诬告陷害典型案例四
薄某某,某市教育局规划财务科主任科员。
2019年2月,薄某某冒用“乡村女教师”名义向该市纪委写信,举报该市教育局承办职称评审工作的科室负责人在2018年度中小学教师中级职称评审中收受评审对象钱款问题。为掩盖真实身份,薄某某还故意改变书写习惯换用左手填写了收信人信息。
经查,薄某某反映的问题不属实。薄某某平时听到有关职称评审中“有人请托打招呼走后门”“有人借机收受钱物”等议论,为引起该市纪委的关注和重视,故意将道听途说、捕风捉影的不实信息当作“事实”进行举报,其行为已构成诬告陷害违纪行为。2019年6月,薄某某受到党内警告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