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东营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关于六届市委第八轮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0年10月14日至12月13日,市委第四巡察组对东营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进行了巡察。2021年2月24日,市委第四巡察组向东营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整改工作基本情况
市委巡察组反馈的意见中指出存在12个问题,并提出4项意见建议。我们完全接受市委巡察组的巡察意见,并坚持高标准、严要求,坚决抓好整改落实。一是党组高度重视,统一思想认识。把落实市委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作为重要的政治任务抓牢抓实,正确对待反馈问题,全面辩证分析原因,积极推动问题解决,切实做到认识到位、态度端正、整改坚决。2021年3月1日召开中院党组会议,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巡察工作的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市委书记李宽端在听取巡察工作汇报时的讲话要求,成立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认真研究部署整改工作。二是认真制定措施,明确目标责任。在广泛征求意见建议的基础上,2021年3月15日经党组会议研究,制定了《中共东营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关于落实市委第四巡察组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本着全面整改与重点整改相结合的原则,将其细化为29项整改任务,提出94条具体整改措施,结合实际确定了整改责任领导、责任部门,列明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制定出针对性可操作性强的具体整改措施,明确了整改任务和整改责任、完成时限,建立了整改台账。2021年5月24日,中院党组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全面梳理阶段性工作进展,搞好对照检查,剖析原因,举一反三,推进整改,确保整改台账和整改时限严格落实。三是坚持即知即改,强化成果运用。能够立即改正的马上改正,不能立即改正的完善长效机制,拿出时间表、路线图,确保市委巡察反馈的意见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反馈的问题得到全面整改到位。同时,将整改工作纳入法院工作大局,作为推动审判执行工作发展的契机,真正把整改成效体现到审判执行工作中,以整改促进审判执行质效提高,建立健全和完善各项规章制度,推动法院各项工作规范化、制度化、长效化,不断提升司法公信力和人民群众获得感。
二、市委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落实进展情况
(一)关于聚焦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方面问题
1、在学懂弄通做实习近平法治思想上有差距。市中院党组落实理论学习中心组制度不严格,2018、2019 年初列入计划的学习内容未有全部完成。
整改进展情况:
(1)对2018、2019年初列入计划但是没有学习的内容,结合市法院工作职能实际,纳入2021年中心组学习计划。
(2)按照市委下发的学习计划,结合法院工作实际,结合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和党史学习方案,制定详实的理论学习计划。
(3)组织中心组学习研讨时,按照发言人数不少于中心组成员的50%的要求,每次至少4名中心组成员发言,结合学习内容,安排至少2名中层正职负责人结合工作实际进行研讨发言,发言材料全部留存。
(4)组织中心组学习时,一是采取到党性教育基地、廉政教育中心、各种纪念馆等实地参观,在参观完成之后,再进行学习研讨。二是学习时既坚持读原文,又组织观看相关视频资料,既安排中心组成员领学,又邀请专家教授授课辅导,丰富学习的形式,提高学习的效果。
2、对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不系统、不深入,自觉践行的自觉性和主动性不强。尤其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要求还不到位。社会普遍关注的案件审判、执行上还有差距。案件审判质效不高、案件执行成效不佳。
