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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干部竟遭诬告?莫慌,有组织在!

 

  为被诬告有错的干部正名,是广大党员干部的心声。昨天(11月20日),济南时报用整版刊登了省纪委通报的7起澄清党员干部受到不实举报典型问题,着实暖了广大干部的心。
 

  据悉,澄清的7起诬告错告不实举报里,有的是匿名、冒名举报,有的是举报人因道听途说、不了解实际情况或者不熟悉政策而错告他人,有的是为获取不当利益、因心怀报复而诬告他人;有的党员干部在执纪执法中因坚持原则而得罪人受到举报……
 

  打个匿名举报电话“告黑状”,干部任用程序就可能暂停,上网发个不实信息,就可能谣言满天飞。在思响哥看来,诬告陷害不仅抹黑一个干部的清白,影响一个干部的政治前途,干扰组织人事工作,更会破坏一个地区、行业、领域良好的政治生态。
 

  扒一扒诬告的动机

  捏造事实、伪造证据、陷害他人的诬告之风古已有之,故自秦汉以降,历朝历代的法律中都有严惩诬告、罪处刑罚的规定,一些朝代甚至将诬告和谋反相提并论,严重者实行“反坐”至斩决。时至今日,诬告之风仍时有发生,尤其是在换届选举、人事提拔的敏感时期,或者涉及到荣誉表彰、利益分配的关键时刻,花样百出的诬告频发。
 

  诬告的表现形式五花八门,可以说令人眼花缭乱。过去是“一张邮票八分钱,要让纪委忙半年”,现在信息社会,自媒体发达,连八分钱的邮票都省了,网络上、微信上、博客上一发,立刻招来大量粉丝围观。诬告的表现形式五花八门,诬告者的动机也是千奇百怪。浙江师范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院长唐任伍曾在人民论坛杂志刊文,犀利指出了诬告者的四大动机:
 

  一是双方存在竞争利害关系,每当人事变动或荣誉、利益分配时,一方使用诬告手段,既拉下对手,又促成自己上位。如某县换届之前,县委副书记与常务副县长为了争夺县长之位,双方各出阴招,使出诬告作为杀手锏,企图置对方于死地,扰乱了当地的政治生态,结果两败俱伤。
 

  二是双方存在矛盾并发生过冲突,怀恨在心,一旦瞅见机会,乘机兴风作浪,利用各种方式诬告对方。尽管诬告者知道,诬告信一旦发出,要想人不知,除非己莫为,最终有可能是杀敌一千,也要自损八百,甚至有可能两败俱伤,殃及自身。但诬告者利欲熏心,大有破釜沉舟之决心。一名曾经担任过市委书记的领导在任时以作风强悍、敢抓敢管著称,批评和处分得罪了一批人,断了一些人的财路,损害了一些人的利益。一些人对此耿耿于怀,但书记在任时这些人慑于权力,不敢轻举妄动。当该书记因年龄退居二线后,这些人认为机会来了,开始兴风作浪,到处散发该领导的匿名信,使得该领导被纪委约谈和审查。最后虽还了清白,但元气大伤,弄得精疲力竭。
 

  三是自身存在见不得人的腐败行为,发觉败露苗头,抱着“与其坐等被人收拾、不如主动出击先下手为强”的心态,采用诬告之法将祸水东引,既想歪打正着,又要把水搅浑,以求自保过关。
 

  四是唯恐天下不乱,挑拨离间,企图乱中获得有利于自己的利益。诬告者大多是手段卑劣、缺乏道德底线的小人,他们不讲规矩,没有原则,热衷于传播那些家长里短的小道消息。一有风吹草动,就热血沸腾,或者亲自出马,搬弄是非;或者授意他人,诬陷对手,求得在混乱中获取自己的利益和好处。如某县级市的一名诬告者借一位常委的名义,向上级大量发送针对主要领导的举报信,后虽经查实举报的内容纯属空穴来风、子虚乌有,但却造成整个班子变得互相猜忌提防。尽管被假借名义举报的那位常委反复声明本人与举报信无关,整场诬告完全是唯恐天下不乱的势利小人挑拨的无妄之灾。但声明归声明,对整个班子造成的裂痕难以弥补。
 

  低调的被“正名”者
 

  不过,思响哥注意到了一个很振奋人心的大趋势,最近,包括黑龙江、河南、四川、湖南等省份在内的多地纪委监委公开出面澄清,为遭受不实举报的党员干部正名,传递出了为担当有为者撑腰鼓劲、让诬告陷害者付出代价的强烈信号。
 

  今年8月,长沙市纪委发布的一份文件“火”了,文件专门为受到不实举报的7名干部“正名”。
 

  7个典型案例当中,排在第一位的就是长沙晚报社党委书记、社长李鹏飞被错告案,李鹏飞是此次被通报的干部中级别最高的一个。
 

  2016年,李鹏飞从长沙市网信办主任位置上调任现职。通报称,2018年4月,他被人实名举报“新官不理旧事”,违规渎职致使晚报大酒店倒闭,造成国有资产重大损失。
 

  “举报不实”,纪委调查后给出的结果是,李鹏飞在处理相关事项中,不仅没有造成国有资产损失,相反“确保了国有资产收益”。纪委认为李“坚持原则,顶住压力,坚持党委集体研究决策,并及时向主管部门请示汇报,没有违纪违规问题”。
 

