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营市非税收入征收服务中心关于市委巡察整改落实进展情况的通报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0年5月22日至7月21日,市委第二巡察组对市非税收入征收服务中心进行了巡察。10月10日,市委巡察组向市非税收入征收服务中心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市委巡察整改落实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整改工作基本情况
市委巡察组反馈的意见中指出3个方面7个问题,提出了3项意见建议。我们完全接受市委巡察组的巡察意见,坚持高标准、严要求,把整改落实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全力抓紧抓好。
(一)统一思想认识,强化政治引领。巡察组反馈意见后,领导班子成员深刻反思,深入查找问题根源。中心立即召开专题会议,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巡察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和市委书记李宽端关于巡察工作的有关要求,原文学习反馈意见,研究部署整改工作,把巡察整改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政治任务,统一思想,理清思路,形成了上下一条心,全员一盘棋,坚决抓落实的良好局面。
(二)加强组织领导,统筹协调推进。第一时间成立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统筹推进整改工作,确保整改工作部署到位、责任到位、落实到位。先后5次召开调度会议,听取整改情况汇报,商讨解决重难点问题,印发整改落实情况通报4期,严格时间节点,扎实推进整改工作落实。
(三)明确整改目标,落实工作责任。对照巡察反馈意见逐条梳理,制定了《东营市非税收入征收服务中心关于落实市委第二巡察组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本着全面整改与重点整改相结合的原则,将巡察组反馈的7个问题细化为11项整改任务,提出27条具体整改措施,明确整改责任科室、责任人和完成时限。
(四)严格督导落实,强化成果运用。建立整改问题台账,定期召开调度会议,及时解决整改中遇到的问题,解决一个、销号一个、巩固一个,确保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先后形成了支部工作法、干部职工基本情况基础档案、中心提交局党组会研究“三重一大”事项清单等长效机制,进一步巩固扩大整改落实成果,形成了依靠制度规范运转的良好局面。
二、市委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落实进展情况
(一)关于党的全面领导意识不强,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要求存在短板问题
1、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多停留在表面,在学懂弄通做实上下功夫不多问题
(1)2019年,虽然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纲要》、《习近平关于“不忘初心、牢记使命”论述摘编》及传达学习文件等22次,但缺乏结合非税征收工作实际开展有针对性的专题研讨,推动学习教育往深里走、往心里走、往实里走还有较大差距。
整改进展情况:
①持续抓好理论学习。充分利用多媒体会议室、学习强国、灯塔党建在线等平台不断推进学习教育内化于心、外化于行。10月份深入学习习近平关于财政工作的重要论述,27日组织召开支部党员大会,观看《“战役”一线党旗红》,深刻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抗击新冠肺炎疫情表彰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11月23日组织支部集中学习,学习了《中国共产党第十九届中央委员会第五次全体会议公报》和习近平总书记在深圳经济特区建立40周年庆祝大会上的重要讲话,完成了“灯塔—山东干部网络学院”《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三卷)、党史、新中国史等网上专题班课程学习。
②合理安排学习内容。结合当前形势和非税工作实际,分别于10月27日、11月23日、12月11日先后围绕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抗击新冠肺炎疫情表彰大会上和在深圳经济特区建立40周年庆祝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以及非税收入预计完成情况,开展了以“学英雄学什么、见行动怎么干”、“冲刺四季度 决胜攻坚年——圆满完成非税征管任务”和“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为主题的集中研讨,为凝聚干事创业力量、决胜年度任务目标、系统谋划明年工作提供了理论指导和思想准备。
③完善检查督导机制。将学习研究情况纳入中心月工作例会汇报内容,以制度落实促进学习教育落地。分别于11月3日、12月11日汇报学习情况。
(2)对意识形态的极端重要性认识不足,有的班子成员2019年述职述德述廉报告没有涉及意识形态工作内容。