整改进展情况:
(1)已在落实发改案件分析通报制度,加大发改案件原因分析和针对性施策。对被上级法院发改案件,建立由承办人先行自查、评查工作组复查的案件质量评查工作机制,认真甄别分析被发改原因,针对性采取改进措施。同时,上半年组织各庭室对基层法院发改情况逐案分析发改原因,并以《审判质量通报》形式予以下发,统一法律适用。上半年共编发《审判质量通报》8期,及时跟进发现审判质效弱项指标和异常趋势,最大限度地发挥其审判质量效率信息载体、评估体系运行导向及审判经验交流阵地作用,有效提升审判质量。
(2)制定了《东营法院案件质量评查工作实施方案》,并结合队伍教育整顿活动中的案件质量专项评查活动,全面排查有关被上级法院改判发回、指令再审等重点案件,并结合案件质量专项评查结果,分类别进行整改,以督促提高案件质效。
(3)制定通过了《东营市中级人民法院专业法官会议工作规定》,健全完善专业法官会议会商研究案件机制,持续提高案件裁判质量和水平。中院成立了刑事专业法官会议、民事(行政执行)专业法官会议、庭室联合法官会议,从多个层面严把案件质量关,拟上审委会研究讨论的案件先行经专业法官会议讨论,合议庭或庭内分歧争议较大的案件先行经专业法官会议讨论,有效保障了案件质量。截止目前召开庭内法官会议34件次,庭室间法官会议12件次,院专业法官会议6件次。
(4)加大审判业务培训力度。借助于最高法、省高法民法典大讲堂等线上线下资源,加大对审判一线人员的业务培训,提高审判一线人员业务素质。截止目前共组织民法典大讲堂等业务培训5次,参加培训人员达300余次;组织审判执行业务庭室人员参加上级法院组织的各类业务培训65人次。
3、案件执行成效不佳,民间借贷纠纷案件执行到位率过低,长期未结执行案件依然存在。
整改进展情况:
(1)努力提升质效,实施集约查询,由执行指挥中心统一办理查询业务,提高司法网络查控的力度和频率,强化节点控制,及时启动财产变现,缩短财产变现周期,提高财产处置效率。
(2)强化执行指挥中心实体化运行,实现文书集中校核和送达,提高办案效率。
(3)针对长期未结案件,加强执限管理,提升执行人员执限意识,提高期限内结案率,长期未结三案已结一案,未结2案中1件的被执行人已进入破产程序,另1件省院正准备与关联的潍坊法院案件一并提级执行。
(4)加强立审执衔接配合,优化与上级法院就执行复议、执行监督等案件的衔接配合,缩短办案周期。
(5)加强强制措施的运用,加强执行联动,形成拘传、拘留、刑事责任追究的执行强制常态化,今年已进行7次强迁,两次集中行动。通过强迁和集中行动交付房产44套,结案11件,标的到位1.32亿元。
(6)加强中院办案团队的通报和调度,实施月结案计划报告,每月底将下月结案计划报执行局长。
(7)据统计,2018年以来,市中院一审民间借贷纠纷案件中进入执行程序的案件总标的额20.12亿元,到位4.127亿元,到位率为19.46%,到位标的额和到位率明显提升。
4、全市法院系统违规违纪问题时有发生。
整改进展情况:
(1)巩固拓展“以案释德、以案释纪、以案释法”警示教育成果,以开展政法队伍教育整顿为契机,运用纪委监委、政法委、法院系统的违纪违法典型案例及廉政教育警示片,参观市廉政教育中心,家庭助廉座谈会等形式开展教育,让干警从中深刻汲取教训,算好政治账、家庭账、经济账、荣誉账,警钟长鸣,牢记初心使命,坚定理想信念,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
(2)健全了重大事项报告、轮岗交流、专业法官会议等以制度管人、管事、管案的廉政风险防控长效机制,实现制度化可遵循、精细化可操作、体系化可评价。坚持“严管就是厚爱,严管就是负责”理念,把严的标准、严的要求、严的措施落实到执法办案、审判管理、司法改革、队伍建设、政务管理等工作全过程。
(3)加强监督检查,严守纪律规矩,持续从严正风肃纪,推动各项工作落地落实。坚持有报必查、有查必果、查实必究,坚持重证据、重事实、重调查研究、重内因分析和防范,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确保维护干警政治安全、维护司法权威、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的有机统一。
(4)坚持刀刃向内、自我革命,对不廉洁和违规违纪违法行为,该处理的坚决处理,该惩处的坚决惩处,绝不遮掩袒护、姑息迁就,确保公正高效廉洁司法。
5、司法责任制综合配套改革不够深入。司法责任制改革以来,市中院干警队伍出现新变化新情况,分类管理的难度加大,尤其是部分未能入额的原法官思想波动较大、积极性不高。对此,党组存有畏难发愁情绪,没有及时研究制定跟进措施和办法,影响了队伍稳定和工作质效。
整改进展情况:
