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东营市公安局委员会关于六届市委第八轮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0年10月16日至12月15日,市委第五巡察组对市公安局进行了巡察。2021年3月1日,市委巡察组向市公安局党委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整改工作基本情况

  市委巡察组反馈意见中共指出13个问题、3项意见建议,客观中肯、深刻尖锐、切中要害,市公安局党委诚恳接受、深刻剖析、坚决整改。按照市委巡察组提出的意见要求,市公安局党委坚持将巡察整改作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的具体行动,作为强化党对公安工作的绝对领导、确保政令警令畅通的重大举措,作为坚决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加强改进公安工作和队伍建设的重要抓手,强化政治担当、突出问题导向、贯彻整风精神,扎实抓好各项整改任务的推进落实。

  (一)深刻领会精神,统一思想认识。市委第五巡察组反馈意见后,市公安局党委立即召开党委会议,第一时间传达学习李宽端书记讲话精神,研究贯彻整改意见;整改期间,又多次召开市局党委会议、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工作调度会,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特别是关于巡视巡察工作的重要讲话和关于公安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认真学习贯彻李宽端书记听取六届市委第八轮巡察情况汇报时的讲话精神,明确要求切实把思想认识统一到市委巡察组提出的整改意见和任务要求上来,把巡察整改作为一项严肃的政治任务,进一步增强抓好巡察整改工作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采取坚决有力措施,扎实抓好整改落实。

  (二)加强组织领导,压实整改责任。市公安局党委专门成立了由樊守林同志为组长,其他局领导为副组长,各警种单位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的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推动整改落实。针对市委巡察组指出的问题,市公安局党委在深刻反思剖析、逐条梳理分析的基础上,认真研究制定了整改工作方案,逐项明确了责任领导、责任单位,详细制定了整改任务台账,建立了对账销号制度,倒排工期、挂图作战、责任到人,做到了解决一个、销号一个、巩固一个,确保条条有整改、件件有着落。整改任务牵头警种单位紧紧围绕巡察整改总台账,一一对号入座、主动对表定位,对能够立即整改的,坚持立行立改、立即整改到位;对长期积累、情况复杂的,迅速查明原因、找准症结,以钉钉子精神推动整改。

  (三)强化督促检查,确保落实到位。坚持将督导检查、跟踪问效作为推动整改责任落实的重要手段,建立了督导机制,制定了具体方案,樊守林同志带队先后深入各分局、市局有关警种单位督导巡察整改工作进展情况。坚持定期召开巡察整改工作调度会,认真听取各牵头警种单位的整改工作进展汇报,严肃指出工作中存在的差距不足,及时研究解决问题的思路措施。领导小组办公室强化跟踪问效,采取实地督导、会议调度、电话提醒等多种形式,全时段、全过程、动态化了解掌握整改进度,对重点难点问题及时督导督办,对工作滞后警种单位及时督促提醒。

  (四)坚持标本兼治,健全制度规范。坚持刀刃向内、自我加压,紧紧围绕市委巡视组的反馈意见,自觉以更严的标准、更高的要求,深入清仓起底,着力扩大成果,全面排查、坚决整改在政治建设、履职尽责、管党治警等方面存在的各类问题,进一步增强了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能力。坚持立足当前、着眼长远,在全力抓好集中整改的同时,大力加强制度机制建设,先后制定或修订了57项规章制度,在夯实管党治党制度基础、完善队伍管理制度体系等方面取得了积极进展。坚持统筹兼顾、整体推进,自觉把扎实做好巡察整改工作与做好当前公安中心工作、推进公安队伍教育整顿、完成各项安保维稳任务有机结合起来,圆满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确保了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持续稳定。

  二、市委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落实进展情况

  (一)关于“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不彻底,履职尽责能力有欠缺”问题

  1.关于开展“坚持政治建警全面从严治警”教育整顿不扎实,效果虚化弱化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1)建立常态化督导检查制度和领导干部联系点制度。制定《全市公安队伍教育整顿市局领导督导检查工作方案》,市局领导牵头成立9个督导组,分片包靠一个分县局,指导分管警种单位,围绕常态化学习教育、重点线索和案件办理、顽瘴痼疾整治等重点任务开展精准督导38场次,与班子成员和重点岗位人员谈心谈话190余人次,直接督办重点案件254件,查纠各类问题438项,进一步拧紧责任链条。

