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东营银行党委关于市委巡察整改落实进展情况的通报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18年9月19日至2018年12月7日,市委第二巡察组对东营银行党委开展了巡察,1月23日,市委巡察组向东营银行党委反馈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市委巡察整改落实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坚定整改决心,把市委巡察整改落实工作作为一项严肃的政治任务来抓

  东营银行党委高度重视市委巡察工作,严格落实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和市委第二巡察组有关要求,全面领会深刻把握巡察反馈意见,把巡察整改落实作为树牢“四个意识”、落实“两个维护”的政治检验,作为履行“两个责任”、积极营造良好政治生态的实际行动,作为推动东营银行高质量发展、推进全市新旧动能转换的强力支撑和坚强保障。

  (一)坚决树牢“四个意识”,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市委巡察整改要求上来。市委第二巡察组巡察东营银行党委反馈会议召开以后,东营银行党委高度重视,立即主持召开专题会议,全面领会深刻把握巡察反馈意见,班子成员一致认为,市委第二巡察组反馈的意见和建议,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和指导性,尤其是市委第二巡察组指出的一些问题,都是工作中容易忽视、没有引起高度重视的问题,一定要端正态度,敢于面对批评,敢于正视问题,同时,要深刻认识到巡察工作对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加强党的建设、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意义,要将贯彻落实巡察组反馈意见作为重要政治任务来抓,要以讲政治的态度、抓机遇的意识和敢担当的精神全面抓好问题整改,切实把巡察组的建议和要求转化为改进工作的强大动力、转化为解决问题的有效对策、转化为推进发展的实际行动。

  (二)加强组织领导,层层传导压力,强力推动巡察整改工作落到实处。成立以党委书记、董事长为组长,各党委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其他高管为成员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带头扛起主体责任,勇于担当,在带头做好自身整改的同时,多次召开整改工作调度会议,加强对整改工作的科学调度、督促检查、督导指导,对巡察整改工作批示3件,对重要工作、重大问题、重点环节、重要案件亲力亲为,全面掌握整改工作进展,对重点难点工作加强研讨,对整改过程中发现的问题予以解决,层层落实责任,层层细化措施,推动整改落实向全行基层延伸,形成上下联动的整改局面。

  (三)明确责任分工,从严从实开展各项整改工作。切实履行整改工作的直接领导责任,坚持把整改落实工作纳入重要日程,结合各部门单位中心任务,与各部门单位负责同志一起认真研究制定整改措施,做到一个问题、一名领导、一抓到底,做到任务分解到人,责任落实到人。对已经整改交帐的问题,绝不改后重犯;对需要整改的问题,绝不避实就虚。分类指导各部门单位建立“问题清单”,实行“台账管理”和“销号落实”制度,个性问题对号入座,落实到人,立行立改;共性问题分类汇总、逐项梳理归类,明确整改内容、整改目标、责任主体和整改时限,形成整改工作方案。经市委第二巡察组同意后,第一时间印发《中共东营银行党委关于落实市委第二巡察组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对巡察组反馈的意见细化为33项整改任务,提出72条整改措施,确保整改事项“件件有方案,事事有人抓”。

  (四)形成长效机制,推进全行健康有序高质量发展。相继召开各项巡察整改专题会议,组织领导班子成员深入开展专题研讨,分析研究各责任部门、单位整改措施落实情况,督促落实整改措施到位,建立健全完善长效机制,对已有的制度强化贯彻落实,对不够健全的制度进一步规范梳理完善,通过制度建设推进各项工作有序开展,形成相互衔接、相互配套的长效工作机制,实现制度管人、管权、管事、管企业,真正使整改的过程成为推动东营银行持续健康快速高质量发展的过程。

  二、以严实深细的作风推动全面整改,确保巡察反馈问题条条改到位、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