(1)进一步强化党组在司法责任制改革中的主体责任,提高政治站位,增强政治自觉,对于改革中出现的问题。积极开展调研,自去年11月份,先后完成了司法人员分类管理工作调研、法官单独职务序列配套待遇等政策落实情况调研、完善法官助理及编制外书记员管理制度调研等三项调研工作,调研出分类管理带来工作量、管理成本加大;各类人员待遇差距拉大,影响工作积极性;编外人员待遇低稳定性差等多项实际困难和问题,后有针对性地梳理出23条意见建议和工作措施,向上级法院进行了报送,并结合工作实际采取具体措施,及时跟进、适时调整。针对编外人员管理问题,制定出台了《政府购买服务项目人员管理办法》,大力加强队伍管理,不断推进改革工作深入开展。
(2)认真贯彻落实司法责任制综合配套改革要求,确保配套改革措施落实落地。至目前,东营全市法院均已落实员额法官等级对应的工资、差旅、医疗、车补待遇,均已完成综合行政、法官助理、司法警察序列职级套改,部分已完成第一次职级晋升。
(3)结合全国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切实加强队伍思想政治建设,不断加强政德教育,开展谈心谈话,开展英模教育,进一步增强司法人员职业荣誉感,引导干警以敢于担当的精神和积极主动的作为投入工作,不断增强队伍的稳定性和凝聚力。
(4)加强未入额法官的培养锻炼,通过轮岗、挂职等方式,加强未入额法官的交流和多岗位历练。今年以来,共安排2名未入额法官轮岗交流,选派1名未入额法官赴基层挂职锻炼,选派7名未入额法官分别参加“万名干部下基层”、农村基层党组织工作队、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党史教育活动等,不断提高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激发工作活力和热情。
6、审判权力和责任清单不完善。
整改进展情况:
(1)按照“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的改革要求,东营中院制定了《审判团队运行机制的规定》,其中对院庭长监督管理职责清单和审判长、承办法官、法官助理及书记员职责清单进行了相关规定,明确院庭长主要通过分析审判运行态势、监控审判流程运行、督促案件审理进度、召开专业法官会议和审判委员会、提示纠正不当行为和统筹安排工作措施等方式进行监督管理。随着改革的深入和全流程办案的推进,正在研究论证修订该职责清单内容。
(2)今年制定出台的专业法官会议等文件制度,进一步完善细化了院庭长对重大疑难复杂案件的监督管理职责和监督管理程序,明确了完善院庭长对二审发改案件的监督管理机制;通过建立裁判文书签发送达前的院庭长监督备案机制,进一步明确了院庭长的履行监督管理职责的主要机制和途径。
(3)现正在重点排查近年来的发改案件、长期信访案件、长期未结执行案件、终本案件、代表关注案件以及财产刑执行案件等容易出现问题的案件283件,有关责任庭室正结合自身职责制定整改措施和制度,其中将对强化相关管理职责内容进一步进行明确。
(4)下一步将结合全院工作部署要求和队伍教育整顿中发现的顽瘴痼疾问题整改情况,将对《审判团队工作机制规定》、《院庭长审判管理监督职责清单》进行适时修订,进一步完善审判权力和责任清单。
7、没有建立与审判权力运行新机制相适应的廉政风险防控体系。
整改进展情况:
(1)建立“三个规定”记录报告。自2021年1月1日起,人民法院“三个规定”(《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关于进一步规范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接触交往行为的若干规定》)记录报告平台正式启用。全体干警签订了《严格落实“三个规定”承诺书》,并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要求,如实申报填写情况报告表。
(2)组织开展关于对律师代理案件情况进行排查。对自2018年1月1日至2021年5月31日期间,本院所有员额法官审理(执行)的案件中,同一律师长期代理某一法官审理(执行)的案件5件以上(含本数)的;本院所有员额法官审理(执行)的案件中,同一律师事务所不同律师长期代理某一法官审理(执行)的案件10件以上(含本数)的,进行排查统计。未发现法官与律师形成不正当利益团体的情形和问题。同时,立足构建法官和律师法律共同体,制定了《关于建立律师投诉受理及会商机制的规定》。
(3)针对查摆存在的长期未结案、网上立案不及时、办案效率不高、审判监督管理机制不健全等问题,制定了《专业法官会议工作规定》,强化审限专项通报,健全法官会议运行规则和考核机制,实行文书送达前报庭长备案制、重大疑难复杂案件报院领导备案制,强化院庭长监督管理,规范司法行为,提高办案质效。
(4)下一步将廉政风险点及廉政风险防控措施纳入《院庭长审判管理监督职责清单》《审判团队工作机制规定》,采取相应的预警处置。并将落实情况纳入全面从严治党从严治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纪律作风建设的检查考核评价体系。
8、对“一站式”诉讼服务体系建设认识不足、推进不快。
整改进展情况:
