整改,持续加强理论武装,坚决贯彻上级决策部署。严明政治纪律,聚焦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深入整改。聚焦全面加强党的领导深化整改。发挥好领导作用,夯实基层基础,从严管党治党。三是扛牢政治责任,以周密的组织实施有效保障巡察整改工作的长效性。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落实整改责任。凝聚工作合力,精心安排部署。明确细化整改任务,主动认领问题。深挖问题根源,要细化整改方案,建立巡察整改工作机制。
谢元军就贯彻落实市委要求、抓好巡察整改等工作提出要求,要统一思想、全员推动,增强抓牢巡察整改的政治自觉,全体党员干部都要重视起来、行动起来,对照反馈意见深刻反思、主动整改,做到有则改之、无则加勉;要聚焦问题、立行立改,扎实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要以巡察组反馈的意见要求作为整改落实的“纲”和“目”,聚焦突出问题集中发力,确保巡察反馈的每一个问题落到实处、整改到位;要着眼长效、深化运用,推动公安各项工作向好发展,坚持把落实整改与发展公安各项工作结合起来,突出政治导向、问题导向、强基导向,聚焦主责主业,找差距补短板、抢进度提质效,努力为实现利津高质量跨越发展营造安全稳定的政治社会环境。
周强表示,市委提级巡察既是对县公安局工作的监督与指导,更是教育与促进。县局党委将把抓好巡察整改作为重要的政治任务,认真学习贯彻李宽端书记讲话精神,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清抓好整改落实的紧迫性和重要性;坚决扛起巡察整改政治责任,坚持标本兼治,对症下药,以强烈的政治担当抓好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确保全部整改到位;把抓好巡察整改作为促进利津县公安局各项工作向上发展的有利契机,将巡察整改与公安中心工作结合起来,努力将巡察整改过程转变为促进各项重点工作不断改进的过程,推动建立长效机制。
市委第二巡察组利津交叉分组全体成员,县纪委监委派驻第五纪检监察组和县委组织部干部监督室有关同志,县公安局党委导班子成员参加了反馈会议,县公安局副科级以上干部列席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