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东营市国资委委员会关于市委巡察整改落实进展情况的通报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0年5月8日至7月7日,市委第二巡察组对市国资委党委进行了巡察。2020年10月10日,市委巡察组向市国资委党委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市委巡察整改落实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整改工作基本情况
市委第二巡察组对市国资委党委进行巡察,是对市国资委党委领导班子、干部队伍的全面“政治体检”,反馈的意见中指出存在11个问题,并提出10项意见建议。我们完全接受市委巡察组的巡察意见,并坚持高标准、严要求,把整改落实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全力抓紧抓好。
(一)提高政治站位,统一思想认识。2020年10月10日下午市委第二巡察组反馈意见后,市国资委党委高度重视,10月11日上午立即召开党委会议,传达市委书记李宽端同志关于巡察工作的讲话精神和《市委第二巡察组关于巡察市国资委党委的反馈意见》,统一思想、深化认识、明确方向,研究部署整改工作,切实增强了抓好整改落实工作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12月1日,召开委党委班子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党委班子和各班子成员对标巡察反馈问题和意见建议,从思想、工作和作风等方面深入查找存在的问题,严肃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进一步深化了思想认识,提升了境界标准。先后6次召开党委会议及巡察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研究谋划和推进落实巡察整改工作,重申巡察整改工作的政治重要性,把准政治方向,确保全委上下思想统一、步调一致。
(二)加强组织领导,压实整改责任。委党委从领导班子抓起,从班子成员自身做起,坚持以上率下,层层传导压力,带领并督促全委各科室、所有党员干部坚决抓好整改落实。成立了由委主要领导任组长、其他班子成员和市属国有企业党委书记任成员的巡察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及选人用人、国资国企改革发展、意识形态和党的建设3个工作专班,负责巡察整改工作的统筹协调、整体推进、督促落实等工作。建立全覆盖式责任体系,委党委书记李剑钧切实担负“第一责任人”责任,带头研究谋划、带头组织推动、带头整改落实;各班子成员认真履行牵头整改责任,对照整改方案,迅速行动,强化调度,狠抓落实;承担整改任务的责任科室、责任人自觉履行整改责任,细化整改工作措施,确保巡察整改工作真改实改、见底到位。
(三)突出从严从实,全力推进整改。对市委巡察反馈意见指出的每一个问题和具体事例,不回避、不遮掩,研究制定了《东营市国资委党委关于落实市委第二巡察组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将整改任务细化分解为38条具体整改措施,逐条明确责任领导、责任单位、完成时限,确保问题整改“无死角”。建立巡察整改台帐,实行挂图作战、销号管理,能立即整改的问题,即知即改,立行立改;对比较复杂、需要一定时间整改的问题,制定整改计划,逐项推进整改,做到各项工作可量化、可检查。坚持定期调度和临时调度、日常调度和节点调度、重点调度和面上调度相结合,逐条逐项调度推进,做到问题不查清不放过、整改不彻底不放过,做到真整改、严整改。
(四)注重常态长效,巩固整改成果。坚持把推进整改落实作为推动发展、提升工作的有利契机,既“就事论事”,推进巡察发现问题解决,又“追本溯源”,加强制度建设,不断巩固和扩大整改成果,制定完善了《市国资委党委工作规则》《市国资委工作规则》《市国资委财务报销管理暂行办法》等各类制度文件10项,有力推动了整改工作的常态化、长效化。同时,把抓好巡察整改落实工作与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结合起来,与全面贯彻落实市委六届九次全会精神结合起来,与深入实施国企改革三年行动结合起来,认真研究深化我市国资国企改革、推动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国有经济发展壮大的具体思路措施,为加快新时代东营高质量发展作出贡献。
二、市委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落实进展情况
市国资委将巡察反馈的3个方面11个问题梳理为18项整改任务,目前,16项整改任务已整改到位,2项整改任务已取得阶段性成果。
(一)关于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要求不到位,协调解决改革深层次问题力度不足问题
