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东营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党组关于市委巡察整改落实进展情况的通报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0年6月3日至8月2日,市委第二巡察组对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党组进行了巡察。2020年10月10日,市委巡察组向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整改落实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整改工作基本情况

  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完全接受市委巡察组的巡察意见,并坚持高标准、严要求,把整改落实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全力抓紧抓好。

  一是提高思想认识,强化组织领导。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党组将巡察整改作为严肃的政治任务。收到巡察反馈意见后,第一时间召开党组扩大会议,逐一研究、逐条剖析,确定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成立由党组书记任组长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和4个整改专班,负责巡察整改工作的具体推进落实,确保每项问题都整改到位。

  二是明确整改责任,细化整改措施。对巡察反馈的三大类10项问题进行认真梳理,提出38条具体整改措施,明确整改责任单位和完成时限。局党组书记作为第一责任人,对巡察整改亲自部署、亲自协调落实、亲自督查督办。班子成员主动认领问题,牵头抓好整改落实。各责任科室分工负责、密切配合,保证整改工作有序、有力、有效推进。

  三是加强统筹调度,严格督导落实。局党组每周一例会听取各责任人整改情况报告,研究下阶段整改工作。12月2日,局党组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班子成员聚焦巡察整改主题,剖析思想、主动认领问题、真查真改,推动巡察整改全面落实。

  四是强化成果运用,建立长效机制。坚持举一反三、以点带面,针对问题修订完善内部管理制度,调整优化工作流程,形成整改落实的长效机制,使整改过程成为推动各项工作规范提升的过程,成为党员领导干部提境界、转作风的过程。

  二、市委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落实进展情况

  1.关于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不严不实,尚未形成行动自觉问题。

  一是严格落实局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制度。根据《东营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2020年理论学习安排意见》以及市委市政府推送的学习内容,每月制定学习方案,确定研讨专题,坚持自学与集中学习相结合。二是丰富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形式。采取“理论学习+交流研讨”的形式提升学习效果,提升班子成员参与程度。三是强化理论中心组学习考核。加强班子成员中心组学习考勤,健全理论学习档案,规范完善中心组学习纪要,真实反映中心组学习过程及研讨成效。四是科学谋划党组理论中心组2021年度学习计划。结合金融工作实际,精选学习内容及篇目,班子成员主动提报学习内容,与市委、市政府2021年中心组学习计划结合完善,科学统筹安排学习时间、学习专题。

  2.关于落实意识形态责任制不到位,对意识形态工作用力不够问题。

  一是完善意识形态工作机制。制定《东营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调整充实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二是严格执行意识形态工作专题研究、定期报告、党内通报等工作制度。召开专题会议对意识形态工作进行研究安排部署,每季度进行一次金融领域舆情分析研判,定期通报金融领域意识形态工作情况,及时组织学习全市意识形态领域情况通报。三是加强意识形态统筹谋划。部署2021年意识形态工作,将意识形态工作列入2021年局工作要点。四是提升金融领域舆情协同处置效率。加强研判非法集资、企业债务及地方金融组织等风险点舆情会商研判,建立健全同办事项“并联办理”机制,实现金融风险信息及时共享、联合处置。

  3.关于履职尽责不到位,贯彻落实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工作要求存在薄弱环节问题。

  一是加大上市后备资源培育力度。出台了东营市上市挂牌后备企业管理暂行办法》,明确上市挂牌后备企业标准,建立梯次培育工作机制。二是加大“人才贷”业务工作力度。指导合作银行主动与高层次人才对接,提供“人才贷”融资支持,2020年共发放“人才贷”14笔、7900万元。三是加大防范处置非法集资力度。制发《关于加强非法集资风险监测和报送等工作的通知》,强化监测预警,开展季度非法集资风险集中排查行动,加大考核力度,强化考评导向作用。

  4.关于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意识不够强,管党治党的政治责任落实不够有力问题。

  一是制定党组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清单。压紧压实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二是严格贯彻民主集中制。修订完善了《党组议事规则》《局长办公会议事规则》, 进一步规范完善议事规则、决策程序。三是驰而不息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年内党组4次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重点工作,推动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实;将党风廉政建设内容列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和党员干部学习研讨方案,及时学习贯彻各级纪委全会等重要会议精神和党的各项纪律规定,年内党组中心组和党员干部共开展形势政策和廉政学习12次。

  5.关于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整治不力问题。

  一是开展“查体卡”专项治理。规范查体卡管理使用,优化查体费用结算方式,提升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二是开展专项资金使用绩效评价。开展2020年度市级项目绩效运行监控工作,对8个使用财政资金项目开展运行监控评测。三是提升企业规范化改制工作水平。开展改制“回头看”,邀请派驻纪检组全程参与,巩固了改制工作成效。