  记者提出采访请求后,被李鹏飞以出差为由婉拒。据长沙晚报社党办负责人介绍,晚报大酒店承包纠纷是非很清楚,法院早有相关判决,但举报人非常“执着”,一直在告,即使在纪委通报之后也未罢休。
 

  党办负责人解释,李鹏飞担心媒体就通报一事报道得过多,会导致事情复杂化,因此不想接受采访。而李本人作为新闻人,也不想因此事成为“网红”。
 

  同样低调的当事人还有芙蓉区城管执法大队东屯渡中队中队长刘攀,他曾在完成一次执法行动后被当事人举报“野蛮执法”,区纪委调查后认为他在执法中坚持原则,没有相关违纪问题。
 

  这是刘攀工作18年来第一次被举报。“纪委帮我们澄清事实是对我们一线执法工作的保证。”他在接受央视采访时这样说。
 

  不过刘攀显然没有料到,就在央视节目播出的当天(8月23日),他又因一起新的举报,再次被纪委找去谈话。
 

  8月24日上午,记者在东屯渡中队办公室见到了刘攀,简单聊了几句后,其身边人便提醒接受采访需经批准,刘遂以有事为由离开。离开之前,他向记者坦承,相关举报对他造成了困扰,一度不能正常上班。
 

  “他是一个低调的人,不喜欢被关注。”刘攀的一位同事告诉记者,被举报事项的实际情况是,这个小区的几户居民占用消防通道装地锁用以停车,因为影响公共安全,有市民就向中队投诉。因投诉有道理,中队就组织人员拆除,现场与业主发生了冲突,中队办公室也遭到冲击。此次执法行动完成后,刘队就被举报到了纪委。
 

  “这个事情我们蛮委屈的。”在这位同事看来,刘攀作为城管中队长,在工作中既要对局里有交代,又要对纪委有交代。不过,这位同事认为,不实举报不会给刘攀造成太大打击。
 

  被诬告干部如何“归心”?


 

  诬告最大的危害在于,干部担当负责的动力受到减损。被诬告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往往是单位中的开拓者和改革者,在领导工作和分配利益中难免冲击或损害一些下属的利益。受到此类诬告事件的影响,领导干部可能会调整“干事”的内容和方式,甚至减少或尽量不干可能“得罪人”的事情,从此成为“谨慎胆怯”的“不作为”干部,“懒政”、“怠政”由此产生。
 

  领导干部改革创新的激励不足,担当负责的动力减损,不但伤害了本单位的事业发展,也进而影响奋发作为的政治生态的构建。
 

  为被诬告有错的干部正名是第一步,我们不禁要问,正名究竟应如何在还干部清白基础上,实现对他们的正向激励?基层纪检干部认为,这首先需要纪委监委发挥担当精神。
 

  前不久,四川省委第九巡视组曾收到一封举报信,信中实名举报攀枝花市东区向阳村街道办事处主任李勇辱骂群众等违纪线索。接到信访交办函后,东区纪委监委第一时间成立专项调查小组,事件真相很快被还原。
 

  举报人因其房屋未被纳入棚改计划,忿而到向阳村街道办“讨说法”。在接访过程中,面对情绪激动的来访群众无端谩骂,李勇始终保持冷静克制,期间未发生任何违纪违规行为。不成想,“讨要说法”不成的举报人随后对李勇进行不实举报。
 

  得知情况,东区纪委监委随即专门召开澄清说明座谈会,令李勇感动不已:“今后我将更加努力,继续为群众干实事、办好事。”
 

  “我们要敢于发声,旗帜鲜明地为干实事者担当。”攀枝花市东区纪委书记、区监委主任何峻峰说,截至今年上半年,东区纪委通过召开专题澄清会、出具书面说明书、向党组织进行通报等方式,为受到错告、诬告的19名党员干部予以澄清,及时消除不实举报带来的负面影响。
 

  四川省中江县纪委书记袁朝宇指出,目前需要纪委“撑腰”的干部,其实分两类:一类是信任组织,自身过硬,不怕审查,期待及早正名;另一类则是自身还是有些小错误,这样的干部有时并不敢把意见公开说出来。“这就需要纪检部门敢担当,让干部能安心讲出心里话。”
 

  此外,受访的基层干部表示,被诬告干部的正名诉求其实也有区别,有的希望在正式场合大范围内得以正名,有的则希望在小范围或纪委系统内正名就可以了。纪委在实际工作中应更加讲究方式方法,照顾干部情绪实际。
 

  总之,诬告不得人心,特别是随着反腐败的深入,在打虎拍蝇、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的同时,更要遏制诬告之风,为那些敢抓敢管敢担当的干部在遭受诬告时提供保护。同时,对诬告者一定要高悬法律的利剑,反腐败眼中容不得诬告陷害的沙子,让诬告者输阵又输人,受到法律应有的惩罚。