  (2)结合“两所两队两无一零”专项督察活动,采取明察与暗访相结合、线上与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共开展现场督察40余次,出动督察警力130人次,实地检查基层所队138个次,网上巡查基层单位6850余个次、监控点85600余个次,民警辅警830余人次,发现问题56个,下发督察通报13期,针对存在的问题,已要求有关警种单位立即进行核实,并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开展整改工作。

  (3)扎实开展学习教育自查评估。制定《全市公安队伍教育整顿学习教育环节自评方案》,通过民警自评、支部自查、基层党委检查、市局教育整顿办复查的方式,对局属各党支部教育整顿学习教育环节各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自评验收,并下发《关于开展教育整顿学习教育“回头看”及建立常态化制度机制的通知》,做到规定动作、学习篇目、参与率三个100%,确保学习教育扎实开展、取得实效。

  (4)深入开展自查自纠。谋深做实思想发动,组织全警开展党纪党规学习研讨160余场次,观看警示教育片120余场次,制定“1+6”个性化谈心谈话提纲,推行“1+N”个人自查申报模式,累计开展谈心谈话、提报自查申报表2轮5500余人次,组织各级党组织开展查摆问题专题分析会、专题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320余场次,深入检视剖析自身存在问题,提出解决思路举措。

  2.关于对“扫黑除恶”认识不足,持续打击力度不够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1)市公安局党委将扫黑除恶斗争作为全市公安工作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持续紧抓,通过市公安局党委会议、专题调度会等形式,每月专题研究调度扫黑除恶工作。3月13日、3月23日、4月12日、4月20日,副市长、市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戚思宇同志先后4次主持召开会议进行专题研究部署。3月9日、4月8日、4月21日,市局党委委员、副局长刘玉海同志到刑侦支队进行专题调度3场次。全市公安机关保留各级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及各级扫黑除恶工作专班,建立完善了组织领导、举报奖励、依法惩治、督导督办、防范整治、考核评价、线索核查等7项机制及15项配套制度,为“当下治”和“长久立”提供了制度保障。

  (2)健全完善联席会议制度,制定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强化全市行业监管部门与公安机关扫黑除恶工作协作机制的意见》。今年以来,市局扫黑办先后2次召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交通局等市直重点行业监管部门参加的扫黑除恶联席会议,加强日常沟通交流,及时交换工作意见。严格落实公安提示函整改反馈制度、线索双向移交工作机制,截至目前,全市公安机关共下发公安提示函236份并进行有效整改,共向纪检监察机关移交线索106条。

  (3)深化治安突出问题整治,研究制定《东营市治安部门扫黑除恶长效工作机制》,加大对黄赌涉黑恶类违法犯罪的打击力度。市委巡察反馈以来,截至目前,全市治安部门共摸排黄赌案件线索42条、收集核查黄赌案件线索22条。建立部门联动协作机制,2021年3月20日市公安局治安警察支队与市文旅、市场监管等部门召开联席会议,建立信息共享和联动协作机制,推动抓好本部门业务领域涉黑涉恶问题的排查治理工作。

  (4)采取“全警追逃”模式,从市县两级公安机关抽调精干警力进一步充实追逃专班,根据追逃实际情况和逃犯自身特点,制定了更加科学、更加细致的追逃方案。进一步强化“数据赋能”,依托公安系统平台开展“网上追逃”,全力对涉黑逃犯李某某进行缉捕,力争早日抓获归案。