整改进展情况:
①强化组织领导,落实主体责任。既抓好中心业务工作,又抓好意识形态工作,同研究、同规划、同布置,结合月工作例会、支部学习等不断强调意识形态工作有关要求。12月28日,中心主要领导在局党员领导干部述责述廉会议中主动汇报抓意识形态工作落实情况。
②强化学习教育,补足精神之钙。先后组织集中学习了《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东营市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中共东营市财政局党组关于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的实施意见》《东营市财政局2020年意识形态工作要点》等文件,完成了“灯塔—山东干部网络学院”《意识形态工作如何凝民心聚共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意识形态工作重要讲话精神解读》的学习,全体工作人员对意识形态和舆情动态有了更清晰准确的认识,增强了干好工作的责任心和使命感。
③强化宣传引导,营造良好环境。对网络及社会上涉及财税工作方面的不当言论,及时发布正面信息,树立正确舆论导向,引导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了解客观事实和真相。
2、对非税征收政策学习宣传缺乏主动性、及时性和政治敏锐性问题
(1)非税征收政策宣传主动送政策上门少。特别是“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中,基层提出的“加强政策宣传,在行政服务大厅发布相关政策法规,使各项收费清晰明了,将减税降费政策落到实处”建议没有得到重视。
整改进展情况:
①加强网络宣传。在财政局门户网站开设非税收入政策法规专栏,公布非税收入政策文件,方便群众检索查询。梳理有关政策资料,利用财政局微信公众号、门户网站等平台分别于10月16日、10月28日和12月15发布《政府非税收入知识问答》、《非税收入电子票据的几种缴费方式》、《加强非税征管 减轻企业负担——非税政策知识专题》等,拓展宣传途径,扩大政策宣传面。
②主动上门服务。设计制作《财政电子票据知识问答》、《非税收入电子票据缴费方式》宣传单页,分别于11月26日组织到公安出入境、房产交易中心,12月2日到行政审批大厅等地发放。现场走访了东营市海科运输有限责任公司等49家监测点企业,将《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税费减免政策指南》等资料汇编送到企业负责人手中,并听取了他们的意见和建议,确保企业对减税降费政策做到“心中有数、手中有招”。
③完善反馈机制。10月30日组织召开涉企收费监察员座谈会,听取意见,深入查找政策宣传方面的短板弱项,并向各位监察员赠送减税降费资料汇编,鼓励他们发挥好自身作用,协助做好政策宣传解释工作。
(2)对中央、省委省政府关于疫情防控期间减免政策学习宣传跟进不够迅速,组织学习不及时,有的科室对2020年6月5日省政府公开发布的鲁政办字[2020]77号文件中,关于“延长房租减免,将减半征收房租期限延长至2020年12月31日”的政策措施不知晓。
整改进展情况:
①加强政策学习。结合中心工作例会和支部学习,分别于11月3日、11月23日、12月11日组织学习上级下发的有关政策文件、通知和近几年减税降费政策等。
②主动送政策进企业。常态化开展“送政策上门服务企业”活动,安排专人将《防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税费优惠政策汇编》等送到县区财政部门和监测点企业手中,指导县区财政部门做好减税降费服务工作,并送政策上门服务企业减税降费。
③开展业务知识培训。11月底,受疫情影响,以下发多媒体课件、开展群内讨论等形式组织执收单位、重点企业开展业务培训。
3、对党的全面领导认识不足,“三重一大”事项有的不主动提交局党组会议研究问题
(1)2014—2016年连续3年未向局党组会提交研究议题。一直未建立需提交财政局党组研究的“三重一大”事项清单。
整改进展情况:
全面梳理中心相关业务,制定出台《非税收入征收服务中心提交财政局党组研究“三重一大”事项清单》,明确了具体内容和范围。
(2)2013年至2019年度对执收单位2185万元经费补助未向财政局党组汇报或提交局党组会集体研究。
整改进展情况:
将非税收入征收补助经费安排列入中心提交财政局党组研究“三重一大”事项清单,提交局党组会研究后一并列入部门预算统一安排。
(3)2013年至2020年对代收银行915.45万元手续费、经费分配等重大事项,未向财政局党组汇报或提交局党组会集体研究。
整改进展情况:
自2021年起按照中心需提交财政局党组研究的“三重一大”事项清单将代收银行手续费(2020年代收银行经费取消)提交局党组会研究。
(二)关于以人民为中心的思想树得不牢,履行监管职责不够到位问题
1、服务群众不主动,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问题缺乏重视问题
对长期存在、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机动车驾驶员考试费退费难问题缺乏攻坚克难精神,主动调查研究不够,至今没有得到协调解决。2019年发生学员退费业务116O笔,其中向市长热线投诉近50人次。
整改进展情况:
