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三届县委第七轮巡察公告

  根据县委统一部署,十三届县委第七轮巡察共派出4个县委巡察组,对县人大机关、县政协机关、县委党史研究中心、县交通运输局、县审计局、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县市场监管局、县检验检测中心、县财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等8个县直部门单位、1个县属国有企业党组织,北宋镇及所辖72个村级党组织开展常规巡察。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巡察时间

  2020年9月至12月

  二、巡察内容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巡察工作的重要指示要求,坚守政治巡察定位,突出问题导向,聚焦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情况,深入了解被巡察党组织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执行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县委工作要求等情况;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深入了解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维护群众利益、解决群众合理诉求等情况;聚焦党组织软弱涣散、组织力欠缺问题,深入了解被巡察党组织领导核心作用发挥、党建主体责任落实、党内政治生活开展、执行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和选人用人等情况,对被巡察党组织进行全面政治体检,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向纵深发展。

  三、联系方式

  巡察期间,县委各巡察组均开通专门值班电话、邮政信箱、电子邮箱,并在被巡察单位设置举报信箱。县委巡察组电话受理信访举报时间为: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3:30—17:30。巡察结束后上述举报反映方式将自行关闭。

  欢迎广大党员、干部、群众按照巡察受理范围,直接向各巡察组反映有关情况和问题,鼓励实名举报。对其他与巡察工作无直接关系的个人诉求、涉法涉诉等信访问题,将按照分级负责、属地管理原则,转交有关部门单位办理。

  巡察组不接受任何个人查询,不负责向反映人反馈有关情况。

  附件:十三届县委第七轮巡察组联系方式

  

  中共利津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10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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