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党利津县第十三届纪律检查委员会第六次全体会议公报
中国共产党利津县第十三届纪律检查委员会第六次全体会议,于2020年4月30日举行。
出席这次全会的有县纪委委员21人,列席146人。
市委副书记、县委书记陈必昌出席全会并讲话。县委常委,县人大常委会、县政府、县政协及县法院、县检察院领导同志出席会议。有关方面负责同志参加会议。
全会由县纪委常务委员会主持。全会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学习贯彻十九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和省纪委十一届五次全会、市纪委六届五次全会精神,回顾2019年全县纪检监察工作,部署2020年任务,审议通过了谢元军同志代表县纪委常委会所作的《坚守初心使命 完善监督体系 为加快建设经济强百姓富生态美的现代化新利津提供坚强保障》工作报告。
全会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一致认为,讲话深刻总结新时代全面从严治党的历史性、开创性成就,深刻阐释我们党实现自我革命的成功道路、有效制度,深刻回答管党治党必须“坚持和巩固什么、完善和发展什么”的重大问题,对以全面从严治党新成效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作出战略部署。讲话高屋建瓴、统揽全局、思想深邃、内涵丰富,是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丰富和发展,是不断深化党的自我革命、持续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科学指南和重要遵循。陈必昌同志的讲话,对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十九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省纪委十一届五次全会、市纪委六届五次全会精神,坚定不移深化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提出明确要求。全县各级党组织和纪检监察组织要认真学习领会,坚决贯彻落实。
全会认为,2019年,全县各级纪检监察组织在市纪委监委和县委坚强领导下,忠实履行党章和宪法赋予的职责,积极协助党委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纪检监察工作取得了新进展新成效。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落实“两个维护”政治任务更加坚定有力。持续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不断增强。持之以恒正风肃纪,作风建设成果进一步巩固。做实做细监督职责,党的纪律建设全面加强。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纪检监察工作规范化法治化水平有效提升。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巩固发展。聚焦经济社会跨越发展,风清气正干事创业良好政治生态持续向好。持续加强干部队伍建设,纪检监察队伍凝聚力战斗力进一步增强。全会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指出纪检监察工作和队伍建设存在的一些问题,要求高度重视、认真解决。
全会提出,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收官之年。做好今年纪检监察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山东工作的重要指示要求,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协助党委深化全面从严治党,压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坚持和完善党和国家监督体系,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充分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建设高素质专业化纪检监察干部队伍,推动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为建设经济强百姓富生态美的现代化新利津提供坚强保障。
第一,始终坚守初心使命,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加强思想政治引领,持之以恒学懂弄通做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聚焦“七个有之”,严肃查处对党不忠诚不老实的两面派、两面人,坚决纠正有令不行、有禁不止行为。强化政治监督,加强对党章党规和宪法法律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强对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重大战略举措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山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强对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加快恢复经济社会发展决策部署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强对耕地保护、营商环境等方面重要政策、重要任务推进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强对省委巡视和市委、县委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的监督检查,加强对“八大攻坚行动”“十大改革攻坚”等县委、县政府重点工作推进情况的监督检查。
第二,集中整治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不断增强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深化扶贫领域专项治理,加强对脱贫工作成效以及脱贫后“四不摘”情况的监督检查。精准查处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案件。深化拓展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专项整治,开展民生领域损害群众利益问题集中治理,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痛点难点堵点。发挥村务监督委员会、村级纪检委员作用,推动基层干部廉洁公平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
第三,持续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监督。积极协助党委完善全面从严治党制度机制,促进管党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贯通联动。准确把握政治巡察内涵,扎实开展十三届县委第六轮、第七轮巡察。加强县纪委监委对下级纪检监察组织的领导和指导,推进纪检监察工作双重领导体制具体化、程序化、制度化。强化派驻纪检监察组派驻功能。完善纪律监督、监察监督、派驻监督、巡察监督统筹衔接制度,促进党内监督与各类监督有机贯通、相互衔接。
第四,更加精准有力整治“四风”,巩固深化作风建设成果。严查享乐、奢靡问题,坚决纠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切实治理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只表态不落实、弄虚作假,维护群众利益不担当不作为,困扰基层的形式主义等突出问题。用好“四风”监督举报平台,更好发挥群众监督和舆论监督作用。
第五,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进一步巩固和发展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从严查处党的十八大以来不收敛不收手,严重阻碍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贯彻执行、严重损害党的执政根基,成为全面从严治党障碍的腐败问题。加大国有企业、工程建设领域、金融领域、司法领域反腐力度,依法查处贪污贿赂、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等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案件。对主动投案者,依规依纪依法从宽处理。发挥案件治本功能,推动重点领域监督机制改革和制度建设。做深查办案件“后半篇文章”,做实同级同类干部警示教育。
第六,坚持严管与厚爱并重,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和干事创业环境。实施规范问责、精准问责,压实各类问责主体的责任。加大诬告陷害查处、澄清保护力度,引导受处分党员干部放下包袱、轻装上阵。旗帜鲜明鼓励、支持公职人员与企业家亲清交往、用心服务企业发展。严肃查处党员干部不作为、滥作为、吃拿卡要、以权谋私等损害企业利益、破坏营商环境的行为。
第七,从严从实加强自身建设,锻造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铁军。巩固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加强县纪委常委会政治建设,积极创建模范机关。持续抓好全员培训工作,推进干部队伍专业化建设。完善自身权力运行机制和管理监督制约体系,铁面无私清理门户,严防“灯下黑”。
全会审议通过了中共利津县纪律检查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关于王海涛严重违纪违法问题的审查报告,确认中共利津县纪律检查委员会常务委员会之前作出的给予王海涛开除党籍处分的决定。
全会号召,要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保持定力、积极作为,奋力书写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新篇章,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加快建设经济强百姓富生态美的现代化新利津作出新的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