(1)认真研读最高人民法院最新诉服质效评估指标,了解各项指标要求,总结、分析落后指标,按照指标要求归类,分解确定责任庭室和配合庭室,加快各项指标推进速度,提升诉服质效。制定诉讼服务标准化评价机制,根据推进一站式多元解纷和一站式诉讼服务体系建设情况,结合东营市两级法院相关诉讼服务系统应用情况,对多元解纷、分调裁审、立案服务、审判辅助、涉诉信访五大诉讼服务业务板块制定标准化、规范化评定标准,目前正在制定中,拟于7月中旬制定完成。
(2)做好诉前调解提质增效,加大繁简分流机制落实力度, 按照最高人民法院诉服考核要求和指标标准,诉前分流调解案件占一审立案数量比已达40%的目标。大力推进音视频在线调解工作,积极引导当事人和调解员优先使用音视频在线调解,按照指标标准音,视频在线办理调解案件占比已达10%的目标。充分发挥12368诉讼服务热线作用,为当事人提供案件信息查询、诉讼服务指引、联系法官等,提升服务态度,提高12368热线接听率,切实发挥为人民群众办实事的作用。
9、党的领导存在缺失,核心领导作用发挥不够有力。市中院党组对其领导核心作用认识不充分,没有把党的领导真正嵌入到审判业务的全过程,尤其在推动基层法院加强党的领导方面存在严重缺位。
整改进展情况:
(1)切实加强党的领导,充分认识党组的领导核心作用,把党的领导真正嵌入到审判业务的全过程,不断加强基层法院党的领导。
(2)进一步完善党组的学习和工作规范,将党组工作规则和领导干部选拔任用流程等内容上墙,保证各项工作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和有关规章制度开展。
(3)1月份,严格按照组织程序设立中共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分党组,并任命了分党组书记和分党组成员。
(4)4月份制定了《中共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分党组议事规程》,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的有关规定,对分党组的议事原则、议事内容、议事程序做出明确规定,切实保证开发区法院管党治党主体责任落实到位。
(5)开发区法院分党组自成立以来,严格按照《分党组议事规程》开展工作,并接受中院党组的领导。制定了相关的规章制度,对分党组成员进行了明确分工,严格贯彻落实有关规章制度,进一步健全分党组集体议事规则,保证决策民主化、科学化。
(6)进一步加强对基层法院领导班子协管,基层法院领导班子配备、分工调整等及时报告中院,并将重要情况报告制度落实列入对县区法院考核办法,对不报告、不及时报告,或不按要求报告的,按照考核办法作出处理。
10、党组议事规则执行不严格。市中院党组会、院长办公会议事权责边界不清晰,党组会代替院长办公会、两者合并召开问题比较突出。
整改进展情况:
已于2020年9月30日进行整改,将持续严格执行党组会和院长办公会议事规则。
(1)明晰党政会议职能,理顺党组会和院长办公会之间关系,并根据会议性质和任务的不同,科学界定党组会议和院长办公会议不同职能,克服党政职能分工模糊的弊端;
(2)召开会议前确定党组会议和院长办公会议参加人员、研究内容和注意事项,明确议事范围,严格按照议事程序议事,保证党组会议和院长办公会议决策科学性。
(二)关于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方面问题
1、“司法为民”意识树得不够牢固,服务质量和效能不够高。对一些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市中院党组关注不够,致使有些问题迟迟得不到有效解决。
整改进展情况:
(1)定制度,抓落实。制定《东营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款管理工作的规定》,把提高标的到位率和案款过付效率作为践行司法为民的重要举措。对2017年以来的案款进行了核查,应付案款做到应付尽付,对有法定理由延期支付的,严格执行流程签批程序,2021年以来已付案款6.398亿元,没有超期一个月的未付的案款,没有超期未认领案款。
(2)建立案款通报制度,联合院财务每月通报案款收支情况,夯实局长、庭长监管责任,对案款实现实时动态管理。今年以来,加强案件款项管理,没有一起无法定理由超期付款案件。
(3)强化承办人员责任,督促执行人员每天及时登录案款管理平台关注案款变动,杜绝长期不认领和超期不过付的情形发生。
(4)在全市法院开展现有未付案款的专项清理活动,对长期无人认领和无法定事由未按期过付的案款,建立台账,逐笔逐案核对。
(5)争取党委政法委的支持,对符合条件的特困申请人争取党委列入司法救助范围,推动县(区)市省三级联动救助。
2、诉讼费退付不及时,多数诉讼费未在规定的期限内退付,有的甚至超过6个月。
整改进展情况:
(1)2020年底对所有当事人递交的退费申请进行了集中清理,已于12月29日全额全部退付完毕。
(2)省院已出台规定建立退费备用金制度,于7月1日正式执行。