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思想,高度重视问题的发生,及时组织力量对整个驾考费退费业务流程跟踪调研,确定存在办理不及时问题主要发生在交警部门前期退费资料收集环节和后期到账资金返还学员的环节。经过研究确定,自2021年起将驾考费退费由“退”改“支”,简化财政审批环节,最大限度缩短办理时限,同时督促交警部门重视退费工作,加快退费资料收集和到账资金返还。
2、重稽查轻督导,监管不够有力问题
重调度收入进度,对执收单位稽查发现的问题督促整改不力,致使有的单位屡查屡犯。2017、2018年对某单位两次稽查都发现“票款未分离”和滞纳金应收未收问题,但对其督促整改不到位,101.67万元滞纳金至今未收。
整改进展情况:
①准确查明问题原因。针对巡察组提出的重稽查轻督导等问题,及时联系了有关执收单位,摸清了整改不到位的原因,提出了相关整改措施。
②持续加强业务监督。对山东黄河三角洲国家级自然保护区黄河口管理站和大汶流管理站问题整改情况进行了专项检查,“票款未分离”问题已落实整改,2019年上缴非税收入全部实现票款分离。
③狠抓具体问题整改。针对土地承包费滞纳金未落实整改问题,召集执收单位有关负责人员进行了座谈,要求他们强化法律知识学习,准确签订租赁合同。就应收未收滞纳金问题进一步采取措施,限期整改,将整改情况书面上报非税征收服务中心。目前承包户在租赁期内已交全承包费,承包期间对执收单位无实质性经济损害,现原承包户已经完全退出生产经营,土地已收回,执收单位承诺在以后的工作会严格程序规定准确签订合同,杜绝此类问题发生。
(三)关于党组织标准化建设存在短板,责任压力传导不够有力问题
1、党风廉政建设浮于表面,缺乏研究和推力问题
贯彻落实上级及局党组党风廉政建设相关会议、文件精神多是学习传达,没有结合自身实际制定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的具体意见。
整改进展情况:
①统筹规划,筑牢网底。主要领导坚持一岗双责,主动承担主体责任,把党风廉政工作摆在突出重要位置。组织学习《东营市财政局2020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要点》。12月份根据局党员领导干部述责述廉会议要求,深入查找分析了个人在工作生活中存在的廉政风险点,并参加述责述廉,同时按要求组织廉政谈话。
②健全机制,加强指导。结合财政系统和中心工作实际,针对资金安排、项目申报等,制定出台了《市非税收入征收服务中心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的具体意见》。
③多措并举,强化监督。进行经常性廉政提醒,开展廉政警示教育和身边腐败案件剖析,11月27日按照市纪委监委有关要求,中心领导之间、中心领导和科室负责人、科室负责人和科室成员逐级开展廉政谈话,每名同志撰写谈话提纲,并做好谈话记录。11月30日-12月4日,开展中心工作人员个人情况调研,对中心工作人员岗位适应、廉洁自律、思想动态等情况进行调研摸底,建立基础档案。
2、落实组织生活制度不规范,有的执行不到位问题
2018—2019年的组织生活会会前,均缺少支部班子成员之间的谈心谈话。会后,对列出的整改清单,没有进行跟踪问效、督导推动。
整改进展情况:
①提高认识。12月11日,组织党员进一步学习《党章》,充分认识组织生活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增强过组织生活的主动性。
②严肃制度。认真学习市委《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支部组织生活的意见》和《党支部组织生活标准化建设规范》两个纲领性文件,规范落实谈心谈话和组织生活会制度。
③强化监督。将2018—2019年组织生活会查摆问题6项纳入此次巡察整改内容,一并组织整改,均已取得阶段性成效。中心主要负责人和支部书记对会议列出的问题整改清单抓好督导落实,定期开展“回头看”,及时梳理落实情况。
三、今后整改工作打算
经过2个月的集中整改,各项整改任务按计划有序推进,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但还存在整改工作进展不均衡、制度落实需长期坚持等问题,下一步将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巡察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市委巡察整改工作要求,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把巡察整改落实工作作为推动整体工作上水平的重要机遇,进一步抓实抓好。
二是抓好后续整改。对于已经完成整改的事项,将开展经常性的督导检查,不断压实责任、巩固成效,坚决防止问题反弹。对于长期坚持整改的事项,一如既往做好后续工作,坚持长抓不懈、善始善终,不断推进工作进度,确保在规定的时限内取得显著成效。通过扎实做好巡察整改,不断检验、推进、提升中心各项工作再上新水平。
三是健全长效机制。坚持“当下改”与“长久立”相结合,以开展巡察整改工作为契机,认真分析问题产生的深层次原因,做到举一反三,不断规范、完善工作制度和工作程序,对整改工作中已经建立的各项制度,加强执行和落实。在现有整改成果的基础上,进一步总结运用,以整改成效推动各项工作全面提升。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进展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546)8329602;邮政信箱,东营市开发区府前街122号808室;电子邮箱feishuizonghe@163.com。
东营市非税收入征收服务中心
2021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