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东营市水务局党组关于六届市委第八轮巡察“回头看”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0年10月23日至12月6日,市委第三巡察组对市水务局党组开展了巡察“回头看”,2021年2月20日,市委巡察组向水务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整改工作基本情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精心安排部署。市水务局党组高度重视巡察整改工作,把其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抓紧抓实,成立了市水务局党组巡察“回头看”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突出党组主体责任,多次召开党组专题会议,对照问题,列出清单,制定方案,分解任务,压实推进。
(二)坚持问题导向,抓好整改落实。制定印发了《中共东营市水务局党组关于落实市委第三巡察组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对照巡察组指出的4个方面14个问题,梳理制定了35条整改措施,坚持整改问题任务化,整改任务清单化,整改清单责任化,整改责任时效化,举一反三,建立台账,跟踪落实,确保事事有人抓,件件有人管。5月16日,召开党组会议研究整改进展情况报告,确保整改实效。5月27日,局党组召开了巡察“回头看”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局党组成员逐一进行对照检查,并相互提出批评意见。截止目前,34项具体整改措施已全部按照要求达到整改目标,1项整改问题已取得明显阶段性成果。
(三)认真总结提升,健全长效机制。坚持“当下改与长久立”相结合,既注重整改时效,又注重制度机制建设,既注重问题,又注重巡察结果运用,着力从制度上完善水务行业治理体系,提升水务行业治理能力,以巡察整改落实推动水务工作提境界、开新局、上水平。
二、市委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进展情况
(一)上轮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不到位的问题
1.针对执行上级决策部署不坚决的问题。一是及时与市国资委进行了沟通对接,在充分了解相关政策的基础上,进一步研究完善了改制工作方案。下一步将在完成资产评估的基础上,加快建立公司三会一层、确定投资人、制定相关制度,进行公司变更,积极稳妥推进利民公司改制工作。二是清理编外工作人员,在局机关工作的11名人员已退回利民公司。
2.针对重业务轻党建的问题。一是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牢固树立“抓好党建是最大政绩”思想,把加强党建工作作为提升单位凝聚力、战斗力的核心措施,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把党建工作作为党组中心工作谋划落实,列入党组重要议事日程。二是制定印发了《2021年市水务局机关党建工作要点》《市水务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2021年理论学习安排意见》等办法,各基层党组织均制定了党建工作计划,层层压实工作责任,健全考评体系,把党建工作情况纳入年度考核内容。三是切实做到党建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四是进一步完善了班子成员基层党支部工作联系点制度,以点带面,着力抓好制度化规范化建设。五是制定印发了《市水务局机关委员会抓党支部建设任务清单》《市水务局机关委员会抓党支部建设任务考核评价办法(试行)》和《市水务局开展“一支部一品牌”创建活动的实施意见》等,明确了具体责任、考核内容、评价标准和考核方式,促进所有党支部提档升级。
3.针对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不到位的问题。关于招标代理的选取。一是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十二条“招标人有权自行选择招标代理机构,委托其办理招标事宜。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方式为招标人指定招标代理机构”的规定,招标代理的选取由项目法人自行选择。同时,为进一步规范我市水务工程建设市场正常秩序,促进公平竞争,根据国家、省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制订印发了《东营市水务局关于规范水务工程施工招标投标工作的通知》对监管程序做了进一步要求。二是严格执行《东营市水务局关于规范水务工程施工招标投标工作的通知》,概算投资1000万元(含)以上水务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由招标人从“山东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已公示信用信息的市场主体中,采用竞争性磋商的方式,综合考虑资质、业绩、专业力量、业务水平等因素择优选取;概算投资1000万元以下项目,由招标人自主择优选取,并在发布工程招标公告时,提供招标代理选取理由说明。