3、政务公开不到位,对应通过审判流程平台依法公开的审判委员会组成人员名单等关键信息未予公开,市中院官方网站上员额法官、人民陪审员等社会关注的重要信息未及时更新,与群众需求有差距。
整改进展情况:
(1)成立了以党组书记、院长为组长,分管副院长为副组长,其他院领导及有关庭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统一负责全院政务公开工作的组织实施。
(2)健全完善了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制度,完善主动公开基本目录,确保严格按照制度办事。
(3)对照目录,逐一检查,对应依法依规公开的信息未公开的和应更新的信息未更新的,都已依法依规进行了公开、更新。
4、担当意识不足,热点难点问题化解不力。市中院党组在破解“执行难”问题上办法不多。从近三年情况看,市中院采取终结本次执行结案数占比呈逐年上升趋势,而实际执结率和实际执行到位率却逐年下降。执行信访案件化解不力,化解率明显偏低。
整改进展情况:
(1)加强党委领导,全面推进落实市委依法治市办《关于加强综合治理从源头切实解决执行难问题的若干规定》,强化目标导向。紧紧扭住上级调度、考核的指标进行发力,确保指标始终保持在优良空间,从源头化解执行难题。
(2)进一步加强规范执行行为管理,用好监督手段,坚决纠正不规范执行行为。建立完善专项执行机制。定期开展专项执行活动,特别通过专项执行活动解决好群众反映突出、上级安排需集中清理的案件的执行。
(3)建立完善类案集中执行机制。对在较短时期内涉及同一被执行人较多、案由相同的案件,以及案由相同、债务产生原因相同、涉及不同被执行人的案件,相对集中至1个执行团队或1名执行人员,实现执行一案、解决群案的目的。
(4)建立完善促进和解结案的机制。适应当前经济下行的经营环境和善意文明执行的办案要求,明确“能和解则和解”的理解,特别是对于标的额大、被执行人明显缺乏履行能力但又有发展潜力可挽救的必要的案件,全力促成当事人和解结案。
(5)进一步落实善意文明执行理念,加大执行公开,通过提高执行到位率、执行完毕率提高胜诉当事人的获得感,用足执前和解、执行和解等手段,加强对当事人的平等保护,坚决落实六稳六保各项措施,保护有前途暂时困难企业的发展,做到“放水养鱼”,提高企业偿债能力。2020年有2家地产企业通过执行和解手段起死回生,另有1200多套房产交付买受人并办理产权登记。
(6)提高思想认识,高度重视初信初访案件办理工作;对于执行信访案件及时确定责任单位和责任人,限期化解;全面搞好信访案件化解的督促检查,提高信访案件的化解率;对于上级交办的挂网督办的执行访案件加强原因分析,多从当事人的角度想问题,从实体上解决问题,努力提高执行访实体化解率。
5、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不够深入,截至 2020年11月份,全市涉黑涉恶“案件清结”在全省排名 12位。
整改进展情况:
(1)严格落实省法院《关于建立健全扫黑除恶常态化工作机制的实施意见》,已于4月2日召开全市刑事工作会议对涉黑涉恶案件审理工作进行专项部署。
(2)2021年3月19日,中院依法对毕军、耿汝港、李辉等3起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件二审公开宣判。对县区法院在审的涉黑恶案件,逐案确定专人指导、全程跟踪督办,确保6月底前全部审结。
(3)充分利用网络视频方式作好疫情防控常态化情况下的阅卷、会见、提押、庭审等保障工作。目前全市法院已运用远程视频开庭与线下现场开庭结合方式完成3件涉黑恶案件庭审工作。
(4)已建立沟通研判工作机制。坚持以审判为中心,运用案件提前介入、案件会商、联席会议等方式,强化审判对侦查、起诉的制约指引作用,统一执法思想,确保办案质效。拟于近期召开一次公检法联席会议。
6、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不够深入,截至 2020年11月份,全市涉黑涉恶“黑财清底”在全省排名 12位。
整改进展情况:
紧盯黑恶势力经济基础不放,运用追缴、魔兽、判处财产刑等手段,对黑社会性质组织及犯罪分子聚敛的财物和收益予以追缴,共计判处“黑财”11908万元,已执行查控11457万元,截止2020年12月份,我市的涉黑涉恶“黑财清底”工作已名列全省首位。
下一步,将从以下几个方面继续做好“黑财清底”工作:
(1)摸清案件底数。对新判决的涉黑恶案件进行全面摸底,对涉及财产清结的案件,建立台账,每月调度,动态管理。
(2)加强统筹协调。树立阵地前移意识,提前介入分析预判,积极开展财产保全工作,第一时间精准控制财产线索;注重加强与刑事审判庭的沟通协调,提前掌握财产情况,刑事审判庭在庭审中重点审查涉黑财产线索,规范文书表述,尽可能提高财产可执行性的精准度。
(3)加强党委领导下的协调机制,建立公安机关、检察机关、法院刑事审判团队和执行局的联动机制,关口前移,准确查清财产权属,及时固定和控制涉案财产线索。