1.关于“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不深入、不扎实”的问题。
一是扎实开展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习。聚焦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对照《市国资委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2020年理论学习安排计划》(东国资党发〔2020〕3号),认真学习了《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三卷)》、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等重点内容,结合工作实际进行深入研讨交流,全年共计开展中心组集体学习12次,理论武装工作得到进一步强化。下一步,将及时研究制定2021年度理论学习计划并抓好贯彻落实。
二是组织开展了市属国有企业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习巡听工作。结合国有企业重组整合实际,对原《市管企业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巡听工作方案》进行了修订,印发了《关于对市属国有企业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进行巡听的通知》,由委领导班子成员任组长、有关科室单位人员参加,组建5个巡听工作组,对7家市属一级企业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习进行了巡听并对学习制度、学习计划、学习开展情况等进行了指导检查,督促相关企业党委健全完善学习制度并抓好落实,有效提升了各级中心组学习质量和效果。
2.关于“对意识形态工作重视不够,责任压得不紧,落得不实”的问题。
一是层层压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2020年10月27日,市国资委党委召开党委会议,认真学习了《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山东省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东营市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及时传达上级重要会议精神和部署要求,认真履行党委意识形态工作主体责任、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和班子成员“一岗双责”。对意识形态工作进行了详细部署,明确委党委每年至少2次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每半年向上级党委专题报告1次意识形态工作,重大突发事件随时报告。12月29日,市国资委党委召开专题会议,听取了市国资国企系统意识形态工作开展情况汇报,研究总结全年意识形态工作,明确2021年工作重点任务。
二是完善意识形态工作体制机制。研究制定了《市国资委党委意识形态工作责任清单》,明确了党委主体责任8项、党委书记第一责任4项、分管领导责任4项及其他班子成员责任3项,细化明确工作内容,树立鲜明工作导向。研究制定了《东营市国有企业党委意识形态工作细则》,进一步加强国有企业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和制度建设。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委党委班子民主生活会重点查摆剖析的内容,强化对意识形态工作的认识和把握。对委党委班子成员述职述德述廉报告中有关意识形态工作的内容进行严格审核,杜绝抄袭重复。
三是加大网络意识形态工作力度。2020年10月,组织各科室和企业传达学习了《东营市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提醒国资国企系统广大干部职工时刻绷紧网络意识形态防控这根弦。同时,组织市国资国企系统意识形态培训师资库专家在全系统开展了意识形态基层培训行动,培训20场次984人,不断提高企业网络舆情防控意识。12月29日,委党委会传达学习了《东营市党委(党组)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进一步夯实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责任。
3.关于“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不够有力,指导推动国企改革不到位”的问题。
(1)关于“《国企十条》有的尚未真正落地生根,推行职业经理人制度没有实质性进展”的问题。
