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营市垦利区监察委员会关于聘请第一届特约监察员的决定
为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充分发挥区纪委区监委合署办公优势,推动监察机关依法接受民主监督、社会监督、舆论监督,规范特约监察员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东营市垦利区监察委员会特约监察员工作办法》有关规定,东营市垦利区监察委员会决定聘请(以姓氏笔画为序)卞希贵、曲玉珍(女)、刘洋(女)、刘树民、刘曙光、李媛媛(女)、时学义、吴建光、吴洪超、宋新立、张中专(女)、张向民、陈旭、周凯旋(女)、尚增宝、赵利、胡志江、高冰清(女)、崔照铭、 臧成文为东营市垦利区监察委员会第一届特约监察员,聘期至2023年 1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