三是关于第三方检测等中介机构的选取。检测服务费50万元以上的,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关于印发东营市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的通知》相关规定,严格公开招标;检测服务费50万元以下的,通过竞争性磋商方式确定。下一步,将持续加强内部管理,做到全方位、无死角的管控和制约,将各项监督管理制度和措施落到实处。四是修改完善了2020年制定的《东营市水务局工程建设项目审计管理暂行办法》,进一步规范了工程审核费用确定原则、承担单位确定办法,集中采购限额以上的履行政府集中采购程序,限额以下的,采取竞争磋商的办法确定承担单位,并明确了对中介机构的相关要求、惩罚措施等。五是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评标全过程按照国家、省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执行,循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由评标委员会进行独立评审。评标委员会的组成严格按照均由招标人的代表和从山东省水利工程评标专家库内相关专业的专家名单中以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市水务局做为行政监督部门,对开标程序的合法性进行监督。六是下步我局将认真执行《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试行办法》等文件,严格招标文件审查,明确相关条件设置,把控好招标审查环节,进一步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杜绝检测单位与参与工程的项目法人、监理、施工材料及设备供应(制造)等隶属于同一经营实体的现象。严格限制隶属于同一经营实体存在利害关系的监理、施工市场主体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确保招标投标活动在一个公平、公正的环境下进行。
4.针对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彻底的问题。一是组织对2019年至2020年的财务支出情况深入开展了自查自纠工作,制定了《东营市水务局公务接待管理办法》(试行),今后工作中,严格规范公务接待行为,杜绝超标准、超人员接待行为发生。二是制定了《东营市水务局会计稽核管理办法》,进一步加强财务管理,严格会计稽核,避免财务支出审核把关不严等问题发生。
5.针对群众观念淡薄的问题。一是积极与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进行了沟通对接,全面了解当前政策,在全局范围内对上级有关政策及时进行了宣传贯彻,进行了政策解读。同时开展了调查摸底工作,目前全局符合转岗条件职工共40人,待事业单位改革完成后,积极稳妥地做好工人转岗等相关工作。二是深化执行班子成员基层党支部工作联系点制度,立足基层工作点多面广、基层群众诉求难以全面掌握的实际,开展了领导干部深入基层讲党课、走访调研、征求意见等活动,全面听取基层干部职工意见建议,及时解决基层干部职工诉求。三是坚持民主决策,畅通沟通渠道,多渠道与干部职工进行沟通,结合党史学习教育“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在“东营水务”微信公众号开通了“群众留言”端口,拓展群众表达渠道,搭建沟通桥梁。四是编制了《灌溉处有关市委第三巡察组部分问题调查问卷》,面对面认真听取灌区干部职工对轮岗、交通及生活方面的意见建议,搜集一手资料,为研究决策提供参考。调整了麻湾灌区管理所办公场所,所机关职工上班距离由30公里缩短到15公里,办公条件极大改善,干部职工工作积极性得到很大提升。制定了基层站所标准化建设两年实施计划,计划利用2年时间完成市属灌区基层站所标准化建设,逐步推进基层站所办公相对集中,稳步改善基层一线职工工作生产环境,全面提升灌区管理水平。
(二)关于贯彻落实上级重大决策部署不够坚决有力,履职不到位的问题
6.针对对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认识不足,担当作为意识不强的问题。一是制定出台了《东营市市管河道巡查管护办法》和《进一步加强河湖管理的通知》,着力落实了河道日常巡查和重点巡查,进一步明确管护、监管责任,构建河道层级管护长效机制。五一期间,成立7个检查组,历时7天,对12条总长近1000公里的市管河道岸线徒步排查,建立河湖问题自查自纠台账12册。自整改以来,共出动人员630余人次、车辆290余台次、巡查堤防5860余公里,河道运行管理暗访2次,高效维护了河道安全运行秩序和水域岸线安全完整。二是编制印发了《现行水务法律法规汇编》,进一步提高干部职工的学法、懂法、依法行政水平。三是创新工作机制,联合市检察院,建立了“河长湖长+检察长”监管模式,全面落实监管责任。三是市水务事业发展中心多次召开主任办公会议,专题研究溢洪河湿地工程推进工作。成立了溢洪河湿地工程项目工作领导小组,选配增加了4名现场管理人员,盯驻现场,实行周调度、周通报制度,常抓不懈。合理安排施工计划,督促企业加快施工进度,截止目前,碎石填料已全部完成,湿地已投入试运行。