  6.关于对地方金融组织监管不到位,工作抓而不实问题。

  一是强化地方金融监管。采用“双随机一公开”检查、非现场监管、现场检查、年审、分类评级等多种形式,对地方金融组织日常运营、资金流向、财务管理实施全方位、穿透式监管。二是及时纠正机构违规行为。针对监管发现的问题,采取监管谈话、责令改正、通报批评等有力措施,督促机构真改、实改,对长期整改不力或不能有效整改的,依法依规予以清退。三是加强监管人员培训,提升地方金融监管人员监管水平。四是开展地方金融组织调查研究,出台支持地方金融企业发展的政策措施。五是加强监管信息公开。及时在省、市、县三级地方金融监管局门户网站公示地方金融组织名录及重要变更信息,在“互联网+监管”、“山东政务服务事项管理系统”等信息平台公示信息800余条,接受社会监督。

  7.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严格、不彻底,有的顶风违纪问题。

  一是规范公务加油卡管理。建立健全公务加油卡管理制度。二是进一步规范会议(培训)费报销程序。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财务报销及审批流程的通知》,规范财务报销及审批流程。坚决落实过紧日子要求,严格控制机关运行成本,2020年差旅、会议、培训、公务接待经费下降。三是提升财务管理水平,强化提升财务人员业务能力。

  8.党建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领导机关党建工作不够有力问题。

  一是严格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实行党建工作“清单式”管理,每月制定1张重点工作任务清单,任务落实、调度通报、问题整改按清单执行。二是加强党建工作考核。完善综合考核指标体系,将机关党建、党风廉政建设等共性工作,纳入2020年度党员干部综合考评范围。三是促进党建与金融业务深度融合。发挥党建引领作用,围绕推进金融动能转换,党支部制定任务落实清单,党员结合个人岗位职责做出承诺,支委会定期调度任务落实情况,推动各项工作落地落实。四是规范组织生活会程序。开展专题党课,教育引导全体党员严格执行各项组织生活制度。五是扎实抓好组织生活会问题整改落实。梳理“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专题组织生活会中自身查摆的问题和相互批评意见,分别制定了党支部、党员问题整改清单,抓好整改落实。六是完善党支部组织生活会问题整改跟踪机制。组织生活会后1个月内制定整改问题清单,每季度对问题整改情况进行调度,整改情况在下一年度组织生活会上进行汇报,确保查摆问题整改到位。

  9.巡查整改不力,弄虚作假问题。

  一是积极配合市纪委监委机关对有关移交线索的调查处理。召开局党支部党员大会、局党组会议,通报纪委对责任人处分决定,深刻剖析案件根源,提高廉洁自律意识。二是严格落实“一餐一结”、“一会一结”制度。三是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围绕巡察整改主题,班子成员主动认领问题和责任,剖析问题根源,深刻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凝聚了抓整改的思想共识,形成了抓整改的工作合力。

  10.选人用人存在薄弱环节问题。

  一是规范干部选拔任用文书管理。对2012年11月、2019年4月、2019年9月三次科级干部选拔任用文书档案材料进行了整理归档,建立目录清单,整理成册,严格规范干部选拔任用全程纪实材料。二是对干部档案存在问题开展专项治理。组成调查组进行调查了解,并及时报送有关情况。三是严格选拔重用人员干部档案审核。进一步严肃干部人事工作纪律,严格贯彻落实干部档案任前审核制度,对所有拟选拔任用干部、交流任职干部和新进干部队伍人员的档案严格审核,做到“凡提必审、凡转必审、凡进必审”,杜绝“三龄一历”认定不严谨问题,提升选人用人工作科学化、规范化水平。四是组织人事工作人员学习业务知识,提升组织人事工作人员业务水平。

  11.关于巡察移交立行立改问题、问题线索和信访件办理情况。

  就相关问题进行了核实,召开党组会议,专题研究了整改方案,并抓好整改方案落实,已向市巡察办报告整改立行立改情况。

  三、今后整改工作打算

  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党组将以市委巡察为契机,提高政治站位,以高度的政治自觉和踏石留印、抓铁有痕的坚定决心,抓好整改,提升机关规范化管理和金融工作水平,为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强有力的金融保障。

  (一)持续抓好问题整改。坚决防止和克服“过关”思想、松劲情绪,坚持目标不变、力度不减、劲头不松,对已经整改到位的,及时组织“回头看”,巩固整改成果,坚决防止问题出现反弹;对需要长期努力的,制定周密计划,加大工作力度,有计划分阶段地积极推进。

  (二)建立健全长效机制。针对巡察组反馈的问题,坚持把集中整改与建立长效机制同步推进,有针对性地制定完善相关制度,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围绕廉政风险点,强化对“三重一大”的监督管理,全方位扎紧制度笼子,从根本上提升全局工作水平。

  (三)注重促进成果转化。把巡察整改工作与金融业务、干部队伍建设有机融合、相互促进,提升全局政治建设、思想建设、作风建设、组织建设、纪律建设和金融业务工作水平。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主动融入大局,优化金融服务,为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金融保障、贡献金融力量。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进展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7928566;电子邮箱:dysdfjrjgjbgs@dy.shandong.cn;通信地址:东营市府前大街95号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办公室。

  

  

  中共东营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党组

  2021年3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