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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悔与悟】(21)知错认错改错,努力做遵纪守法的模范

  开栏的话:为充分发挥典型案例的警示教育作用,东营市纪委监委网站推出“悔与悟”栏目,节录部分受处分党员干部的检查忏悔书,用身边事身边人,提醒广大党员干部引以为戒,知敬畏、明底线、守规矩。

  

  【违纪事实】2015年至2017年,河口区六合街道于家村原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于耀生,在任于家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期间,不正确履行职责,在明知本村村民收入均已超出当年当地农村低保标准的情况下,不及时上报有关实际情况,致使于家村多户村民违规领取低保补助金17.5万元。于耀生违反工作纪律,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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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违纪者说】于耀生:出现这样的问题,是我违反了《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有关规定,我承认错误,愿接受组织对我的处分。从现在起,我一定提高对自己的要求,加强自我约束,做一个遵纪守法的模范。我加入党组织以来,对党的感情很深,诚恳请求组织上给我一个改错的机会,在党的关怀和帮助下,我将努力学习,不断进步。

  (东营市纪委监委网站 东纪轩 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