7.针对党的领导核心作用发挥不充分的问题。一是研究制定了《中共东营市水务局党组议事规则》,进一步规范了议事范围、会议制度、议事程序、决策实施、监督处理等内容,严格党组会议议题提报程序,确保决策科学、决策民主。及时召开局党组会议,做到重大事项及时研究、高效决策、快速落实。二是研究制定了《东营市水务局局长办公会议议事制度》,严格规范了局长办公会议的会议事项、会议程序等内容,合理安排局长办公会议和局党组会议会议频次,不断提高行政效能和决策水平。今年以来,已召开局长办公会议1次,党组会议12次,其中,议题最多的为13个,有效解决了重大事项集中研究造成议题过多的问题。
(三)关于工作作风不实,存在一定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问题
9.针对工作作风飘浮、推进不力的问题。一是已对麻湾干渠15号、16号支门进行了修复,目前支门已恢复正常运行使用。市属5个灌区正在实施信息化及量水测水工程,已全部完成并投入使用,可实现对节制闸的时时监控、及时报警等智能安防功能,加大对渠道人工安全巡查频率,确保每天巡查次数不少于2次。二是组织节水机关建设施工企业,对灰水收集设备进行了维修,目前运行正常,实现了一水多用,达到了节水目的。下一步,将加强日常巡检,保证设备的正常运行,并积极教育引导单位人员提高节约用水的自觉性。同时,结合落实节水工作,今年以来,组织开展了“世界水日”“中国水周”节水宣传,与垦利区政府联合举办“东营市2021年节水宣传暨垦利区县域节水型社会创建活动”,以点带面,让节约成为习惯、成为生活方式,影响和带动全社会节约用水。三是制定了《东营市水务局公文制发办法》,严格落实公文格式规范,可发可不发的文件一律不发,提高了公文制发的工作效率和质量,提升了公文制发的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水平。今年第一季度发文94个,较去年同期下降21.7%。四是修改完善了2018年制定的《东营市水务局专项转移支付资金分配管理办法》,在资金分配、绩效评价等环节进行了进一步明确。切实将资金管理办法落到实处,科学合理分配资金,切实发挥转移支付资金的效益。
10.针对水务工程项目监管重形式轻实效的问题。一是组织专人对近三年工程质量检测报告进行全面检查,上述质量问题是工程施工过程中,为了切实加强工程质量管理,严格工程施工过程把控,我局聘请技术支撑单位进行监督检查发现的问题,对所发现的问题均向项目法人下达整改告知书,要求各参建方即知即改。自1月份以来,开展了为期三个月的水务工程“大排查大整改大提升”专项活动,对存在的问题以及近年来市属水务工程项目进行了全面检查,确保全部问题整改取得实效;经检查,已全部整改到位。在下步工作中,进一步夯实水务工程“五级”质量管理体系,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强化监督,压实压紧各参建单位主体责任,加强施工过程管理。一是对施工过程中送检钢筋与实际使用钢不一致、不达标等问题,督导项目法人等各参建单位对进场原材料和中间产品进行严格把关,强化监理巡视、旁站、验收等环节,加强第三方对送检材料的检测,严格要求施工单位按图施工,对原材料、中间产品等质量进行检验,并有检验书面记录和专人签字,未经检验的、不合格的,不得使用;利用政府监督,建立专业“评估制”,充分发挥“外脑”作用,借助外力,对工程现场进行实体质量检测及工程质量的安全检查,为工程全程把脉。二是严格按照《关于水利工程质量实行影像追溯的通知》要求,对隐蔽工程、基坑施工关键部位的施工及验收均应采集、留存影像资料,施工、监理和检测等参建单位采用拍照、摄像等方式记录工程质量检测、工程施工和验收过程,并形成一套完整的影像资料,为追溯水利工程质量提供依据,确保隐蔽工程质量。三是突出做好水务工程在建工程项目日常巡查,加大质量巡查、飞检、市场主体履约等检查力度。对于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做到督促、跟踪,杜绝检查仅浮于表面;强化督促整改,形成整改闭环;加强对项目法人、施工、监理、质量检测等单位的人员履职尽责情况的监管;严格分部工程和单位工程验收,确保工程质量优质。
11.责任担当意识不强,国有资产收益流失严重的问题。一是6个项目的水土保持补偿费192.35万元已全部收缴,其中原庐山路(广利河—南二路)道路工程项目由东营区重新立项审批,水土保持补偿费由东营区征收,金额由37.98万元调整为24.90万元。二是大商洗浴拖欠市水利建设工程处的房屋租金103万元,经多次与大商洗浴中心沟通协调,大商洗浴中心承诺分期偿还所欠租金,2021年6月底前偿还27万元、2021年8月底前偿还32万元、10月底前偿还44万元。我局将安排专人盯靠督促按期还款,若对方未按承诺的期限偿还所欠租金,采取法律手段进行追偿。三是原水利职工培训中心应收未收的194万元租金,多次与东营区法院对接,并于2021年3月2日向东营区法院报送了《东营市水务局关于要求尽快执行莫儒红合同纠纷案的函》,申请东营区法院加大依法执行力度,尽快办结案件。我局下步将继续加大协调力度,争取将拖欠的租金尽早收取到位。四是灌溉处曹店灌区国有资产应收未收租金5.941万元已全部收缴到位。五是灌溉处应收未收租金25.71万元,已收缴到位 20.60万元,其余5.10万元正在积极催缴,争取今年年底前全部收缴到位。