7、市法官学院自1997年成立以来一直未开展实质性工作,长期处于维持状态。
整改进展情况:
以事业单位机构改革为契机,已将山东法官培训学院东营分院更名为市法院诉讼服务中心,3月23日进行了成立及挂牌仪式,4月份配备了领导班子,完成了人员转隶,并对机构职能编制进行重新核定。根据工作需要,将其主要职责确定为:承担诉讼咨询引导、案件信息查询、司法文书送达等诉讼服务的事务性工作,开展法治宣传,为当事人提供便民服务;承担解纷调解指导、诉调对接工作,推动调解平台建设与应用,开展“一站式”非诉解纷指导服务,参与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体系建设;承担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和执行工作中对外委托事项的技术支撑工作,提供技术咨询服务;承担诉讼服务大厅、诉讼服务网、12368诉讼服务热线等平台建设和运行维护工作。同时,根据工作需要设置了网络服务科、综合服务科两个内设机构,并任命了内设机构领导职务。并根据诉讼服务中心职能及工作实际安排事业编制人员到岗到位,推动工作职能的有效履行。
8、规矩意识不强,工作制度执行不到位。市中院党组对上级法院制订出台的一些工作制度不敏感、落实不到位,落实人民陪审员制度不严格。
整改进展情况:
(1)严格落实人民陪审员制度,明确每名陪审员的任期,确保不出现超期使用情况,通过优化信息技术手段,设置每名陪审员每年参审案件不超过30件数量限制,确保不出现超期使用陪审员和每名陪审员每年参审案件超过案件数量限制现象;
(2)严格落实各业务庭室不得未经审批自行联系陪审员参审案件。目前,已全部按照上述整改措施整改完毕。
(3)加强人民陪审员的培训管理和沟通联系。对全市人民陪审员的任职责格进行了全面核查,对任期即将届满的,要求合理安排案件,到期及时提请免去职务。各县区法院对选任出的人民陪审员,通过安排参审涉黑恶等重大疑难案件、召开座谈会、邀请见证员额法官宪法宣誓仪式等多种形式加强沟通联系,全面提高陪审员的庭审能力。
9、由于对省高院相关规定不了解,致使破产管理评审委员会成员设置不合规。
整改进展情况:
情况说明:省法院《企业破产案件管理人管理办法(试行)》规定,在破产管理人指定工作中,监察处人员作为评审委员会的组成人员。鉴于该“办法”已于2018年12月31日废止,而最高法院、省法院至今也未出台新的规定。因此,东营中院结合工作实际确定,对于需要采用评审方式确定破产管理人的案件,本院监察处人员作为监督人监督评审的全部过程。
10、廉政监察员制度流于形式,14名廉政监察员中有3人已调整工作单位,1人辞职,但三年多未作调整,不少监察员无法有效履职,未能发挥应有作用。
整改进展情况:
进一步强化对廉政监察员工作的重视,已于3月15日公布了东营市中级人民法院廉政监察员23名及其7项职责,下一步将健全完善和规范廉政监察员发挥作用的监督评价体系。
11、财务公务管理、资产管理不规范,公文处理不严谨,节俭意识不强,公车过度保养。
整改进展情况:
(1)制定了《东营市中级人民法院机关差旅费管理实施细则(修订)》。严格差旅费、接待费一次一事一结报销、结算,加大财务审核力度,报销时必须提供公函、菜单、东营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务接待清单,对接待标准、陪餐人数进行严格审核。
(2)针对政府集中采购不到位问题。一是加强政策学习,组织办公室、行装处相关人员认真学习《2021年度东营市政府集中采购目录》、《东营市财政局关于实行通用办公设备、耗材及空调产品定点采购有关事宜的通知》等文件;二是统一规划,加强审核。年初预算时对本年采购资产进行统筹规划、集中购买,避免拆分规避政府采购情形,对采购项目严格把关,加大审核力度。三是重新梳理单位采购流程,优化设置单位采购审批岗位和权限,研发了东营中院版资产采购软件,实现采购部门、财务部门对采购方式、资金来源的共同审核、把关,提高采购的效率和规范化水平。
(3)针对资产管理不规范。一是加强管理,定期盘点,定期对账;设立专职资产管理员一名,负责资产管理信息系统的维护,并定期对单位资产进行扫码抽查盘点,与资产管理系统进行核对;二是健全资产管理制度,深化资产管理软件的应用;做到账账、账表、账卡、账实相符。三是加强监督培训力度。2-3月份集中开展了内部审计检查,结合财政对单位进行的财务管理专项审计,针对巡察中发现的接待、采购、资产、车辆等管理情况进行全面的梳理和审计检查,进一步提高财务管理水平。5月份在内部网站挂相关财务管理培训课件并发全院干警邮件进行学习,加强全院全员的财务管理知识培训,提高全院全员的财务知识。
(4)健全完善了公文处理工作制度,规范公文处理流程。组织相关人员认真学习了《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等规定。提高工作水平。进一步把好公文处理质量关、程序关。严格按规定程序审签,自下而上、逐级把关,由院领导签发。建立台帐,使用专门的登记簿登记编号,严格公文格式校核,对公文的各构成要素逐一检查,确保不漏项、不错项,杜绝不规范公文、提高公文质量。
