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纪委监委关于进一步强化监督执纪问责确保区委区政府决策部署贯彻落实的意见

  为落实“重点工作攻坚年”要求,坚决打赢作风立区攻坚战,推动区委区政府决策部署落地落实,为东营区实现“二次创业、走在前列”新使命、加快建设创新之区、活力之区、首善之区提供坚强纪律作风保障,区纪委监委立足纪检监察机关职责定位,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坚持“三聚焦”,按照“五个统筹”要求加强纪检监察工作

  在新冠肺炎疫情冲击和经济下行的双重压力下,区委区政府贯彻省市指示精神,从全区实际和长远发展的大局出发,把“九大集中攻坚”“23项民生实事”“130项重点工程”确定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中心工作。这些决策部署是全区经济社会发展的动力之源,全区各级各部门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聚焦发展、聚焦中心、聚焦项目,担当作为、狠抓落实,在提供优质服务和强化保障上狠下功夫,以时不我待的紧迫感、压力感和责任感,心无旁骛加快重点项目的建设,努力跑出东营区经济社会发展的“加速度”。全区各级纪检监察组织一切工作都要围绕助推发展谋划和开展,增强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紧密联系区情实际、发展实际、党员干部队伍实际,坚决做到“五个统筹”:要统筹处理好改革发展与全面从严治党的关系,既严明纪律、端正风气,又鼓励改革、支持发展,使正风反腐与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和党的建设全局同频共振、同步推进;要统筹处理好树木与森林的关系,突出惩治腐败重点,继续坚持拔烂树、治病树、正歪树、护森林,切实做到从实际出发看待干部、把握政策、处理问题;要统筹处理好当下改与长久立的关系,在不断释放执纪必严强烈信号的同时,推进作风建设和纪律建设常态化、长效化;要统筹处理好监督与执纪问责的关系,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把大量的工作放在抓早抓小、严肃纪律上,用纪律管住大多数党员;要统筹处理好廉政与勤政的关系,着力整治慵懒散混、为官不为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加大正向激励、容错纠错、澄清保护等措施力度,营造干事创业的良好环境。

  二、充分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作用,确保区委区政府决策部署落地生根

  围绕影响改革发展的纪律作风问题加强监督。立足“监督的再监督、检查的再检查”职责定位,紧扣干部队伍纪律作风,做到区委区政府决策部署推进到哪里,监督检查就跟进到哪里,着力发现和推动解决重大决策实施、重要项目落地、重大资金运作、重点工作落实中存在的违规违纪问题。重点加大对以下行为的问责和查处力度:(1)拒不执行区委区政府决策部署,或者执行区委区政府决策部署不力,存在等一等、拖一拖、缓一缓等中梗阻问题;以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方式对待区委区政府决策部署,把落实区委区政府决策部署当口号,以会议落实会议、以文件落实文件等问题。(2)机械教条地落实区委区政府决策部署,在执行过程中存在照抄、照搬问题;搞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打折扣、做选择、搞变通,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口是心非、阳奉阴违等问题。(3)对党组织不忠诚不老实,脱离实际盲目决策、虚报浮夸,文过饰非、只报喜不报忧,搞形象工程、政绩工程等问题。(4)职责范围内的事项,无正当理由拒不办理或者推诿扯皮,“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或者“门好进、脸好看、话好听、事难办”问题;日常监管、行政审批、行政执法等工作中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以及失职渎职、贪污贿赂等问题。(5)在扶贫领域贪污挪用、截留私分,优亲厚友、虚报冒领,雁过拔毛、强占掠夺,向扶贫资金财物“动奶酪”,致使党的扶贫惠农政策得不到落实等问题。(6)在安全生产、信访维稳、生态环境、食品药品、医疗卫生、道路交通等重点领域发生责任事故或存在工作不力等问题。(7)日常监督、派驻监督、巡察监督、追责问责不严不实,该发现的问题没有发现,发现问题不处理不报告,追责问责不到位等问题。同时,用好纪检监察检查建议,梳理全区面上共性问题督促有关职能部门开展专项整治,推动建章立制、堵塞漏洞。

  立足营造干事创业良好氛围加强关心爱护。对干部在工作中出现的问题,要会同有关部门科学研判、妥善处置,属于能力不足的,要督促加强培训和实践锻炼、总结提高;属于担当精神缺乏的,明确责任、加强督查、促其整改;属于不作为的,及时批评教育,严肃追责问责。要坚持“三个区分开来”,用好容错纠错机制,审慎启动问责程序,为担当者担当、为负责者负责。对党员干部受到诬告或不实举报的,要及时澄清事实、消除影响。加大诬告陷害查处力度,严肃惩处扰乱干事创业氛围的害群之马。

  三、严格落实“两个责任”,提高管党治党工作水平

  全区各级党组织要严格履行主体责任,特别是各级党组织书记要落实好“抓落实第一职责人”职责,把聚焦发展、助推发展作为重要任务和政治责任扛牢抓实,以“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整改为契机,开展理想信念教育和警示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争做奋勇争先的排头兵、攻坚克难的铁榔头、勇于创新的弄潮儿、真抓实干的挑山工和服务群众的贴心人,向理想信念宗旨高线看齐,勇担当、守规矩。各级班子成员要亲力亲为,带头杜绝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一线办公、一线协调、一线督促,全力抓复工、抓落地、抓见效。要用好“第一种形态”,坚持关口前移、抓早抓小,对发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早提醒、早纠正,防止小错误变成大问题。

  全区各级纪检监察组织要认真履行监督责任,按照“主业提升年”要求,围绕区委区政府决策部署,采取察访、专项检查、交叉互查等方式,加强对各级各部门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在检查中发现问题、解决问题;要与“两办”督查室、有关职能部门和专项工作检查组、督导组建立沟通联系机制,及时受理和调查处理移交的问题线索;要畅通信访举报渠道,加强宣传引导,鼓励知情群众积极举报,进一步拓宽问题线索渠道。各派驻机构要发挥“探头”作用,下沉工作重心,增加监督频率,延伸监督触角,督促监督联系单位在落实区委区政府决策部署中履职尽责、担当作为,促进部门单位和党员干部规矩意识明显增强、工作作风明显转变、行政效能明显提升;要落实好重点关注制度、执法检查备案制度和重点项目、企业问题报备督办制度,着力优化营商环境。区委巡察机构要坚持政治巡察定位,做到“三个聚焦”,着力发现发布或传播同区委区政府决策部署相违背的言论,有令不行、有禁不止,以及执行区委区政府决策部署不力等违反政治纪律、政治规矩问题;要强化成果运用,对发现的政策性问题,加强分析研判,及时报上级组织研究,对属于工作层面的问题,要及时反馈被巡察单位,督促整改落实,对发现的涉嫌违纪问题线索,要按规定移送区纪委监委处理。要坚持从快从严,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纵容。要坚持“一案双查”,严肃责任追究,对在执行区委区政府决策部署中打折扣、做选择、搞变通的一经发现严肃问责;对职责范围内相关严重违纪违法问题应该发现而没有发现,或者发现后不报告、不移送的,严肃追究职能部门的监管责任。要把典型问题通报曝光作为警示教育、营造氛围、形成震慑的重要手段,增加通报曝光频次和数量,警示教育广大党员干部转作风、敢担当、抓落实,不折不扣把区委区政府部署的各项任务落到实处,释放抓典型、打导向、促发展的强烈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