  (5)依托公检法“大三长”“小三长”联席会议,认真开展情报共享、案件会商、工作座谈等各项工作,充分发挥“三长”办案引导作用和检法提前介入、盯靠指导作用。发挥公安新型犯罪研究作战中心“新时代刑侦技术支撑”作用,对各类涉黑恶信息进行深度串并、分析、研判。组织市局扫黑除恶专业队民警轮流常驻县区,对在侦的2起涉黑案件进行业务指导,市局扫黑办不定期深入县区进行督导,调度案件侦办情况。进一步强化培训力度,分别于2021年3月份、4月份,先后2次以刑侦“小课堂”形式对扫黑除恶专业队民警进行专题培训,切实提升扫黑民警案件研判能力。

  3.关于开展依法履职不到位、执法规范化建设标准不高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1)扎实开展“3+3+N”执法监督。开展取保候审专项清理整治活动,持续不断抓执法规范,出台《全市公安机关执法“双清”专项行动工作方案》,通过常态化开展执法“双清”专项行动,着力解决警情处置、案件办理、执法管理工作中存在的漏洞和薄弱环节,进一步提升公安机关执法公信力和执法权威。

  (2)认真开展执法风险源点和涉执法问题案件评查。加强执法风险源点和涉执法问题案件的全面排查和动态管控,扎实推动执法办案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组织2021年第一季度案件评查,对每个分县局评查案件 10起,及时将案件评查报告反馈至提交单位和监督部门,确保被评查案件发现的问题不留死角、坚决整改落实到位。

  (3)着力开展业务培训。针对一线执法中遇到的疑难复杂问题、日常执法监督发现的执法突出问题和新颁布法律法规以及司法解释适用等,组织市公安局法制支队开展“送法到基层”活动4次,举办法制视频“微课堂”2次、执法综合应用平台培训会4次。通过执法培训切实让民警学有所得、有所长,进一步提升民警的业务水平和综合素质,夯实基层所队执法效能。

  (4)稳步推进执法领域顽瘴痼疾专项整治。以《全市公安系统顽瘴痼疾专项整治方案》为纲,按照“6+N”模式,组织督察、法制、监管、治安、机关纪委等部门牵头制定7个专项整治方案,着力构建“1+7”专项整治工作体系。

  (5)以“零容忍”的态度,对执法不作为、不规范问题进行追责。市委巡察反馈以来,全市公安机关已对32名执法不作为、不规范民警进行追责问责。

  (6)扎实推动市局执法办案中心和分县局执法办案管理中心建设。市局、垦利分局共建共用的执法办案中心3月23日已经市局党委会通过,垦利分局正在积极推动。广饶县局执法办案管理中心已经试运行;东营分局执法办案管理中心正在完善,近期即可投入使用;河口分局、利津县局、开发区分局已建设完成执法办案管理中心,正在进一步实现智能化升级。港区分局现有办公场所因租赁到期,已于6月1日搬迁新址,执法办案管理中心正在筹建中,力争10月底前投入使用。

  (7)深入推进基层所队执法办案场所整改建设。前期对存在安全隐患的几个派出所限期整改,现在广饶县局花官派出所、东营分局史口派出所、利津县局凤凰城派出所和北宋派出所已经整改完成,垦利分局郝家派出所正在整改,6月底前完成对所涉执法办案场所的整改验收工作,确保安全规范投入使用。

  4.关于维护社会治安能力不足,群众满意度阶段性不高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1)以推动“三联”工作为牵引,进一步加强群防群治队伍建设。制定下发《全市公安机关深入推进“警种联动、警保联控、警民联防”工作实施意见》和配套制度规范,从多警联动强化街面巡防、规范警务工作站和驻勤点建设运行、加强警保联控和群防群治队伍建设进行推动。全市共建设12处警务工作站、100个警保联控驻勤点、群防群治队伍1148支9000余人,7个县区建立了平安类社会组织。

