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营市东营区人民法院一级法官、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刘富珍接受监察调查

  东营市纪委监委网站讯 据垦利区纪委监委消息:东营市东营区人民法院一级法官、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刘富珍涉嫌严重违法,目前正接受垦利区监委监察调查。

  刘富珍简历

  刘富珍,女,汉族,1970年7月生,山东东营人,大学学历,1992年7月参加工作。

  1992年7月至1995年5月,任东营区第一中学教师;

  1995年5月至1997年7月,任东营区人民法院辛店法庭书记员;

  1997年7月至2000年7月,任东营区人民法院辛店法庭助理审判员;

  2000年7月至2001年10月,任东营区人民法院执行庭助理审判员;

  2001年10月至2002年6月,任东营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助理审判员;

  2002年6月至2007年6月,任东营区人民法院审判员、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

  2007年6月至2012年9月,任东营区人民法院审判员、民事审判第三庭副庭长;

  2012年9月至2012年10月,任东营区人民法院副科级审判员、民事审判第三庭副庭长;

  2012年10月至2017年2月,任东营区人民法院副科级审判员、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

  2017年2月至2017年5月,任东营区人民法院副科级审判员、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

  2017年5月至2020年4月,任东营区人民法院一级法官、副科级审判员、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

  2020年4月至今,任东营区人民法院一级法官、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

(垦利区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