一是提高业务能力水平。通过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国企改革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等,进一步加强对中央和省、市关于推行职业经理人制度有关政策文件的学习研究,与省国资委有关处室和潍坊、日照等兄弟地市进行了对接交流,及时掌握推行职业经理人制度有关要求和先进经验做法。
二是开展了监管企业需求调研。面向4家监管企业下发了《关于对市属国有企业推行职业经理人制度需求进行调研的通知》,对企业需求情况进行了书面调研,了解了企业推行需求情况及面临的困难问题。
三是根据试点情况逐步推进。2020年,东营交通发展集团在下属子公司进行了职业经理人试点工作,已取得阶段性成效,下一步我们将根据试点情况,及时推广先进经验做法,总结问题不足,推动职业经理人制度在市属国有企业稳步有序实施。
(2)关于“指导推动落实省委、市委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发展政策不到位”的问题。
一是加强政策指导。编制《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房租减免政策文件汇编》,将省市两级涉及国有企业房租减免的重要文件进行梳理,汇编成册印发各监管企业。建立《疫情期间房租减免政策汇总表》,逐项列明文件名称、文号、发文单位、政策内容、适用范围、执行时限等内容,便于企业了解掌握各政策之间的差异性和优先级,做到政策查询一目了然。2020年11月18日,组织召开政策宣讲会议,向各监管企业宣传解读房租减免政策,面对面解疑答惑,确保政策执行到位。在市国资委门户网站公开疫情防控房租减免工作政策咨询(举报)电话,接收社会公众监督,推动工作扎实有效开展。
二是确保减免到位。督促指导各监管企业认真开展下半年房租减免工作,要求到2020年11月尚未减免完成的企业开展自查自纠,并向市国资委报送自查报告。建立工作台账,实行定期调度,切实增强企业落实政策、开展工作的紧迫感。截至2020年12月31日,市国资委4家监管企业全年房租减免任务全部完成,共计减免1906.6万元。
4.关于“党委领导核心作用弱化,履行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力度不够”的问题。
(1)关于“民主集中制落实不到位,有的“三重一大”事项不经党委会议研究”的问题。
一是健全完善了规章制度。根据工作实际,对《市国资委党委工作规则》《市国资委工作规则》《市国资委财务报销管理暂行办法》等制度进行了修订完善,印发委领导及各科室单位抓好学习贯彻,进一步提升工作规范化水平。
二是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2020年5月份以来,共计召开党委会议25次,对于“三重一大”事项均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要求,由委党委会议集体讨论决定。自巡察反馈意见以来,对于企业改革发展中关系出资人权益的重大请示事项,均通过党委集体研究予以批复,有效提升了决策的科学化水平。
(2)关于“贯彻落实《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存在薄弱环节”的问题。
一是层层压实管党治党主体责任。坚决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和市委关于全面从严治党部署要求,制定了《市国资委党委及班子成员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清单》,明确党委主体责任17项、党委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17项,党委其他班子成员落实“一岗双责”责任清单51项,确保市国资委党委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到位。召开了市国资国企系统全面从严治党现场交流座谈会,组织了20家国企党委书记、副书记和纪委书记进行现场观摩,4家国企党委书记做了交流发言。
二是形成上下贯通落实机制。督促各国有企业党委根据各自实际,制定企业党委及班子成员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清单,明确企业党委、党委书记和领导班子其他成员承担的全面从严治党责任。目前,国有企业已结合实际全部制定完毕,推动管党治党责任落地生根。
(3)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浮于表面,压力传导不够”的问题。