  (一)关于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方面的问题

  关于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方面的问题。一是强化思想政治武装,依托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的示范带动作用,以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系列重要讲话、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市委六届四次全会精神为重点,深化完善学习机制,抓好制度落实,坚持用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头脑,更加自觉地为实现新时代党的历史使命不懈奋斗。二是在学懂弄通做实上狠下功夫,制定2019年理论中心组理论学习安排意见,深学、细学、精学党的十九大以来历次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组织领导班子成员深入开展形势分析、专题研讨和交流发言,在交流中碰出思想、谈出思路、达成共识,做到入脑入心,落实到行动上。

  关于对基层党组织学习效果监督检查方面的问题。一是健全基层党组织监督检查制度,通过定期、突击、飞行检查等方式,对全行各级党组织学习情况、学习成效开展督导检查。二是强化学习型党组织建设,制定学习方案,细化学习计划,要求各基层党组织结合自己实际开展丰富多彩的学习活动,积极创新学习形式,进一步调动全行干部员工学习积极性。

  (二)关于政治思想建设方面的问题

  关于“三重一大”事项方面的问题。进一步强化党委政治核心作用,坚持党委管战略、谋全局、议大事、把方向的领导核心地位,修订完善党委议事规则,研究信贷投放政策指引和重大授信业务投放,对涉及风险性较高、与企业经营发展关系紧密的信贷业务审慎把控。

  关于工程建设等项目招标等方面的问题。一是对总行各部门开支实行清单制管理,通过财务系统对各部门的预算开支通过收支项目严格进行管控。二是完善预算管理机制,对工程建设、装修、信息科技和货物采购等支出根据授权进行单项事项审批,超过限额的实施前报党委会讨论研究通过后再行实施。

  关于民主集中制方面的问题。一是健全《东营银行员工招聘录用管理办法》,制定《东营银行员工岗位交流管理办法》,严格规范人员招聘程序,严格干部选拔任用程序,严格干部轮岗回避制度。2016年之后的招聘均按照规范程序执行,各环节均上报党委会研究。

  关于贯彻落实市委六届四次全会精神方面的问题。一是制定东营银行贯彻落实市委六届四次全会精神意见,坚持把学习贯彻全会精神作为当前首要工作任务,要求各分行党委、各基层党支部将全会精神纳入学习计划,系统学、深入学,确保会议精神入心入脑,学懂弄通。二是进一步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对照年初既定任务目标,特别是对确定的重点工作任务,查进度、找问题、想对策,制定具体措施,切实发挥主动、推动和引领的示范带动作用,确保各项工作顺利推进。

  关于贯彻落实高质量发展理念方面的问题。开展“全面全额全程全员”全面风险管理体系建设,探索建立垂直独立风险管理队伍,积极探索分行风险总监派驻制度,强化信用风险防控,强化授信准入,全面梳理、优化、提升信用风险架构及职责设置、制度建设等工作,强化违规问题整改问责,严格按照《东营银行违规失职行为责任追究办法》进行处罚,积极培育风险管理文化,使风险管理根植于员工的脑海,落实于员工的行为,真正构筑风险管理的“防火墙”。

  关于对党的意识形态工作方面的问题。一是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修订完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清单,制定东营银行党委2019年意识形态工作要点,强化意识形态舆论引导,确保各项任务按期落实。二是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述廉述责和民主生活会重要内容,在制定述廉述责、领导干部述职述廉述责、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等工作方案时,提出明确要求,将意识形态内容作为重要组成部分纳入各项工作。

  (三)关于重经营轻党建方面的问题

  关于重业务轻政治方面的问题。在干部提拔任用中加强对政治素质、纪律规矩、廉洁自律等政治方面的考察,突出选人用人的政治标准,增强选人用人考察的细致性、全面性。目前考察材料中已重点突出人选政治方面的情况。

  关于党建工作责任制落实方面的问题。建立健全党建工作责任体系,探索党建工作目标管理和考核督导机制,强化对基层党建工作的领导,坚决纠正重经营轻党建突出问题。在党建工作责任制中明确,党委书记切实履行好第一责任人职责,分管副书记靠上抓,其他班子成员和高级管理人员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努力破解制约基层党建工作的突出问题,努力形成齐抓共管良好局面。