  (2)以开展社会治安起底式“大清查”行动为抓手,进一步强化治安基础要素管控。围绕重点人员、危险物品、行业场所、新兴业态和矛盾纠纷等五个方面30类治安要素开展起底式摸排。全市共检查危险物品从业单位和重点行业场所1381家、排查安全隐患4205处,排查化解各类矛盾纠纷61起。制定《全市公安机关“四闲场所”管理办法》,推出“一个标准、一张图、一个机制”的“三个一”工作模式,全面加强“四闲场所”摸排管控工作。截止目前,共摸排“四闲场所”6587处,纳入“红色”高风险管控等级院落676处,发现问题隐患38处,向应急、环保等部门推送隐患告知书28份,查处违法行为1起。

  (3)以建设应用社区智慧警务系统为支撑,进一步提升信息化智能化水平。打造城区、农村、城乡结合部、园区“四位一体”社区智慧警务系统,打通与一标三实系统、市网格化管理系统等社会资源的数据共享渠道,实现辖区基础治安要素分布、发案情况、治安状况和重点风险隐患“一图展示”和智能化分析。自动推送社区民警和网格员跟进动态管控。4月26日,市局组织各分县局及12个试点派出所具体负责民警开展了社区智慧警务系统应用培训班。截至6月16日,社区智慧警务系统共录入“四闲场所”数据6587条,各分县局已更新数据5672条。

  (二)关于“担当尽责维护社会稳定不主动,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有短板”问题

  5.关于维护群众切身利益思想树得不牢,攻坚克难成效不佳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1)2021年初以来,全市公安机关先后组织开展“利剑2021”“百日破案会战”比武竞赛、“追逃犯、反诈骗、打盗抢、防极端”等专项行动,大力开展前科人员数据建模、小案全流程办案机制和现场统勘机制建设等工作,对多发性侵财等违法犯罪进行重点打击。截至目前,全市公安机关共抓获犯罪嫌疑人474名,其中各类逃犯352名,破获侵财案件958起,结案率提升18.63%。

  (2)对5起涉职务侵占和挪用资金类积案进行细化分类、督导通报,由市局经侦支队牵头,督促东营分局、开发区分局进一步细化方案、明确措施,确保应诉尽诉、应撤尽撤、全部化解。截至5月底,已撤案1起,移送起诉1起,申请撤案2起,另外1起因犯罪嫌疑人(外籍人员)在逃,正通过外交机构核实犯罪嫌疑人现状,并继续加大追捕力度,争取尽快将犯罪嫌疑人抓获归案。

  (3)严格落实“预警预测、快速外置、联动研判、落地核查、抓捕打击、跟进治理”的六位一体工作模式,以打击新型违法犯罪专业队伍为主力,发挥市局新型犯罪研究作战中心龙头作用,全面开启警企、警校联合研发支撑实战模式,形成侦查、取证、溯源、打击一体化工作技战法,制发了《全市公安机关“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四个全面、四个百分百宣传防范工作措施》等制度,深入推进“断卡”“5.10”“云剑-2021”等专项行动,发起“3.16”专案集群战役,对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进行全链条打击。今年以来,共破获电诈案件156起,抓获犯罪嫌疑人265人,破案率提升13.3%。

  6.关于主体责任履行不到位,干部队伍管理宽松软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1)严格履行管党治警政治责任。2021年2月4日上午,市局党委班子召开专题会议听取班子成员履行全面从严治党责任述职,进一步压紧夯实政治责任,研究部署工作任务。3月6日上午,副市长,市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戚思宇主持召开专题会议,调度全市公安系统联动巡察工作。市局党委副书记、政委樊守林分别于1月28日下午、3月29日下午,主持召开2次全市公安机关全面从严管党治警联席会议,总结管党治警工作情况,梳理排查队伍中存在的问题不足,对推动全面从严管党治警向纵深发展进行研究部署。

  (2)深入推进公安队伍教育整顿查纠整改工作,建立线索收集、转办、督导、反馈闭环机制,突出举报线索核查、涉黑涉恶案件(线索)倒查、重点案件交叉评查等“七查”重点,深挖民警涉嫌违纪违法问题线索60余条,全面找准“病灶”、摸清“症结”。

