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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宝泉:有的纪检监察干部缺乏法治理念

    有的认为当前形势下,纪委权力大了,自己高人一等,搞特殊、耍特权,不经组织同意办个人的事,待人接物口大气粗、盛气凌人;有的认为都是纪委查别人,没人能查纪委,在查处别人违纪问题时自己的一些行为却已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

  有的纪检监察干部缺乏法治理念,制度、规矩、程序意识淡薄,随意性大,有时以工作特殊为借口不按制度、程序办事。有的在案件查办过程中,没有严格依法依规依纪办案,没有做到程序合法、定性准确、处理恰当。比如,有的经审查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也以提醒教育、诫勉谈话代替纪律处分。

  有的纪检监察干部政治上不坚定,出现了以案谋私、执纪违纪问题,为调查对象通风报信、出谋划策,充当腐败分子的“保护伞”,或者要挟调查对象、索取财物等。(张宝泉:聊城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

  ——摘自《中国纪检监察报》刊登文章《素质和能力有何不足?——关注市、县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