  关于执行党的组织生活和“三会一课”方面的问题。一是指导分行党委严格按照程序对分行党委班子进行调整,重点抓好分行党委班子队伍建设。二是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和组织生活会制度,加强对党务干部的知识培训,深化党性教育、党建业务知识培训和基层党组织书记轮训,积极推进党建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建设。三是加大对支部关注指导力度,提高支部独立开展工作能力。进一步细化明确对基层支部的目标任务部署要求,做到沉下心来做调研、耐心细致做解读、联系实际搞活动,坚决消除部分基层支部工作中存在的拖沓、等靠、畏难思想和情绪,切实发挥金融行业基层党建的特色性、优势性。

  关于领导干部过双重组织生活方面的问题。制定印发《东营银行关于进一步规范党员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的意见》,从提高思想认识、落实具体内容、健全制度三个方面,对党员领导干部参加“双重组织生活”提出明确要求。

  关于党员发展的问题。严格对照党员发展规定,进一步优化、细化、规范党员发展流程,加大对基层支部发展党员服务指导力度。目前,全行党员发展工作均按照市国资委党委要求严格落实,执行到位。

  (四)关于作风建设方面的问题

  关于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方面的问题。一是根据2018年11月《东营市市属企业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实施方案》文件对东营市市属国有企业公务用车制度改革要求,制定《东营银行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待东营市公务用车制度改革领导小组批准后按新的车改方案实施。二是自2018年12月31日起停用原《东营银行私车公用管理办法》,3月底前集中开展车补清查,对2018年底之前车辆费用进行清算核查。

  关于出境培训方面的问题。根据业务发展和人才培养的相关需要,年初制定年度培训计划,并将培训费用纳入预算管理、严格履行审批手续,遵循先计划、预算,后审批、支出的原则,规范培训程序和内容、加强费用管理,杜绝类似情况发生。

  关于节约意识方面的问题。组织有关管理人员集中学习中央八项规定及市委市政府有关规定精神,要求各部门各分支机构负责人带头执行,做好表率,绝不允许“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和执行中打折扣、搞变通。注重工作的规范化和流程化,建立健全相应制度的标准规范,继续强化群众监督,完善群众监督渠道,保持高效畅通。

  关于“三查”制度落实方面问题。一是在全行范围内开展法人客户贷款“三查”制度执行情况检查活动,针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进行相应的责任认定和责任追究。二是持续开展以“固理念、塑文化、学制度、强执行”为主题的信贷理念文化提升固化工程,逐步提升信贷规范化水平。三是严把贷前准入、贷时风险防范和贷后监督管理,突出强化科技支撑的辅助作用。四是编制2019年信贷投向指引,坚决落实宏观调控政策和监管要求,依法合规进行信贷投放。五是进一步加强不良贷款管理,坚决杜绝对存在较大风险或不符合贷款条件的违规发放,全力保全信贷资产安全。六是加强日常指导、监督和检查工作,对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严格按照制度规定进行责任认定和责任追究。

  关于客户身份识别等反洗钱工作方面的问题。一是进一步完善东营银行反洗钱工作领导小组,责令各营业机构重新梳理支行反洗钱工作领导小组架构,重新明确各成员的岗位职责和分工,形成总行管统筹、科技保支持、分支行抓运作的“三位一体”。二是做好制度的梳理和完善工作,对制度缺失或不准确的条款重新予以规定和发文,提升制度的规范性和合规性,为全行反洗钱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坚实保障。

