垦利区纪委监委公开通报两起工程领域作风和腐败典型问题
为进一步严明纪律,发挥警示作用,现将侵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百日攻坚行动中查处的2起典型问题通报如下:
垦利街道东宋村党支部书记宋忠孝、党支部委员宋志武违规对外承包工程等问题。东宋村在2015年和2016年修建村内道路时,违反议事规则,在未召开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未履行招投标程序的情况下,由宋忠孝提议,经宋志武及其他村“两委”成员同意后,自行决定由某工程建设有限公司进行实施,工程额共计97万元。宋忠孝、宋志武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垦利区纪委给予宋忠孝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给予宋志武党内警告处分。
董集镇杨庙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程新永未按规定履行招投标程序问题。2018年4月,在杨庙村蔬菜大棚生产路项目建设过程中,程新永在未履行招投标程序的情况下,将该工程进行外包;工程完工后,程新永委托他人编造工程招投标资料,并做村级账务处理,造成不良影响。董集镇党委给予程新永诫勉谈话处理。
全区广大党员干部要从以上案例中深刻汲取教训,引以为戒,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强化纪律和规矩意识,按程序办事、照制度做事。各级党组织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把开展侵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百日攻坚行动作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重要内容来推进。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充分发挥履行监督职责,紧盯工程领域作风和腐败问题,严厉查处各类违纪违法行为,持续释放越往后执纪越严的强烈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