一是强化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实。认真贯彻落实《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把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作为重大政治任务,与各项业务工作的开展紧密结合,同研究、同部署、同落实、同考核。2020年12月24日,组织20家国企召开了国资国企系统全面从严治党座谈会,会上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市监委主任孙早军同志就进一步加强国资国企系统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作出安排部署,国网东营供电公司、东营市邮政分公司、东营市文旅集团等企业进行了交流发言。通过现场观摩学习,督促各企业切实担负起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党委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和班子成员“一岗双责”。12月底,已督促各企业向市国资委党委汇报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实情况。目前,20家企业已上报完毕。
二是积极开展廉政专题教育。紧盯“关键少数”、关键岗位,严格日常监督,加强廉政教育,确定改革发展科科长为党风廉政建设重点关注岗位,积极开展廉政谈话和日常提醒。组织国有企业党员干部观看《被“心魔”吞噬的人生-霰景亮严重违纪违法案件警示录》等各类警示教育片6次,引导国企组织党员干部到市廉政教育基地和红色教育基地接受警示教育和红色教育36次,督促党员干部时刻绷紧党风廉政建设这根弦。拟于近期邀请市纪委监委专家进行廉政专题讲座,进一步提高广大干部职工的纪律和规矩意识。
(二)关于担当作为意识不够强,履行出资人职责不够有力,防范化解风险的能力不足问题
1.关于“对出资企业投资收益监管存在短板”的问题。
一是开展监管企业投资收益管理问题专项整治。制定印发了《监管企业投资收益管理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2020年11月18日,召开会议进行了专门部署,在监管企业范围内开展针对投资收益管理问题的专项整治工作。组织企业开展自查摸底,细致梳理企业投资收益管理中存在的问题,特别是对参股项目长期不分红的历史成因进行明确,并填写《监管企业参股企业情况统计表》。经自查摸底,市国资委4家监管企业中2家企业的8个对外投资收益存在问题。
二是督促企业进行全面整改。根据排查情况,结合前期市属国有企业2019年度资产运营专项审计调查发现问题,要求各企业明确专人负责,对存在问题特别是长期不分红问题的参股项目提出整改方案,形成整改台账,结合项目具体情况,按照“应收尽收,应退则退”的原则,逐项提出行之有效的解决措施,切实保障国有资本投资权益。
三是建立完善长效机制。要求各监管企业认真总结专项整治工作情况,结合专项整治中发现的问题,对本企业投资收益管理制度进行完善。同时,从源头抓起,加大对投资企业法人治理结构建设力度,依据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东权利,强化股东职责履行。整改完成后,对专项整治工作形成专项汇报,对排查整治工作成效进行总结,巩固成果。按照《东营市市属国有企业投融资及对外担保监督管理办法(试行)》的有关要求,强化对监管企业对外投资收益的日常监管,将企业对外投资情况纳入日常财务报送,在每月财务快报中体现投资收益情况,定期调度监管企业对外投资收益情况,对存在风险的投资项目,要求企业做好日常风险把控。
2.关于“对出资企业房产闲置情况底数不清”的问题。
一是开展出资企业房产闲置问题专项整治。组织监管企业进行全面排查,摸清现有闲置房产位置、面积、闲置时间、闲置原因等基本情况,汇总形成了《监管企业闲置房产情况调查表》。据统计,市国资委4家监管企业闲置房产共17处12872.94平。其中长期闲置房产(闲置时间1年及以上)共14处10241.91平,短期闲置房产(闲置时间1年以内)共3处2631.03平。根据摸排情况,制定印发了《监管企业闲置房产专项整改工作方案》,2020年11月18日召开专题工作会议,通报企业闲置房产情况,安排部署整改工作。要求监管企业严格遵守《资产转让及租金管理办法》,指导企业就闲置房产提出处置意见,限期整改。截至2021年1月11日,本次整改涉及的17处闲置房产中4处已自用;2处已出租;2处通过山东黄河口拍卖有限公司拍卖租赁权;5处通过黄三角产权交易中心网站等媒介挂牌招租;2处已委托评估公司进行评估,待出具评估报告后拍卖产权或租赁权;1处正在进行消防设施改造,待通过消防验收后出租;1处正在协调有关部门梳理存放设备处置权,待处置完存放设备后出租。
二是加强日常监督管理。根据《监管企业闲置房产专项整改工作方案》,明确对闲置房产实行动态管理,建立常态化监督检查机制,每半年对企业闲置房产情况进行一次督查,并结合日常工作情况进行不定期抽查,督促企业加强闲置房产充分利用。各监管企业均已按照市国资委要求,拟定了企业闲置房产管理方案,待充分研究论证并修改完善后印发实施。
3.关于“对资产出租监管不够有力”的问题。