  (五)关于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落实方面的问题

  关于履行管党治党主体责任方面的问题。一是进一步强化全面从严治党党委主体责任、纪委监督责任,坚持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纳入单位经营发展总体布局,定期分析党风廉政建设形势,研究制定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目标要求和具体措施,确保党风廉政建设与日常经营管理工作同研究、同谋划、同部署、同检查,推动各项任务落实落地。二是健全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谈话、质询、问责等制度,完善党风廉政建设长效机制,进一步探索适应银行业开展监督执纪的制度创新,完善责任倒逼机制和制度保障,把制度优势充分转化为治理效能,推动形成改革创新、担当作为、干事创业的良好氛围。三是进一步强化党员领导干部切实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健全党委主要领导负总责、班子成员分工负责、责任部门具体落实的领导体制和分工机制,将管党治党和经营管理主体责任层层压紧压实。行党委、行纪委主要负责同志定期对分支行长和总行部门负责人进行约谈,听取“一岗双责”落实情况,就工作中发现的党风廉政建设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进行及时提醒打招呼,督促各单位党风廉政建设职责落实。严格按照《东营银行中层正职岗位人员述廉述责暂行办法》,采取书面或会议方式,说明履行主体责任、廉洁自律、作风建设等情况。加强廉政风险防控体系建设,突出抓住关键岗位、关键人员、重点事项,做到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四是加强纪检监察职能建设,强化纪检机构建设,逐步实现专职化、制度化、长效化。加强纪检干部队伍建设,抓好政治理论学习,运用专业书籍和报刊资料开展党纪法规教育,注重业务能力培训,组织综合能力培训班,迅速提升干部业务能力,开阔干部视野,深化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切实提高监督执纪能力。五是切实履行管党治党的主体责任,严格执行党的纪律,讲党性,讲原则,严格按党章、党的制度和规定办事,切实加强党员教育管理,尤其是对党员领导干部严格要求、严格管理、严格监督,督促他们加强对其亲属、身边工作人员的教育管理,并将教育管理情况纳入述廉述责报告中。

  关于异常行为排查方面的问题。一是成立员工异常行为排查领导小组,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对监管部门检查发现的异常行为进行深入检查。二是进一步规范我行员工异常行为排查工作,严格规范员工个人账户使用,不得随意出租出借个人账户,严禁个人与企业不正当资金往来、与小额贷款公司资金往来,严禁参与民间融资、高利贷、资金拆解等活动。三是加大员工异常行为排查力度,结合监管要求,将员工异常行为排查由按季排查改为按月排查。四是明确员工异常行为排查主体责任,各单位主要负责人作为员工异常行为排查的第一责任人,对未按规定开展员工异常行为排查工作的单位及出现异常行为的个人,按照《东营银行违规失职行为责任追究办法》严肃问责。

  关于对重点领域和关键岗位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管方面的问题。严格执行《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山东省省级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限额标准》、《东营市政府集中采购目录》等有关规定,梳理我行招标项目,积极与东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对接,将满足条件的工程项目统一进入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组织开标、评标及监督。二是严格按照招投标办法组织网点招标事宜,在设计未完成、造价未审定之前禁止招标程序,对于新网点筹建做到早谋划、早部署、早行动,合理安排工期及开业时间。三是进一步规范集中采购方式的适用范围,明确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和单一来源的适用范围,参照国家有关规定标准确定集中采购方式。四是严格执行行内集中采购审批程序,严格控制变更签证,所有变更签证均需经营层相关有权人进行审批,按规定需报党委会研究的,必须上会审核。

  关于监管方面的问题。一是将业务管理费用审计纳入2019年内部审计工作计划,同时要求外部审计机构对全行财务管理费用合规情况进行审计。二是加大分支机构财务检查,强化对全辖分支机构财务预算执行、财务报销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分支机构财务报销合法合规。三是总分行财务部门对支行发票严格集中审核,租赁费、办公用品费、电子设备运转费、印刷费、广告费、公杂费、绿化费、低值易耗品购置等费用经总行审核无误后进行列支。四是加大对分支行相关财务制度执行情况、费用报销程序及发票情况的监督力度,确保分支行财务费用管理合法合规。五是制定零售业务及产品营销管理办法,宣传及营销费用由计财部根据业务情况向分支机构划拨,加强营销宣传品领用管理,促进营销费用管理规范化。