(5)针对节俭意识不强,公车过度保养问题。一是牢固树立长期过紧日子的思想,严格预算执行,加大项目审核力度,严控信息化建设、设备购置等项目,规范审核流程。二是严格公车管理,严把维修保养关,实行车辆驾驶员与维修员同时前往汽修厂维修保养,并且需要同时在维修单签字确认。三是为保证一般执法执勤和特种专业技术用车的安全,严格按照车辆保养技术规范要求执行。车辆最低保养间隔控制在5000公里以上6000公里以内。车辆轮胎更换周期调整为4年以上五年以内,或6万公里以上7万公里以内。四是车辆保养严格执行公务用车管理系统网上审请审批程序,确定定点维修。
(三)关于聚焦党组织软弱涣散、组织力欠缺方面问题
1、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基层党建存在薄弱环节。市中院党组存在“重业务、轻党建”倾向,领导干部参加支部组织生活的自觉性、主动性不高,有些领导干部参加组织生活比较少;党课制度执行不严格。
整改进展情况:
(1)深入落实党组主体责任--党组书记第一责任--机关党委统筹推进责任--党支部具体落实责任--支部班子协调督促责任的党建工作“五责协同机制”,上半年党组专题研究机关党建工作3次。
(2)结合党史学习教育,深入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领导干部“以上率下”,讲党课作宣讲3次,走进基层调研11次,领导干部参加联系点党支部的组织生活会8人次。
(3)严格规范“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谈心谈话、民主评议党员等组织生活,开展党支部建设规范化提升“回头看”行动,对各党支部山东e支部系统一季度运行情况进行督查通报。进行季度督查通报加强压实党建责任。
2、党建基础不扎实,个别党务工作者业务知识不熟,有的支部将“支部会”开成“业务会”,有的支部将民主生活会与组织生活会混为一谈。
整改进展情况:
(1)制定2021年党建工作要点,细化党建工作任务,推送党建学习任务和主题党日活动8次,机关党委委员列席党支部发展党员、组织生活会等进行督导指导16人次;
(2)利用“山东干部网络学院”线上平台、“灯塔大课堂”、“党史百年天天读”等形式,邀请市委党校教授专题讲座,组织党性教育现场教学,加强党员干警对党务知识和党史、新中国史的宣传教育,提升党务干部工作水平提高传承红色基因,坚守初心使命。
(3)有序推进党员量化积分管理、无职党员设岗定责工作,党支部每月上报党员量化情况,无职党员各司其职,各尽其责,构建群策群力、齐抓共管的党建格局。
3、管党治党“宽松软”,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严格。市中院党组在加强对党员干部队伍教育监督上用心用力不够,存在用信任代替监督的问题,满足于信息化规范、程序化严格,对风险点的排查和防控存在漏洞,违规违纪问题、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时有发生。
整改进展情况:
(1)院党组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从严治院主体责任,以抓好巡察整改落实为载体,做到“任务项目化、项目清单化、清单责任化、责任实效化”,排出工期表,挂出路线图。压实“两个责任”,落实“一岗双责”,层层传导压力,认真抓好落实。
(2)强化廉政风险意识和忧患意识,提高对蕴含敏感复杂因素的事件的敏锐性和鉴别力。通过擎盾舆情监控系统对法院网络舆情持续监测,实行全市法院舆情季度分析报告制度,及时发布舆情数量、来源、类型、地域分布、危机程度信息,建立快速有效舆情处置机制。
(3)正在结合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全面排查廉政风险,重点查找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各部门、各岗位存在的廉政风险点,加强对全领域、全岗位、全员额的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建立廉政风险防控体系。定期研判形势、调度任务、监督检查。
(4)将廉政风险防控体系建设的情况纳入全面从严治党、从严治院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检查考核之中,并将检查考核结果作为领导干部评价任免和干警晋升职级的重要依据。
4、执行工作纪律不严格,一段时间内考勤制度形同虚设。
整改进展情况:
(1)进一步完善《东营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加强和规范机关工作秩序的规定》及补充规定,组织全院干警进行学习,做到制度规定熟悉,执行严格。
(2)会同信息中心对考勤系统进行完善升级,加强人脸识别的敏感度,信息数据提取的准确度。