一是开展监管企业租金应收未收问题专项整治。制定印发了《监管企业租金应收未收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2020年11月18日,召开会议进行了专门部署,在监管企业范围内开展了租金应收未收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组织企业全面排查本企业及下属企业租金收入管理情况,包括房屋、土地、设备等对外出租资产的基本信息和有关租金收取情况等,填写《监管企业对外出租资产情况调查表》。经排查,市国资委4家监管企业共排查出房屋出租175处,设备租赁1宗,其中2家监管企业的房屋出租14处、设备租赁1宗存在应收未收问题,应收未收租金合计1568.55万元。
二是督促监管企业进行分类整改。根据排查情况,结合前期市属国有企业2019年度资产运营专项审计调查发现问题,对存在租金应收未收情况的资产进行整改。截至2020年12月31日,已整改完成4处,收回租金67.69万元(含未整改完成的1处房屋出租部分收回租金10万元),剩余未收回租金1500.86万元。其中,东营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子公司东营市城发置业有限责任公司的河海风情街项目16#(主楼及塔楼)、18#、19#、20#、22#、23#、25#、26#(东户)、27#(主楼),承租方是市财金集团,应收未收金额为1256.73万元,已发送律师催缴函函告市财金集团,若继续拖欠租金,企业将采取法律途径收回欠款。其他未收回租金情况,企业已发送租金催告函函告租户尽快缴纳欠缴租金,下一步将通过采取法律措施等收回租金。
三是建立完善长效机制。要求各监管企业认真总结租金应收未收问题专项整治情况,对专项整治工作形成专项汇报,对排查整治工作成效进行总结。各监管企业结合本企业实际制定了对外出租资产租金管理办法,并报市国资委备案,巩固整治成果。
4.关于“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严格”的问题。
一是规范公务接待。认真执行《东营市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实施细则》,实行公函制度,对无公函的公务活动和来访人员一律不接待;建立公务接待清单制度和审批程序,做到一餐一结账,据实列出消费明细,坚决杜绝超标准、超人数等现象发生。2020年11月,市财政局与市机关事务局相继在我委开展了2020年国内公务接待专项检查,检查过程中未再发现违规现象。
二是加强政府采购预算管理。我委严格按照《2020年东营市政府集中采购目录》《东营市财政局关于实行通用设备、耗材及空调产品定点采购有关事宜的通知》《东营市财政局关于实行印刷定点采购有关事宜的通知》等政策文件中明确的标准和要求进行政府采购,充分做好年度政府采购计划,规范政府采购行为,杜绝不合规和违反程序采购的现象发生。
(三)关于抓好党建是最大政绩的意识不强,基层组织建设存在短板问题
1.关于“党建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缺乏抓长、抓常的意识和举措”的问题。
(1)关于“推动和指导党建工作不力”的问题。
一是严格落实委党委主体责任。先后召开14次党委会议研究党建工作,强力推进抓基层党建主体责任落实,进一步明确企业党组织履行主体责任,党委书记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专职副书记履行直接责任,党委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形成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的责任落实体系。积极实施党委书记抓基层党建突破项目,在市国资国企系统开展了星级支部评定工作。截至2020年11月底,评出五星级党支部54个,四星级党支部138个,三星级党支部93个。积极理顺党建工作机制,经市国资委党委批准,撤销基层党委6个、党总支2个、党支部28个,新成立企业党委6个、党总支1个、党支部48个。重组整合后6家市属国有企业均已成立新的党委,选优配强企业领导班子,党建工作责任不断压实。
二是加强对企业党建工作的检查指导。结合市委组织部重点党建工作“百日攻坚”行动,按照市委组织部统一部署,2020年10月下旬制定了国企党务大督查方案;11月上旬至中旬,对国资国企系统20家国有企业进行了党务大督查,督促企业推进党支部规范化提升、发展党员、党建示范点创建等工作进行检查指导,针对发现的问题,督促企业建立整改台账,逐项整改,促进党建主体责任落实落细。
(2)关于“考核机制不完善,没有形成责任压力的硬约束”的问题。
积极完善党建工作考核机制,出台了《东营市国资委党委管理企业党建工作考核评价暂行办法实施细则》,明确了基础工作、重点工作、述职评议、加减分项4个方面12个大项50个子项的考核要素和分值标准,建立起简便易行、务实管用的国资国企系统党建工作考核评价体系。
2.关于“基层党组织建设存在薄弱环节,落实党的组织生活制度不到位”的问题。
(1)关于“工作抓而不实,推进不够有力”的问题。
一是打造富有国资国企特色的党建品牌。下发了《关于开展市国资国企系统第二批党建示范点评选的通知》,根据各企业打造党建品牌情况,命名第二批6个党建示范点,发挥典型示范引领作用;积极开展基层党建工作示范点“双百提升”行动,3个国有企业党支部入选市委组织部基层党建示范点。结合国有企业生产经营特点,创建了“雪莲”、“白鹤先锋”、“以水净心,以心净水”等一批可观摩、可复制、可推广的基层党建典型,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力和凝聚力。