  关于国有资产管理方面的问题。一是修订《固定资产管理办法》,对行内所管资产进行全面梳理。二是加强对分行的规定资产的使用管理,对分行固定资产的购置、使用、处置,实行审批报备制。三是加强监督检查,严禁固定资产使用单位私自出租、外借国有资产,对闲置部分移交总行,或由总行授权委托使用单位管理。

  关于纪委监督执纪问责方面的问题。驰而不息纠正“四风”,不定期开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监督检查。防范化解重大金融风险,对存在违纪违规问题,严格按照《党章》《纪律处分条例》和《监察法》等党纪法规,以及《东营银行员工违规行为责任追究办法》,进行严肃责任追究。对于党员违纪违规问题,先作出党纪处分决定,并按照规定给予其他处罚。

  (六)关于“巡察整改不到位”的问题

  对涉及党委会议事规则不健全、工程建设不严格执行招标规定、车改问题突出等问题,加大整改力度,制定整改措施,明确责任领导、责任单位和完成时限,强化监督检查,坚决避免该类问题发生。

  (七)对巡察了解指出的问题和反映进行调查处理整改

  经总行党委研究决定,成立巡察发现问题线索核查组,对巡察发现的问题线索逐一核实,查清事实真相,提出具体处理意见,及时反馈核查结果,举一反三,制定制度,通过查摆出的问题,实现促进发展、促进工作的效果。

  三、下一步整改工作打算

  (一)继续牢固树立“四个意识”,提高政治站位,旗帜鲜明全面加强党的领导。一是继续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努力在学懂弄通做实上狠下功夫,扎实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不折不扣、迅速有效地把中央和省委、市委重大决策部署落到实处。二是切实发挥党委政治核心和领导核心作用。健全完善党委议事规则,严格落实民主集中制,确保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对招投标、选人用人、市场营销、信贷管理、财务管理、国有资产出租等重点领域开展专项整治,严格依法依规依纪办事,营造良好政治生态。三是高度重视党的意识形态工作,严格落实责任制,切实担当起政治责任和领导责任。

  (二)牢固树立抓好党建是最大政绩的理念,全面加强党的建设,筑牢夯实基层基础。一是认真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加强对基层党建工作的领导,建立党建工作定期研究、督导调度、严格考核机制,坚决纠正重经营轻党建突出问题,努力形成齐抓共管良好局面。二是强化政治建设,严肃党内政治生活。提高政治站位,严格落实党管干部和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原则,严把选人用人政治关、廉洁关、品德关,树立正确的选人用人导向。要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和组织生活会制度,加强对党务干部的知识培训,积极推进党建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建设,坚决防止和纠正党内组织生活不严肃、不严格问题。结合巡察反馈指出的问题和提出的意见建议,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深刻剖析问题根源、举一反三,用好巡察成果,依规治党、从严治党。三是强化党员教育管理,创建载体,充分发挥党员在推进中心工作中的先锋模范作用,高度重视党员发展工作,严格落实党员发展细则,提高发展党员质量。

  (三)严格落实“两个责任”,切实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坚决维护党纪国法的严肃性。一是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着力构建党风廉政建设专题研究、定期分析、调度检查、严格问责长效机制。二是着力加强作风建设,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驰而不息纠正“四风”。党委对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实施意见要重新梳理学习,在坚持中深化,严格对照落实。三是加强党的纪律经常性教育,加大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坚决刹歪风、肃党纪,让党员、干部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四是认真履行职责,聚焦监督执纪问责。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重遏制,加大对违纪问题的查处力度,用强有力的监督执纪问责,保障高质量健康发展。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进展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8150625、18554617088;

  邮政信箱:东营市东营区府前街87-1党群监察部;电子邮件:dyyhdqjcb@163.com

  中共东营银行党委

  2019年6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