  (3)抓实警示教育。组织参观市廉政教育基地,围绕全面从严治党组织党纪党规专题辅导授课,召开警示教育大会,集中观看警示教育片,通报2020年度违纪违法典型案例和公安队伍教育整顿期间适用“自查从宽、被查从严”政策的典型案例,市纪委监委负责同志作廉政辅导报告,组织旁听职务犯罪案件庭审,持续增强全警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的廉政意识。

  (4)积极推进辅警管理制度改革。机构设置上,已设置相应管理机构。制度建设上,与市委编办、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退役军人事务局联合转发省公安厅等五部门《关于印发<山东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在广泛征求有关警种部门意见的基础上,5月7日印发《东营市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日常管理办法(试行)》,辅警日常管理、招聘、教育训练等更加明确。队伍管理上,扎实开展全市公安机关辅警表彰奖励,推出“二星辅警”10名,向省厅申报“三星辅警”11名;制定辅警管理考核标准,《2021年度县级公安机关综合评价实施方案》和《2021年度警种单位综合评价实施方案》已将辅警管理纳入对各警种单位绩效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

  7.关于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严不实,自查自纠存在过关思想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1)严格执行办公用房使用面积标准。认真查摆薄弱环节和工作漏洞,细化完善问题清单、责任清单、整改清单,组织开展办公用房和备勤用房使用情况自查自纠工作,4月21日起按照“一房一档”要求重新规范办公用房档案,建立台账,并逐一对每一间办公用房进行现场检查,落实办公用房“室长制”,登记每间办公用房内办公人数及姓名,持续对办公用房使用进行督导检查,着力发现问题、整改不足。截至5月底,一房一档、“室长制”台账已基本完成。

  (2)组织河口分局修订完善《东营市公安局河口分局基层所队民警休息用房建设工作实施方案》,完善公安机关用房档案,开展办公用房清理核查,签订办公用房清理整改承诺书,全部制作了办公用房平面示意图和办公用房使用情况登记表,确保了用房数据准确。

  (3)完善市公安局公务用车管理制度,按照2020年9月29日下发的《东营市财政局关于实行公务用车定点维修有关事项的通知》(东财采[2020]7号)和《东营市财政局关于实行公务用车定点加油有关事项的通知》(东财采[2020]8号)文件要求,对公务用车定点加油、维修等方面措施进行细化,并做好台账管理和按季度定期公示。5月13日,经市公安局党委会研究,通过新修订完善的《东营市公安局公务用车管理使用规定》,并要求各警种单位遵照执行。

  8.关于财务管理制度执行不严,存在廉政风险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1)对违纪违规问题严肃问责、立即整改。2020年11月24日,经市公安局党委会议研究决定,对5名借款人员组织处理,对涉及的13.84万元个人借款已全部追回。同时,健全完善《东营市公安局财务管理办法》,对所需借款的事项认真做好前期审核、审批以及后期还款的督促。

  (2)扎实开展自查自纠。组织检查以往报销凭证中发票1200余份,组织对近年来政府采购项目开展自查、逐个项目逐项流程对标对表,检查各单位93笔差旅费报销业务有无“出差审批”表。

  (3)加强业务技能培训和财务审批管理。紧密结合“全警实战大练兵”活动,对新颁布实施的财务管理政策、规章、文件、规定、标准和相关管理要求,组织实时培训,确保各项最新财务制度落到实处。同时,将预算管理、收支业务、会计核算全部纳入财务审批管理平台,注重从经费源头到结果的全过程覆盖,实现对经费执行的全流程实时监控,进一步提高经费管理安全性、规范性和透明度。

  (4)严格财务报销支出审核。按照政府招标和政府采购审批程序对流程环节进一步优化,细化《东营市公安局财务管理办法》中的“报销要求”,对所需报销发票审核监督,通过税务专用系统逐一查询发票流向,对不合规发票逐一进行清退。严格执行《市公安局党委会议事决策规则》,报销经党委会研究通过的大额支出时全部要求附党委会纪要。对报销过程中发现的无党委会议纪要、财务票据手续不全、采购程序不规范、规避政府采购等问题,一律不予报销,并责令相关单位立即进行整改。