二是修订完善委党委书记及班子成员联系基层党组织制度。2020年10月19日,下发了市国资委党委《关于建立党委书记及班子成员党支部工作联系点的通知》,建立了委党委书记及班子成员党支部工作联系点制度。10月底前,委党委班子成员全部到各自联系点对党支部的规范化提升、发展党员等工作进行了指导;12月份,委党委班子成员到各自党支部联系点对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进行了宣讲。结合党支部规范提升行动,指导各企业建立了各级党委班子成员基层党支部工作联系点100个,全系统各党支部共排查问题324项,现已全部完成整改。
(2)关于“机关‘三会一课’制度执行不严格”的问题。
一是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建立了委党委班子成员讲党课台账,明确了2020年第四季度及2021年四个季度讲党课人员、内容和时间安排,督促领导干部认真备课,把党的理论和政策准确地理解、传达到位。2020年10月28日,委党委委员、副主任巩春波同志围绕党史和新中国史给机关支部党员上党课,引导党员知史爱党,知史爱国。
二是在国资国企系统开展“我来讲党课”活动。下发了《关于转发<中共东营市委组织部关于开展“我来讲党课”活动的通知>的通知》,以企业各级党组织书记、党员领导干部为主体,围绕加强和改进党员经常性教育,认真组织开展“我来讲党课”活动。全系统各级党组织累计开展党课讲授活动127场次,其中领导干部43场次,支部书记76场次,先模人物6场次,专家学者2场次,参与党员共计3300余人,达到国资国企系统党员人数的80%以上,形成了了“人人讲党课,处处是课堂”的浓厚氛围。
(3)关于“党员队伍建设缺少规划”的问题。
一是积极做好党员发展工作。严格规范发展党员,2020年培养入党积极分子174人,发展党员112名,其中重点空白班组39人、高知群体5人,党员队伍结构更加优化,推进市属国有企业党组织和党建工作全覆盖。截至2020年10月底,2020年度党员发展工作已全部完成。
二是加强党员队伍建设前瞻性研究规划。2020年11月,对国资国企系统党员空白班组和入党积极分子进行了摸底调查,筛选出265名符合条件的入党积极分子,将发展指标向空白班组和一线工人进行倾斜,消除企业党员空白班组,为制定2021年党员发展计划奠定了基础。
(4)关于“党费管理使用不严格”的问题。
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党费工作的通知》(组电明字〔2017〕5号)等有关规定,进一步规范党费管理工作,对委机关党费管理进行了自查,严格审批制度,做到专款专用、开支合理、账目齐全。
3.关于“干部档案审核把关不严,有的问题调查处理不到位”的问题。
一是严格做好档案管理审核工作。积极参加各类学习培训,深入学习《干部人事档案工作条例》等政策规定,不断提升档案管理工作水平。结合公务员干部人事档案移交工作,对委机关干部人事档案“三龄两历一身份”进行了严格审核,对有关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对缺项材料进行了补充完善,确保了11名科级及以下公务员档案按时完成移交工作。在下步工作中,我们将坚持“凡提必审、凡进必审、凡转必审”,从严从实做好档案工作。
二是对反馈问题开展了调查核实。成立了由党委副书记任组长、办公室和党建工作科有关人员为成员的档案调查工作组,于2020年11月25日到龙居镇大张村、龙居镇党委、东营区国有资产运营中心分别就孙洪友同志入党转正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并及时向市委组织部进行了汇报,经2020年12月29日党委会议研究并形成调查情况报告存入干部档案。许合明同志出生年龄问题已到河口区义和镇派出所调查清楚并经党委会议研究形成了认定结论,有关资料已存入干部档案。
(四)关于巡察移交立行立改问题、问题线索和信访件办理情况
市委巡察组共移交信访件2件,已全部处理完成。一是关于“大海银座广场房租减免信访”的问题,部分信访租户已经起诉至开发区人民法院请求国有企业为其减免房租,法院已作出生效判决,驳回租户的诉讼请求;如有租户再次上访或起诉,市国资委将会同市城投集团继续做好政策解释工作,积极应诉,维护租户合法权益。二是关于“山东净泽膜科技有限公司投诉东营市财金水务有限责任公司招标违法情况”的问题,市国资委党委对山东净泽膜科技有限公司投诉东营市财金水务有限责任公司招标相关事宜进行了详细调查,督促市城投集团妥善处理,并将调查结果及时上报市委第二巡察组,今后将督促各企业严格招投标管理,规范招投标程序,做好资格审查、评标、定标工作。
三、今后整改工作打算