(3)落实考勤通报制度,做到每月通报、季度讲评、年终总评。
5、执行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不到位,选人用人存在薄弱环节。市中院党组在选拔任用干部方面程序意识不强,执行制度规定不严格、不到位。2019年9月院党组对5名科级干部进行了职务调整,相关情况未及时向市委政法委报备。有的领导干部长期分管某一领域工作,有的重要岗位中层干部长期不轮岗交流。
整改进展情况:
(1)2019年已及时将该次干部调整情况向市委政法委补充报告,2020年度干部职级套转、晋升情况也已按要求向市委政法委报告。2021年3月开展的科级干部轮岗,已严格按照要求及时报备。
(2)制定出台了《东营市中级人民法院干部职位轮换(轮岗)暂行办法》。根据中共东营市委组织部、东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印发关于加强市直机关事业单位科级干部队伍建设的意见的通知》要求,明确规定对任现职满10年,或从事审判执行、组织人事、执纪督查、财务装备等重点敏感岗位任现职满8年的中层正职,应当轮岗;对其他干部任现职或在同一部门连续任职满10年的,根据实际需要,有计划地适时安排轮岗。并将结合工作需要和队伍实际,形成常态化机制。
(3)开展了科级干部轮岗工作。3月份,对6名重点岗位正科级领导职务干部进行了轮岗交流,促进干部多岗位培养锻炼,进一步激发队伍活力。
(4)加强对选人用人和干部任免等政策文件的学习,并结合具体工作深入研究干部选拔任用的具体标准、要求和程序,做到政策清、标准高、程序严。结合2021年3月份干部轮岗,认真贯彻落实《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市直机关事业单位科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规程》等文件要求,严格按照干部选拔任用纪实工作要求,规范全程纪实材料,进一步提高了选人用人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水平。
6、廉政鉴定“双签字”执行不严格。对干部档案审核把关不严格。
整改进展情况:
(1)切实提高思想认识,将档案管理工作放在加强干部队伍建设的高度切实抓紧抓实,不断提升档案管理工作质量。同时,增强广大干警对干部人事档案管理工作的重视和理解,及时传达人事档案管理工作的文件精神,规范相关入档材料的填写,确保入档材料全面准确。
(2)进一步加强干部档案的移交归档。加强与市委组织部档案管理部门沟通,对前期已经移交的材料尽快扫描入档。开展干部档案集中收集,对干部档案进一步补充完善,3月份,收集干部档案112人804份,全部移交市委组织部归档。
(3)严格落实干部人事档案审核责任,从严从实审核干部档案,对2021年招录公务员、新分配军转干部档案进行严格审核,做到“凡进必审”。
(4)进一步加强干部档案日常管理。指定了专人负责档案管理工作,加大档案管理工作人员的培训力度,进一步规范干部档案收集、鉴别归档、检查核对、保管保密、转递流程,不断提升档案管理工作水平。
三、今后整改工作打算
通过回顾总结、梳理分析,我们认为整改落实工作能够按照预定的目标任务予以推进落实。但在整改落实的质量和效果方面与上级的要求还有差距,与人民法院作用的发挥和人民群众的要求期待还有差距,对促进人民法院队伍素质能力建设还有很大的提升空间,有待于在今后的整改落实进一步巩固拓展和深化。
(一)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整改落实意识。中院党组进一步提高认识,统一思想,强化大局意识、问题意识、落实意识,切实担负起推动巡察整改落实的主体责任。对照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和进展情况,进一步明确整改推进任务和责任。
(二)进一步强化推进力度,确保整改落实到位。以总结进展情况和召开中院党组专题民主生活会为契机,责任领导、责任部门、责任人勇于搞好对照检查、承担责任,对问题深刻检视,不回避、不推诿、不敷衍,举一反三,剖析原因,推进整改,确保整改台账和整改时限严格落实。
(三)进一步强化监督检查,确保整改落实实效。积极支持、认真接受驻院纪检监察组对落实市委巡察整改任务的监督检查,有效运用定期会商、重要情况通报等机制。对问题整改不彻底、不到位,或者不能按照要求完成整改任务的,将依纪依规严肃追究相关领导、部门和责任人的责任。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546-6387890;邮政信箱:东营市中级人民法院机关纪委;电子邮箱:dyzyjjzjcc@163.com。
中共东营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
2021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