  (5)健全完善政府采购程序。指导河口分局修订完善《东营市公安局河口分局财务管理办法》,对建设项目属于政府采购范围内的,严格按照政府招标和政府采购审批、工程竣工验收程序执行。组织河口分局对2017年以来已实施的18个建设项目开展自查梳理,对2021年拟实施的2个建设项目分别成立了以分管领导为组长的项目推进小组和审查小组,严格按政府采购流程推进实施,未发现拆分合同规避政府采购的情况。

  (6)要求港区分局对违反建设程序实施项目建设问题进行立即整改,3月4日已与项目施工单位签订施工合同,将于工程验收合格后严格按照财务制度支付执行。同时,为规范港区分局财务管理工作、最大限度降低廉政风险,要求港区分局专门确定一名民警负责警务保障工作,确保各项财务管理制度得到严格执行。

  (三)关于“履行管党治党政治责任不全面,党员队伍监督管理措施不够有力”问题

  9.关于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不到位,党委议事决策程序执行不严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1)认真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及时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作出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特别是关于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的重要论述精神,将其列为党委会第一议题,作为党委研究重大事项、作出重大决策的依据,第一时间传达学习、研究部署、推动落实,不断强化理论武装,着力增强思维能力,有效指导工作实践。

  (2)完善议事决策规则。聚焦推动市公安局议事决策科学化、民主化、制度化,制定《东营市公安局局长办公会议事规则》,明确了议事范围、议题确定原则、议事程序、决议执行规定及会议纪律,科学界定了党委会和局长办公会的职能分工和工作要求,着力规范和监督领导集体的决策行为,提高会议质量和议事效率。

  (3)建立前置审核机制。着眼推动议事决策务实严谨、准确规范、科学高效,推行“六个一律”工作制度,党委会和局长办公会议题由主办单位主要负责同志报经分管局领导审核后提前将议题审批单、汇报材料报送指挥中心登记备案;健全层级责任体系,对涉及人事、财物使用、经费支出、信息化建设、规范性文件等“三重一大”事项的,由相关负责单位进行审核,形成一致意见;由市公安局指挥中心对议题格式、提报程序、规则执行等情况严格把关,确保程序规范、内容合规。对会前临时动议、审核不严、酝酿不充分的议题,一律不列入研究议题。

  (4)认真查缺补漏,严格规范程序。由河口分局指挥中心对2016年以来的《党委会议记录》和《党委会议纪要》进行了重新梳理,并严格按照市委巡察组反馈意见,对《党委会议记录》和《党委会议纪要》制作进行了规范设置,确定专人负责,严格层级审核,坚决杜绝出现重号、错号、不严谨、不规范问题。目前,此问题已整理完成。截至2021年5月底,先后制发《会议纪要》10份,均符合程序要求。

  10.关于监督责任主体缺失,执纪问责不力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1)制定并印发《2021年市公安局党委落实全面从严管党治警主体责任任务安排》,明确了着力强化理论武装、严肃党内政治生活、纵深推动教育整顿等13项管党治警具体任务。加强市县两级全面从严管党治警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市公安局专职纪检监察队伍建设,推动市局机关纪委、交警支队机关纪委分别于2021年2月1日和3月3日成立,不断强化对机关纪委纪律审查工作的领导和支持,配齐配强专兼职纪检监察力量。

  (2)强化线索收集核查,提高监督执纪主动性。组织开展全警大走访、公布举报投诉电话等“七个一”开门纳谏活动,广泛发布《征求意见函》和《受理意见建议公告》,征求群众意见建议310余条、接收群众投诉举报问题线索33件。同时,突出举报线索核查、涉黑涉恶案件(线索)倒查、重点案件交叉评查等“七查”重点,市局及7个分县局、交警支队从一线办案单位抽调民警62人,成立9个线索核查专班,全面加强线索核查摸排。