经过近3个月的集中攻坚,我委的巡察整改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达到了预期目标。但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这些成果只是阶段性的,离市委要求和群众期盼还有一定差距。主要是:有的整改事项需要久久为功、持续发力,在抓细抓长、长管长严上下功夫;有的制度机制还存在不切实际之处,需要进一步探索完善;有的整改事项需要对接上级政策要求,进一步向纵深发力等等。下一步,我们将按照市委巡察组反馈意见和市国资委党委整改方案要求,立足全面整改、彻底整改目标,思想不松、标准不降、力度不减,不断巩固扩大巡察整改成果,以整改的实际成效彰显政治担当。
(一)强化思想政治建设,进一步树牢“四个意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及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学习研究习近平总书记对国资国企改革发展和党的建设工作的重要论述,努力在学懂弄通做实上狠下功夫,站稳政治立场,强化政治责任,主动从讲政治的高度考虑问题、谋划工作,切实把“四个意识”落实到行动上。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自觉向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看齐,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二)持续深化整改落实,确保问题整改清仓见底。严格落实整改主体责任,始终保持全面整改、彻底整改态势,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持之以恒抓好巡察整改落实工作,确保每项巡察整改任务都整改到位、落实到底。对已完成的,适时组织“回头看”,进一步检验整改成效,巩固和扩大整改成果,防止问题反弹;对尚未彻底整改到位的,严格按照整改落实方案确定的时限和要求,持续加强督促检查,一步一个脚印向前推进,确保按时完成整改任务;对需长期坚持的,坚持一以贯之、一抓到底,确保整改成果持久见效。把抓好整改落实与建立长效机制结合起来,着眼具体问题整改,深刻剖析问题根源,倒查制度漏洞,做到解决一个问题,堵塞一个漏洞,建立一套制度,着力扎紧制度笼子,从根本上防止问题再次发生。
(三)全面从严管党治党,营造风清气正政治生态。牢固树立“抓好党建就是最大政绩”的理念,把党的建设摆在党委工作首位,坚持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健全党建工作责任制。将国企党建与国资监管、国企改革一体推进,纳入企业经营业绩考核,选优配强企业党组织领导班子,压实管党治党责任。加强党员队伍建设,积极做好党员发展工作,不断优化党员结构,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落实重大事项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资金调度和使用事项集体决策制度。认真贯彻落实《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党委每半年至少专题研究1次全面从严治党工作,督促各企业党委书记把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到企业法人治理和改革发展各方面和全过程。
(四)牢记国资监管职责,助推国资国企高质量发展。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有关国资国企改革发展的决策部署,牢牢把握新时代国有企业的战略定位,毫不动摇做强做优做大国有企业。牢固树立担当意识和责任意识,依法履行出资人职责,坚持以“管资本”为主,推进监管方式转变和职能转变,加强重大投资、企业运行质量、国有资产交易、国有资本保值增值等重点监管,研究制定加强国有资产监管的意见和配套制度,不断提升监管科学化水平。结合《东营市国企改革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0-2022)》,加快改革步伐,以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为总抓手,推进国企治理现代化,提高国有资本运营效率,努力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围绕国家和省市发展战略,以我市“四项重点工作”和“九个三年行动计划”为指引,持续深化国有资本布局结构调整,推进市属企业聚焦主业、专注主业、突出主业,发展实体经济,提高市场竞争力,发挥国有经济战略支撑作用。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进展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546-7909983;邮政信箱东营市东营区府前大街122号市国资委;电子邮箱dysgzw@dy.shandong.cn。
中共东营市国资委委员会
2021年3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