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平昌:把党的领导落到实处
落实主体责任,关键是要把党的领导落到实处。这要求各级党组织必须以高度的思想自觉、敢于担当的精神、动真碰硬的举措、抓铁有痕的作风,强化党的领导,狠抓责任落实,做到主要领导不松手、班子成员不缩手、纪检机关不放手。
把选人用人的领导责任落到实处。选好用好干部,是主体责任的首要任务。各级党委(党组)要加强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领导,用好的作风选干部,选作风好的干部,树立正确的选人用人导向。一是严格执行“20字”好干部标准。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要求,把好干部选拔到领导岗位上来。二是严格选人用人程序。认真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相关制度规定,规范动议、推荐、考察、讨论、决定等各环节的工作,做到坚持原则不动摇、执行标准不走样、履行程序不变通、遵守纪律不放松。三是落实干部选拔任用倒查制度。加大对“带病提拔”、“带病上岗”、违规破格提拔等问题整治力度,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
把正风反腐的领导责任落到实处。正风肃纪反腐是主体责任的重要内容。履行主体责任,必须认真践行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方针,加大正风肃纪反腐力度,着力构建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有效机制。一是把党的纪律建设放在更加重要的位置。坚持纪在法前、纪严于法,深入开展党章党规党纪教育,努力营造尊崇党章、遵守党纪的良好风气。加大对纪律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力度,以纪律尺子衡量党员干部的行为,真正把纪律立起来、严起来。二是持续深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抓住重要时间节点,加大明察暗访、通报曝光力度,深挖细查隐形变异的“四风”问题,对不收敛不收手的,露头就打、绝不手软,不断巩固和扩大作风建设成果,推进作风建设规范化、常态化、长效化。三是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突出重点、以点带面,紧紧盯住重点领域、重点行业、重点岗位、重点时段,牢牢看好管钱、管物、管人、管项目的单位和干部,重点突出“关键少数”,持续加大监督检查力度,不放过任何问题线索,做到检查到位、处理到位、问责到位。健全重大事项决策办法,建立领导干部插手重大事项记录制度,用制度有效约束每个班子成员特别是一把手的权力,确保干部依规、依纪、依法用权,落实好“一案双查”。四是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有腐必反、有贪必肃。重点查处政治问题和腐败问题交织,问题线索反映集中、群众反映强烈,现在重要岗位且可能还要提拔使用的领导干部。准确把握反腐倡廉工作重心,严厉查处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把抓班子带队伍的领导责任落到实处。抓班子带队伍是主体责任的基本职责。党委(党组)必须把班子队伍建设紧紧抓在手上,既抓思想、组织、制度建设,又严管作风、纪律,做到坚持原则、敢抓敢管。一是严肃党内生活,增强班子的凝聚力战斗力。健全班子议事规则和各项制度,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对班子成员出现的苗头性问题敢于批评、督促改正;对领导干部身上存在的小毛病、小问题及时咬耳朵、扯袖子,避免小问题演变成大问题、苗头性问题演变成严重性问题、一个人的问题演变成一群人的问题。二是坚持以上率下,模范带动。从领导班子做起,从一把手做起,带头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各项纪律规定,严格按党的规矩办事,严守法纪底线,既管好自己,又管好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三是大力加强纪检监察队伍建设。积极推进纪律检查体制改革,严格落实“三个提名办法”,把敢于担当、敢于监督、敢于负责的好干部选出来、用起来,让最守纪律的人抓纪律检查,让作风最正的人抓作风整治,让自身过硬的人抓监督执纪。旗帜鲜明地支持纪检监察机关继续深化“三转”,突出主业主责,把发力点聚焦到监督执纪问责上来,保证各级纪委监督权的相对独立性和权威性。进一步健全完善反腐败协调机制,为执纪执法机关开展工作撑腰壮胆,当好坚强后盾。(作者马平昌系山东省济宁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