  (3)强化党员民警监督管理。建立常态化谈心谈话制度,开展全覆盖谈心谈话2轮,组织各分县局、交警支队党委班子成员与任职关键岗位的民警、主动交代问题、曾经接受处理、存在问题苗头的民警进行“一对一”谈心谈话,全面掌握民警思想动态,及时发现问题、纠正偏差。加强民警“八小时以外”监督管理,集中发布《致民警家属的一封信》,倡议并鼓励民警家属当好“贤内助”,督促支持民警开展自查自纠,配合单位加强对民警的日常监督。

  11.关于干部管理制度执行不严,人事管理不规范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1)积极开展2021年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专题培训,传达有关政策法规,对易错易漏点、重点事项提醒说明,引导填报干部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增强纪律规矩意识。针对今年列入初次填报范围的2名二级高级警长,实行市局培训、分局跟踪指导方式,要求个人、配偶、子女及其配偶亲自到相关部门查询信息,确保填报事项的准确性和严肃性。利用市委组织部开通补报通道有利时机,开展易错事项自查核对,坚决防止漏报瞒报问题发生。将个人有关事项报告纳入2021年绩效考核,凡被上级认定存在漏报、瞒报行为的,对干部所在单位扣减分。

  (2)按照“管理每千卷在职干部档案配备1至2名专职工作人员”的规定,明确2名党员同志专职从事档案管理工作;安排我局管档人员到市委组织部干部人事档案管理中心观摩学习,组织对中央和省、市干部人事档案工作有关政策文件集中学习,整理制订文件资料汇编,管档工作水平实现较大提升。

  (3)开展近3年形成零散材料归档工作,对归档材料进行严格审核把关,发现内容有错误、填写不规范的予以退回,工作中形成的应归档材料,及时归入本人档案,做到及时、准确、完整。建立完善干部档案盘点、“零散”材料归档工作制度,缩短材料入档周期,做到随时收集、及时入档、月底盘点。计划从2021年7月份开始,利用2个月的时间开展档案数字化扫描整理,相关工作将于近期提交市公安局党委会议研究,通过后及时启动政府招标采购程序,开展相关工作。

  12.关于政治生活不严肃不认真,基层党组织标准化建设有短板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1)抓实机关党的建设各项工作,制定并印发《2021年市公安局机关党建工作要点》,突出“1225”工作思路,全力打造“宣言”党建品牌。深入推进党支部建设规范提升行动,下发《关于深入推进党支部评星定级管理工作的通知》,组织全市公安机关基层党组织扎实开展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抓实专兼职党务干部培训,3月29日至4月2日在全市公安机关联动开展“筑牢政治忠诚,锤炼过硬队伍”政治轮训班,培训专兼职党务干部340余人,党务干部队伍政治素质和业务水平得到进一步提升。

  (2)加强党支部活动阵地建设,指导河口分局河口派出所党支部坚持“规范、节约、实用”的原则,按照标准建设完成党员活动室,打造党员日常活动阵地,此项工作已于3月底前完成。专门下发工作通知,组织有独立办公场所的党组织按照“七有”标准建立党员活动室,为42个党支部统一购置悬挂党旗;对现有的党员活动室进行自查自纠,不符合要求的及时完善整改,截至5月底,自查纠正不符合“七有”标准的党员活动室35个,撤销不符合条件的党员活动室16个。同时,要求发生问题的河口派出所党支部所在的河口分局党委对所属党支部党员活动室开展专项检查,对2个制度不健全的党支部提出整改意见,现已全部整改完毕。

  (3)指导基层党支部录入“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谈心谈话等内容;对出现问题较多的单位,开展面对面指导7次;对多数单位易出现的问题,“三会一课”频次达不到要求的,通过下发工作提醒、推送“明白纸”等形式,及时纠正,确保不出问题。年初以来,每月对局属各党支部组织生活开展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先后抽查基层党支部组织生活开展情况5轮次,截至目前,已经向市局机关各党支部反馈1-5月组织生活开展情况,发现问题7处,已通知相关党支部进行整改。

  (4)加强辅警组织管理,制定并印发《东营市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党员管理暂行办法》,将符合条件的警务辅助人员党员纳入所在警种单位党支部管理。截至目前,已有符合条件的辅警党员17名,将组织关系纳入工作单位管理;68名辅警党员出具流动党员证明信,由工作单位对其进行管理教育。

