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场直击:察访在行动(一)
前 言 2019年春节将至,为确保节日期间风清气正,东营市纪委监委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集中察访。重点检查是否存在: 违规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礼金; 违规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宴请或娱乐健身活动; 违规公款吃喝; 违规使用公务用车; 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并借机敛财; 其他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近日,在市直某单位院内,察访组发现,一辆白色现代轿车缓缓停到该院办公楼西侧,稍后,一名穿着绿色毛衣的男子从办公楼北门走出,径直走向白色轿车,并从该车左后门进入,短暂交谈后,驾驶员从车的右前座拿出一黑色手提袋递给该男子,随后该男子拿着手提袋回到办公楼并乘电梯进入7楼。 察访组当即对该车辆信息进行核实,发现该车为山东胜达公路工程建设技术有限公司(东营交发集团下属的全资子公司)车辆,随即将该线索上报。 市纪委监委第一时间组成核查组开展核查。经查,山东胜达公路工程建设技术有限公司项目经理韩某于当天上午,到东营交发集团董事会办公室临时负责人常浩的办公室,期间韩某提出给常浩送烟,随后韩某安排驾驶员(胜达公司员工季某)替其购买荷花细支香烟4条(共计1680元),季某将购买的香烟分2条装入2个档案袋里,放入黑色手提袋后交给韩某,后韩某全部送给常浩。截至核查组核查时,常浩已开封并使用2条,其余两条存放其办公室。 常浩违规收受管理服务对象赠送的香烟,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2019年1月30日,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广大党员干部要清醒认识,违规的礼品礼金数目再小、手段再隐蔽、理由再动听,都改变不了违规违纪的事实。各级党组织和纪检监察机关要时刻防范“四风”隐形变异新动向,露头就打,严查快处,推动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落地生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