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论丨“临时工”也不可公权私用
日前,东营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创业指导科(小额担保贷款科)原劳务派遣人员初帅帅涉嫌职务犯罪被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一名看似无足轻重的“临时工”,竟能利用手中的公权力,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长达4年半之久!虽然初帅帅没有正式编制,也非中共党员,但他端着公家的饭碗,行使公家的权力,属于《监察法》规定的监察对象,同样需要恪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而初帅帅却把“临时工”身份当成躲避监察的挡箭牌,把公权力当成了为他人谋取利益的工具,甚至天真地认为,“临时工”收钱不犯法,其法律意识之淡薄,令人瞠目。
廉洁自律不仅是共产党人为官从政的底线,也是行使公权力人员的底线。对于行使公权力人员而言,必须时刻牢记“公权为民,一丝一毫都不能私用”,不管身份是“正式”还是“临时”,只要在岗一天,就必须守住廉洁底线,不逾纪律“红线”,正确行使好公权力,真正为群众谋利益。(广纪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