  (四)市委巡察组移交问题线索和信访件的整改

  巡察期间,共收到市委巡察组反馈问题线索和信访件17件,已全部办结,给予11人组织处理,市委巡察组予以采纳。

  三、今后整改工作打算

  全面从严治党、全面从严治警永远在路上,必须持之以恒、久久为功。下一步,市公安局党委将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继续扎实抓好后续巡察整改各项工作,坚决做到问题不解决决不松手、整改不到位决不罢休,不断巩固深化巡察整改成果,真正把全面从严治党的各项部署要求落到实处。

  (一)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始终保持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特别是核心意识、看齐意识,更加坚定地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的权威,更加自觉地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始终高扬党的理想信念旗帜,健全完善并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坚持不懈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固本培元,着力筑牢信仰之基、补足精神之钙,矢志不渝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捍卫者。毫不动摇地坚持党对公安工作的绝对领导,切实做到党中央提倡的坚决响应、党中央决定的坚决执行、党中央禁止的坚决不做,确保“刀把子”始终牢牢掌握在党和人民手中。

  (二)强化管党治党责任,努力打造高素质过硬公安铁军。毫不动摇地坚持全面从严治党、全面从严治警,健全完善党建工作机制,严格落实“两个责任”,认真履行“一岗双责”,着力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过硬队伍。进一步完善党内监督体系,充分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着力强化监督制约,坚持严在经常、管在平时,坚持有案必查、有腐必惩,持之以恒地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进行到底。进一步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坚持完善民主集中制,切实用好批评和自我批评这个武器,不断增强党内政治生活的政治性、时代性、原则性、战斗性。进一步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匡正选人用人风气,坚持党管干部原则,不断深化两个职务序列改革,着力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进一步抓好作风建设,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紧盯关键节点,加强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坚决纠正隐形变异的“四风”问题,坚决防止“四风”反弹。

  (三)巩固扩大整改成果,推动形成常态长效的工作机制。坚持把巡察整改作为推进全面从严管党治警的重要举措,坚决摒弃“过关”思想,坚持不懈地抓好推进落实,着力把巡察整改工作推向深入。对已经完成的巡视整改任务,适时组织“回头看”,着力巩固成果,防止问题反弹回潮;对需要一定时间整改到位的,严格按照整改方案要求,加大工作力度、加快工作进度,确保在限定时间内落实到位;对需要长期坚持并抓好落实的,进一步细化责任、明确要求,加强跟踪问效,确保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对整改工作中新发现的问题,坚决采取措施,狠抓整治落实。同时,坚持把具体问题整改与构建长效机制有机结合起来,紧紧围绕巡察发现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追根溯源、找准症结,有针对性地加以完善和改进,真正把巡察整改成果固化形成抓常抓长的制度规范和工作机制。

  (四)着力强化责任担当,忠实履行肩负的重大职责使命。坚持把深化巡察整改落实同做好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公安工作紧密结合起来,注重统筹谋划、一体推进,切实做到两手抓、两不误、两促进。突出防控风险、维护稳定这一主责,增强忧患意识、强化底线思维,扎扎实实抓好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各项措施的推进落实,确保全市社会大局持续稳定。聚焦激发活力、服务发展这一主题,坚持把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增进人民福祉的各项举措向前推进,不断提升服务水平。聚焦庆祝建党100周年安保维稳“一条主线”,抓住“统筹常态化疫情防控和市域社会治理”这一关键,以深化“两个大抓”着力夯实公安主业根基。深入推进公安队伍教育整顿,大力加强公安队伍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不断提升队伍的整体素质和战斗力,切实担负起党和人民赋予的重大职责使命,以优异成绩为建党100周年献礼。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546-7175236;通讯地址:东营市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金盾路1号;邮政编码:257091;电子邮箱dygajgdw@126.com。

  

  中共东营市公安局委员会

  2021年6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