五是在今后的工程建设中,充分对项目进行前期论证,加强建设单位、工程受益单位和第三方权益人的沟通协调,确保项目建设的可行性和必要性。六是对委托跟踪审核的工程项目,在办理付款审批手续时必须要有跟踪审核单位的签字、盖章。办理付款手续时,项目单位要严格按照《东营市水务局财务支出暂行规定》的审批程序进行审批,财务审核时对于审批程序、工程合同(审定)值、付款进度、付款金额及审批日期的填写要严格把关,严格按照付款审批的先后顺序进行付款。七是进一步强化过“紧日子”的意识,加强公示牌管护,及时更新河湖长信息,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发挥公示牌作用。同时本着节约的原则,加强管理维护,最大程度的延长公示牌使用寿命,降低维修费用。下一步进一步加强无人机管理,加强人员培训,提高无人机利用率,更好的服务于河湖长制及全局各项工作开展。无人机巡查和第三方巡查机构工作内容不同,各负其责,互为补充,确保了我市河湖管理保护的有序开展,推动了全市河湖面貌的持续改善,为建设美丽幸福河湖提供了技术支持,奠定了良好基础。
(四)关于基层党组织建设不规范,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不到位的问题
12.针对抓好党建是最大政绩理念树得不牢的问题。一是对各党支部党建知识学习进行了专题推送,组织全局党员认真组织学习支部工作条例、组织生活标椎化建设规范等制度文件,严肃“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组织生活会等基本制度。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学习强国”在线学习的通知》,组织各党支部书记,专职党务干部进行了“党建知识再学习测试”,检验巡察整改后的学习效果。二是以事业单位改革为契机,结合我局实际,研究制定了关于优化调整基层党组织设置的初步工作方案,对我局各基层党组织进行重新整合,设立党委和党总支的局属事业单位,按所在单位领导副职配备一名专职副书记,按照不低于职工总数1%的比例配备专职党务干部,确保有专人负责,推动党建任务落地见效。三是对全局党员进行了一次拉网式摸底排查,对查出的空挂党员,已由其所属的党支部书记进行了一次谈心谈话并做好思想教育工作,及时将其组织关系转接至工作生活地党组织。进一步强化对党员队伍教育管理的督促指导,从制度化、规范化入手,强化对基层党组织的监管。目前,已将新汇公司党总支整建制移交至属地管理的报告提交至市委组织部,待批复后整体转交。四是认真梳理了2017年以来党组民主生活会批评意见,查摆存在问题并反馈至党员领导干部,提高认识、引以为戒。在今后的民主生活会中,做到相互批评开诚布公、直截了当,真点问题、点真问题,不以工作建议代替批评意见,不以提希望代替点问题。今后的工作中,将举一反三查摆问题,严格把关杜绝此类现象发生。五是认真组织开展自查,结合此次巡察要求检查支部其他相关材料中可能存在的问题,同时要求各支部委员在今后的工作中严格按照职责分工,保质保量的开展好支部各项工作。
13.针对履行选人用人主体责任不力的问题。一是对全局干部队伍进行了梳理,进一步掌握干部教育培训及职称资格等情况,在制定职工培训方案时将按照新时期水务工作对专业能力、专业精神的新要求,有计划的加强干部队伍教育培训与锻炼培养,全面提升干部专业本领和知识水平。注重在基层一线、急难险重工作岗位上培养锻炼干部,选拔使用干部。结合事业单位改革,在制定科级干部调整方案时,加大优秀年轻干部培养选拔力度,优化科级干部年龄结构。二是组织相关工作人员进一步学习了《公务员法》《党政领导干部考核工作条例》等有关规定,提高处理问题的能力,做好考核奖惩的相关工作。三是对全局正科级干部档案进行了全面梳理,对入档不齐全、不规范的资料进一步补充完善,规范整理。严格落实干部档案管理查(借)阅制度,严肃干部人事档案工作纪律,切实加强档案管理水平。
14.针对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站位不高的问题。一是召开了全市水务系统2021年度党风廉政建设暨警示教育大会,传达学习中央、省、市纪委全会和省水利厅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精神。制定了《中共东营市水务局党组2021年度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清单》,明细主体责任的重点和具体工作清单,将主体责任层层延伸到基层。进一步强化监督问责,坚持过程与效果相统一,真管真严、敢管敢严、常管长严,加强对全局中心工作、重点领域、重点项目建设任务完成情况的监督检查,用好用活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二是强化人员管理,进一步严肃了人事纪律,制订出台有关规章制度,不定期抽查外派人员考勤情况,考勤情况每月上报办公室。同时,修订《市自来水公司考勤管理规定》,继续加大对外派人员的考核及结果运用工作,并将考核情况与年终绩效挂钩。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546-8305656;邮政信箱:东营市沂河路45号东营市水务局机关党委;电子邮箱dysljgdw@163.com。
中共东营市水务局党组
2021年6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