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届区委第八轮巡察公告

  根据区委安排,八届区委第八轮巡察共派出5个区委巡察组,采取常规巡察、巡审联动、巡察“回头看”相结合的方式,统筹推进巡察工作。对区委办公室、区委宣传部、区委统战部、区委政法委、区委老干部服务中心、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区法院、区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区财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区物业和市政公用事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等10个区直部门单位、区属国有企业党组织开展常规巡察;对区医疗和保障局、区兴利水务有限责任公司等2个区直部门单位、区属国有企业党组织开展巡审联动;对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区卫生健康局、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等3个区直部门单位开展巡察“回头看”,其中对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重点检查市委巡察人防工作反馈问题整改情况。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巡察时间

  2020年10月至2011年1月。

  二、巡察内容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巡察工作的重要指示要求,坚守政治巡察定位,突出问题导向,聚焦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情况,深入了解被巡察党组织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执行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区委工作要求等情况;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深入了解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维护群众利益、解决群众合理诉求等情况;聚焦党组织软弱涣散、组织力欠缺问题,深入了解被巡察党组织领导核心作用发挥、党建主体责任落实、党内政治生活开展、执行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和选人用人等情况,对被巡察党组织进行全面政治体检,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向纵深发展。

  三、联系方式

  巡察期间,区委各巡察组均开通专用值班电话、电子信箱,并在被巡察单位设置举报信箱。区委巡察组电话受理信访举报时间为:工作日8:00—17:00。巡察结束后上述举报反映方式将自行关闭。

  欢迎广大党员、干部、群众按照巡察信访受理范围,直接向各巡察组反映有关情况和问题,鼓励实名举报。对其他与巡察工作无直接关系的个人诉求、涉法涉诉等信访问题,将按照分级负责、属地管理原则,转交有关部门单位办理。

  巡察组不接受任何个人查询,不负责向反映人反馈有关情况。

  

  附件:八届区委第八轮巡察工作各巡察组联系方式

  

  中共河口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10月10日

1.p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