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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两起扶贫领域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的通报

  为进一步严明扶贫工作纪律,充分发挥典型案例警示教育作用,现将近期查处的2起扶贫领域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通报如下。

  一、垦利区胜坨镇张西村原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董希洲在低保和危房改造工作中失职失责问题。董希洲在村任职期间,落实低保户申请和动态管理工作不到位,该发现未发现张某等5人不符合低保户标准的情况,致使其5人长期违规享受低保待遇。2015年,董希洲对村民张某的危房改造申请材料审核把关不严,致使其违规申请并领取年度危房改造资金。董希洲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二、利津县盐窝镇东三村党支部书记薄乃春在低保户核查工作中失职失责问题。2018年4月,薄乃春在开展低保入户核查工作时,仅按照低保对象个人所述填写核查表,未进一步核实就上报有关情况,致使9户不符合条件的家庭继续享受低保,低保核查工作流于形式,造成不良影响。薄乃春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上述问题反映出当前脱贫攻坚工作中,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弄虚作假、急躁厌战现象仍然存在。全市各级党组织必须切实扛起脱贫攻坚主体责任,将作风建设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以高度的责任感、使命感,真抓实干、狠抓落实,坚决完成脱贫攻坚任务。广大党员干部要从中深刻汲取教训、引以为戒,切实把严的要求、实的作风贯穿脱贫攻坚全过程。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坚守职责定位,持续深化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对在扶贫工作中搞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弄虚作假,造成严重后果和恶劣影响的,严肃问责追责,典型问题坚决公开通报曝光,营造真扶贫、扶真贫、真脱贫的浓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